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8月26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河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进行了巡视,2015年12月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集团公司党委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态度鲜明,把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一)深刻对照反思,提高思想认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河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能够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改进工作作风,保持干事创业、发展协作的良好氛围,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规范行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但在“四个着力”和遵守“六大纪律”方面还存在2大方面7项具体内容的突出问题,并针对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五点整改意见和建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在2015年12月3日召开党委扩大会,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有关指示,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认为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抓得准、看得深,直指要害。集团公司党委深刻认识到,巡视整改是推动企业发展的有效动力,必须将其作为一次正风肃纪、提升管理、深化改革、建好队伍、推动发展的难得机遇,积极整改,主动整改,通过一个一个具体问题的解决,让企业强身健体,让干部职工焕发工作激情,推动企业健康发展。集团公司党委将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第一重大政治任务,以鲜明的态度和坚定的决心,研究部署、督促落实,不折不扣地把各项巡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 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一是12月3日集团公司党委即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胡满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李昆山同志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的集团公司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集团公司党委确立了“整改不到位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切实承担起落实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反映的突出问题,逐条梳理出了问题整改清单,研究制定出详细整改方案,精心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整改方案明确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胡满同志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负全责。整改方案中逐一列明集团公司需整改的工作内容和计划采取的整改措施,并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所分管的业务和部门,列为该项整改工作的负责人,从而将整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按照巡视组要求,12月3日集团党委向下属三个党支部下发了《关于印发省委第十三巡视组专项巡视河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大会有关文件和讲话的通知》(冀科资党字〔2015〕4号),将省委第十三巡视组组长魏国东同志代表省委巡视组向集团公司反馈的《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关于对河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省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武力斌同志的讲话、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胡满同志的发言传达到每个党支部,并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认真开展整改工作。12月4日,在集团公司网站刊发了《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向河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反馈巡视情况》反馈新闻稿,及时完成了巡视反馈公开工作。(三)突出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根据省委巡视组的意见建议和省国资委党委的要求,集团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研究会议,认真查找集团公司存在的问题,仔细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经过认真讨论研究,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反映的2大方面7项具体内容的突出问题,逐条梳理出了问题整改清单,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逐条逐项列出需要整改的具体措施46条,包括集团公司建章立制方面重新制定规章制度10个,修订规章制度9个,涉及集团公司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构设置、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诸多方面,整改涉及部门包括集团党委、纪委、党支部、集团总部各部门及直属各公司。集团公司明确要求整改措施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人,明确各项整改任务完成时间,逐条逐项督促落实,保证按期高质量地完成巡视整改任务。(四)坚持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在整改过程中,集团公司党委要求把系统推进整改和各重点领域自查自纠相结合,针对集团公司制度缺失、管理缺位和运行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坚持做到标本兼治,制定、完善、修订了一系列制度、文件、规定,共19项,通过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起长效机制。二、整改落实的成效(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1、坚持查处各类腐败问题。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集团进行专项巡视期间,在全集团公司范围内进行个别谈话55人次,约谈2人次,明察暗访3次,未收到任何举报信件。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反映的突出问题,集团公司党委进行了认真整改,共对4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其中:给予通报批评2人,在党委会上做出深刻检查2人,并由党委对受到通报批评的2人进行了谈话教育。2、关于“集团党委班子思想解放不够、活力不足、党建工作不力”的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组织没能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问题。集团公司党委经过认真对照反思:认为集团党委存在没有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党企责任不明确,党建制度缺失,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对此,集团公司党委采取了两项整改措施:一是对照省委、省国资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有关要求,重新认真学习了《党章》、省委和省国资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文件精神,以及省委最近出台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二是通过建章立制,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体系,从制度上保证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制订了《党委基本工作制度》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①制定《党委基本工作制度》,明确指出集团公司党委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对中层干部和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等职责,重视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②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制定全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明确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12天,推动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③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主要程序和责任追究,明确了集团公司党委对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目标;三是把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完善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机制,坚持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同步谋划,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集团公司党委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将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中,明确集团公司党委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责权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建工作不力”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党建工作执行力度,从组织机构执行上保证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集团党委和董事会研究决定,将集团公司党建工作由综合管理部独立出来,在整个集团中优选出党性强、党建工作经验丰富的公司中坚力量成立党群工作部。