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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7-07 07:50: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九巡视组于2015年8月1日至9月30日,对我市开展了巡视工作,2015年12月1日,向深州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整改落实

市委高度重视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认为省委巡视组这次巡视,是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各级班子和党员干部的全面“体检”。省委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提出的工作要求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帮助我们找到了改进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市委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对照反馈意见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一)迅速研究部署,统一思想行动。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孙云霞同志立即召集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对反馈意见逐项进行研究。2015年12月3日,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大家一致认为,反馈意见客观地肯定了我市的工作成效,严肃地指出了我市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务实管用,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体现了对深州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深州干部的高度负责,大家深受教育、警醒和鞭策。之后,市委组织召开了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大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广泛动员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坚决有力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整改工作由市委常委会负总责。市委书记孙云霞同志任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长刘继承同志和市委副书记李广信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常委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整改小组,分别由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同志牵头。专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秀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整改工作。制定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为12项整改任务,制定了32项整改措施,每项整改任务都确定了牵头市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明确了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保证整改任务件件有方案、事事有人抓,确保落实到位。

(三)坚持以上率下,推动整改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整改落实工作亲自谋划、亲自布置,先后于2016年1月5日、14日主持召开了专项推进会、调度会,听取各专项整改小组、有关乡局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的落实。各乡局整改落实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市建立并实行了周报告制度,整改办汇总情况后,向市委主要领导汇报,对整改进度慢、落实不力进行通报,增强各级抓整改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拓展整改成果,构建从严治党新常态。市委专门成立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成果运用专项小组,坚持彻底解决问题,把建章立制贯穿整改落实工作始终,努力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促进正确运用整改成果并使之最大化。市委、政府共制定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公务接待等9项制度规定。同时,坚持整改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相结合,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解放思想大讨论相结合,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改进和推动全市工作的过程。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一岗双责”履行不够有力,存在“一手软、一手硬”,有的乡镇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比较少的问题。主要采取了六项整改措施:一是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制定出台了《深州市乡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纪委(纪检组)等各层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列明了责任清单,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将“两个责任”任务目标进行细化分解,以月为单位制作《落实两个责任提示卡》,为各级党政班子成员进行提示提醒,促进责任落实。三是实行报告制度。制发了《关于报告2015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通知》,各乡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纪委报告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实行签字背书。四是开展谈话活动。市乡两级党委(党组)书记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班子成员、下一级党政“一把手”,班子成员约谈分管联系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五是开展巡查活动。制定出台《对乡镇区和市直部门开展巡查工作的实施办法》,对3个乡镇、3个部门开展了巡查监督,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列为巡查重点内容,共发现问题线索17条,提出整改建议32条。六是考核问责。我们将落实“两个责任”纳入市委年终“三考合一”的重要内容,由市委常委带队深入各乡局进行考核,结果分为好、中、差三个档次,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担责、不作为的,严格按照《衡水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予以问责。针对巡视中发现个别乡镇今年未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的问题,对乡党委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对照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限期整改;市纪委书记代表市委对乡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了廉政约谈,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2.关于“三转”还没有完全到位,基层纪检力量薄弱,执纪办案能力不足,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好。有的乡镇纪委书记还分管土地和环保工作。2014年各乡镇办案总数占深州市案件总数近1/3,但是受处分人员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占到了一半以上,在当地有影响的案件比较少,份量还不够的问题。(1)针对“三转”还没有完全到位,有的乡镇纪委书记还分管土地和环保工作问题,一方面,针对个别乡镇纪委书记还分管纪检以外工作的,对乡镇党委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按照“三转”要求,经乡镇党委会研究调整了纪委书记分工,专责纪检工作,市纪委书记代表市委对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廉政约谈,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另一方面,全市各乡镇区党委、纪委围绕“三转”工作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共调换人员4名,调整了9名纪委专职人员的工作分工。三是全市组成6个考核组,对各乡镇区纪委201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通过报告履职情况、发放《乡镇纪委领导班子2015年度考核表》、座谈等方式,全面考核、掌握乡镇纪委班子及成员履职情况。(2)针对基层纪检力量薄弱,执纪办案能力不足,2014年各乡镇办案总数占深州市案件总数近1/3,但是受处分人员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占到了一半以上,在当地有影响的案件比较少,份量还不够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乡镇区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的暂行办法》,改革市纪委对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的督查督办机制,实行乡案县审,增强乡镇纪委对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力度。二是实行市纪委各纪检监察室联系乡镇制度,重在加强对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的调度、指导;通过采取跟班学习办案、交叉办案、指导办案、联合办案等方式,提升乡镇纪委办案水平,增强惩治腐败的震慑力。(3)针对乡镇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好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建设的意见》,明确了乡镇纪委的8项职责任务,其中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4条,落实监督责任4条。二是市纪委主要负责人与各乡镇区纪委书记签订了履行监督责任《责任状》,明确责任,传导压力。三是制定了《乡镇区纪委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突出重项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对各乡镇纪委工作实绩进行评定,结果分好中差三档,体现干好干坏不一样。

