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六巡视组于2015年8月26日至9月24日对南宫市进行了巡视,12月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南宫市委坚决贯彻省委巡视组要求,迅速行动,狠抓落实,通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为全市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提出的工作要求客观中肯、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帮助我们找到了改进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市委完全赞同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并将其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省委巡视组向南宫反馈意见后,南宫市委随即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并于2015年12月10日召开了全市领导干部会议进行整改动员,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坚决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的要求,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具体措施,坚决有力地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持续保持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的严肃氛围。市委书记多次调度并提出明确要求。一是端正态度,勇于担当。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要完全接受,认真整改,不找理由,不讲借口,坚决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二是底数要清,一定要把问题找准查实,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10类问题和反映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认真排查,不能避重就轻,掩耳盗铃;三是研究整改措施,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可行,积极主动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四是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五是强化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真正实现责任明确、压力传递;六是见人见事,严肃查处和问责,凡是在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仍然不整改的一律移交纪检和监察机关,构成犯罪的移交检察机关。市委要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为新的起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确保如期保持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委常委会负总责。市委书记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和市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它常委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整改小组、14个分组,市委书记、市长亲自兼任专项整改小组组长。14个分组由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牵头,分别负责一个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每个问题都明确了责任单位、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
(三)建立清单台账。对照14项整改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建立“三个清单”。逐条逐项对照,找准找实找全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条逐项分解,逐一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建立责任清单;针对存在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制度清单。二是分层分类建立整改台账。结合“三个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挂账督办,倒排工期,追踪销号。三是坚持全局统筹、有机结合。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与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开展“三个反思”、推进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既要着力解决发生在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的各类问题,又要着力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全力消减信访存量,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四)强化督导调度。整改落实工作开展以来,市整改领导小组对各项整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坚持每天要进度、每周一调度,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邢台市委巡视联络办通知要求,近日,我市对各项整改落实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自查,目前,我市14项整改任务中,除1项工作到2016年6月底前完成、2项工作需按省市文件要求时限完成外,其他均已完成整改任务。
二、整改落实工作措施及成效
南宫市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查处各类腐败问题。省委巡视组共移交南宫市信访件338件次,转交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财政局、老干部局等部门和单位175件次,市纪委监察局受理163件次。市纪委监察局对受理的全部信访件进行梳理,合并重信重访后,归纳为101件,现已办结92件,其中立案23件,结案2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8人,诫勉谈话6人,通报批评2人),谈话函询13件,查否或属于适用“红脸”“出汗”办法解决的问题44件,了结12件,因反映问题空洞无法判定指向而暂存1件,尚有9件正在办理中。具体情况如下: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项整改情况
1.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淡薄,重项目发展轻党风廉政建设”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四项措施加以解决。
(1)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强化单位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2016年1月20日,以市委文件印发了《南宫市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全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过去文件的基础上,新明确两条: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时,相关联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自然随时调整;未尽事项,按照市委市政府分工意见和“一岗双责”的原则确定负责人和牵头单位。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够及时动态调整,实现无空当。同时,2015年实行了市级党政班子成员、法检“两长”第一次书面报告“一岗双责”履职情况。
