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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皮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7-05 16:32: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81日至93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南皮县进行了巡视。12月1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1、端正态度,正视问题。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我们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对反馈意见进行传达,并将反馈意见印发全县。1211日召开县四套班子会议,对反馈意见进行专题研究。会议认为,省委巡视组的意见一针见血、直击要害,准确指出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全符合中央和省委精神,完全符合南皮实际,很有针对性、指导性。对这些问题,我们诚恳接受,深刻反思,认真核查,并严格按照省委整改要求,逐条逐项狠抓整改落实。

2、成立组织,立即行动。为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推进,1214日,专门召开全县整改落实动员大会,就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专门成立以县委书记赵亮为组长、县长徐志连为副组长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统筹领导。领导小组下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生活纪律四个专项整改小组,分别由书记县长亲自坐镇,调度指挥,督促指导各项整改工作。

3、细化任务,压实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我们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制定下发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整改任务逐条逐项进行细化分解,共制定整改任务14大项、42小项,并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目标措施和完成时限。相关单位也按照县委要求分别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硬化整改措施,真正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4、严格督导、强力推进。县委坚持把严督实查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抓手,从纪委和县委、县政府“两办”抽调人员成立3个专项督导小组,深入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明察暗访,动态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县委领导小组反馈,并要求相关单位立行立改、认真解决。县委书记赵亮对整改落实工作,每周召开一次专题调度会,始终坚持重大问题亲自部署,重要情况亲自过问。其他县级领导按照分工,都高度负责地抓好牵头工作的督导落实。在真督实查的氛围下,各相关单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以“钉钉子”精神,一件一件抓整改、一个一个促落实,推动了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解决“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厘清责任任务,健全责任制度,强化责任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一是明确目标,夯实主体责任。县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实施细则》。根据人事变动情况,重新调整了《中共南皮县委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分解方案》和《南皮县人民政府关于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任务的分解方案》;严格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县委书记和县委常委、乡镇党委书记、县直部门党组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122份,将落实主体责任的任务目标逐项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细化任务,压实责任;为强化制度保障,研究制定了定期汇报、定期检查、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等项制度,9个乡镇党委和41个部门党组定期向县委、县纪委报告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县级领导干部先后50余次深入分管单位、部门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与分管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130余人次。二是持续发力,强化监督责任。加强纪委监督责任的整改落实,从根本上解决了履行监督责任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办案件力度不够大的问题。严格落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拓宽了纪律审查的空间;在乡镇纪委层面实行了异地交叉办案,由县纪委常委任组长,组织各乡镇纪委交叉办案,2015年查结案件8起;县纪委先后组织对全县两批次调整和提拔的11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任前廉政谈话;严格落实“三转”要求,全面梳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各单位制发文件明确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只分管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专职专责要求得到切实落实;建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月通报制度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周报告制度,对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20158月省委第七巡视组进驻南皮至2015年底,共立案95件,同比增长196.9%;结案95件,同比增长196.9%;党政纪处分103人,同比增长221.9%,其中警告处分61人,严重警告处分24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6人,留党察看处分2人,开除党籍处分7人,行政警告处分3人,谈话函询14人;处分乡科级干部20人,同比增长150%。三是严格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根据各单位责任分工,确定具体考核标准,将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年底通过县委考核和民主评议两种方式,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体系,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不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且倒查单位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15年,对14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2、关于解决“政绩观不端正,存在贪大求洋、脱离实际”的问题

