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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7-07 15:47:00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二巡视组(以下简称省委巡视组)201583日至925日对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进行了巡视,2015121日省委巡视组向建投集团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刻领会巡视工作重要意义,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省委巡视组对建投集团的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建投集团的关怀和重视,是省委对建投集团的一次全面“政治保健”,也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一次深刻党性教育。建投集团党委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高标准启动整改工作,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集团召开了由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下属企业党政负责人参加的党委扩大会议,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建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连平同志提出,集团系统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完成巡视整改任务提高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把整改任务抓严抓实抓细;要加强指导、督促检查、举一反三、完善制度,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集团专门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连平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洪池同志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部,承担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务性工作,加强对整改落实的监督检查,督促专项整改小组落实整改任务。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建投集团党委认真梳理巡视反馈意见,研究印发了《关于省委第十二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巡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28个具体问题。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成立了28个专项整改落实小组,逐条逐项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由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专项整改落实小组组长,推动、研究、督办专项整改工作。按照“现在能改马上改、短期能改限时改、复杂问题逐步改”的原则,建立了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实行一对一、点对点的销号式管理,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四)加强协调、迅速推进。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按时完成整改,集团建立了牵头单位调度会制度,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牵头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协调调度,及时帮助各专项整改小组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两个月来,集团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召开了6次会议,听取各个专项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调度巡视整改工作任务,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了整改工作按省委巡视组要求扎实开展。

(五)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剖析问题根源,标本兼治、正本清源,注重把整改落实与当前集团发展结合起来,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不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真正把整改过程变成促进集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领导干部转变作风的有效载体。集中整改期间,集团及下属企业修订完善各类制度标准231项,新建立各类制度35项。

二、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围绕解决突出问题全力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集团党委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务实作风狠抓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力求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让省委放心、让职工群众满意。

(一)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针对“党的领导弱化,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集团党委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理顺工作关系等有效措施,全面提升集团党建工作。一是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企业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管理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集团党委十项承诺》、《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建投集团党委关于党员干部婚丧事宜操办的暂行规定》等制度规范。年初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年度工作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与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考核,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开展党内政治生活、选拔任用管理干部、加强作风建设、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七个方面提出从严要求,把2016年作为党建工作强化年,做到“六抓六提升”,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完善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程序和途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制度,健全党委研究重大问题的议事规则,制定党委常委的责任清单,明确了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党委会研究后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再按法定程序决策的程序。将传达党的精神、研究党内工作、研究干部任用等事项全部列入党委会专题研究,使党委会对企业重大决策、选人用人等方面有效发挥领导作用。三是加强队伍党性修养,发挥好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研讨会、民主生活会,加强领导干部的自我教育和提高,做到每年党委中心组学习不少于4次,民主生活会不少于2次。进一步强化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试行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汇报和常委联系点制度,每月开展一次调研,每季度听取一次汇报,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研判,及时了解掌握动态、找出问题并逐一解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党性教育、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

2.针对“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专职党务干部配备不足,主要负责人多为兼职”的问题,对集团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专兼职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一是启动各级党组织换届工作,集团党委统一安排,在2016年开始由下到上进行换届选举,12月底前完成集团系统的党组织换届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工作机构,同步配备党组织负责人和专职党务工作者,保证党组织机构健全、队伍稳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经集团党委研究,集团本部重新设立了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并调整完善了党的工作部门职责分工,组织机构更趋健全,人员配备更加合理,工作职责更加明晰。

3.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单位党政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完善制度规定,保障“两个责任”落实。集团党委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和纪委责任,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具体化、制度化。二是传导压力和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修订完善《集团党委对系统企业领导人员进行廉政谈话、核实谈话、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巡视以来,集团开展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同下级党政负责人、纪委负责人廉政谈话工作,共安排履职谈话37人次;开展了拟提拔领导人员廉政审查工作,对新任中层人员进行任前廉政谈话12人次,并填写了廉政承诺单;对有不良倾向或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开展诫勉谈话2人次,做到既盯住关键少数,又着眼于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起到了较好效果。三是强化责任分解,狠抓责任落实。集团党委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编制了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党委书记与下属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等3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针对非党员领导干部制定了廉洁从业承诺书,明确了“一岗双责”的责任对象、责任划分、考核追究等内容,层层确定主体责任,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压力传导体系。四是加强监督制约,强化责任追究。健全党风廉政工作督促检查机制,逐步完善党风廉政述职评议考核体系,落实下属二级企业党委书记向集团党委述职的工作机制。通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将“两个责任”贯穿到日常工作评价、年度业绩考核中,与领导人员的薪酬管理、选拔任用挂钩。全面了解领导干部执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以监督抓落实,以检查促整改。进一步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强化问责,使各级党委真正把责任担起来。