(2)将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两个责任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强化民主集中制执行,召开民主生活会、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3)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个人事项报告、述学述职述廉等监督机制,对发现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4)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工作导向,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一是印发《中共南宫市纪委、南宫市监察局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对照检查的工作安排》。二是发布警示告知书,及时提醒。通过2015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监督检查,发现我市高村镇、南杜办事处等四个乡镇办存在值班人员饮酒的问题,市纪委随即对违纪人员进行了处理,并对四个乡镇办党委和纪委下发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警示告知书。三是在纪律审查中,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根据省委第六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对市地税局超标准购车进行了立案审查,给予“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时任和现任的纪检组长通报批评处理,并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强化监督责任工作推进会上进行了公开通报批评。四是从廉政把关角度落实“一案双查”。围绕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近年来我市查处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一把手”存在违纪的、违纪问题多发和一次多人的、连续三年以上违纪问题较多的7个乡科级单位在评选文明单位时予以否决。
2.关于“未按规定成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及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已下发《中共南宫市委关于调整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南宫字〔2015〕34号),对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进行了充实调整,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严格执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新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已印发,已督促审计部门移交违反财经纪律问题3件,正在办理中。
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相继出台多项政策,给予招商引资人、项目建设单位、纳税大户‘财政指标’等奖励。随意发放奖金、实物,表彰奖励过多。在有些项目上违规为私营企业担保承诺,增加政府债务”问题
制定印发了《南宫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南政发〔2015〕2号),对2015年2月28日前制定的给予招商引资人、项目建设单位、纳税大户等激励政策的政府文件进行了废止。关于2014年3月向邢台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公司出具反担保承诺,承担河北德凯纺织有限公司2000万元还贷风险问题,当时就及时制止,未形成事实。关于2014年7月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把财政3300万元资金质押在农村信用联合社,为金源棉花有限公司贷款3000万元问题,该笔款项已于2015年7月30日按时归还,财政质押资金已撤出。
4.关于“有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准,个别的还将办公室改头换面,应付检查”问题
关于国土局、团市委、人大办、政协办、商务局等单位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已于2015年8月8日前整改到位,具体整改措施:国土局3名副职办公室配备的卫生间全部封堵,不再使用;团市委1356房间办公室在整改前面积超标0.8平方米,整改后该办公室增加1名工作人员办公,解决了超标问题;市人大办公室1128房间原有5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办公,现增加3名司机(司机之前没有办公室),目前办公面积为69平方米,不超过标准72平方米;市政协办公室632房间原有4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办公,现增加3名副科级干部和1名科级以下干部(其原办公用房已腾退),目前办公面积73.7平方米,不超过标准81平方米;商务局通过办公室与会议室互换整改到位,原办公室从526房间搬迁至511房间,526室改作会议室,目前511房间6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办公,办公面积26平方米,不超过标准72平方米。同时,制定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办公用房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重新进行了全面排查,共计90余个单位。对发现问题的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二)违反廉洁纪律专项整改情况
1. 关于“个别领导干部自身要求不严,利用职务便利,插手工程项目和资产处置并从中谋利”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制定方案。多次召开调度会,由各责任单位对主要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逐项对照、列出清单,并且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巡视组反馈的国土资源局两名中层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领取南水北调和国道扩道青苗补偿款问题,已于2015年9月25日分别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和警告处分。二是自查整改,强化措施。经相关单位自行排查,没有再发现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插手工程项目和资产处置从中谋利问题。为预防类似问题发生,市规划局制定了《城乡规划守法诚信承诺书》,完善报建项目局长办公会集中会审制度;市城管局制定了《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的若干规定》。运用科技手段,筑起“隔离带”,完善城建系统各部门网站平台建设,增强土地和预售商品房透明度。同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增强震慑力,坚决杜绝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三是建章立制,形成常态。落实土地业务回访制度,完善土地监管制度,出台了《南宫市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和《南宫市土地征收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管理制度和房地产市场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城乡规划批后管理规定》《预防和惩治房地产和建筑领域腐败问题的规章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2. 关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比较薄弱,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问题
对巡视组反馈的明化镇计生办违规收取计生押金、吴村乡薛吴村违规规划宅基和青银高速拆迁补偿款记入村财务账目、市人民医院代扣职工个人养老保险金问题,分别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诫勉谈话处理。同时,为解决此类问题采取四项措施:
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的基础上,严把信访件办理质量关,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一是对转交办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信访件实行“五制”办理,即:信访案件办理单位与信访人双向承诺制、信访案件办理捆绑责任制、处理结果向信访人和被处理人双向告知制、重访缠访案件听证终结制、信访案件办理责任追究制。二是查否或不予立案信访件的调查报告需由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字背书,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报市纪委信访室审核把关,对材料齐全、证据充分的,报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局长批准后予以了结。否则,由承办单位补充调查、完善材料后再予了结,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对反映党员干部存在苗头问题的或反映问题不具体的,通过信访谈话、信访函询等信访监督的形式,将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2015年进行信访函询15次,信访谈话5次,组织召开信访问题阳光回复会2次。四是用好处理结果,发挥震慑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采取在全市性会议或电视台发布的形式进行公开,达到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的震慑目的。对违纪程度较轻、且较普遍的问题,采取文字通报的形式,将相关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在相关单位公开通报,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作用。
