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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复兴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7-05 07:50:00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部署,2015年7月29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邯郸市复兴区进行了巡视。12月10日,省委巡视组向复兴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复兴区委坚持把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作为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区委明确要求,巡视意见的整改落实,是落实“两个责任”的现实考验,是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体现,也是对全区每名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品质、领导能力、工作水平的重要检验。要求全区各级各单位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坚定的决心、积极的态度、认真的精神,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坚决做到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研究制定了《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区委书记李文海任组长,区长刘运岭、区委副书记白建功任副组长,全体常委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4个专项小组、12个分组,每项整改任务都逐一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三是强化督导调度。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区委先后召开常委会议、四套班子会、整改动员会,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区委书记李文海同志坚持亲自研究部署,带头直抓直管,逐一听取每个问题的整改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各组牵头区级领导、责任部门认真对照承担的任务,坚持每周调度、强力推进,有力保障了整改工作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四是强化成果运用。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注重建章立制,积极构建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努力促使全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是关于“区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区委制定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健全完善廉政谈话制度的意见》,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开展。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落实,研究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制度》,共印发责任追究通报8期,通报问题33起。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全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浓厚党风廉政建设氛围,对全区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

二是关于“区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1.严明工作责任。结合纪委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实施方案》,将纪委承担的工作明确为9项具体任务,并确定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2.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区纪委和基层纪检组织,对各自承担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3.深化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充分发挥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系统功效,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四季度实施预警40次,整改期间实施12次,起到了抓早抓小、警示提醒、防微杜渐的效果。4.加大问责力度。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典型问题进行严肃问责,逐一梳理分析,列出问题清单,对12个部门制发预警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针对问题出现的管理漏洞,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相关监督制约措施。5.完善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加强对《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纪检组织的实施意见》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并对人员配备、工作职责、办公设施、工作分工等具体内容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建立了纪检组织例会制度,进一步促进基层“三转”到位。6.建立案件工作“班子成员负责制”。对案件工作每天一研究,每周一调度一通报。各班子成员坚持“每日工作研究制”,每天都要听取前一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谋划当天工作安排,力争从快、从严、从紧落实整改。

三是关于“对举报农村两委干部问题被动查处多”的问题。存在问题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区划调整案件数量增多、各种关系没能及时理顺造成。复兴区原15个农村社区,2012年至2014年4月共收到反映农村社区干部的举报信17件,按照相关规定,均进行了调查处理。2014年4月,邯郸县户村镇、康庄乡区划调整到复兴区,由原来15个农村社区增加至56个农村(社区),是原来的3.7倍。2014年年底农村社区举报件增加至100件。为保障换届稳定,将新划转过来的两个乡镇的举报信作为案件线索,2014年下半年对可查性的举报信进行了集中初核。截止2015年底,已对反映农村社区的举报件全部进行了初核。立案审查26人,党纪处理26人。

四是关于“市纪委转办件暂存较多”的问题。经过梳理,主要原因是:1.调查处理过的重复件。2.公安机关正在调查的。3.反映问题线索不清、匿名举报的。4.因区划调整后划转我区的康庄乡、户村镇信访件较多,当时正与邯郸县对接核实重复件和已调查处理的案件。5.2012年、2013年反映某社区的两个信访件,由于涉及重大工作,为保稳定于2014年7月组成调查组进行了纪律审查,并于2015年1月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截止目前,所有暂存件全部处理完毕。

(二)违反廉洁纪律方面

一是关于“公款购买高档烟酒、土特产、礼品问题突出”、“有的部门‘三公’经费近两年不降反升”的问题。针对该问题,一是下达《整改通知》,要求问题单位对照文件认真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和相关工作制度,通过整理汇总,以上单位出现的问题均是2012年度以前发生的,列支在2013或2014年的费用支出。二是对问题单位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三是制定总体目标。各单位今后“三公”经费支出要坚持“总量控制、只减不增”的原则,实现逐年降低5%的目标。四是继续实行“三公”经费季报制度。近年来,我区一直实行“三公”经费季报制度,实现了动态化管理,对临近超支界限单位提前告知,起到了预警作用。五是建立公开制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和邯郸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邯财预[2014]14号)精神,建立“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公示时间为每年决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公示形式应当以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等为主要形式,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方便查询监督。六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三公”经费专项检查,核实“三公”经费季报数字的真实性,对超支单位及时下达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和虚报、瞒报单位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