对这一问题中涉及的4个建设项目,我们专门召开县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进行专题研究,决定不再建设电动汽车城和尹吉甫墓园两个项目。对于五金工业博览城项目,相关专家认为,五金机电是南皮的传统支柱产业,也是特色产业,产业涉及光伏发电、汽车制造、航空航天等多个新兴产业领域。建设五金工业博览城,不仅可以推动产业集聚,带动产业壮大,还可以提升南皮五金机电产业知名度,打响“北方五金机电产品生产基地”这块金字招牌,吸引更多的人流、物流和企业客商来南皮投资发展,但要结合实际财力,减少投资、缩小规模。最终我们吸纳各方建议,决定将该项目占地由原来的1500亩减少到500亩,投资由35亿元缩减为10亿元,并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逐步实施,分期建设。对于城南水系项目,我们进一步向群众征求意见,发现群众对该项目的认同度、期盼值都很高,也希望通过建设这个项目改善城区及周边群众的生活居住环境。鉴于此,我们又慎重研究,决定结合PPP模式,通过周边土地出让以及争取国开行、农发行等国家政策资金等方式,结合南皮财力,分步实施,力争用5年的时间,建设成环城水系,全面改善城区居住环境,提高招商引资吸引力。

同时,为从根本上解决政绩观偏差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强化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以“领导干部大讲堂”、“中科南皮学堂”为平台,进一步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政策,学法律,学业务,强化政绩观、为民观的教育改造,树立正确发展观念,从根本上杜绝贪大求洋、脱离实际的施政行为。二是搞好决策评估论证。建立重大项目科学评估机制,对全县重大工业、城建、民生项目,立项前全部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详细论证。在此基础上,通过民意调查、举行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最终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对群众意见大的项目谨慎对待、延缓实施,对审议未通过的项目工程绝不上马,坚决避免重大项目建设县委、县政府一言堂,真正让各项决策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体现民意、顺应民心。三是切实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完善县委全委会决策机制、常委分工负责制、决策前酝酿沟通和征求意见机制,规范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和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度,切实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纳入规范化轨道,确保决策体现集体意志。四是踏实、务实,狠抓落实。对确定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大事实事,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钉,一任接着一任干,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干劲和久久为功的韧劲,多做一些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在全县营造“踏实干事、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违反廉洁自律方面

1、关于解决“群众反映在国土、城建、交通、环保等部门以及土地出让、项目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存在‘贪腐’现象;有的利用职权非法圈占、倒卖土地、牟取暴利;有的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或特定关系人谋利,收受贿赂;有的受人请托,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私自批条子、打招呼,搞权钱交易”的问题

在国土、城建、交运、环保四部门开展了专项整顿活动,对土地出让、项目开发、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一是严格土地出让审批。明确所有土地出让前,必须先由住建部门出具规划意见,报经县长办公会研究可行后,再由国土部门制定出让方案报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严格执行土地出让金收缴和管理逐级报审制度,制发《关于规范土地市场若干问题的意见》,依法依规查处违反法律规定私自买卖土地、哄抬地价、私囤土地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严格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执行违法案件查处和重大业务工作集体会审制度,通过集体决策,公开透明行使权力,会审结果在网站实时公开,彻底杜绝批“关系地、人情地”、办“关系案、人情案”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二是开展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县所有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共排查房地产开发项目33个,对擅自提高容积率的3个项目,按照政策规定全部处理完毕。同时,采用审批大厅统一配发的工程图纸,一套图纸管到底,避免开发商使用阴阳图纸规避监管的问题;变业务科室的条块管理为联动管理,对一个房地产项目从放线、验线、验槽到竣工验收,实行全程监管;对未批先建和闷头违建的,立即停工,违反规划的,立即拆除,不违反规划的,按最高上限处罚。三是强化交通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制发了《严禁干部职工隐形参与公路建设的规定》,严禁内部人员以原材料供应、车械设备、亲属涉及等方式参与工程建设谋利现象;在“阳光南皮”网站公布重点项目和原材料采购信息,实施工程招标前告知制度,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限制进入我县公路工程建筑市场;对工程招投标、行政审批等重要事项实行立项监督,加强对交运部门相关责任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措施的执行力度。四是规范环保工作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及项目审批、验收,实行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对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严格环境监测,实行操作人员、业务主管和站领导三级审核制度;严格环境执法,对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通过“阳光南皮”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抓好事前项目储备、事中申请报批、事后跟踪问效三个环节,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2、关于解决“一些公共性建设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存在围标、串标等问题”的问题

