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巡视组于2015年8月13日至9月12日对乐亭县进行了巡视,于2015年12月3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县委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高度重视,从事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出发,把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必保完成的政治任务,立即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进行传达,并以县委文件形式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转发全县各级各单位,在县电视台新闻时间播出反馈新闻稿,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第十巡视组的要求上来,切实以严的作风、严的要求、严的措施抓好整改工作。
(二)强力推进整改。县委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以巡视问题为导向,迅速制定下发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5个方面问题细化为具体问题,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有关县级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各项整改工作任务分解到5个小组11个分组,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制”,切实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同时,加强跟踪督办,每周一调度,确保了事事回应、件件落实。
(三)健全制度体系。在整改过程中,不仅严格整改问题,更深刻剖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强化预防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科学管用、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用制度约束干部行为、规范权力运行,切实保障和巩固好整改成果。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时还不够深入、扎实的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县委对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有针对性地指导少。如有的乡镇书记反映,不清楚落实主体责任有哪些规定动作、刚性要求、具体抓手和考核指标”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指导。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对《省委第十巡视组关于对乐亭县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进行传达,结合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把中央、省市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要求及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办法》作为县乡两级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并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中,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下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基层党委应履行的主体责任目标任务,促使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知责、明责,负责、履责。二是加大考核力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点工作动态管理清单,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制作运行图,定期督导要账,年底严格考核;制定下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评细则,纳入各单位年终考核工作,并加大考核权重。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不敢抓、不想抓、不亲自抓主体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实施责任追究,以问责倒逼落实。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有的领导班子成员对履行‘一岗双责’重视不足,在自己分管领域存在着‘重业务、轻廉政’的现象,没有做到定期督导检查,对分管单位管理不严、监督不力,分管部门发案后仍无动于衷,不去积极组织该部门剖析原因、堵塞漏洞、汲取教训”问题,制定出台了《2016年度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范围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推进方案》,明确县级领导干部和各级各单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要求,要求切实摆正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关系,统筹工作摆布,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党风廉政建设上,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促进业务工作开展。对各级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要求对分管系统、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既抓部署,更抓督导,并建立健全约谈传导、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坚持“一案双查”,对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问题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相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对责任追究典型案例适时进行通报,切实达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目的。
2.关于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充分的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纪委执纪问责的震慑作用不够明显,个别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违反纪律”问题,县纪委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将查办案件工作作为发力点,多措并举,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对重大典型案件由纪委常委分包负责,全程督办;二是在确定全年考核任务数的基础上,分解任务到各职能科室、纪工委和乡镇纪委,推行了办案工作目标化、视觉化管理,坚持办案进度上墙,内部两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案件进度。2015年共新立案件154件,其中自办案件119件,占立案总数的77.3%,同比增长72.4%。处分科级干部31人,同比增长82%;查处失职渎职案件21件,同比增长250%;查处违反廉洁自律案件25件,同比增长212%;移交司法机关11件,同比增长120%。在已经结案的147件中,给予重处理的22件,占结案总数的15%,震慑效果明显提升。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纪工委一些干部不熟悉业务,日常监督和查办案件力度不够,对分管领域的监督检查没有做到全覆盖”问题,县纪委注重整合人力资源的调配,对纪工委压担子、派任务,有效发挥纪工委职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充分利用每周学习日,加大对案件查办工作程序、初核案件办理以及证据的收集、运用等内容的业务学习,同时,邀请市纪委相关领导、办案能手进行业务培训,通过深入浅出地讲解,形象具体地案例分析,进一步增加了全体纪检干部的知识积累。