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7月29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临漳县进行了巡视。12月10日,省委巡视组向临漳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高度重视、迅速动员。临漳县委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县委书记李明朝同志站在全面从严治党、锤炼党性修养的高度,真正把巡视意见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从省委巡视组进驻我县,就连续召开县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四套班子会、专题调度会,先后主持召开各类会议16次,研究、部署、安排、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特别是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迅速召开了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县四套班子成员、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以及县直各单位一把手参加会议,县委书记李明朝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明确指出:要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照单全收、积极整改,并就落实好整改工作向各级党员干部提出了严格要求。县委深刻认识到,当前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见微知著、点到要害、中肯深刻;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具体、符合实际,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为此,县委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组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要求上来。
(二)成立组织、强化领导。县委书记李明朝同志作为全县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站在全局的高度,把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亲自担任“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苏万通,县委副书记赵志峰任副组长,各位县委常委为成员。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领导小组分别设立由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任组长的4个专项整改小组,具体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志峰同志兼任。整改办专门从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组织部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负责日常协调、调度、检查、督导等工作。所有涉及到的整改责任单位都及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三)细化分工、明确目标。逐条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经县委常委会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整改落实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及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将整改任务落实到部门、到人头,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3个具体问题,在4个专项整改小组下设13个工作分组,由相关县领导担任责任领导,明确了15个具体负责整改任务落实的牵头或责任单位,搭建了强有力的工作班子,配备了高素质的人员力量,倒排时间、逐条挂账,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切实保证每个问题、每个事项都认真对待、落实到位。
(四)强化督导、确保成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多次组织召开整改落实调度会,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研究调度。各专项小组责任领导每周听取所负责整改任务的落实进展情况,分组责任领导每周向专项小组组长进行汇报,研究解决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办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实行“一周一调度”“两日一报告”,对重点单位进行上门督查,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单位下发通知进行督促。整改办共召开调度会6次,进行专题督导4次,印发工作简报20期,确保了整改落实扎实高效。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落实整改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县委抓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动性不够、对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强,一岗双责没有真正落到实处”问题。
县委采取了四项措施抓整改:
(1)列入全县整体工作部署。县委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县委书记李明朝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并多次召开县委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担负起了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十届九次全会报告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常委会、党政联席会、四套班子会议题并作为长效措施,进行了重点安排和部署。
(2)进一步厘清责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集中学习、原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形成县委领导班子抓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根据《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冀办发〔2015〕49号),起草了《临漳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清单》,厘清了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范围。
(3)切实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员,层层签订《中共临漳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状》,真正形成县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乡村上下联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县委书记李明朝与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各乡镇党组织和县委班子成员签订责任状122份,县级领导干部与分包部门、乡镇签订责任状120份,108个单位党组织与下一级党组织、所属基层单位签订了责任状。
(4)健全巡查机制。充分借鉴中央、省委巡视工作经验,结合基层实际,探索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大巡查机制,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配强巡查队伍、明确巡查范围、突出巡查重点,创新实施巡查专员制度、联合办案制度,着力发现问题、强化整改、形成震慑,坚决将反腐压力传导到乡村最基层。县委正在开展第二轮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工作,本轮巡查从3月上旬开始,对15个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专项巡查。县委已按照“三个不固定原则”选配了5名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正科级干部到巡查一线担任巡查专员,并组成了5个巡查分组。
2.关于“领导班子抓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尚未形成”问题。
县委采取了三项措施抓整改:
(1)四套班子形成合力。县委分别与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状》,明确了上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自分担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任务,特别是对分管部门、战线和分包乡镇,形成县四套班子齐抓共管肩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的整体合力。
(2)创新廉政教育方式。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中国·邺城县令廉吏文化展馆”参观学习。截至目前,已有7000余人接受了廉政教育。组织包括县四套班子领导在内的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学习活动,并进行了集中测试,坚持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相长。
(3)认真落实廉政谈话要求。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分别与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对新提拔重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对重点岗位,风险等级较高的岗位,县委书记李明朝同志亲自谈话,指出风险点,戴上“紧箍咒”,进一步筑牢他们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3.关于“履行监督责任没有形成有力震慑、仍未有效遏制违纪违法问题多发倾向,干部发案率居高不下”,“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比较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导检查力度不大,执纪监督失之于宽、软、松”等问题。
县纪委采取了四项措施抓整改:
(1)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充分整合信、访、网、电等渠道,开展线索大排查活动,全面采集问题线索,对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实行“挂账督办”,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强化问题线索处置质量和效率。省委巡视组移交35件要结果件已全部安排处置,问题线索处置率达到100%。通过立案调查,共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76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4人,给予党政纪双重处分7人,给予党纪处分31人,给予政纪处分17人。整改期间,县纪委多次召开协调会,责成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信访、国土、教育等有关单位对问题积极开展整改和落实。
(2)健全完善办案制度。进一步整合纪委机关、纪工委(监察分局)和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检组的力量,探索实行“分组办案”模式,提升工作效率。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线索处置、执纪审理、案件主办人负责制等7项制度,切实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进一步传导压力、强化震慑。2015年,全县共初核案件线索407件,同比增长41.81%,立案384件,同比增长43.28%,给予党政纪处分362人(处分乡科级干部58人)同比增长43.65%。
(3)查漏补缺,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抓好审理谈话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提升工作水平。同时,完善了《临漳县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制度》,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对违纪人员,坚决依纪依法处理到位,纠正到位,教育到位。围绕典型违纪案件,开展案例剖析,撰写剖析材料,着重发现制度执行、日常监督、守纪教育等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进一步查漏补缺,努力根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坚决遏制违纪违法问题多发倾向。
(4)把握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强化精准发力,部署开展了深化落实“八项规定”、隐形“四风”专项整治行动,开通公众微信号“邺都清风”受理群众举报,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问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元旦、春节期间值班制度执行不严格、违规使用公车、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截至目前,共诫勉谈话1人,指名道姓通报批评15人,并责令7个单位向县纪委作出深刻检查,对1个单位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向相关单位发出一级预警1次,二级预警3次。
4.关于“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问题。
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抓整改:
(1)通过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制度,进一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乡镇、县直各单位。
(2)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正加强对各单位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坚决杜绝“把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挂在墙上、写在纸上,形同虚设”等问题。
5.关于“乡镇和县直部门纪检监察工作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不够,办案不力”问题。
进一步深化“三转”,增强“一盘棋”意识,积极探索实施对乡镇、县直部门纪检监察干部“统用直管”,通过开展业务培训,细化任务分解,制定了《乡镇纪委工作制度》、《乡镇纪委工作议事规程》、《乡镇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等,强化案件考核和责任追究,进一步传导反腐压力。
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作用发挥不好”问题。
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抓整改:
(1)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组织机构,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衔接到位。
(2)完善了《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协调和领导,确保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3)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中办发〔2015〕10号)和省《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基层实际,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与审计、公安、检察、法院之间有关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的问题通报、线索移交、协同办案、文书移交、涉案款物执行等工作,严格做到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公正执纪执法和安全文明办案,不断提升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性和联动性,进一步壮大反腐合力,坚决杜绝“断链条、不衔接”等问题。
(二)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有的公职人员办企业伪造增值税发票,一些行政机关单位人员与其相互勾结套取财政资金、收受回扣”问题。
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抓整改:
开展发票专项检查。检查各类纳税人537户,检查各类发票62752份,其中涉嫌问题发票31份,涉及纳税人21户,补缴税款3.5万元,处罚3.8万元。同时,对企业法人、财务人员和小规模纳税人进行专项检查,检查2650户,发放发票政策规定宣传资料3000余份,发放发票联合检查自查表3000余份。对全县预算单位2013年以来财务报销发票进行了检查处理,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制止开具虚假发票等公款报销行为。共查处13家在注册地无法找到的涉嫌虚假注册企业,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外公示。
2.关于“有的财会人员挪用公款、贪污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抓整改:
加强监管。制定了《临漳县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规定》,由相关责任部门成立了财经纪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对全县各单位财会人员进行了分批次培训,提升职业技能和从业道德,并对各单位财会人员进行了实名登记,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3.关于“有的机关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
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抓整改:
全面排查。通过联合排查,共梳理出79名机关公职人员或其配偶、子女存在经商办企业现象,通过限期清理,自动注销、变更股权身份64人,确定信息错误或未违反规定(含配偶、子女)13人。正在整改变更2人。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的相关规定,要求各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全县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形成机关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联合预防机制,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4.关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抓整改:
强化监督检查。在全县开展了违反八项规定问题专项督查,同时利用县纪委微信公众平台“清风邺都”,形成有效监督网络,督查组已在全县展开明察暗访8次,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
5.关于“一些村支书及两委干部弄虚作假骗取、贪污专项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多发”问题。
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抓整改:
开展农村干部违法违纪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关于农村干部违法违纪专项整改方案》、《专项资金和农村集体预留地等出租检查方案》、《农村财务审计方案》,从推进村财乡管、规范民主决策、实行阳光村级事务、坚持访查并举原则等方面整改农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县纪委制定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规定》,从制度上预防基层干部贪污腐败情况发生。
(三)组织纪律方面
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依然存在、违规设置内部机构、个别干部存在任职资格不够、个别干部政策规定执行得不够准确、个别干部档案存在问题”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抓整改:
(1)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加强与编制、人事部门的沟通协作,探索建立干部任前职数预审办法,严格按照核定的职数配备干部,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2)撤销越权设置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建立编制使用审查机制,对机关事业单位无批复自行设置机构的,组织、人事部门不予办理人事相关手续,财政部门不预拨款,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印章的刻制业务等,严防类似问题发生。
(3)列入另册管理。对事业编制人员直接提拔为公务员岗位领导干部,同时任职时间不够年限的,列入另册管理人员名单,限制提拔。同时,严格执行干部政策,对事业身份人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上的,严格按照《公务员调任规定》程序进行。建立健全干部任前审查机制,建立由干部管理机构、干部监督机构、档案管理部门和考察组层层审核把关的干部任前联合审查办法,强化工作职责,落实人员责任,坚决防止和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4)纠正错误。认真加强干部政策规定的宣传学习,将《干部任用条例》等政策规定,纳入县委中心组和各级领导班子学习培训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干部贯彻执行政策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突出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这个主体,强化组织人事干部对政策规定的认识和理解。加强与省、市委组织部门的沟通联系,精准理解掌握干部政策。
(5)全面清查档案。对个别干部档案存在问题,身份是合同制工人,但工资表、考核表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撤销其原事业单位工资表、考核表,按照单位性质,重新予以了核定。对工作经历与学历交叉的,从连续工作年限中扣除学习期间年限,不作为工龄进行计算;对提拔任职年限不够的,列入另册管理人员名单,限制提拔。同时,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档案专项核查,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教体局分工负责,按照管理权限,对分管的干部档案进行一次全面审核。对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对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政策审核确认;对档案信息涂改,难以认定的,在用好、用足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行集体研究认定,并出具认定意见。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关于“有的工程项目缺乏严格审查审批,疏于监管,一些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运作过程随意性大,缺乏严格的审查审批,不按程序办事,违规发包现象普遍,建筑市场较为混乱”问题。
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抓整改:
(1)制定了《关于做好项目工程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对建设工程规划、建筑施工、销售三个环节开展了专项整治。经排查,2011年-2014年全县开工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共32个,其中手续齐全项目8个,手续不齐全项目24个,目前,已对这24个手续不齐全项目分别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其补齐相关手续。
(2)修订和完善了《临漳县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专项资金、财政预算和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职能,严格政府采购以及招投标程序。
(3)成立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把关领导小组”,制定了《临漳县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办法》,从申请、现场核查、受理、审查、存档五个环节规范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4)制定了《临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拟定了《临漳县项目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九个产业类别、二十项禁止投资项目,在项目审核、立项审批、建设过程监督等环节进行严格审查审核,对于列入《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的项目,不审批、不核准、不备案,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2.关于“违反财经纪律财政资金管理不严,有的虚列支出,有的超支挂账,有的未提取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有的违规挪用资金用于土地收储,有的滞留专项资金”问题。
(1)对于虚列支出问题。地方财政核定年终预算结余后,财政总预算会计进行会计核算,2012年12月将部分支出转入国库暂存款并结转下年,符合上级规定要求。
(2)对于超支挂账问题。2012年新增超支挂账9803.62万元,由于临漳县财力有限,一些支出到年底不能列支,只能暂记暂付款赤字挂账明细账,县财政计划以后按年度逐步消化。
(3)对于未提取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问题。我县于2015年1月26日补提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1320.9万元;2015年3月4日补提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1117.6万元,少计提的资金现已全部补提到位。