4.针对“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抓手不多,对违纪问题处理偏轻偏软”的问题,一是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制定了《建投集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整合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法律、监事会等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力量,建立了专业人才库,定期加强信息沟通并在监督联席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责任倒逼机制,进一步发挥内部协同监督作用。二是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开展专项检查和效能监察。集团纪委会同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进行了专项抽查,对集团已提拔人员按10%比例抽查核实14人,对拟提拔的14名人员全部进行了核实,其中4名因报告事项不准确补充完善后履行任职程序,2名存在漏报问题暂缓任职。通过开展效能监察,查找管理漏洞66项,提出改进管理建议71条,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44项,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66.82万元。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及时纠正“偏轻偏软”的问题。巡视期间,集团对2010年以来的39件问题线索进行了“回头看”,逐件进行分析核实,针对不同的违纪问题,视过错程度、行为性质和情节及时采取措施,对下属企业一名中层管理人员两次与公司物资供应商一起因私出国处理偏轻偏软问题进行了从严执纪,对当事人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和经济处罚2000元。20159月集团纪委会同省国资委纪委联合查处了集团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在2015年初安排4名中层干部出国旅游的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企业总经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企业党委书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力问题进行了诫勉谈话,4名当事人退还了旅游款40376.8元。

(二)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1.针对“在整治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上行动不够迅速、落实不够有力,部分单位公车管理中存在超配超标和公车外借”的问题,一是集团办公用房清理改造工作,20157月集团制定了《河北建投集团系统办公用房标准方案》,并于2015920日之前将全部超标办公用房整改完毕,全部达到标准要求,集团本部改造超标办公室23间、合并1间,整改面积1176平方米;系统企业改造超标办公室91间,整改面积4687平方米。为了切实加强对办公用房的监督管理,建投集团制定了领导办公用房新增、变更备案制度,随时掌握办公用房的使用情况,纪检监察部门对集团系统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强化执纪问责力度。二是对巡视组指出的车辆超标超配和公车外借问题,集团根据省国资委文件规定开展了对照检查活动,排查出集团本部外借车辆10辆、系统企业超标车辆8辆。经过整改,集团本部外借车辆全部收回,对系统企业超标车辆采取同集团车辆置换或调配到一线使用的方法加以解决,严格做到不违规使用超标车,不造成新的浪费。集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重申制度规定,严格审批程序,严明了工作纪律。加强公车管理,采取派车单、GPS定位系统、ETC查询,随机抽查以及节假日封车等管理手段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禁止公车私用。

2.针对“存在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超标报销车船费、公款旅游、公款购买手机、虚假发票报销”的问题,集团下发了《关于对费用报销问题进行排查的通知》和《关于对公款购买手机问题排查的通知》,经过认真开展专项核查,一是完善制度,加强源头治理。从20159月开始集团已下发通知停止发放过节费,集团将把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情况作为内部审计重点予以关注,将违规滥发奖金补贴等行为纳入责任追究范围,明确责任界定和处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集团统一制定了费用报销管理制度,修订差旅费、车船费等费用标准,从源头上防范超标准报销车船费、公款旅游、虚假发票报销、领导干部违规报销个人消费费用等问题的发生。二是严格把关,加强票据审核。要求审核票据人员认真落实财务制度,按照制度规定严格执行票据审批;其他部门人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报销,实行一事项一审批。三是按照规范、节俭的原则,从严掌握手机采购的标准、发放范围,抓紧修订完善《通讯管理办法》,坚决杜绝采购与工作无关的手机。四是加强廉政教育,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梳理财务管理流程,构建长效治理机制建设。