部门职责不但包括党委的日常工作、党建、纪检监察等党建工作,还包含了集团公司工、青、团、妇的日常工作及组织工会活动。健全了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网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的工作网络,构建了“党建带群建,党群一体化”工作格局。2015年12月18日党群工作部各岗位人员到位,已正常开展各项党建工作。2016年3月,集团公司党委根据《2016省国资委系统企业党建工作(基层组织建设)要点》和《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并下发了《河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冀科资党字[2016]14号),为2016年集团公司党委全面提升党建工作精准化和科学化水平提供了有力的保证。3、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不力”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委书记监督执纪责任意识不强”问题。为保证纪委书记更好地履行执纪监督和问责职能,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并报省科技厅机关党委批准,2015年12月14日将纪委书记改由集团专职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不再分管业务工作,专职党建和反腐,明确了纪委书记独立于企业管理层的监督地位,有利于纪委书记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能够切实发挥纪委书记执纪监督和问责职能。(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监审力量薄弱”问题。一是选举产生了集团公司新一届纪委。经省科技厅批准,集团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集团公司新一届纪委委员,改变了原来集团公司纪委只有一名纪委书记的局面,加强了纪检力量;二是成立了纪检监察室。经集团公司2016年2月23日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明确了其协助集团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集团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等职责。集团公司纪委和纪检监察室的成立,健全了纪检监察组织,有利于抓好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三是党群工作部单设了纪检岗,明确了岗位职责范围:即在纪委领导下协助纪委书记负责集团公司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以及党员考评、党纪教育等工作,充实加强了专职纪检干部,有利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展开;四是制定和下发了集团公司《纪委议事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集团纪委监督责任制的意见》,从制度上保证了集团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切实发挥纪委执纪监督和问责职能。制度明确了纪委通过廉政谈话、约谈、定期述责述廉报告工作及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与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选拔任用挂钩等措施,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学习运用,强化挺纪在前、严守底线的意识,加强纪律审查,保持反腐败和纠“四风”的高压态势;五是切实加强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保证全面参与、监督集团公司人事、项目、资金有关重要事项决策过程。2015年底,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了集团公司进行的机构改革,包括动员大会、4个部门副总经理公开竞聘演讲、全体员工投票、公示、党委任命、总部员工双向选择和竞聘上岗等各个环节的监督。通过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参与和监督,使整个竞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杜绝了暗箱操作的可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多数不知‘两个责任’是什么,存在与己无关的麻木心态”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对照省委、省国资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有关要求,重新组织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习省委、省国资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文件精神,以及省委出台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逐一梳理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集团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作为“两个责任”的第一责任人,与省国资委和省科技厅分别签订了《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和《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承诺书》。为强化责任意识,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集团公司党委书记与班子其他成员、总部各部门及直属各子公司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责任追究,形成长效机制,强化对各级负责人的监督,确保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到位。(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集团党委没有印发任何廉政教育文件,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记录一概没有”问题。集团公司党委进行了认真反思:由于集团公司成立以来,没有发生任何上访事件和违法违纪案件,导致集团公司党委对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产生麻痹思想,对党风廉政工作重视不够,未开展行之有效的工作。集团公司党委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从制度上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及时印发党风廉政教育文件,截止目前,集团公司党委共印发22个党风廉政教育文件,其中转发省委、省国资委和省科技厅党风廉政教育文件11个,研究制定并下发集团公司党风廉政教育文件6个。文件内容涉及省委巡视组巡视动员和反馈意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机关作风整顿建设年活动等。同时下发了集团公司《2016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广活动实施方案》等党风廉政文件;三是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新员工入职、新提拔干部的廉政谈话,并做好记录归档管理。干部任职廉政谈话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2015年12月10日,集团公司纪委书记与集团总部新任职的4位中层副职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集体谈话,提出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严于律己,带头廉洁自律;牢记宗旨,自觉接受监督;勤于学习,加强自身修养四点要求。12月11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对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又进行了一次集体廉政谈话,提出了保持发扬公司稳重经营,开拓发展的理念;加强廉洁自律、品德修养意识;加强政治思想方面的学习和理论水平的提高;新提拔年轻干部勇于担当,尽快转变角色进入新的工作状态四点要求。这两次廉政谈话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谈话内容已记录并归档;四是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强化对物资采购、产权转让、资产租赁、股权投资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争做到对集团公司重大事项监督的全覆盖,真正履行纪委监察部门执纪监督职能,促进企业健康发展。