(4)对于违规挪用资金用于土地收储问题。2013年县财政违规挪用土地出让金专户400万元,出借给临漳县香菜营乡政府用于土地收储,2014年8月20日香菜营乡财政所已归还土地出让金专户400万元。
(5)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问题。通过整改,目前2012、2013、2014年度该提取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全部提取到位,用于土地收储临时借用的资金通过争取农发行土地收储贷款已经归还到位。
(6)对于截至2015年6月底,县财政滞留农林水、教科文、社保资金等上级专项资金3.9亿元的问题。截止目前,滞留上级专项资金已支出2.54亿元,具体情况是:教科文专项资金支出0.58亿元;农林水专项资金支出0.76亿元;社保专项资金支出0.36亿元;经济建设专项资金支出0.84亿元。尚未支出的专项资金结余1.36亿元。其中,已完工建成尚未出具验收报告或审计报告项目0.64亿元;已开工建设尚未完工项目0.72亿元,计划在2016年上半年全部支出完毕。
3.关于“项目预算成了调控财政预算的蓄水池。大额预算调整未及时报人大审议,导致财政资金失去监管”问题。
经调查,2013年经县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全县公共财政支出年初预算安排6.91亿元。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十五次会议上,支出预算计划调整为8.3亿元,追加预算支出1.39亿元,年底调整预算支出数为16.58亿元,比年初预算支出增加9.67亿元,2013年度实际支出为16.56亿元。根据《预算法》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县本级追加预算,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需经县人大批准。因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因此,2013年预算支出追加9.67亿元中,1.39亿元经县人大批准,其他8.28亿元资金属于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不在预算调整范围内。
4.关于“机关工作纪律涣散松懈”问题。
县纪委成立了工作纪律专项巡查组,在全县定期不定期开展工作纪律检查,重点对迟到脱岗、长期不上班等问题进行了检查。同时,在全县县直机关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作风整顿活动。截至目前,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诫勉谈话4人,组织处理1人,通报批评单位12个,工作人员7人。
5.关于落实好省委巡视组“切实解决群众关切问题,积极化解信访矛盾”的要求。
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抓整改:
(1)梳理问题、化解矛盾。制定了《临漳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访稳定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全县已梳理信访积压问题178件,化解148件,化解率达83%,此项工作获得市联席会议表扬和肯定。
(2)配好支书、建好支部。一是制定农村党支部书记届中调整办法。实行“双述双评+实绩考核”机制,按10-15%比例倒排后进党支部书记名单,一年中连续两次倒排入后进名单的,免去村支部书记职务。同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截至目前,已调整村党支部书记20人,涉及9个乡镇20个村。二是建立村“两委”干部预备人选库。从在外务工经商人员、民营企业主、农村致富能手、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大学生村官、“退二线”或退休的领导干部中选拔了1619名优秀人才,建立了全县村“两委”干部预备人选库。三是软弱涣散农村党组织整顿。对排查出的64个软弱涣散农村党组织,通过实行县级领导联村、选派“第一书记”等措施进行帮扶。同时,建立基层党建预警防滑机制,推进党员干部管理体系,确保标本兼治,巩固成果。
(3)服务群众、解决问题。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群众工作平台,充分发挥“两个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和联合接访中心)和“一站一室”(乡镇群众工作站和村级群众工作室)的作用,“一站式”办理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服务事项,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征集社情民意,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全县14个乡镇全部建立了群众工作站,425个村建立了群众工作室,实现了服务全覆盖。
(4)廉洁自律、强化监督。开展集中整治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成立县核查工作小组,在县直各单位、乡镇和村开展集中整治基层干部贪腐谋私、执法不公、乱作为、不作为等问题活动。各单位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完善规章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县核查工作小组对《问题清单》,逐乡镇逐村逐单位进行核查,并建立《重点问题督办清单》,实行销号管理。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从严从实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经过前段时间的努力,我县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县委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安排部署,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以机关作风整顿和“一问责八清理”活动为抓手,坚持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注重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不断推动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一)从严从实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与经济社会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发扬担当精神,聚焦主业主责,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二)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立足于全面完成整改落实工作,坚持班子不散、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放过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任何一个问题,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直至整改完毕。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死灰复燃”;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抓紧画上圆满句号;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实行“台账销号制”,明确时间节点和各阶段任务目标,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集中精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制度漏洞,加大制度落实力度。一方面,对在整改落实期间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从一开始就严格抓好落实,完善配套措施,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确保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另一方面,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对现有各项工作制度重新审视,查漏补缺,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扎密扎紧制度的“笼子”。
(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整改落实成果体现在“一带五星”战略的实施上,体现在全面推进“十三五”良好开局上,体现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为我县实现“科学跨越、增比进位、绿色崛起、富强美丽”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7月5日至9月5日)。联系电话:0310-7862803(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中共临漳县委值班室;邮编:056600;电子邮箱:lzxzgbgs@126.com。
中共临漳县委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