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7月29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鸡泽县进行了巡视。12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鸡泽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县委认为,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客观中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要切实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重要政治任务,不打折扣地扭紧抓好。
一是迅速部署、立即行动。第一时间召开县委常委会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精神进行传达贯彻,研究制定了《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实施方案》。2015年12月18日召开了全县整改落实工作动员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委的要求上来,切实把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是强化领导、务求实效。全县整改落实工作由县委常委会统筹进行,成立了由县委书记石磊同志任组长的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分管县领导牵头,对反馈问题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102项整改措施。工作推进中,坚持以周总结、月调度和不定期明察暗访、现场指导等方式扎实推进,务求整改实效。
三是强化延伸、注重长效。坚持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抓整改、抓延伸,按照“查处一批、整改一批、诫勉一批、建制一批”的思路,把整改落实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既彻底解决问题,又深挖问题根源,建立完善各类长效工作机制80个,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相互促进。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坚持查处各类腐败问题。省委第四巡视组共移交318件问题线索,经甄别去重后,实为244件。移交县纪委、监察局问题线索115件(含重复问题线索19件),目前共办理问题线索96件,立案77起,谈话函询10起,了结9件,给予纪律处分76人,辞退1人。从违纪类型上划分,失职渎职23人,占29.9%;违反财经纪律13人,占16.9%;违反工作纪律26人,占33.7%;违反廉洁自律规定11人,占14.3%;妨害社会管理秩序2人,占2.6%;违反组织人事纪律1人,占1.3%;玩忽职守1人,占1.3%。从查处违纪人员身份上划分,科级干部21人,占27.3%;股级干部12人,占15.6%;一般工作人员33人,占42.8%;农村两委干部11人,占14.3%。移交县信访局问题线索154件(含重复问题线索47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其中息诉罢访19件,息诉率17.8%。移交县委政法委问题线索49件(含重复问题线索8件),其中县法院9件、县检察院2件、县公安局23件、县交警队7件,已全部办理完毕。
2.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常委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议题很少”问题,组织县委各常委集中学习了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提高了思想认识,先后3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后每年至少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印发了《鸡泽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党委工作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的监督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印发了《鸡泽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鸡泽县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监督工作实施意见》,以制度促进“两个责任”全面落到实处。(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抓得不够,党政主要负责人没有与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也没有进行个人廉政谈话”问题,认真落实“签字背书”等各项工作制度,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县委与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县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各常委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县委各常委撰写了2015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并上报市纪委。2015年12月19日-22日,县委书记与11位常委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并于12月25日在全县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上,作了题为《干净做事、清白做人、廉洁从政》的讲话。同时,认真落实《鸡泽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要求,将专题党课、述责述廉、签字背书、谈心谈话等制度作为规定性动作,常态化、制度化抓好落实。(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推动乡镇和县直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小,有的分管县领导认为主体责任是虚的,没当回事,导致分管部门单位问题多发”问题,一是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鸡泽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的1l起案件进行了立案,给予12名主管或分管领导党政纪处分。
3.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震慑力不够”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3年来县纪委查办有影响的案件少,也没有移交司法部门的案件,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不大”问题,一是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对《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职责》进行完善,印发了《关于实行案件线索移送“零报告”制度的规定》,确保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分别于1月份、3月份召开了全县警示教育大会,对7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三是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充分发挥办案震慑作用。去年9月份以来立案118起。(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违纪腐败的特点和规律性研究不够,采取对策不力”问题,加强对违纪腐败特点和规律性研究,针对发案特点、领域等,撰写了2015年纪律审查情况分析。同时,建立季度分析制度,结合全县惠农、涉农资金较多等实际情况,定期对发案特点、政策漏洞、款项拨付及监管力度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作为谋划安排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多数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检组长没有发挥好监督作用”问题,一是印发了《各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对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二是通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推进三转、履职尽责”大讲堂,着力提升纪检监察人员素质。