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7月31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承德市双桥区进行了巡视。2015年11月2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集中精力抓好整改落实。(一)思想认识上位,集中精力做好整改工作。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立即召开区委常委会,对省委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审议通过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在全区整改动员大会上,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做出具体部署,区委书记方志勇明确要求全区上下,坚决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省委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的底线意识,真正把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强化依规依纪治党意识,举一反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二)责任落实定位,分工负责抓好整改实施。区委成立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常委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10个分组,由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牵头,分别负责一个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各责任单位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三)督导检查到位,一招不让推进整改进程。制定《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规定整改落实时限,提出具体要求。区委主要领导对重点问题亲自主持研究,重点环节直接参与过问,重要案件专题分析指导。各专项整改小组成员多次召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研究部署,听取整改落实情况进展,对重点问题及时督查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各责任单位层层分解,细化任务,落实责任,传递压力,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四)立足长远站位,举一反三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坚持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以及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集中精力整改省委巡视组明示问题的同时,深挖问题存在的根源,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制度不健全不放过”的要求,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村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干部提拔交流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制机制,切实解决好从严治党、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整改落实成效(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还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印发《关于区直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意见》、《关于区直机关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对区属党委(党组)负有的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教育管理监督、正风肃纪、执纪保障、示范表率等6个方面责任细化明确,建立了工作研判、责任传导、考核追究等9个方面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专门设立区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副书记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从区委办、督查室等单位抽调力量,具体负责主体责任方面任务分解、督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加大组织协调工作力度。二是细化责任落实任务。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制成清单,细化量化党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和成员41项具体任务、党委工作部门24项具体任务、纪委38项具体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将重点责任分解、工作签字背书、责任落实报告、教育活动开展、民主生活会内容、廉政谈话党课等项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当中。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考核。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分值比重,将党风廉政建设所占分值由原来的6分提升至12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一票否决制,对年度内受到重处分和严重追责的,取消单位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作为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细则》,量化考核分数,加大日常考核分值,重点对纪律审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等项内容,全面实行量化考核办法,分别建立了加分、倒扣分办法,进一步硬化考核措施,提升考核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2.关于“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追责上还需进一步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明责任追究机制。结合双桥实际,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明确追究党委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责任的23种情形,追究纪委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责任的21种情形,严格责任追究方式、追究程序、追究原则,以强化问责倒逼责任的落实。二是切实强化“一案双查”。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认真研究分析,逐条对照检查,对存有分管领导缺乏责任心、放松管理问题的,坚决按规定追究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2015年因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给予2名分管领导党政纪处分,对7名单位主要负责人、3名分管领导、3名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三是组织开展“回头看”。对近年来纪律审查、“四风”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省委巡视组发现的某单位个别工作人员长期不上班问题,移交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同时安排区人事部门负责,对全区干部是否存在长期不上班问题,组织进行一次集中清理,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方面3.关于“个别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一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针对个别领导干部缺乏廉洁自律意识,用各种手段套取国家资金、弄虚作假帮助他人谋利的问题,区委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15年区纪委共查处各类违纪案件3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其中科级干部9人。二是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严肃查处各类顶风违纪和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2015年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1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其中区直单位一把手5人。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对省巡视组移交办公用房方面4个问题、工作纪律方面5个问题,按照立行立改的要求,迅速做出处理,办公用房腾退、整改到位,对相关责任人、分管领导做出处理,处分1人,诫勉谈话8人,辞退2人。借助省委巡视的有利时机,对办公用房、办公用车、三公经费、吃空饷、落实“三重一大”、“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纪律等项工作开展专项整治,2015年共开展明查暗访59次,处理问题78个,下发通报5期,通报问题17个,诫勉谈话41人,函询6个单位。4.关于“村干部违规违纪、以权谋私问题偏多”的问题。一是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村官巨腐”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侵占集体财产等“小官巨腐”案件。