(二)违反廉洁纪律方面

关于村级财务管理比较混乱,农村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以权谋私等问题存在,对账务不公开,不透明,处事不公的举报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整改措施:一是对近三年来我市查处的农村基层违法违纪案件进行综合深入剖析,形成调研报告。以统计数据做支撑,分门别类、全面客观的指出我市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总体情况;针对基层“一把手”违纪、涉农资金、“三资”管理、民生等4大类问题,提出堵塞制度漏洞、防范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方向等7个方面的意见建议。二是开展了农村典型案件专项整治活动。2015年12月份以来,全市对涉及农村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以权谋私等问题线索进行了集中梳理,共立案1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三是全市抽调精干力量组成6个组,利用半月时间,对全市各乡镇中层以上人员开展了党纪条规专题学习暨廉政宣讲谈话活动;分期分批组织全市村“两委”和村监会人员到深州市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廉洁履职教育,受教育干部达到3000人次。

(三)违反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够好,决策程序还不完善的问题。(1)完善制度。在严格执行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的基础上,对会议的组织、会议的内容,议题的确定、提交和发放,议题的讨论和通过,出席、列席人员等具体条款作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民主集中制的运行流程、议事程序和规章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决策的科学、严谨。(2)坚持原则。凡议定事项需由市委常委会研究的内容,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全部上会集体研究讨论,保证了运行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3)严格程序。会前办公室确定专人征求议题,并提前将议题发放参会人员;会中由主持人组织与会人员充分讨论,主要领导坚持末位表态,不提前提出导向性观点;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按要求发放,并连同议题材料一并归档。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严肃,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的问题。市委高度重视,在市委常委会上通报了有关情况,并反思了有关问题原因,集体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明确要求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中,要严格按照规定严把干部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关口,做到执行条例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个别乡镇超越职权研究副乡级待遇问题,责令乡党委召开会议立即免除了有关同志的职务职级待遇,市委组织部长代表市委约谈了乡党委书记,给予其批评教育,要求“亡羊补牢”改正错误,并引以为戒;在全市开展了清理擅自提高职级待遇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全部进行了整改清理;制定了关于加强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擅自提高待遇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关于乡镇领导班子不健全,职位空缺较多,队伍活力不足。从2015年以来,我们坚持小批量、多批次、先急后缓的原则,对乡镇主要领导职务进行了调整补充;2016年1月份,由市委常委带队,抽调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宣传部等精干力量,对各乡局进行了2015年度考核工作,对班子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并进行了后备干部推荐,为下一步配齐配强班子奠定了基础。近期选拔了一批年轻干部充实乡镇领导班子。为增强队伍活力,我市全面落实了乡镇补贴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渠道关心关爱基层公务员,落实好各项待遇,鼓励他们扎根基层、服务深州。

4.关于干部档案存在信息涂改、学历认定不准、违规转干和进入公务员队伍等问题。对此,河北省、衡水市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有统一安排布置,我市的工作正在逐步推进,目前已进入审核认定阶段。对于档案信息的认定,我市参照衡水市的做法,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分两次由组织部部务会集体研究认定。对于档案材料缺失情况,对相关档案信息进行重新认定;情况较为复杂、需调查核实、一时难以认定的,将继续核实,并实行另册管理,暂不提拔或高于现职岗位使用。对个别干部的身份、学历存疑问题,进行了认真查证,并分情况进行了处理。