截至目前,共举办了8次。三是制定全年学习计划,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重点学习办案业务知识、办案技巧。坚持以干代训、实践练兵,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案件,组织县纪委、乡镇纪委和县直单位纪检组干部参加其中,在实践中培养办案能力。(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违纪问题变换花样,更加隐蔽,尚未得到有效制止”问题,一是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3日开展作风纪律检查活动,共发现违反工作纪律、财务问题、公车封存等3类10个问题,分别给予诫勉谈话4人、行政警告处分9人、通报批评3人,对1个单位进行了通报。二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转发市纪委《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强化廉洁自律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持续开展检查,加大问责力度。三是在工作中利用“椒乡廉韵”微信平台、明察暗访等多种渠道深挖细找各种违纪线索。(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农村干部侵占挪用集体财产案件屡有发生”问题,一是对交办的5起农村干部侵占挪用集体财产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和警告处分。二是严格落实村财乡管制度,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和“村财乡管”运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并进行办理。持续开展“村官腐败”专项查处行动,查处村官腐败案件17起,已全部立案并办结,给予17人党纪处分。三是制定了《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对2015年度财政奖补项目的59个行政村进行了审计。制定了《鸡泽县财政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对全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大排查。四是加强财务培训,对全县150余名财务人员进行了财务知识专题培训,并制定了2016年度培训计划,持续加强对单位主要领导、主管副职、专职人员等开展各类财务知识培训。
4.关于“贪污受贿、中饱私囊”问题。针对省委第四巡视组指出的“某派出所长涉嫌贪污受贿和某村原支书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问题,一是认真进行调查核实,依规对某派出所原所长进行行政记过处分,由县检察院对某村原支书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一案进行立案侦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向县法院进行了公诉。二是加强贪污贿赂、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重点领域案件查办工作,集中力量查办了41起典型案件,已全部办结。其中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7人,党内警告18人,行政记大过5人,行政记过9人,警告1人。三是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督促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四是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6批400余人(次)到县检察院警示教育展厅进行廉政教育,观看了《权位误区》等警示教育片,做到警钟长鸣。
5.关于“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尚未得到纠正”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13名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其中科级以上干部11人”和“部分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有的违规在企业入股,赚取红利”问题。一是认真核实,发现14件问题线索并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共涉及到14人,其中5人于2015年9月11日前整改到位,依据省纪委2015年9月22日通知精神《处理原则》第九条要求,免于处理。对未按规定整改的8人分别给予了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或行政警告处分,对1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整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县干部详细信息进行汇总,安排专人通过省经济户籍管理系统、结合市场巡查企业信息等方式,扎实开展清理监管,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半年向县纪委移交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线索通报制度,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监督管理机制。
6.关于“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群众反映强烈”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将项目工程直接交给不法开发商谋取私利,许多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手续不全”问题,一是安排县国土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有关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制定了《关于解决全县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中相关问题的方案》,对手续不全的房地产建设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处理。(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领导干部涉嫌插手项目工程,利用职务便利不办任何审批手续,就将项目直接交给开发商,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问题,市纪委已经介入调查,待调查结果出来后,结合市纪委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我县相关整改处理意见。(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政府投资项目严重违反招投标规定”问题,按照《招投标法》有关规定,邯郸市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对问题责任部门进行了处罚。(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些项目未经许可擅自施工”问题,责成有关部门积极对接沟通,限期补齐相关证件和手续。为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一是对原有审批模式进行修订,创新完善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现了两岗审批终结,消除了体外循环弊端。二是制定《鸡泽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并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住建部门:7522236;国土部门:7522904;城管部门:7516929),增强了招投标工作透明度,从源头上杜绝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三是从县住建、城管、国土、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骨干人员组成了专门监管小组,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管,对监管不到位的严格问责。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县级机关长期借用外单位车辆,有的县直部门存在大额现金支出、白条列支食堂费用,2014年交通费支出比上年增长24%”问题,一是开展公车专项清理活动,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全力配合市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按要求进行了相应处理。