二是关于“存在公车私照、借用企业车辆、调动后长期占用公车”的问题。长期借用车辆问题已由市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立案审查。对于“公车私照”问题,康庄乡9辆、户村镇7辆进行了封存,经与市财政局沟通联系,市财政局要求:以个人名义购买公务用车,先封存管理,等上级下发正式文件规定后再统一进行处理。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严格公车管理,积极推进公车改革,彻底解决“公车私照”等问题。

三是关于“个别部门和乡镇财务管理不规范”。对于某局房屋租赁费问题,拟按审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具体处罚金额正由审计部门核定。对于某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固定资产账簿问题,一是对该单位固定资产账目建立整改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对其财务管理进行了规范。二是严格执行《会计法》,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并对全区各单位财务人员的会计资格进行了重新确认。同时,利用年末岁尾支出高峰期,对各部门票据加强核查。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计划从2016年3月开始,9月底结束,对各单位、各部门财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将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问题严重的将移交审计、纪检部门进行问责处理。

四是关于“少数农村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严重”,“农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的问题。对于某社区资金管理问题,我区立即派出专门财务人员对村财务进行了分类理帐,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进行了纪律追究,分别给予村主管财务审批的领导、办公室主任及财务人员党纪处分。同时,为加强村干部教育监管,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我们又抓了以下工作:1.强化交流学习。组织户村镇、康庄乡农经站管理人员到财务管理规范的彭家寨乡经管站学习交流,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2.规范规章制度。要求各乡镇、街道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区关于农村集体财产管理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村财乡管和财务管理制度。3.强化业务培训。邀请省农业厅、省网监公司、市农工委、市财校的专家,就一事一议资金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农村会计实务等内容,对全区农经管理人员、村主管财务的村双委成员、财会人员约180余人进行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五是关于“有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立即对涉及的两个单位进行了认真核实整改。对于2012年挪用教育附加资金用于区文教体局医疗保险费问题。经核实,当前市对区的财政体制中,区财政收入没有教育附加收入科目,区本级没有使用教育附加资金,此问题属科目使用不当。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做出深刻检查。2013年在市审计之后,没有出现误列科目的现象。对于2012年-2013年4月,将排污费用于事业经费开支问题。经查,由于环保局排污费含有一些罚没收入,罚没收入可用于事业开支。当时为简便,一并使用了排污费科目,应分开核算支出。2013年在市审计之后,该局已进行纠正,再没有混用科目的现象。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做出深刻检查。

六是关于“有的农村社区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1.各乡镇、街道扎实开展了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工作,目前10个乡(镇)、街道已经全部完成。2.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生活会,目前,已经全部召开。3.扎实做好“村务、财务”公开工作,落实“民主议政日”活动,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4.按照“一通十有七上墙”的创建标准,积极谋划农村社区党组织阵地建设,对现有农村社区党组织阵地进行改造升级,打造一批基层党建示范点。5.与河北工程大学对接,就建立“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成立联合课题组达成初步意向,为借智破解我区农村集体收入薄弱问题打好基础。

(三)违反组织纪律方面

一是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不够严格”的问题。1.关于机构未批先设问题。未批先设的六个机构已全部进行了消化整改。2.关于不规范配备干部问题。2015年11月13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将问题涉及的当事人由科级干部调整到非领导岗位。3.着力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已按照要求,于2016年4月16日前全部完成消化任务。4.着力解决事业单位未经公开招聘进人问题。严格贯彻落实邯郸市纪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乡干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我区机关事业单位2011年7月以来,未按《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实行另册管理,限制提拔使用、逐步消化,不得进行公务员调任登记。

二是关于“个别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问题。经查,一人存在党员异地转正问题,目前正待其原单位出具相关材料,再依据相关材料请示上级部门进一步处理;一人存在档案学历材料涂改,经调查核实系笔误造成,目前正责成其本人向省教育厅进行学历认证;一人存在跨台阶取得学历问题,已按照相关规定,对该同志取得的本科学历不予承认。同时,又认真做了以下工作:1.健全制度。研究出台了《复兴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拟任区管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办法(试行)》《新任区管干部档案审核接收标准(试行)》《区管干部任前审核工作流程图》等配套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干部任前审核和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严格实行干部档案事前审核管理制度,对“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疑的一律不予办理调动。2.集中整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区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备规范等问题,并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

