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巡视组于2015年8月20日至9月20日对遵化市进行了巡视。2015年12月2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向遵化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整改工作中,市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巡视组要求,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以雷厉风行的姿态和坚决果断的手段,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党性观念差,不思进取,悲观消极,违反政治纪律,不分场合乱讲话要调走”的问题。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坚持思想引领,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把党性教育摆在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首位,常委班子带头,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本着培训关键少数(正职)干部、教育重点环节多数(中层骨干)干部的原则,制定了《2016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深入实施思想政治素养、科学执政能力、综合能力素质三大提升工程,真正把思想教育培训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凝心聚力。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大讨论活动中,坚持思想先导,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夯实了思想基础;坚持增点扩面,将教育对象扩大到乡科级领导干部,受教育人数由31人扩大到896人;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同时重点围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16个问题,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我为遵化发展献良策”活动,共征集意见建议12000多条。深入开展了以整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为重点的“六个专项整治”,积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促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组织召开了市、乡两级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在1月11日召开的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查摆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问题根源进行了深入剖析,制定了8个方面20条整改措施。以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为标准,下发了《组织召开乡科级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通知》,26名县级领导干部每人明确3—4个分包单位,全程参加指导。四是加大监控力度,规范干部言行。把政治纪律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灌输式教育。开展了违反政治纪律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言行的监控力度,做到发现即查、随查随处。同时,在全市开通了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新购进了12380举报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实现了信息共享,提升了查处效率。
(二)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在困难面前不敢担当,精神萎靡、畏首畏尾,在其位不谋其政,工作上说的多做得少,工作不见成效,不敢触及矛盾,部门汇报情况不拿意见、不敢担责”的问题。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强化制度约束。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整治为官不为的实施方案》,针对不想作为、不会作为、胡乱作为和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能担当等问题,从2016年2月至4月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研究起草了《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18种不作为和13种不担当的问责情形,规范了问责的方式和程序。探索实行了领导干部不宜担任现职反向提名及末位测评制度,发现和掌握了一些不胜任的现职干部和班子中综合表现相对靠后的领导干部,并进行了重点考察。认真落实《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约谈办法(试行)》,市委组织部联合市纪委先后对1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其中正职13名。二是开展主题活动。研究起草了《在市乡两级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双争双好”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实施整庸治惰、对标赶超等五大工程,在全市营造主动担当、努力作为、互比互评的浓厚氛围。三是突出实绩考评。进一步修改完善《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办法》,加大了大事要事考评、平时考评和结果运用的力度。将近三年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在干部选任整体推荐中的权重提高到了40%。四是规范选任机制。严格按照“五个重用”“五个不用”“五个调整”要求,严把推荐、考察、任用三道关口,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遵循,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的意见》,以及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动议工作办法》《民主推荐办法》等7个办法。同时,健全完善干部流动机制,对一地任职、一岗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交流,建立了更为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体系。
(三)关于解决“有一些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办公用房超标、工作日中午接受宴请”的问题。研究制定了《两节期间明察暗访工作方案》,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以及基层所站,针对超标准办公用房、工作日中午饮酒、公车违规使用、机关食堂公务接待、违反工作纪律、值班备勤等方面重点问题,进行高频次、全覆盖的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市。先后下发通报公开点名批评了37个单位、处理了10名干部。