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推行“十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十项公开内容,即:以项目计划公开、资金来源公开、财政预算评审公开、招标管理公开、施工管理公开、监理公开、资金拨付公开、财政决算评审公开、决算审计公开、竣工验收管理公开;确定了六个监督主体,即:建设项目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检察院、副科级以上离退休老干部、利益相关人全程监督。一是严格专家抽取。规范评标专家抽取程序,以单个项目预估价为标准:投资规模在100万以下(含100万)的项目,可在县域内评标专家中抽取;100万以上(不含100万)至5000万(含5000万)的项目,要在全市范围内抽取;5000万以上(不含5000万)的项目,在全省范围内抽取。二是严防借用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的人员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持养老保险证明,证明系公司人员,杜绝非投标人员进场;对招标额度在1000万以上的项目,一律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列明“企业法人必须到场”条款;中标公示发出后,要求代理公司必须将中标通知书及时送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交易中心统一发放;加强员工保密教育,严格保密责任,加强专用账户保密工作。三是规范开标秩序。交易中心加派人员对评标区域及附近区域及时清场,同时指派专人在交易中心门口迎接评标专家,导引至评标室,严防投标人、代理公司与评标专家单独接触,影响公正评标;对交易区域内人员进行严格管理,按楼层设置专人值守,确保无关人员一律及时退场,不在交易区内滞留。四是改善评标办法。对建设工程招投标采用经评审次低价中标法,政府采购采用低价中标法和以低价为基准的综合评标法,建成“招标通”系统,搭建起招标通框架。目前,正在进行交易中心交易人员权限设置,并整合纪检、公安、住建等部门力量,建立了打击围标、串标行为的联动机制。

3、关于解决“城中村、城郊村和一些拆迁村有‘小官巨腐’现象”的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制发了《关于规范土地市场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制定了《南皮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明确“县域内的土地补偿标准按目前的补偿标准执行。三年内逐步实行城区、城区外统一的土地补偿标准,三年后执行统一的补偿标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提高补偿标准。”杜绝了土地补偿漫天要价和村干部侵占挪用土地补偿款的现象。二是健全机制。对补偿土地面积、补偿标准、补偿数额进行张榜公布,被征地户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后,由乡镇政府组织对补偿金额进行核实,报国土局、财政局核准,最后经县政府批准后,由财政局根据征地协议直接将补偿款拨付农户账户;将土地补偿款拨付情况及时在“阳光南皮”网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堵塞补偿费管理的漏洞,防止出现贪占挪用现象。三是严肃查处。紧紧盯住土地补偿过程中的重点领域、岗位和环节,完善和强化监督措施,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干部和一些党员干部参与征地拆迁、扰乱征地秩序、贪占挪用土地补偿款的问题,集中查办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巨腐”典型案件。

4、关于解决“部分村财务不公开,‘三资’管理混乱,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完善村务公开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以财务公开为核心的村务网上公开,以乡镇为单位,包村干部和村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及时督导各村按时填报公开资料;实行县乡两级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公开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二是健全“三资”管理台账。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资”管理的各项规定,组织县、乡、村三级农经人员对所辖区域内的“三资”进行认真清理,制定完备的“三资”档案,执行严格的“三资”管理制度,按程序对“三资”进行核销操作。三是落实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加强对村级财务支出的管理,完善村级民主理财制度和财务支出民主程序。扩大村级财务管理范围,对收入不入账、违规收取费用等违规行为进行严密监控,堵住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漏洞。