在向上级纪委争取的20个业务培训名额中,纪工委人员占到30%,通过培训,工作技能和业务素质均有了较大幅度提高。二是推行“作风监督责任人”机制。以纪工委为主体,明确纪工委书记和副书记作为干部作风监督责任人,每名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固定联系辖管单位10—20名科级干部,制定并完善监督办法和监督过错追究办法,增强了监督与被监督双方的压力。三是加强纪工委监督审查力度。通过人员整合、交叉办案等方式,将纪工委人员组成4个办案组,由委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任务、严格协调调度、定期听取汇报,有效发挥了纪工委纪律审查作用。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乡镇纪委书记‘三转’不到位,虽然党委班子成员分工中纪委书记没有分管其他工作,但实际上分管其它工作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少,存在办案空白点”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一是加大对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监督考核力度,倒逼乡镇党委把纪委工作真正摆到重要位置,确保纪委书记专职专责,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二是制定完善了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权范围、工作对象、工作要求等方面规范了乡镇纪委工作。三是采取乡镇纪委书记“跟班办案”的方式,分2批次、每批为期6个月,抽调全县所有14个乡镇纪委书记或专职纪委委员到县纪委办案科室或办案组,参与办案工作,切实提升了乡镇纪检干部的工作能力。2015年全县14个乡镇纪委共完成自办案件34件,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均有了1—2件自办案件。
3.关于个别领导干部仍违规在企业兼职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如县旅游公司、冀东果菜批发市场管委会、远大公司中仍有党政干部在兼职”等问题,除旅游公司现任总经理兼任县旅游局副局长属于编制规定内的兼职外,其他兼职问题已于2015年2月整改到位,彻底解决了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存在失职渎职、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利益输送、参股企业甚至经商办企业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县纪委组织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依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结合信访举报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突出的问题,经过认真梳理汇总,共发现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及在企业参股任职问题线索25个,立案查处9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诫勉谈话10人,批评教育6人。
2.关于一些部门乱收费、乱摊派现象屡禁不止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全面开展自查。在具有收费职能的单位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违规收费、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利用工作之便搭车收费、高额收费等行为。二是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县纪委协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了严格督导检查,全程跟进,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3.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从巡视收到的信访举报统计看,反映村干部腐败行为的问题线索占信访总量的62.9%。有的村民自治制度落实不到位,决策不民主,村务公开不规范,村干部搞‘家长制’;有的村干部不按财经纪律办事,坐收坐支集体收入;有的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利用假冒身份信息套取惠农补贴,侵占集体资产或集体收益”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充分发挥农经、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作用,切实加强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严格落实村级财务收支“一章五签”制度,大额开支需附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议,以增强监督的实效性。二是规范村务运行。深化党务村务公开,按照村级组织“四权一体”工作机制,编制党务村务公开目录,对涉及“三农”的有关政策及农村财务等进行及时、全面的公开。三是继续推行“两图一表”(流程图、监控图、备案表)村权运行监控机制,不断充实、完善村权监控的内容,以制度促规范。在保障农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基础上,定期、不定期对村级财务公开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统一规范村级财务公开档案,促进村级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四是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坚决查处涉及违反议事程序、乱作为、以权谋私及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2015年共查处农村干部违纪案件83件,有力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三)违反组织纪律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时还不够到位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有些重大决策,征求基层部门、基层群众意见不够;有的常委会议题因会前酝酿不够,会上议而不决;还有的反映,县委对基层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监督指导不够”的问题,县委坚持把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基本任务,进一步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强化监督约束,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办事。重大事项决策前,通过深入调研、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各种途径,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多种方案备选择优决策,使决策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符合上级的决策部署、符合乐亭发展实际。二是推进民主决策。认真落实《中共乐亭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工作责任分工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三是加强民主监督。县委组成7个督导组对全县各单位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了集中督导检查,各单位分别开展了专题教育培训,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监督意识。深入落实党务公开和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等制度,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畅通上级与下级、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直接对话的渠道,依托县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农村综合信息超市三级便民服务平台,拓展群众评议的范围和内容,加强群众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保障权力阳光运行。