三是关于“有的区直部门仍然存在‘吃空饷’”的问题。对于巡视组移交的“吃空饷”问题,成立调查组进行了纪律审查,给予当事人行政警告处分,退回工资2300余元;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单位主要领导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同时,制定印发了《“吃空饷”治理实施方案》,全区44个独立核算的部门开展了自查工作。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是关于“一些执法机关、司法机关领导干部严重不作为,涉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1.区委政法委制定了《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接待制度。开展了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全区政法干警廉洁司法教育和权力观教育,着力解决工作人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2.区法院通过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司法为民和群众工作纪律,完善内外监督机制,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等举措,对存在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对于个别干警不作为的问题进行认真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其中对分管副院长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对庭长和直接办案人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区检察院对照巡视组反馈的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在开展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中,坚持以治“庸”转作风,以治“懒”提活力,以治“散”严纪律,以治“慢”增效率,以治“软”树形象,取得了良好的整改效果。

二是关于“有的司法机关在立案近半年后才对涉案赃物进行扣压登记,致使赃物被转让”的问题。区公安分局立即对反馈指出的案件进行了评查,并对相关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同时,按照市委政法委2016年1月15日《关于对复兴公安分局有关问题的通报》意见,该单位主要领导向市局党委作了书面检查,分管领导向单位党委作了书面检查,对三名直接责任人给予“双离”六个月。针对此案中所暴露出的问题,为切实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区公安分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改行动,要求各执法单位对近年来受理的群众报警、立案、案件查处情况进行梳理,认真排查是否存在有警不接、有案不立,压案不处、久拖不决,执法不规范、涉案财物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并进行整改;围绕省委巡视组通报的问题开展警示说案,找准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分批分期开展全警培训,切实提高办案民警的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为“平安邯郸”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关于“仍然存在会议多”的问题。1.严格会议审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严密组织各类会议活动的通知》,确需召开的会议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按规定程序严格审批。2.大力减少会议。坚持会议“四个不开”,即未按程序研究审批的不开,未经深入调查研究、无实质内容的不开,能用文件、电话等形式解决的问题不开,已发文部署的工作一般不再召开会议;3.压缩会议时间。全区综合性大会按照区委、区政府批准的时间掌握,全区性专项工作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专项调度会、会商会等会议时间不超过1小时,会议上的典型发言、表态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四是关于“个别区直部门主要领导仍然审批财务报销单据”的问题。区纪委已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2个部门实施了一级预警,限期整改到位。在此基础上,结合惩防体系建设有关要求,对全区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和重要事项末位表态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对个别部门存在的执行制度不规范问题进行了业务指导和督促整改。

五是关于“巡视期间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对2015年的信访件进行再梳理、再分析、再排查、再安排,现已全部落实到位。2015年省委第四巡视组共交办64件;其中,立案10件,结案8件,处分13人;初核12件,了结9件,正在初核3件;函询16件,了结15件,正在函询1件;转办17件,了结16件,正在办理1件;已查结的重复举报3件;非我区管辖6件。要结果件共26件;其中,立案10件,结案8件,处分13人;初核了结7件,对2人诫勉谈话;函询了结7件;转办了结2件。截止目前,整改活动期间党政纪处分18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6人。

三、下步整改安排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加大工作力度,紧盯重点问题,继续坚持不懈抓整改,着力转化整改成果,切实构建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取信于民。

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持续好转。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区纪委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做到敢于监督、有效监督,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二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立足于长远,重在管用,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坚决防止解决问题“一阵风”。

四是深化整改落实成果。将整改工作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推动“富强复兴、美丽复兴、生态复兴、和谐复兴”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区上下改进作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聚力打好服务企业、项目建设、城乡统筹、生态治理、民生改善“五大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75日至95日)。联系电话:0310-3148712(工作时间);邮政地址:邯郸市建设大街519号中共复兴区纪委党风室收;邮编:056003;电子信箱:fxqjwdfs@163.com

中共复兴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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