5、关于解决“涉农资金监管不到位,存在贪占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的问题

一是全面清理,规范程序。对全县所有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与26项专项资金的15个管理部门签订了监督管理责任状,通过查找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健全防控机制,完善制度规定,规范涉农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发放程序。对于过来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管控效果较差的项目,实行跟踪问效,纳入重点监控范围。二是强化监督,厘清责任。把好申报审批关,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实施,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杜绝申报不实、审批不严的问题;把好项目验收关,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拨付资金,杜绝假验收、验收假项目的问题;把好资金使用关,按照规定使用和分配资金,杜绝违规使用、贪占、挪用问题。按照不同环节、不同部门的责任,落实监督措施。三是查办案件,严肃问责。加强和审计机关的协作配合,注重问题线索的移交和查办,对涉农资金领域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重点查办涉农资金管理部门存在的违规审批和验收不规范的问题;与查办“小官巨腐”专项行动相结合,严肃查处村干部骗取、套取、贪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整改以来,共对11宗70.2亩违法占地项目进行了停建处理,对10个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了整改处理,纠正了某局4名相关人员以本人或亲属名义参与本单位所涉项目建设及材料供应的问题;对5个环评项目违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2个涉嫌围标、串标企业进行了扣除保证金处理,对18名贪占集体资金的农村党员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其中2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违反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解决“部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在企业兼职”的问题

对在企业兼职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认真核查,并严格按照领导干部管理规定,对党员干部企业兼职问题进行了整改。

2、关于解决“事业单位违规进人”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全面领会精神。强化相关单位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乡干部管理的意见》、《关于开展整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突出问题的通知》和20156月省人社厅赵新喜副厅长《关于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讲话精神的学习,力求对上级文件精神全面了解、深刻领会。二是严格审查,依规处置。对违规进人问题进行了认真筛查,对筛查核实的5名人员,按照沧组通字〔2014〕6号文件和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三是严格程序,规范日常管理。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源头管理的规定》,对进入机关事业人员的初始手续重点核查,认真履行调动程序。同时,认真执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严格按照权限、程序要求完善招聘制度,提高我县招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3、关于解决“干部任免和干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一是全面做好干部档案检查,强化干部档案管理。县委组织部制定了《南皮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并对档案管理人员及有关同志进行了专题培训。目前正在按照《方案》规定的要求以及最新的审核标准,重点对干部档案中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关键信息逐一进行审核认定。其中,组织部负责管理的干部档案789卷,现已审核337卷,人社局负责管理的档案1762卷,现已审核155卷。我县要求在20166月前完成审核工作。届时,我县的档案管理将更加规范,管理水平将进一步提高。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强化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按照《条例》规定,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使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谨规范。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等监督制度,做到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完善“ABC三票初始提名”、科级干部任免常委会票决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水平。三是对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的科级干部适时进行调整。通过统计摸底,我县共有17名县直部门的科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县委组织部对上述人员按照政法部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分类,并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工作需要,通过采取本单位内职位调整、部门与部门之间进行交流等方式,在乡镇换届前予以解决。

对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我县已于2015年11月干部调整中予以全部解决,共消化超配职数25个。今后,将严格按照核定职数配备干部,严防超配。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关于解决“下基层少、文山会海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着眼推动干部下基层,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县级领导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个月;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每人联系农户5个以上,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3天,县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基层单位,每人联系3个以上服务对象,以硬任务、硬规定督促领导干部多下基层,多抓调研,了解实情,增进干群关系。二是严控会议数量规模。建立完善会议计划制度和审批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委相关会议的规定》、《南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年初对全年计划召开的会议进行统一谋划。对临时需要召开的会议,必须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对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共同参加的会议,必须经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批准后才可召开。严控会议规格,除党代会、经济会、县委全会、纪委全会、三干会、“两会”等全局性会议外,其他专项工作会议一律不再单独召开,属于党委系统的组织、宣传、政法、稳定等工作会议,属于政府序列的国土、城建、农村、教育等工作会议,分别只召开一次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尽量压缩会期和人员规模,原则上需要县委书记、县长同时出席的会议,只安排书记或县长一人讲话,讲话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认真落实“无会月”制度,原则上每年6月份和9月份不召开任何全县性会议,让乡镇、部门拿出更多的时间精力抓工作、抓落实。三是缩减文件数量。按照精简20%的目标,确定2016年县四套班子文件数量控制目标,除保留县委办《督查通报》和政府办《政务督查》外,其余内刊统一采用《南皮动态》的形式印发。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对每年例行、内容相近的文件,能不发的不发,能以短信通知平台和OA汇报系统等形式发布的,不印发纸质文件。对时效性有明确要求的文件,根据实际情况可单独下发。