(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没有建立台帐,落实整改情况没有汇报材料,查找问题走过场,分析原因不深刻,避重就轻,有的集团副总的剖析问题部分仅150个字”问题。集团公司党委非常重视反馈意见,组织纪检监察室和党群工作部严格落实省科技厅、省国资委上级党组织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制定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结合正在进行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认真建立了学习台账、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做好总结,规范材料管理,制定了集团公司《“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推进方案》,真正做到使“三严三实”入脑入心;二是认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在2016年1月5日召开的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上,集团党委和领导班子对照检查在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四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撰写个人剖析对照材料,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省国资委督导组代表省国资委党委出席了会议,指出集团领导班子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查摆了不严不实问题,抓住了影响企业发展的思想根源问题,本次民主生活会召开得十分成功,希望科投集团领导班子今后能保持这种实事求是、坦诚相待的氛围,针对此次民主生活会梳理出来的问题,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保证集团的良性发展。经查,反馈意见中指出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对照材料中剖析问题部分仅150字的系集团公司某副总经理,针对其查找问题避重就轻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在党委会上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该名副总经理认真接受了批评,并在党委会上作了深刻检查。在此次召开的领导班子“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上,该名副总经理的对照剖析材料3000多字,深刻查摆了自己不严不实问题,深入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总结撰写了整改措施。(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方面”的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公车使用和管理涉嫌违规违纪,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问题。集团公司党委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参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40号)、河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冀办发[2011]55号)、《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冀办发[2014]43号)和《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冀国资字[2012]41号),制定并实施了两项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配置,集团总部结合省国资委《关于印发<“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省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国资字[2016]6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冀国资字[2016]65)等文件要求,制定了集团公司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照按上级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现有公车配备、使用和公务交通补贴等内容逐一进行清理,确保集团公司公车配备和使用符合标准,坚决杜绝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现象。目前集团总部按照上级车改精神,除为保障公司机要通信、公务接待、业务往来、应急处置等需要保留2辆必要的公务用车外,其余车辆均划拨给集团全资子公司-石家庄科达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社会化管理;二是重新修订了《公务车辆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严格保证不会出现超标配备公车,严格调度管理,严格掌握领导干部公车使用条件、用途,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擅自发放车补、油补、过节补、交通通信补等多种补贴”问题。集团公司党委责成经理层对目前公司所有发放的奖金、津补贴进行了全面梳理自查,对照国家、省内和省国资委有关规定,严格审批程序,认真清理规范。一是从2015年12月起已取消油补和交通通信补贴的发放;二是2016年3月,根据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冀国资字[2016]65号)文件精神,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对集团公司《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办法》进行了修订,调整了集团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标准,规范了公务交通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三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和《关于转发全总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冀直工〔2014〕26号)对企业职工福利问题的规定,经集团党委研究决定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了职工福利年度发放比例,另行制定了《员工福利管理办法》,规范了过节补及物品的发放。(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关于涉嫌违规公款旅游”问题。集团党委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禁令进行反思:在集团公司组织员工春季旅游,安排参观学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时,存在组织员工参观其他景点,确有违规公款旅游的问题,存在对中央从严要求认识不高、打擦边球现象,集团党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对工会主席进行了通报批评。集团公司今后坚决杜绝公款旅游行为,员工文体活动将由集团公司工会严格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及河北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转发《河北省总工会落实全总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意见》的通知(冀直工﹝2015﹞7号)等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标准进行组织,包括组织员工的春游、秋游等,严格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此外,根据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我们重新修订了集团《年休假管理办法》,规范了职工年休假管理,自2016年开始执行。(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关于未严格规范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再次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重要文件,重新明确了业务招待的“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原则,制定以下整改措施:一是集团公司已参照《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4号)等重新修订了集团公司《业务招待开支管理办法》和《公务车辆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和控制集团公司“三公”经费支出,切实落实“八项规定”。按照《业务招待开支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大报销审核、审批把关力度,对不符合费用开支规定的票据,坚决剔除,不予审批,增强制度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细化了业务接待的种类,明确严格执行分档次接待原则,实行对口、对等接待,禁止越档次接待。