5.关于乡镇合并后遗留的双井经济开发区问题至今未能解决的问题,我们对双井区领导班子进行了逐步整改和消化,目前仅剩4名领导干部,下一步将按照上级要求,尽快整改到位。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关于文山会海有反弹的迹象,一些领导干部精神状态不佳、工作热情不高、干事创业激情不足,遇事推诿、回避困难和矛盾、缺乏责任担当的问题。(1)针对文山会海有反弹的问题,一是按照“少开会、开短会、提实效”的原则,对必须召开的会议进行“化繁为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进行了合并,整改以来,合并召开会议4次;一般布署工作会议都以电话或文字、网络等方式进行通知,没有再召开会议;搭建启用了网络视频会议平台,能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或网络视频会议的,都采用了网络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数量明显下降,较同期降低30%。二是开展了“互联网+”行动,加快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处理系统建设步伐,对党政信息平台服务器进行更新和维护,平台运行更加流畅,提高了电子公文处理效率。积极运用“钉钉”、“微信”办公管理软件,现已打造了市级领导干部和市委办公室人员两个交流平台,基本实现了工作、学习、通知、小型电话会议网络化。三是严格控制行文规范、减少文件简报数量。认真把好第一关,凡是部门起草需要以市委或市委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严格把好审核关,确定是否有必要以市委或市委办公室名义发文,坚决杜绝公文“泛滥”。严格控制行文规格,能由部门或部门联合行文的,不以市委或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行文;严控党政联合行文,主要内容属于政府工作范畴,核心关键问题没有涉及党委工作的,一律由政府单独行文。发文规格对上参照,不随意升格。凡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可发可不发的、内容重复的、照抄照转的一律不发,同一事项一般一年只发文1次。对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可发可不发的、内容重复的、照抄照转的一律不发,同一事项一般一年只发文1次。2015年,以市委和市委办名义制发的各类公文同比减少6.7%。同时,着力提高办文效率,坚持“规范与时效并重”,努力加快公文办理速度,对不涉及重大协调的文件一般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紧急文件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随到随办,确保不误时不误事。(2)针对一些领导干部精神状态不佳、工作热情不高、干事创业激情不足,遇事推诿、回避困难和矛盾,缺乏责任担当的问题,一是经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发了《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集中抓好的重点工作》,将12类41项97条+新重点工作分配到市级党政班子成员以及各部门和乡镇责任主体名下。同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作落实机制的意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格落实责任,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二是正在起草制定《关于开展整治“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将整治“为官不为”问题列为2016年的重点工作之一,通过开展项目跟踪服务、重点科室负责人述职测评、执法案卷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专项活动,深入查究“为官不为”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我们组织开展了重点科室负责人述职测评活动,全市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17个部门的41个重点科室负责人,直面测评代表,公开述职,现场打分,评议结果在全市进行了通报。同时注重结果运用,市委领导对排名后5位的科室负责人及所属单位一把手进行了约谈,对连续两次排后3名的单位下发了《监察建议书》,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免职或岗位调整,不再担任重要职务,大力解决“中梗阻”问题。

2.关于“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财物管理比较混乱,存在挤占挪用、公款私存、虚开发票、白条报销等问题,招待费、电话费、车辆运行费超支严重。(1)在全市范围进行了广泛自查。同时,成立了6个市委巡查组,进驻部分乡镇和部门进行重点抽查。从抽查情况看,“三公”经费不规范和招待费、车辆运行费超支等问题主要出现在2013年以前,中央提出“八项规定”以后,“三公”经费支出逐年压缩趋势明显。(2)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的问题,由相关市领导督办,认真对照整改,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3)修订出台了《深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深办发〔2016〕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深办字〔2016〕3号),对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化、具体化。(4)下一步,我市在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巩固提高:一是强化财务人员培训,严格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行为,未列入预算的经费一律不向市政府申请支出,不符合财政财务制度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二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要求,实行接待清单制度,严格执行住宿、用餐标准;三是对车改后保留的公务用车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细化公车使用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四统一”(统一停放、统一加油、统一张贴标识、统一派车单据)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照。四是落实好绩效预算管理和国库支付电子化两项财政改革举措,进一步在制度上规范财务管理。

三、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一是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同时,举一反三,扩大战果,认真查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以抓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的经验和力度,抓好其他各类问题的整改落实。继续抓好贪污腐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专项整治,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二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不断强化“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理念和“一岗双责”意识,大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切实解决落实主体责任上紧下松的问题。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的权重。进一步明确各级“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反腐倡廉工作。各级纪委进一步推动“三转”,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严格依法依纪惩治腐败行为,保持对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反腐倡廉常态化教育机制,全面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三是整改落实成果制度化。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在今后工作中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弥补制度缺失,努力在各个领域形成简便易行、具体有效、相互衔接的长效机制,使整改成果最大化。

四是以整改成效推动发展。把搞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统筹协调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以整改促进改革、推动发展。以巡视整改为动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清廉实干,决胜“十三五”,实现深州大发展、大跨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77日至97日)。联系电话:0318—3312966(工作时间);邮政地址:深州市长江西路120号市纪委信访案管室;邮编:053800;网络联系:请登陆“中共深州市纪委深州市监察局”网站,点击“我要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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