2.关于干部群众对县委提拔使用的个别干部有反映,个别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在干部工作中违反规定程序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县委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好干部”的五条标准,积极探索并建立在基层和重点工作一线发现、培养和选拔干部的工作机制。通过民主推荐、单位党组织推荐、个人推荐和自荐、组织提名等多种方式,把长期扎根一线且工作突出、有培养潜质的好干部纳入组织视野,通过基层挂职、外派招商、服务重点项目等方式进行培养锻炼。2015年以来共提拔重用干部61人,其中80%以上来自基层一线,通过树立一线选拔培养干部的鲜明用人导向,有力推动了县内各项工作的开展。选任中注重发挥各年龄段干部作用,做到人尽其才。目前我县已有多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同时对部分年龄较大但激情不减的干部也予以了提拔重用,极大激发了干部队伍的干劲。加大了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对在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及时予以调整交流,2015年对58名县委管理的科级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在2016年1月11日县委全会上进行的干部选任“一报告两评议”,选任满意率达99.3%,基本满意率为0.7%。
3.关于机构改革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农业局、畜牧局、水产局、新能源办公室等部门合并成立县农牧局,但实际上各局经费仍然独立使用、工作仍在独立运行。有的县直部门自行设置内部科室”问题,针对以上问题,由县委组织部按照机构改革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撤销了畜牧兽医局的账户。新能源办和水产中心(水产局已改设为水产中心)为农牧局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切实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履行职责。
4.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严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有的档案随意涂改,有的缺少要件,有的涉嫌学历身份造假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由县委组织部对干部档案进行了认真梳理核查,切实解决发现的问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召集组织、人社、教育系统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干部及具体工作人员,就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对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扎实开展档案审核。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对所管理的1612本档案,逐人逐卷逐页逐项审核。对所有存在问题的档案,建立了专项审核问题汇总台帐,下步将进行全面汇总分析、调查核实,进行组织认定和问题处理,完善材料归档。三是严格日常管理。明确要求各部门、各乡镇坚持经常性收集、定期收集、集中收集相结合,对缺漏、不规范的材料及时补充完善,严格把好“源头关”,切实做到档案规范化。四是认真落实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充分发挥干部档案在选任工作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在干部提任前,对干部档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内容是否真实以及“三龄一历”等内容是否准确。经任前档案审核,情况清楚、符合有关规定的干部,进入干部考察程序。通过严格审核,确保干部“三龄一历”等基本信息真实准确,更好地为干部工作服务。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存在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一些干部自我要求不严,工作日迟到、早退、空岗、中午饮酒、玩电脑等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入脑入心。以县乡两级理论中心组学习为载体,将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及纠正“四风”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2015年以来,县委中心组开展反腐倡廉学习5次,组织召开了全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观看了《守梦者》等系列廉政教育影片,县四大班子、乡镇党政正职和县直单位“一把手”还集中到冀东监狱开展了“看监狱、算得失”活动。同时,在“乐亭纪检监察网”显要位置开辟了学习宣传专题栏目,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自律意识,并引导群众进行监督,形成各级领导班子模范带头、全县机关干部身体力行、人民群众广泛监督的浓厚氛围。二是整章建制,形成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效机制。按照作风建设抓常抓长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连续出台了《乐亭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乐亭县党政机关食堂管理暂行办法》、《乐亭县“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及公开制度》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文件,切实把制度作为刚性约束,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同时,以县纪委监察局名义修定制发了《乐亭县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乐亭县建立“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推进工作落实的意见》、《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有效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紧紧盯住重要时间节点,突出重点部门、场所和岗位,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组织开展不定时、不定点、不定人、不间断地明察暗访,对12个单位进行了全县通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同时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办公用房超标、公车私用、婚丧喜庆违规大操大办、“为官不为”等系列检查,共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19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组织处理7人,其中违规使用公车问题4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3件、违反工作纪律问题9件;查处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2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