规定了集团公司一般业务招待标准,领用烟、酒登记和及时回收剩余酒水归还登记手续等制度,杜绝浪费,使业务接待更加节俭、规范;按照《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集团公司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内容包括对专职驾驶员管理要求、公务交通事故处理责任认定和处理、油耗管理、维修、保养、年检等费用审核报销程序等,并对每辆公务车辆建立台账,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降低公务车辆运行费用;二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决算制度,每年年初严格制定年度集团公司“三公”经费预算,建立预警机制,在当年执行过程中严格审批程序,防止“三公”经费决算超支;三是集团公司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结合审计管理工作,对集团公司“三公”经费支出进行抽查审计,以抽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加大对“三公”经费支出监督管理的力度,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2、关于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反《企业国有资产法》,将公车低价转卖给公司领导、中层或个人。涉及国有资产转让,未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之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未按照要求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问题。集团公司党委认真组织学习了《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等相关法律和制度,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禁令对此事进行深刻反思:在2013年车改时,集团公司通过内部公开拍卖程序,采取了市场询价后自定价格的方式将公车直接转卖给个人,未能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要求进行资产评估,也未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所公开进行拍卖,个别公车存在定价与市场价之间有差距、高价低卖的问题,确实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已在集团党委会上做出了深刻的检查。在检查中,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进行了深刻反省,由于自己未参与此次拍卖和购车,主观上对拍卖程序放松管理,把关不严,存在对国有资产转让相关法律制度学习理解不深不透,对中央从严要求认识不高不够的问题,没有切实负起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党委书记主体责任不清的典型表现。今后集团公司凡涉及国有资产转让,一定要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涉及公车等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处置,应由中介机构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并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应程序进行公开拍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3、关于在财务管理方面,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公款私存、业务招待报销不规范”等问题。目前整改已基本完成,正在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一是进一步强化了审计监督。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的统一部署,对公司总部和所属子公司开展了内部财务收支审计。目前,已完成了对科汇房地产、亿博融资租赁和创业基地等三家子公司的内部审计;二是对集团公司执行财经法规情况开展排查,重新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和《现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加强纪监审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物资采购、产权转让、资产租赁、股权投资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三是针对涉嫌“公款私存”的问题,集团公司对于2014年一笔公款打入个人账户的业务进行了严格审查,经核实,未发现个人有违法行为。据查证,该笔款项系由资金所有方委托我公司进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业务结束后,应资金所有方书面致函要求,我公司将此笔资金打入其指定的个人账户,而未直接归还资金所有方,存在违反财经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对集团公司主管财务工作的分管领导给予通报批评,要求其加强责任意识,严格履行职责。集团公司责令财务部门在全集团范围彻查业务资金往来,重点检查公款私存、私设账户等问题,保证所有资金业务均通过对公账户结算,资金管理规范合规,决不允许巡视后集团范围内再出现违规现象发生。经检查,目前没有一起类似现象再次发生。同时要求集团公司总部和直属各公司引以为戒,今后坚决杜绝违反财经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四是重新修订了《业务招待开支管理办法》,加强财务报销程序审核和细节管理,并明确提倡使用机打发票,严禁使用不正规发票或使用数家不同手撕发票一次报销现象;五是强化财务专业技能培训。制定了集团财务人员培训计划,重点突出财务人员专业知识、职业道德、会计准则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组织比较涣散。党委以及3个党支部,均未完全发挥党组织的凝聚作用,多名党员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党支部、支部书记是谁”问题。集团公司党委进行了深刻的反思,集团公司党委日常组织开展党内活动,基本上是以集团党委名义统一组织,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各党支部都很少单独组织活动,确实存在组织涣散的问题。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集团公司党委一是对集团公司所有党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按照党员工作单位归属原则,重新划分了党支部。2016年2月3日,下属三个党支部对支部委员进行了改选,重新选举产生了新的党支部书记。此次党支部改选,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再担任各支部委员,以便于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监督。按照党的组织工作流程,党支部改选结果已报省科技厅机关党委和省国资委机关党委备案。改选后的党支部,党员分布更加合理,活动开展更加方便,强化了党员的归属意识,能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制定了集团公司《“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工作职责》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各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每半年组织上一次党课及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党员召开民主生活会,使各党支部能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集团党委将党建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个党支部,根据集团公司制定的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组织所属三个党支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一系列活动。包括系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为内容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继续完善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和载体,深入开展争创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的“四强”党组织建设,积极引导广大党员争做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的“四优”共产党员。通过积极开展特色党建活动,打造集团公司党建品牌;四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发展新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研究制定2016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发展党员向基层一线业务骨干倾斜,并加强对不合格党员的排查清理工作。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集团党委会2014年1月以来仅开过五次党委会,主要是部署企业具体的经营和管理问题,未对“三重一大”问题进行研究”问题。集团公司党委经过认真检查,集团公司党委存在与董事会职责不清,党委没有坚持好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硬,没有切实发挥好党管干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对此,集团公司制定了《会议制度》,明确了集团公司会议决策范围,对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会议内容和议事规则进行详细规定,使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等决策机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有制度可依。制度明确党委会主要负责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参与公司“三重一大”问题决策,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监督领导人员行权履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等;董事会主要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制定公司经营、投资、财务、发债等重大事项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管等;总经理办公会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指导各部门、直属各公司工作,研究决定公司职工工资、福利、奖惩等事项,建立健全有效的内控机制和制度等。