(四)关于解决“市委和部门、乡镇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时重视不足”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常态化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市委常委会会议的重要议题,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开展以来,召开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议题的市委常委会议6次。1月14日召开的市委常委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传达了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的要求,并通报了市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二是严格落实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三项制度”。按照省、唐山市相关要求,市委班子、书记个人和班子成员都制定、起草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报告,并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送。对全市乡科级党组织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了审核、备案,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项目化管理。制定下发了《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通知》,组织乡科级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同志,向市委和市纪委上报了履行主体责任的报告。三是召开了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各乡镇党政正职、纪委书记、市直单位一把手、纪检组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通报了5起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市委书记李贵富做了警示教育讲话。四是支持市纪委加大办案力度。市委书记李贵富带头批办、协调重大案件、重点信访案件解决,近期对48件重点问题、信访案件作出批示,市委督查室正在逐一督导落实。
(五)关于“纪委落实监督责任还不够到位,一些领域因长期失去监管,出现了群体违纪、违法事件”的问题。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加强日常监管。研究制定了《乡科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常态化监管具体办法(试行)》,明确了监督的主体和9项具体监管措施。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纪律监督基础性工作的规定》,全市乡科级党组织全部建立了落实主体责任基础性台帐,并实行月报告、季抽查、半年检查,相关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二是制定考核办法。制定出台了《乡科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明确提出了党组织的10方面任务和“一把手”的6方面任务,实行双百分考核。三是强化制度约束。制定印发了《党政正职落实“四不一末”工作暂行规定》,规范“一把手”的人权、财权和决策程序,防止权力“脱缰”。同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和婚庆宴席备案制度。四是加大审查力度。盯住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2015年共立案审查各类违纪问题188件,涉及党员干部245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9人。
(六)关于“一些部门和乡镇的纪检书记(组长)‘三转’不到位,仍在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司其职“回头看”活动的通知》,明令要求尚未专司其职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迅速调整原有分工,更好地履行职责。全市27个乡镇(街道)和设有纪检组织的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全部做到了专司其职。共配备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31人,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30人,纪检专干44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违反廉洁纪律方面
(七)关于“资金管理机制存在漏洞。有的套取上级专项补助款,有的隐瞒截留救灾款,有的贪污单位专项经费,有的挪用代管的农村资金等”的问题。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组织自查自纠。制定下发了《关于对2012年以来专项资金(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关于对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服务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利用1个月的时间,对上级专项资金补助情况和村级财务“双代管”管理机制运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由市财政局结合民政、水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专项补助款、救灾款、专项经费发放等工作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同时,纪检监察联合财政等部门对2014、2015年度的涉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起底,并选取救灾款为切入点,对全市各乡镇(街道)逐个进行了专项检查。三是依法依规处理。对线索较为清晰的涉农资金方面问题,集中力量调查,依法依规处理。有10个乡镇归还了部分挪用资金,总计212.4万元。处分涉及农村资金问题的党员干部14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北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河北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大对专项资金、专项经费和农村资金的监管力度。同时,针对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修改完善我市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增强了制度的执行力和严密性,进一步完善了资金监管机制。
(八)关于“房地产市场存在腐败隐患。一些房地产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未批私售或不符合城区发展规划等问题,使购房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有的逾期没能回迁,有的没有拿到房产证,有的没有拿到土地证,引发大量信访,反映政府和有关部门监管不力”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着力解决一些房地产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未批私售或不符合城区发展规划,使购房群众切身利益受到损害的问题。组织专门力量,对2008年以来开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进行梳理、筛查。严格规范项目审批,加强项目批前、批中、批后监管,建立了联合查处机制。修改完善了《遵化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遵化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准入、土地利用、项目审批等方面的制度要求进行了补充、强化。同时,健全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在发现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9个项目中,有8个已经基本查处到位,1个正在查处之中。二是着力解决拆迁户回迁不及时的问题。目前已回迁2100户、31万平方米。整改落实工作开展以来,我们采取协商和司法程序并行的办法加大拆迁力度,积极督促开发企业建设回迁房,认真做好补偿款发放和涉迁户思想工作。通华东街拓宽及两侧改造、两园之间土地收储等6个未回迁完毕或拆迁补偿费发放不到位的项目取得了积极进展,通华东街拓宽及两侧改造项目2016年6月底前可新回迁100户、1.2万平方米,回迁二套楼房6.3万平方米;两园之间土地收储项目已完成土地评估,正在启动回迁房建设;其他几个项目也在千方百计地做好相关工作、推进回迁房建设,力争让拆迁户早日回迁。三是着力解决房产证、土地证办理不及时的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开展以后,责成有关部门对全市所有入住小区逐一进行摸排、汇总,认真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加大“两证”办理力度,新增办理518户土地分户手续、590户房屋所有权证,此外规划住建部门已经对10个项目出具了核实意见,正在组织3个项目的规划条件核实工作;完成了4000户、46万平方米房屋产权面积测绘工作。下步将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队伍,加强对办证工作的督导,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简化办证程序、加快工作进度。