(三)违反组织纪律专项整改情况
1. 关于“有的单位违反组织程序任用干部”问题
主要采取三项措施加以解决。一是严格条件标准。在符合《条例》规定的六个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坚持四个“注重看”,即:注重看干部的政治素质;注重看干部的作风;注重看干部的实绩;注重看干部的群众公认程度。二是严格遵守人事纪律。认真执行干部选任工作“十不准”和“五个严禁”的规定,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组织人事纪律办事。对科级超职数配备等问题,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的要求进行整改,146名超职数配备干部目前已全部消化完成。三是严肃股级干部选任程序。组织全市重点单位特别是有下属机构的单位主管人事的副职,召开了专题会议,重申股级干部选任必须按《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职务任免运转程序的规定》执行,不得擅自任免股级干部,一经发现,不仅对已任用干部宣布无效,还要依据党规党纪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开展了2012年以来股级干部任用情况专项检查,对违规任用的3名股级干部宣布无效,对分管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关于“一些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有的组织观念淡薄,党员组织关系没有随工作调动转接”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四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全面排查。由组织部抽调专人组成8个检查组,对市直各党组织、各乡镇办党委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摸底排查,重点对在本单位工作但党组织关系未在本单位、党组织关系在本单位但已调离工作的党员情况进行梳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12月21日,对全市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等事项进行了专题重点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程序。二是集中整改。结合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未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市委主要领导约谈了39名党政正职党员干部,并要求其做出书面检讨,督促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不规范的,由原党组织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核实信息无误后,进行接转。三是完善机制。建立了联动机制,在干部调动的同时,由市委组织部提醒督促党员本人一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形成干部介绍信、工资关系转移单、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联动机制,缺一不可,从而有效避免党员组织关系不能及时接转的现象发生。同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规定》,对需要接转组织关系的情况,接转的步骤、时限以及主要责任等有关方面进行了细化要求,增强了办理的实效性和操作性。四是强化责任。实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专人负责制,并将负责人信息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基层党委书记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负总责,主管副职作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各党委(党组、党总支)每月统计一次回执联接收情况,对未及时交回回执联的党员仍旧负有教育管理责任,并督促其及时完善手续,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程序。
3.关于“混岗混编问题突出,人员配置不合理”问题
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了《南宫市混岗混编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对全市党政机关混岗混编人员进行了详细摸底统计,南宫市共存在混岗混编人员419人。其中:12个市直单位173人,15个乡镇办246人。现已对408名混岗混编的干部职工该归队的归队、该调整的调整、进行了合理调剂,剩余11名将按上级要求到2016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成。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鼓励机关素质较高、有专业技能的混编混岗人员直接到缺编的乡镇事业岗位一线工作,在维护干部队伍稳定情况下,人事、组织、财政、编制部门优先办理调配手续,解决了140名混岗混编人员。二是直接解决15个乡镇办246名混岗混编人员。按类别分为以下三类:行政人员在事业岗位15人,事业人员在行政岗位157人,工人在行政事业岗位74人。对以上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有政策依据的前提下,按照人员身份和编制性质,现已全部纠正调整;三是妥善安置22人。对于以上方法不能解决的,由有关部门将其安置到空编的机关所属全额事业单位工作。四是对职能萎缩的缺编单位和超编严重的单位职能进行调研论证,并综合经济发展等方面情况,确需增加编制的,按程序从全市同类缺编单位中调剂一部分,从而解决超编现象。
4.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漏洞,录用审核把关不严。‘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不准确、录用手续不全、重要材料归档不及时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虚填年龄入党、有的异地入党、有的伪造学历,个别人员还冒名顶替取得学历。个别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有的党员干部出具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给巡视工作设置障碍;有的用假公章伪造学历证明,欺骗组织”问题
主要采取五项措施认真整改。一是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漏洞,录用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制定档案工作责任落实制度。凡需档案入库,首先通过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经领导批示后方可入库;凡需查阅、借阅档案,均要取得领导审批同意。切实把牢审核录用第一道关口。同时,严格落实档案室“三人三锁”措施。安装实时监控,对档案库房全天候监控。严格落实档案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和调整备案制度,严格库房管理纪律,进出库房提取、利用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有两名管档人员同时在场。二是针对“三龄二历一身份”信息不准确的问题,以全市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邢组字〔2015〕9号文件精神,以《组工通讯》第10期,总第2764期提到的“41个问题的答复”为依据,逐人逐卷对“三龄二历一身份”信息进行核实认定,确保档案信息认定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三是针对“录用手续不全,重要材料归档不及时”问题,认真落实“督办卡”制度,建立干部调动、考核、调资等联动机制,确保重要资料不积压。对录用手续不完善的全部进行了完善。四是对档案不实、造假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整改,问题严重的追究其责任。根据巡视组反馈的档案存疑问题,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查档核实,对四名同志进行个别谈话,并要求他们分别递交书面材料;给予撤职处分1人;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的处分1人。五是对巡视组反馈的个别党员违纪问题给予严肃处理。针对用假公章伪造中专学历证明,欺骗组织问题,给予行政开除处分1人。针对超标准用车、变造机动车牌号、公车私用、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
5.关于“个别干部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有的县处级领导干部瞒报个人房产、宅基地等,个别的还比较严重;有的科级干部瞒报个人事项问题比较突出;有的领导干部及近亲属在当地和异地拥有较多资产”问题