通过进一步厘清“三会”职责权限,建立起权力制衡、运转协调、科学民主的运行机制。自2015年11月以来,公司已经按照新的职责分工,分别召开了11次党委会、13次董事会、9次总经理办公会。(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关于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组织人事管理不规范”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企业领导干部占用事业编制”问题。涉及此事的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已于2015年9月按照中组发〔2013〕18号文要求进行了身份选择,并将工资关系转到事业单位——河北省科技投资中心发放,已由省科技厅上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实施。关于集团公司的管理体制问题,巡视结束后,集团向第十三巡视组提交了《关于对河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体制的建议》。(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缺失和程序不规范,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未核定企业中层职数”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管人,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委职责的重要方面,还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举措。集团公司党委经过认真反思:在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方面,确实存在制度缺失,主体缺位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体制,加强组织人事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集团公司制定了以下三项整改措施:一是集团公司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河北省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和《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集团公司《中层干部任用管理办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真正发挥党委酝酿干部人事方案的集体把关作用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集体决策作用。《中层干部任用管理办法》的出台,配合集团公司已经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形成了严格规范的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考核、监督管理等制度体系和工作流程,强化了党委主体责任,完善了长效机制,改进了干部管理办法,填补和纠正了以前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缺失和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二是2015年11月集团公司进行机构改革,集团公司党委严格按照《中层干部任用管理办法》规定,重新核定了中层管理人员人数,采用公开选聘的方式选出了总部4名部门副总经理。为提高集团核心竞争能力,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集团公司总部综合管理部、资本运营部、基金管理部和财务稽核部4个部门副总经理职位,面向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投资中心所有正式在岗员工公开选拔,并对总部所有部门岗位进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按照《中层干部任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程序,经过层层选拔有8名同志符合报名条件,经过开公开竞聘,最终有4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今后集团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和激励监督,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组织人事管理,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三是针对“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问题,经过组织人事部门核查,存在两名中层干部在工作调动时未明确中层职务而享受同级待遇的问题,集团党委已要求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整改,并已下文进行了调整任命。(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关于集团公司个别人员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分离”问题。自2015年11月集团公司进行机构改革以来,按照机构改革方案,目前,集团公司总部和直属各子公司已完成定编定岗。此次集团公司整体机构改革后,将全部理顺原有人事和工资关系,即各部门、各直属公司确定编制,所有人员均竞聘上岗并按岗位发放工资,集团公司总部及各直属公司人员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将全部实行统一,杜绝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分离现象。(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档案管理混乱,个别人员涉及跨台阶入学,主要档案材料缺失或形成不规范”等问题。一是经组织人事部门查明,集团公司有2名直属子公司负责人存在学历材料缺失跨台阶入学情况,出现主要档案材料缺失或形成不规范等问题,按照组织人事干部管理相关规定需要补办相关材料。已确定由其本人协助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门联系其就读院校,提供原始学籍档案材料,补充完善缺失档案,此事正在补办中。二是今后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门将切实加强干部档案材料的日常查验、管理,避免缺失或形成不规范,对拟选拔任用的干部,加强档案审核、把关,给集团党委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三、下一步打算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委巡视组和省国资委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建立和坚持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加强党的领导,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充分发挥集团公司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一是继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集团公司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能马上整改的立即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进行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对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和党组织审批的事项,加快审批办理程序;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绝不无限期拖延;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集团公司在抓好巡视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集团公司将对企业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认真梳理,建立健全党建、法人治理结构、人事干部任用、财务管理、项目投资和反腐败制度体系,查找制度机制漏洞,构建党建和反腐败长效机制。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集团公司以这次整改落实为抓手,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严明党的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纪委监督检查职责,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四是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集团公司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按照省委确定的“协同发展、转型升级、又好又快”的工作主基调,加快推动引导基金发展,不断创新融资模式,精心挖掘优质项目资源,大力推动集团公司协同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更大贡献!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7月8日至9月8日)。联系电话:0311-85966108(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东开发区昆仑大街55号A座五楼河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050035;电子邮箱:hebvc@hebvc.com。中共河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