2、关于解决“缺乏担当意识,遇事推诿扯皮”的问题

一是强化干部教育培训。把“宗旨教育、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教育做为“领导干部大讲堂”、“单位学习日”和各主体班次的重要内容,结合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将“责任、担当、服务”做为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研讨的主题之一。注重选树“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各层次党员干部典型,发挥好他们的表率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部、影响干部。二是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从严监督干部若干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扎实开展“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三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按照考准考实、简便管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考核,实施三定一考”工作机制、建立乡科级干部干事档案,综合利用好干部考察考核结果,切实提高考评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树立“五个重用、五个不用、五个调整”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重用“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干部,积极营造“敢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

3、关于解决“作风漂浮,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提高工作效率。县水上公园建设项目已于2015年初全部完工,为杜绝工期过长情况再次发生,进一步完善了项目推进机制,抓好拟开工市政项目跟踪问效整治,严格规定建设项目工期,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工;大浪淀、环淀等六村的占地纠纷问题目前已得到较好解决。为解决好类似问题,健全完善了信访隐患排查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合理诉求渠道,着力解决好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前王村干沟桥项目已经列入2015年沧州市李家岸引黄沧东灌区一期工程,预计2016年5月底前可投入使用。同时对全县桥梁安全进行彻底清查,根据目前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分批实施方案,2016年年内完成11座闸桥的维修改造。二是强化监察,整治工作作风。在全县开展行政效能大监察活动,由县纪委牵头,组成10个作风监察小分队,不定期对全县各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办公、敬业服务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怠政懒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从严整肃队伍作风。三是严肃问责,加大曝光力度。整合县纪委党风室、纪工委、“两办”督查室等方面的督查资源,盯住重点时期、重要节点,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履职尽责情况的明察暗访频率,发现苗头及时“敲打”,坚决做到“明察不避亲疏、暗访不留盲点,曝光不留情面”;建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月通报制度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周报告制度,对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对发现的违纪人员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整改落实以来,共开展明察暗访30余次,查处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问题65个,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16人;处分科级干部1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2人,责令辞去公职1人,停职检查1人,诫勉谈话4人,通报批评7人,印发通报6期。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不间断开展“回头看”,认真审视自身工作,以公开为主线,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切实加大自我纠正力度,努力在建章立制,巩固成果上下功夫、求实效。

一是持之以恒抓整改。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机关作风整顿”、“一问责八清理”等专项行动,按照既定的整改任务和目标,逐条逐项往深里抓、往实里抓、往细里抓,务求取得更大成效,并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复发反弹。对正在整改,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到位的问题,责令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县委确定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务必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在此基础上,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及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落实情况,接受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是着眼长远建机制。按照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建制一批、巩固一批的原则,抓好长效机制建设,以制度的形式固化、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一方面,深入抓好已经制定的“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分解方案,《关于提高信访问题解决效率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的通知》等制度机制的落实;另一方面,全面征集、系统整理整改落实中、工作实践中出现的新经验、新做法,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严格执行、长期坚持,确保整改落实见实效、有长效。

三是从严从实转作风。以这次整改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好“修身不严、用权不严、律己不严、谋事不实、创业不实、做人不实”等方面的“不严不实”问题。同时,大力弘扬“踏实、务实、落实”之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担当、提高能力、苦干实干,扎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切实做到整改落实、加快发展两手抓、两促进,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南皮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7月6日至9月6日)。联系电话:0317-8851948(工作时间);邮政地址:河北省南皮县正大中路1号416房间;邮编:061500;电子信箱:npjwxx@163.com

中共南皮县委

20167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