(九)关于“对村级权力的监督制约存在薄弱环节。一些村的支书和主任作风霸道、贪心严重,有的虚报冒领补贴款,有的将个人花费在村集体变通下账,有的不经集体研究个人决定村内重大事项”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建立了“两要”案件督办制度。及时向乡镇纪委转交“两要”案件,并严格督导乡镇纪委落实办案责任。2015年,市纪委转交“两要”案件106件,电话督办128次、会议督办3次,现已全部办结。二是重点抓好问题突出的乡镇。选择问题较为突出的平安城镇作为重点,深入解剖问题根源,明确提出整改要求,为解决全市农村干部违纪问题引路示范。三是强化对村权运行的监管。结合年终考核,深入各乡镇对村权运行规范化建设进行抽查,通过实地查看财务公开、三资交易记录、“两委”会记录等内容,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四是加大查处力度。2015年8月至12月,围绕解决村权制约以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共处分党员干部39人,其中违反组织纪律12人、违反工作纪律17人、违反群众纪律8人,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五是着力加强基层维稳工作。各村成立维稳领导小组,负责信访隐患排查,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各乡镇(街道)成立社会工作委员会,发挥社会贤达人士在化解纠纷、解决信访问题方面的优势。
三、违反组织纪律方面
(十)关于“事业单位进人不讲规矩和程序。近年来事业编制人员无序增长,造成沉重的财政负担,有的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不严格遵守相关程序,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以及暗箱操作”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规范调配、招聘行为。研究起草了《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的意见》,设置了7项调动人选的条件,明确了10种可以调配和10种不得调动的情形,进一步规范调配程序。市委组织部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流程图》,认真落实人员调动档案事先审核制度,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严格把关,对档案存疑的不予调动。在规范招聘程序方面,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本着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执行在唐山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统一组织领导下组织招聘的运行模式,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进人程序。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了组织、人社、编制、财政四部门分工协作的监管机制,压实了相关部门在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和招聘工作的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共同负责的工作格局。同时,由市编委领导牵头,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定期学习交流部门相关业务、政策法规及外地先进经验,查找人员调配和进人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协商研究改进措施。
(十一)关于“机构设置、职数配备不规范问题还未解决到位”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全面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贯彻落实中组部和省委巡视组、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积极消化超职数配备的干部。2015年12月21日市委启动了干部调整,超配的71名科级干部一次性全部消化到位,消化比例达到100%。二是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坚持一视同仁、公平公正、不搞特殊、彻底清理的原则,结合2015年12月21日市委干部调整工作,对原物价局、人防办、科技局、爱卫办等机构改革遗留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改,上述机构实现了实质性合并。同时,商务局挂招商局牌子,招商局不再单独设置。今年1月6日,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对自行设置的政法委政治处等机构予以撤销。
(十二)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严格进行档案核查。针对档案管理中的存在问题,研究制定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本着即查即改的原则,严格核查干部档案。通过初步审核和复审,发现有432本不完善的档案、85本“三龄”存在问题的档案、1份干部身份存疑的档案,正在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核实完善。二是加强管档人员培训。坚持边审核边学习,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对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在此基础上,各单位又在内部进行了深入系统学习,有效提升了档案管理的业务水平。三是出台管理办法。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研究制定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办法》共9章25条,对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转递和管理纪律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十三)关于“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存在班子不健全、多年不发展党员、党员活动阵地不规范”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深入开展后进村整顿转化工作。2015年以来,我市按照倒排15%的比例确定了98个后进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转化,全部派驻了市直工作队对口帮扶,并逐村选派“第一书记”到村任职。为有力推动整顿转化工作,党员县级领导干部每人分包乡镇、联系3—4个后进村,建立了包村记实卡、整顿转化提示函等制度。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牵头进行调度协调,对个性问题分类调度,共性问题全面调度,重大问题即时调度。组织部成立了11个督导组,每月入村督导一次,促进整顿转化任务的较好完成。二是着力解决农村发展党员的问题。对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给予了高度重视,逐村建立了优秀人才信息库和入党积极分子台帐,落实“二培一”责任制,对130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双育”培训。建立了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和月调度督查机制,与乡、村两级签定了发展党员责任状,落实了乡镇主要领导包村解决问题责任制和村党组织书记限期发展党员责任制。实行严肃问责,倒逼任务目标落实,一些村多年不发展党员问题得以有效解决。三是加大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资金投入力度。为有效解决党员活动阵地不规范的问题,除市管党费投入资金45.19万元外,市、乡、村三级共为119个村投入资金446.63万元,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十四)关于“市委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重视不足,整治力度不够大”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把基层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党的建设特别是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市委常委会议重要议题,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研究部署下步工作。