三是严格财物管理,制定《鸡泽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加强对财政支付和职务消费等方面源头管控。对全县150余名财务人员进行了财务知识专题培训,有效提高了业务工作水平。制定了2016年度培训计划,持续加强对单位主要领导、主管副职、专职人员等开展各类财务知识培训。四是制定《鸡泽县2016年财务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组织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全县49个有关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2.关于“目无法纪,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领导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擅自报销个人不合理开支”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应个人支付的费用予以追缴。(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某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国家专项资金、违规收取土地管理费等,共有5名村支书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已经全部立案,对5名违反财经纪律的村支书分别进行立案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党内警告处分,对违纪款项予以追回。(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违规发放补贴”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给予主要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为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一是严格落实村财乡管制度,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和“村财乡管”运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并进行办理。持续开展“村官腐败”专项查处行动,共查处村官腐败案件17起,已全部立案并办结,给予17人党纪处分。二是制定《鸡泽县2016年财务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整合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全县49个有关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三是完善问题线索储备平台,印发了《关于对反映党员干部、监察对象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办法(试行)》和《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制度(试行)》,对8条问题线索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四是建立了《鸡泽县网络舆情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实时关注网络舆情,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呈报有关领导。五是制定了《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对2015年度财政奖补项目的59个行政村进行了审计。制定《鸡泽县财政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对全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大排查。
3.关于“个别乡镇干部法纪意识淡漠,作风粗暴野蛮”问题。一是对鸡泽镇涉嫌打架斗殴问题的9人进行严肃处理,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行政记大过5人、行政记过1人,诫勉谈话1人,2人被免职。二是开展党纪政纪法规知识教育培训活动,下发《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切实提升遵纪守法意识。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注重在日常工作和案件查办中收集和受理违纪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促使树牢勤政为民观念。
4.关于“国土部门监管不严,执法不到位”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违法占地行为的执法力度不够”问题,对维持原状的案件已全部立案移交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6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土地开发利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经调查为城中村改造项目,当时因协商问题导致拆迁缓慢,目前该项目已开工建设。(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占补平衡’土地项目,一调与二调资料不符”问题,具体原因是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时间为1988年,由于当时技术落后、要求不高,造成调查结果不规范。第二次土地调查时由国家统一购置航空、航天遥感资料,统一制作调查基础图件,严格依照调查规程要求开展,调查结果经省国土厅验收后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目前,全县占补平衡项目均依据《河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开展,各项工作均以二调成果为准。在整改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制定了《关于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转发了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强化国土部门监管职能,健全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机制,科学规范土地开发利用管理。二是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对国土业务科室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3批270余人(次),提升了业务水平,确保履职到位。
5.关于“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多有发生”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截至2015年8月县纪委查办的73件案件中,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案占63%”问题,一是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充分发挥鸡泽长安网、政法综治网、县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等平台作用,定期开展司法开放日、法律“五进”和内部自查等活动,扎实推进司法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责任。三是完善案卷评查制度,制定了《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意见》并印发政法各部门,重点突出对易引发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进行评查,切实加强对政法部门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四是制定《关于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县直27个窗口单位开展检查,发现问题13个,给予13人党政纪处分。五是对7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6.关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严重不作为”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由于主管部门严重失察,致使鸡泽县“三证”不全成品油非法经营站达73家之多,造成严重安全隐患”问题,一是制定《成品油非法经营站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成品油经营站点责任分解表》,共取缔非法经营加油站点65家,整改社会加油站8家,拆除加油机99个、油罐58个。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责任单位和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监管职责,对全县61家重点企业、156个重点部位、373个重点隐患进行登记录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制定《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事业单位1250家(次),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1382项,立即整改553项,限期整改829项,停产停业整顿283家。