采取明确范围、重点核查、结果运用等多项措施,切实规范完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一是明确填报界限。对涉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需填报的进一步明晰、细化,防止因政策误解产生漏报漏填问题。二是明确核查重点。每年对经管部门、人事财权集中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进行重点核查。2015年12月,对全市重点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办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50名同志,委托公安局、住建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对其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通过对核查结果汇总,未发现瞒报、虚报问题。三是对拟提拔干部、后备干部、转任重要岗位干部等,一律进行核查核实。2015年12月,对上报邢台市委组织部的16名后备及年轻干部初步人选委托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逐一进行了核查,经审核把关合格者报送邢台市委组织部。四是强化抽查核实结果的运用,对发现不如实填报的进行登记备案,作为考核评价、选任干部的重要依据。五是对省委巡视组发现的四名县级干部个人事项申报不实问题,已由邢台市委组织部责令重新申报,说明情况,写出书面检查;对公安局一名副科级干部瞒报个人事项及其他方面问题,给予其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专项整改情况
1.关于“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问题,通过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纠建并举,从建立制度、开展密集检查和严肃处理违纪问题三方面强化正风肃纪体制机制建设。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工作落实。2015年以来,印发《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对照检查的工作安排》、《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强化纠正“四风”工作的意见》、《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认真抓好“九条禁令”落实的通知》、《南宫市“禁酒令”》等一系列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推动“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和反“四风”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开展高密度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聚焦关键节点,开展专项检查。在加大平时突击检查频次的同时,还在春节、清明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对公务用车、公款吃喝、婚丧事大操大办、收送节礼等开展明察暗访。2015年以来,共组织各种检查30余次,共发现违反工作纪律、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工作期间饮酒等十方面问题。对违反工作纪律的43名干部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并公开检查,对相关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常委会上作出检查。为防止此类问题发生,进一步强化“一把手”管理责任,盯住关键少数,切实解决上班迟到、工作时间网上聊天等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纪律约束。对巡视组反馈的违反六大纪律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2015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1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多次开展“慵懒散拖”专项整治活动,并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共印发通报5期,通报批评106人。收到了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的效果,初步形成了违纪违规受严惩,轻微违纪受追究的舆论和实践氛围。
2.关于“土地闲置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摸清底数。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牵头,市纪委督办,发改局、国土局、财政局等责任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小组,统一协调排查,彻底摸清土地闲置问题,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二是多措并举,强力整改。多次组织地税局、国土局、发改局、经济开发区等部门召开协调调度会议,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问题。地税局利用税收杠杆,强化了征税措施;国土局全面启动闲置土地整改处置工作。对属于企业原因造成闲置的,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未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财政局和商务局分别从财政监管力度和收缴违约保证金等多项措施推进闲置土地清理工作。三是认真整改,解决问题。经清查,我市东海酒业有限公司白酒保健酒保健性饮料生产项目、河北龙桥毛纺织有限公司项目等9个项目存在圈而未建、圈多建少等突出问题。目前,朋昊制衣高档服装生产项目、新霞纺织10万锭紧密纱项目和济南鼎森网格布等3个项目已经整改到位,实现了“腾笼换鸟”。东海酒业有限公司白酒保健酒保健性饮料生产项目、汇友电容电池项目等6个项目正在按照规定整改中,预计到2016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完善预防机制,防止土地闲置问题反弹。严格执行入区项目核查力度,确保项目履约建设,对不按协议约定建设的项目,及时督查整改,明确时限。严格落实项目退出机制,全力保障园区项目良性发展。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扭住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深化整改,注重制度创新,形成整改落实长效机制,使党员干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广大党员干部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充分发挥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著作,完善学习计划,继续搞好专题学习,并把学习成果通过新闻媒体、报告会等方式传播开来,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持续用力抓好整改落实,继续营造反“四风”、转作风的新常态。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持续不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健全完善作风制度体系,扎紧织密作风制度建设“铁笼子”。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从政环境。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引导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高度看待党建工作,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加大党建工作考核权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促进广大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打牢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坚实基础。重点做好村“两委”班子建设,着力在选好用好人上下功夫,特别是选好用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不断提升基层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整顿后进工作“六条追责办法”。千方百计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南宫奠定坚实的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7月5日至9月5日)。联系电话:0319-5056022;邮政地址:河北省南宫市东进街8号劳动就业服务中心1262室;邮编055750;电子邮箱:ngjwb@163.com。
中共南宫市委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