其中:(1)红石峦村原党支部书记杨某等6人,因职务侵占资金10万元被移送司法机关;(2)牛圈子沟村原主任张某等3人,因失职、挪用资金等问题被分别给予开除党籍、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处分;(3)殊像寺村原主任王某等4人,因违规发放补助等问题,分别给予留党察看、严重警告等处分;(4)水泉沟镇柳树底村刘某因挪用集体资金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5)牛圈子沟镇马架子村原主任杨某等3人,因违反财经纪律错误被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切实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规范约束村干部履职行为。制定出台《双桥区农村“三资”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村级厉行节约制定奢侈浪费行为规范》,对村级财务监督方面相关制度进行细化完善,严格征地补偿款、拆迁资金管理,堵塞漏洞。(三)违反组织纪律方面5.关于“干部提拔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管理领导干部身边人员,注意坚持“严进优出”,强化对区四大班子领导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和从严管理,特别是注意了减少提拔和慎用。二是积极探索推行干部轮岗,对全区在一个单位(岗位)工作10年以上的领导干部进行摸底,本着基层与区直、镇与街道、镇与镇间交流的原则,有计划地、大范围地安排进行轮岗交流,目前已交流了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31名,有效地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三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制定出台《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实施意见》,完善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工作机制,注重将基层一线或重点项目一线工作经历的干部提拔到重要岗位。6.关于“存在超编超配及党政分设”的问题。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置机构和配备干部,根据当前工作需要、岗位实际,对目前超配的正科、副科、非领导职务、党政分设的人员采取措施进行消化;由编制、人事部门负责对超编部门严格控制进人,积极消化超编人员。对2014年核查的超职数配备的干部已全部消化;对因2015年机构改革新造成超配的领导干部和部分非领导干部,需要逐步消化;对因机构改革造成的党政分设,待机会成熟后,转任到其他岗位,因历史原因造成的教育、环卫两名党委书记,通过职务与职级并行享受副处级待遇,通过免职保留待遇的方式消化。7.关于“存在干部档案年龄记载不一致等”的问题。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集中力量进行核查,对入党材料不符合程序、学历材料没认证、不连续、录干调任有问题的,逐件进行甄别,提出处理意见,认真进行整改,规范党员干部档案管理。已完成省巡视组抽查的33本干部档案问题的整改工作。一是学历方面:对本人不能提供缺失的学历材料的,不予承认学历;对无法提供能够中学学大专、高中学本科的文件或招生简章的,不予承认其学历或学位;学历、学位不能认证的,不予承认其学历或学位。二是入党材料方面:对入党申请时间不足一年、非本人撰写、缺少政审材料、入党时间错误等问题,通过收集原始材料、党支部(党委)开据证明材料、组织重新认定等方式解决。三是干部选任方面:对事业单位人员担任副主任科员、不符合非领导干部任职条件问题,通过转岗、选任、自然退休等方式逐步解决;对历史遗留干部调任不规范问题,通过转岗等方式解决;规范干部试用期转正程序,对试用期满的干部结束后,将试用期考核登记表及时放入本人档案中。四是出生日期认定方面:依据相关规定,按照“最先最早”的原则,对出生日期重新认定。2016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干部档案的审查工作。(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8.关于“不作为、乱作为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其他常委为成员,设立综合协调组、宣传组、督查组和执纪问责组。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线索收集、处置、移交和保密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箱,在微信平台设立举报平台等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将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作为巡察重点,适时组织明察暗访活动。二是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件。2015年,共收到问题线索36件,调查问题线索15件,党政纪处分8人,辞退1人。9.关于“村财镇管把关不够严格”的问题。针对集体资金特别是征地拆迁等补偿款发放,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致使补偿款出现截留、挪用、克扣等问题,我们在对现有制度进一步规范的基础上,集中力量严把“三个关口”,解决各项制度、规矩不落实的问题。一是把好村级财务责任关。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一把手”讲廉政党课活动,分批次组织新一届村干部到市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学习,接受廉政教育;围绕落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的部署,组织区纪委常委到镇、街、部门进行宣讲党章、党规、党纪;以区委党校为依托,先后组织2次村级财务管理专题培训,强化提升镇级分管财务领导、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村干部、村财务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业务水平和甄别能力。二是把好村级财务审核关。完善村财镇代管制度,实行村级重大事项、重大财务支出“联审联签”制度;推行村级财务审接制度,由镇农经站牵头,村两委班子成员、监委会主任、部分村民代表参加,按月对村级财务进行审接,逐级落实镇级主管人员、财务核算人员、村级经手人员的责任;探索实行包村干部参与监督村级重大事务集体决策等制度执行情况的办法。三是把好村级财务监督关。强化审计监督,由区农牧局牵头,对全区5镇28个行政村“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对征地拆迁补偿款发放问题进行严查,形成审查报告、专项报告,对存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强化财务公开监督,由区民政局牵头,加大村务公开力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村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五化”标准,将财务作为公开重点,重新设立公开栏,财务按月公开,探索微信、短信等公开形式,对村级重大事项及时公开,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公开、公开不及时、不真实的,严肃处理。10.关于“日常工作还需进一步抓实”的问题。区委把回迁迁房建设和债务化解作为重中之重,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回迁房进度不快问题,妥善化解政府债务,注重社会稳控工作,做好因回迁房引起的上访问题。截止目前,北区、路网、城中村三类回迁房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已安置2948户、61.34万平方米,占安置面积的21.1%;已开工建设134.44万平方米,占剩余安置面积的58.8%。累计争取国开行专项贷款、政府置换债券资金134.2亿元,债务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债务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积极化解因上级政策、房地产市场低迷、资金断链、涉及军产等使回迁房建设滞后造成群众上访问题,实行区委领导日常和节假日轮班接访和主动下访制度,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在做好以上问题整改的同时,我们集中力量对省巡视组交办的8个信访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初核了结2件,立案调查5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三、下一步工作目前,我区对省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一定实效,但距离省委、巡视组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下一步,区委将把整改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对策措施。(一)抓好整改工作深化。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再回头,查漏补缺,巩固阶段整改成果,存在的问题绝不放过;对尚未全部完成整改的项目,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下气力进行深入整改,台账管理,紧盯不放,逐件落实,逐件销号;对需要持续较长时间的整改项目,及时制定完善整改举措,融入2016年工作部署,切实做到问题找准、措施到位、整改有力、落实有效。对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二)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发挥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职能作用,对重要工作任务及时安排部署,适时抽查调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三)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认真进行总结提炼,对已形成可行性的制度机制予以固化,对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开。(四)加强监督惩处问责。全力支持各级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纪委执纪监督问责的主体作用,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加大违纪违规查处和问责力度,对依然不收敛、不收手和顶风违纪的坚决予以查处。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7月6日至9月6日)。联系电话:0314-2056695(工作时间);邮政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平安街6号;邮编:067000;电子邮箱:sqqwbgs.com。中共承德市双桥区委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