(三)在选人用人方面

1.针对“违反党管干部原则,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研究干部”的问题,已明确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任免的上会权限由领导班子办公会议改为党委会专题研究,并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完成《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和《系统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为从根本上解决此项问题提供了制度依据。

2.针对“随意设置岗位、破格提拔干部、随意性和照顾性安排干部、进人不按规矩行事”的问题,一是针对破格提拔干部的问题,集团将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新修订的《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和《系统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细化破格提拔必须符合的四种情形,从严掌握破格提拔干部。破格提拔人员所在单位的分管领导要采取定期谈话、考核测评等方式严管厚爱,多关心、关注年轻干部的健康成长。二是针对随意设置岗位和安排干部问题,集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工作实际需要,修订完善《集团系统企业“四定”方案》,核定企业编制职数、领导人员(职位)编制、岗位设置和编制数,增加“责任追究”条款,强化编制方案的刚性约束。依照“经营班子和党委班子职数一并核定”的原则,尽快完成二级公司领导班子及所属企业领导班子职数的核定工作,通过制度约束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三是对于进人不按规矩行事方面,集团已在20149月出台的《员工招聘管理办法》中明确了“设置门槛、逢进必考、择优录用”的原则,拟增加责任追究条款,对超编制聘用员工、规避或擅自违反“逢进必考”原则聘用员工、擅自变更劳动用工主体的,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为从根本上防范此类问题的发生提供坚实制度基础。针对有的下属企业违反集团规定、超编制聘用人员的问题,对该企业总经理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

3.针对“集团班子成员违反省委规定兼职下级公司负责人”的问题,集团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关于领导干部兼职问题的通知要求,对集团和管理权限内企业进行了排查清理,已于20143月、20158月分别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省委组织部和省国资委专题报告了集团班子成员在集团所属二级公司兼职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领导人员兼职事项进行审批或报备工作。集团将结合国企改革要求,逐步减少并最终解决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在下属企业兼职问题。

(四)在重点领域经营管理方面

1.针对“管理链条过长、层级机制不完善,下属企业监管不到位、没有有效风险防控措施”的问题,一是集团以产权为纽带实现分层管理,严格控制管理幅度。依照《集团法人治理结构和管控体系方案》,集团只管理直接持股的全资、控股二级大型公司。集团在国企改革实施方案中已明确设置集团总部、专业化平台、项目公司的三级管理架构,对管理链条过长的公司采取合并重组的方式合理压缩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能,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国企改革新形势,助推集团科学、理性发展。二是从加强集团风险管控入手,解决对下属企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集团及二级企业均设立了风险防控管理和法律事务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明确了工作职责。为保证对下属企业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集团组织对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完善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风控管理制度和流程。各二级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建立重大风险监控预警机制,设置了重大风险监控预警指标,针对重大经营活动、重大合同、重大诉讼建立健全了上报审议流程,为及时发现和控制风险提供了保障。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以重大风险的有效防控为目标,辅以开展风险监督评价和宣贯工作,并巩固“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监控预警—风险管理监督评价与改进”的风险动态闭环管理机制,强化风险管控模式,防范重大风险发生。

2.针对“企业自由裁量权过大,‘一把手’在生产、资金、用人等方面权力过于集中,在工程建设、招投标、燃料采购和物资供应等方面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问题,一是通过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解决企业自由裁量权过大问题,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巡视整改期间,集中梳理了集团及系统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细化了量化标准,完善了领导班子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组织开展了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严肃追究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行为。严格落实企业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工作的“四个不直接分管”要求。二是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确保权力行使公开透明。组织系统企业针对本企业主要领导是否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具体事务情况以及授权情况进行了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重点从完善制度和审批流程上进行了整改,重新修订印发了《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管理办法》、《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工程建设进度管理办法》、《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制度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的透明度,项目公开招标逐步增加网上报名环节,具备条件的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招标,增加对制度审查执行情况的检查频次,制定违规处罚相关规定,严明纪律和处罚条款。