1月26日召开的市委常委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河北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对基层组织建设作出了研究部署。二是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市委书记李贵富带头下乡调研,积极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认真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其他市级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深入到分包的乡镇和后进村、美丽乡村建设联系点进行调查研究,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工作。三是加大基层组织建设考核权重。对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其中基层党建考核分值由原来的20分,调整到50分,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将正式施行,进一步激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十五)关于“个别领导干部接地气不够,与干部群众谈心交流少,真正沉下心来深入农村、企业调查研究少,到经济困难、矛盾多的地方解决实际问题少”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深化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修改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对领导干部调查研究、接访下访、承诺践诺等9个方面制度提出明确的落实要求,重点解决领导干部接地气不够、调查研究少、解决问题少等方面问题。明确规定了各级领导干部调研的时间要求,其中市级领导干部及市直单位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个月,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要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基层调研。为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对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情况进行调查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深入开展扶贫济困走访慰问活动。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中开展了“一助一扶贫济困”活动。全市共有15477名在职干部参与其中,共帮扶贫困家庭2530户,帮扶困难学生1222名,2015年累计帮扶款物折合现金95.8万元。同时,做好2016年春节集中走访慰问工作,采取谋一个脱贫路子、送一条致富信息等“六个一”帮扶措施,加大了实用技术和知识帮扶力度。
(十六)关于“一些中层干部怠惰因循、不作为”的问题。在从全市层面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树立鲜明导向的基础上,还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研究制定了加强教育培训、从严从快查处和加快轮岗交流三项措施,结合其他方面的整改落实工作一同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密切配合,组织开展了“两代表一委员”参加的基层所站行风建设恳谈会、单位“一把手”电视访谈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了年度工作目标承诺、单位职能、办事流程以及投诉热线,接受群众监督,已经组织开展廉政访谈节目18期。三是扎实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集中对一部分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问责。经过整改落实,全市中层干部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十七)关于“乡镇频繁跑市里取文件现象较多,有的不是涉密文件,也要求当面领取,有时一天要去两三次,增加了行政成本,加重了基层负担”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下发了《关于成立遵化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组织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二是严格审批程序。专门下发通知,对全市各单位拟以市委、市委市政府联合,市委办、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名义下发的文件进行了统计汇总,严格发文程序,控制临时性发文。2016年发文数量压减10%以上。三是全面推行非涉密文件网上传输。要求已经纳入政务内网的部门,进一步规范发文行为,非涉密文件一律通过网上传输。同时,市委信息中心牵头,依托政务内网,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非涉密文件网上传输。研究制定了《遵化市电子公文交换管理规定》,完成了服务器安装与配置、软件系统的调试工作,基层频繁跑市里取文件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目前,虽然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巡视组的要求和工作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下步,我们将继续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这个重要契机,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加大工作力度,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坚持标准不减,确保件件落实。对照《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逐条进行梳理,坚持分类推进、限时整改、一改到底。已经完成了的整改落实任务,要向整改要成效,达不到预期效果的责令重新整改;近期完不成任务的,要坚持工作标准,加大督导力度,明确具体的整改时限和工作安排;已经立行立改和需要长期坚持的,要持之以恒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不走过场、落到实位、取得实效。二是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机统一。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牢牢抓在手上,常委会议定期研究部署,强化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管,支持纪委加大办案力度,推动党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广泛收集案件线索,严厉查处腐败问题,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对“两个责任”的宣传教育,加大问责力度,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做到久久为功。坚持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常态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抓好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积极面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新问题和新挑战,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到整改落实和日常工作之中,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建设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7月7日至9月7日)。联系电话:6612121(工作时间);邮政地址:遵化市海都道4号中共遵化市委办公室;邮编:064200;电子邮箱:zh6612121@163.com
中共遵化市委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