7.关于“违反工作纪律现象屡禁不止,问题普遍”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直部门、乡镇多人在工作时间玩手机、看电影、听音乐、脱岗、光膀子看小说等;某领导干部下午3点还在办公室睡觉;在某乡镇询问部分工作人员竟然不清楚下午上班具体时间”问题,一是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13名违反工作纪律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其中科级干部1名,一般干部12名,并在全县进行了通报。二是加大明查暗访频度和力度,建立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暗访人才库,随机抽取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对违反工作纪律现象进行检查。共查处违反工作纪律人员19人,全部给予党政纪处分。三是与邯郸市网络微信公司联系,在“椒乡廉韵”微信公众平台开通“四风”问题举报专区,畅通投诉受理渠道。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存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隐瞒不报”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领导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薄,对需报告个人事项的家庭人口、婚姻、房产、收入、财产等情况,遮遮掩掩,躲躲闪闪,隐瞒真实情况,欺骗组织”和“有的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隐瞒收入、隐瞒房产、隐瞒子女,欺骗组织”问题,一是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等省市有关文件,组织全县各级干部认真学习,增强填报自觉性。二是转发省委组织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制定了详细的填表说明、样表和填报表,加大审查核实力度,确保填报工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完成28名县级干部和110名正科实职干部的2016年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十七条要求,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其中,县处级干部为市管干部,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开展抽查核实工作,截至目前我县未收到市委组织部及上级机关下达的协助调查通知。对正科实职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完成了填报收缴工作,对其填报内容真实性核实,县级还不具备核实条件。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很少分析研究全县基层党建情况、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对如何加强基层党建办法不多,致使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难以发挥应有作用”问题,一是加强基层党建调查研究,2016年2月份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向扶贫村派驻工作组、第一书记和县直机关党组织换届等相关事宜,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坚持每年至少4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采取部门帮扶、派驻工作组等方式,按照15%的比例,持续对倒排出的26个农村后进党支部进行整顿。目前下发了后进村整治转化实施方案,继续实行县领导、乡镇、帮扶部门分包,选派第一书记、派驻驻村工作组等方式,强力推进。三是加大培训力度,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和创业技能培训班等形式,提升依法执政意识和带富领富能力。1月12日-13日举办了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暨农村干部法纪教育培训班。分批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到保定白沟、衡水饶阳、浙江德清、山东兰陵等地考察学习,开拓视野,提升带富领富能力。(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教体局、县公安局等多个部门单位的机关党组织没有按规定换届”问题,研究制定了《县直机关党组织集中换届实施方案》。目前,全县8个基层党委(除乡镇)和县直机关党支部均已完成换届。(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退休党员、切线党员、不上班党员的管理松懈、党费不交,没有参加党组织活动,特别是改制企业的党员管理出现空白。目前约有200多名党员组织关系流失,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问题,一是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对29名存在不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期交纳党费等问题的不合格党员进行了整改处置。二是开展“党员找组织、组织找党员”活动,帮助495名党员恢复或确认了党员身份。同时,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三是印发《2016年度“三会一课一服务”活动要点》,分类别对农村、企业、党政机关等开展党内组织生活进行了规范,不定期深入到基层支部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一服务”活动,着力促进党内生活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违反党内法规规定”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提拔使用问题多样,有的干部公务员身份不真实,档案中无《公务员调任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对干部任职资格把关不严,有的干部在副科岗位任职不足2年就提为正科”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按要求严格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对干部信息进行全面排查,理清底数,找出同类共性问题。摸排出混岗人员125个,正在与市沟通将符合条件的人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三是谋划起草《鸡泽县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试行)》,细化干部选拔任用环节,强化干部任职资格把关,完善举报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领导干部在本单位重要岗位安排自己亲属”问题,由县纪委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给予主要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对其亲属进行了调整、免职处理。
2.关于“个别领导干部为个人或子女档案造假”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干部档案学历、身份、工作经历、入党明显存疑。有的对选人用人任职资格把关不严,在干部档案中发现假身份、假学历、假年龄、假工龄等”问题,一是对学历、工作简历、干部身份、职级存疑的干部,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其职务。二是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县管领导干部子女信息进行重点审核,共审核所管理领导干部子女档案7卷,发现3人《干部任免审批表》信息填写不规范,均进行了核实更新,没有发现假档案。三是对已提拔干部信息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重新进行审核,目前已完成复审879卷。四是对干部的“三龄二历一身份”等信息进行重点审核,其中对2名同志的干部学历、身份、工作经历由县人社局进行调查核实,对3名同志的党员身份进行调查核实,对2名涂改出生日期的干部进行了取证认定。五是加强档案管理业务培训,严把入口关,确保转入档案真实性。实行学前备案、毕业学历认证制度,确保档案真实性。对县管在职干部人事档案就学历认证进行专项审查,查出未认证学历131份,责令限期认证。目前已认证42份。