3.针对“招投标制度不落实,发电用煤不进行公开招标、自定标准、不履行招投标手续”的问题,集团对有招标事项的7家二级公司122个项目对照招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进行了排查,认真查找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通过完善制度条款、加强台账管理报备、强化监督检查等措施,推进制度落实,实现招标管理全覆盖。针对燃料招标采购方面的问题,责成建投能源公司及所属发电企业逐一进行了自查整改,对个别企业自定标准、不履行招标手续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对企业领导班子进行了绩效处罚。建投能源公司在201512月制定出台了《燃料阳光采购实施细则》,加大燃料管理的标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建设力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原材料、燃料、备品备件采购的监督,将原材料、燃料、备品备件全部利用“建投商务网”实行“阳光采购”,2016年逐步实现网上采购全覆盖,促进燃料管理工作规范化、数字化、自动化。

4.针对“投资决策不当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和浪费”的问题,经过对集团系统企业2012年以来231个投资项目的排查发现,有15个项目已因为建设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合作方变更以及外部不可抗力因素终止。下一步,集团将通过健全投资决策制度、完善投资立项审批程序等措施,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管理,控制投资风险。一是明确各二级公司战略导向,做好项目谋划工作,从源头上控制项目多、乱、散的谋划、布局问题。二是优化制度条款,严把立项审核关口。集团重新修订了《项目投资决策管理办法》,在保证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尽量压减前期费用,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对于投资额较大、前期费用较多的项目,在开展重要前期工作前即对项目进行初步的论证分析;对立项后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要求重新立项;对于不符合战略、边界条件不清晰、重要指标不达标的项目不予立项。

5.针对“违规将部分业务委托关联企业经营,涉嫌利益输送”的问题,集团开展了电力企业三产关联交易集中清理整顿工作,存在问题的两家电厂已在2015年底完成了规范整改,停止了主业与三产的相关业务交易,收回相关费用265.8万元。建投能源公司对这两家电厂的违规行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将在2015年度考核时扣减两家企业相关领导人员的奖金,今后如发现仍存在不执行上级规定将项目违规委托经营、招投标制度不落实以及回归主业工作人员仍参与三产企业经营等行为,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进行严肃问责。

6.针对“违规经营,弄虚作假,造成巨额资金损失”的问题,在巡视整改期间,集团全力配合省国资委调查组对集团一家下属企业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论,集团党委对11名责任人给予了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同时对以后的工作进行了安排,一是启动法律程序,尽快追回贷款本息。二是严格执行新项目贷款额度控制,按照银监会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该企业资本净额的5%要求严格执行,逐步缩减原有较大金额的单笔存量贷款,对原有大额客户坚决不再增加额度。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贷款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各层级责任措施,进一步规范贷款审批流程。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员工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风险把控能力。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建投集团巡视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果,下一步,集团党委将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国资委各项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两个责任”,锲而不舍地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实现集团持续健康发展。

(一)保持力度不减弱,狠抓后续整改落实。虽然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巡视整改落实还需要持续推进,不断深化。后续工作将按照“持续查找、坚决处理、构建防范、注重长效”的原则,把巡视整改与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持不懈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回头看”,通过检查相关制度制订是否科学、问责处理是否到位来验证评估整改的成效,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的工作,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各项任务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把问题整改向相关领域全面延伸和拓展,不断深入扩大整改成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切实扛起“两个责任”,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坚持以落实“两个责任”为中心,以巡视整改为动力,着力打造教育、防控、惩治、问责一体化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体系,集团党委和系统企业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融入到建投集团经营管理各个领域。

(三)坚持从严治党,加大惩治违纪腐败力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认真核查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并及时上报处理情况。对新出现的问题线索,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强化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问题、严重腐败案件,坚持“一案双查”。对违纪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加强案件剖析,发挥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使全体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固化为自觉的行为规则,在建投集团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氛围。

(四)注重构建制度长效机制,提升管理运营水平。深入排查各种问题和隐患,紧盯产权交易、投资合作、选人用人、财务管理、招标投标、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抓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推动权力规范运行。既要立足于解决具体问题,又要深入分析和查找深层次原因,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加强源头治理。坚持把各项整改成果固化为规章制度,强化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建投集团党委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坚持勤政廉政,扎扎实实抓好整改,把巡视整改与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和深化企业改革结合起来,团结和带领集团系统干部职工全面履行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建投集团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78日至98日)。联系电话0311-85288207(工作时间);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邮政编码050000(信封上请注明“对建投集团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jjjc@heci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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