2.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责任担当意识不强,推动工作力度不够,致使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如县城小锅炉清理至今没有到位,群众有意见。有的领导干部浮在机关时间过多,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时间少,对基层实际情况了解不透,制定政策时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有的领导干部群众观念不强,对群众信访批示了事,督导落实不够”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以县级干部开展“九个一”活动和乡科级干部实施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为抓手,认真落实“四个干”工作机制。紧紧围绕落实市委“四个干”(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什么时候干成)的要求,结合乐亭实际,在县级干部中开展以“引进一个新项目、分包一个开工项目、跑办一个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引进一个总部经济、扶持一个重点企业、培育一个上市公司、发展一个知名品牌、分包一项重点工作、分包一个乡镇”为内容的“九个一”活动。将“九个一”的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位县级干部,让县级干部既当指挥员,更当战斗员,全部上一线、当先锋,每一项工作都全程参与,关键环节现场办公,瓶颈制约一线破解,切实做到亲自抓、亲自管、亲自跑,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各级干部干事业。在乡科级干部中实行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把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工作当作项目来抓,一项一项拉出来,全县123家科级单位共确定重点管理项目1941项。在此基础上,形成《重点工作任务动态管理清单》,明确项目内容,设定目标标准,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规定完成时限,实施跟踪管理,一环紧扣一环地狠抓落实。“四个干”工作机制以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为基础,以县级干部“九个一”活动为载体,切实调动起了我县上下谋发展、一心一意抓落实的工作热情,在全县营造出了党员干部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2015年,县域经济实现逆势上扬,主要经济指标增速综合排名位居全市第一,入选唐山十大亮点工程,作为全国20个县之一受到国务院表扬,是河北省唯一一家单位。2016年一季度,在全市第一季度项目观摩活动中,取得排名第一的成绩。列入市委、市政府考核的6项主要经济指标其中4项指标增速全市第一,实现了首季开门红。3月25日,省委书记赵克志同志来我县调研,对项目建设和城市建设等方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4月20日,县委书记王东群在全省县(市、区)委委书记工作交流视频会上做了典型发言。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推进工作落实。2015年11月份,举办了全县“找准定位,精准对接,抢抓历史机遇,加快乐亭发展”专题报告会,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推行“一线工作法”,对重点难点工作及重点项目实行分包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督导调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深入开展了县城小锅炉专项治理,2015年已按省市要求清理到位42个。三是落实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强化群众观念,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建立县级干部联系点制度,全县31名县级领导干部每月定期深入到乡镇、农村、社区、企业开展调研,2015年共召开座谈会35场次,走访基层党员干部群众1200余人次,协调办实事105件。广泛开展“我为协同发展献良策”和“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建言献策活动,征集各方面意见建议2000余条,归纳整理,吸收到县委全会报告以及政府工作报告中,通过听民意、集民智、聚民力,更好地推进沿海强县美丽乐亭建设。
3.关于会风没有根本改观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谈话反映,县里召开会议比较随意,有的视频会议重复召开,有的参会人员范围过大,导致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疲于应付。县委县政府有的会议安排不合理,有时议题太多,导致候会人员多、等待时间过长”的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治理“会风”的一系列规定,进一步改进会风、从严治理“会海”。一是压缩会议数量。建立会议制度,按照务实高效原则,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上级视频会议传达到基层的,不再重复召开;必须召开的会议,尽量安排在工作日夜间或者休息日召开会议,为各级各单位抓工作腾出时间。例如,把项目观摩会议、县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三会合一”召开,既减少了会议数量,又节约了会议时间。二是压缩会议时间。除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全体会议外,召开全县性会议不超过1天、专项性会议不超过半天。同时,对县委常委会议、县产业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等议事会议,严把议题数量和质量关,精简会议议题,最大限度的压减会议时间。三是控制会议规格规模。专项性会议,一般由分管县领导出席,其他县领导不陪会。除涉及全局性工作的重要会议,一般不安排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出席,能安排党政其中一名负责同志参加的,不安排党政负责同志都参加。各类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相关的人员参加。四是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能一次性传达部署到位的绝不层层开会,能衔接召开的不分期开会。
(五)关于反映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组共移交问题线索32件,涉及33人,其中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0件,涉及11人,反映其他党员干部问题线索22件。到目前,县纪委初核28件,立案17件,谈话函询4件,了结1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其中科级干部10人;移交司法机关3人。
三、下步打算
虽然我县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巡视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整改,确保整改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驰而不息抓整改。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抓紧抓实,坚决整改到位;对群众不满意的事项进行再次整改,确保祛病除根,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
(二)严格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树牢“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督导检查,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制度,抓紧研究,堵塞漏洞。通过扎紧制度“笼子”,切实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制度体系。
(四)以整改成果推动发展。乐亭县委将以巡视整改为动力,认真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决整治“四风”,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加快建设沿海强县、美丽乐亭,为唐山“三个努力建设”和河北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7月7日至9月7日)。联系电话:0315—4619264(工作时间);通信地址:河北省乐亭县乐亭镇东大街3号;邮政编码:063699;电子邮箱:dflz08@163.com。
中共乐亭县委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