3.关于“干部使用和信息审核不规范”问题。(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干部岗位变动频繁”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参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暂行规定》,严格执行干部任期规定并长期坚持,杜绝类似问题发生。(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干部任免工作信息审核不严,有的干部信息不准”问题,对全县54名提拔干部就“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一栏中信息进行了动态更新,对2名干部年龄进行了重新认定,对1名干部学位信息进行了更正。为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一是参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暂行规定》,严格执行干部任期规定并长期坚持,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对档案信息管理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提升业务水平,确保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填写。强化档案信息材料监督,对接收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4.关于“自设机构、因人设岗、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严重”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部门单位变相超配领导干部”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通过免兼职、转岗位等方式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进行消化,全县超职数配备干部已全部消化到位。二是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职位职数配备干部,每次调整干部前,都向市委组织部上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进行职数预审,并严格按照批复方案进行干部调整,目前全县未出现新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严字当头、实处着力,以整改落实工作为重要契机,进一步巩固拓展成果、强化源头治理,按照标本兼治原则深化整改落实,确保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强化主体责任,持续用力整改。一是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尊崇遵循党章,依规管党治党,严明党纪戒尺,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谋划部署。二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结合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和执行“六大纪律”、“四个着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确保件件有着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三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纪律和规矩教育,严肃纪律刚性约束,严明纪律红线,加强纪律规矩的监督检查,动辄则咎、抓早抓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在干部队伍中形成树正气、守纪律的良好风气。严格按纪律和规矩这把戒尺来衡量,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准研判,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特点规律,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切实做到执纪监督到位,做到违纪必究,真正使禁令发力、铁律生威。
(二)强化执纪监督,聚焦主责主业。一是进一步强化县纪委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严格执纪,强化监督,严肃问责。以《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为重要依据,着力抓好“六大纪律”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二是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履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监管水平。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强化国土、住建等部门监管职能,健全完善土地管理、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机制。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市场的严格监管,严格招投标程序和法定手续,对违法违规的工程建设项目限期纠正。三是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等违法违纪问题,进一步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有案必查、“一案双查”,形成有力震慑。
(三)强化依法依规,规范选人用人。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法》等政策法规,坚持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二是严格规范管理干部档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谋取私利问题,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规范,对存疑问题进行调查认定,发现问题依规严肃处理。三是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选好配强书记,实行规范化管理。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对不作为、乱作为、贪腐谋私、执法不公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切实转变干部作风。
(四)强化政法建设,提升队伍水平。一是强化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执法为民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提升政法干部队伍作风。二是完善内外部、全方位监督机制,秉公执法,严肃查处徇私枉法、违法办案、不作为乱作为和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行为。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执法和司法水平。
(五)强化法治教育,匡正社会风气。一是领导干部带头树正气,带头讲法制,带头守公德,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是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强化法治理念。三是扎实推进“平安鸡泽”建设,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扫痞除霸行动,进一步匡正社会风气,营造法治氛围,筑牢社会安全感。
(六)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更加注重治本,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逐步建立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体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7月5日至9月5日)。联系电话:0310-7521321、7523321(工作时间);邮政地址:鸡泽县人民东路189号县委办公室;邮编:057350;电子邮箱:jzxwyjs@126.com。
中共鸡泽县委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