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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曲周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7-05 07:50: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7月29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曲周县进行了巡视12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曲周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迅速动员,统一思想认识。巡视组反馈意见后,12月15日,县委书记郭新耀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进行了深入学习讨论,各位县委常委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并对照反馈意见逐条进行自我检查,逐项制定了整改落实意见。12月16日,组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了全县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郭新耀同志对整改落实工作做了全面动员部署,明确指出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照单全收、积极整改,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坚决克服“不认账、不以为然、过了关”三种错误思想,按照立即着手、全力整改、坚决到位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到问题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通过连续深入地学习、研究、部署,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省委巡视组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要求上来。

二是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为确保整改落实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了由县委书记郭新耀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薛洪志和县委副书记、政府副县长王鹏任副组长,其他常委为成员的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黄志勇担任。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四方面问题,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整改小组,分别由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任组长。建立了《整改落实工作日常工作机制》,明确县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4个专项整改小组的协调、调度、检查、督导,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高效推进。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都及时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细化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经县委常委会认真研究,制定下发了《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整改落实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主要任务、时限要求,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部门,明确到人头,真正做到压实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没有盲区、不留死角。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四个方面21类具体问题,在4个专项整改小组下面又设10个工作分组,分别由县委、县政府12名领导牵头担任责任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责任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针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逐项逐步推进整改。

强化调度,确保整改实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全程参与。作为全县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郭新耀同志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12月15日主持召开专题讨论会,认真研究了《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要求各整改小组、各单位对照整改任务,逐项列出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采取项目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实施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完不成任务决不收兵;12月16日,召开了全县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郭新耀同志对整改落实工作做了全面动员部署;12月18日,再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专项整改小组的情况汇报;1月4日,在整改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召开专题调度会,要求各小组对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定性定量,直面问题,精准发力,确保整改到位;在1月6日召开的“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郭新耀同志要求各位县委常委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月14日,县召开县委十届九次全会,郭新耀同志在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出,要把整改落实的成效体现到“十三五”时期曲周跨越发展中,体现到2016年高点起步、高潮开局上来。薛洪志同志也多次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调度,强调巡视整改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不打折扣,坚决落实,并与相关部门一起研究整改措施,要求各责任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时间节点,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任务如期改正到位。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连续四次召集专项整改小组负责人,调度了解各小组的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谋划推进整改工作。其他县委、县政府领导按照责任分工,坚持每周一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县委坚持将督导检查作为倒逼整改的重要手段,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县委、政府两个督查室不定期对各专项整改小组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层层传达压力,督促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围绕解决突出问题,不折不扣地抓好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在本次巡视过程中,省委第四巡视组共移交问题线索67件。县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县纪委监察局对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坚决做到有疑必查、查必有果。截至五月底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其中,立案16件,党政纪处分29人(科级16人),免职3人,职务调整4人,辞退1人,诫勉谈话3人

(二)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解决“县委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重视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复杂性估计不足,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不完善,往往事前大意,事后着急”的问题。县委深刻自省、立行立改。一是加强学习,深化认识。组织县四套班子领导认真学习了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通过学习,进一步深化对落实主体责任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了“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同时,还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坚守理想信念“高线”,牢牢把住纪律规矩“底线”。12月16日,组织县四套班子领导、公检法三长及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政正职进行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各单位也自行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进行了测试。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单位都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进行了深刻反思,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学习,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显著提升。二是制定方案,全面整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整改方案》,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十个方面,逐项开展自查,切实找出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加强分析研究,逐一制定整改意见和推进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和销号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目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全部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三是健全制度,着眼长效。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廉政谈话、定期报告、述责述廉、警示教育、年度考核等制度。特别是2015年度考核中,突出了对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使各级各单位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1)关于巡视组提出的“对一些领导干部的细节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认识不足,警惕性不高,防微杜渐的思想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完善廉政谈话制度。紧紧围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创新廉政谈话形式,将反腐倡廉教育关口前移。实行“三级一全面”廉政谈话制度:党委(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部门负责人与基层干部谈、纪检组长全面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谈话中,突出“三类人员”,坚持“五个必谈”:把“部门主要负责人、新任职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列为重点谈话对象,坚持做到重大事项必谈、重点岗位必谈、重要节日必谈、干部调动必谈、发现苗头必谈。谈话重点针对干部岗位职责、岗位风险、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事项进行及时提醒,确保谈话取得实效。二是开展廉情巡查活动。建立了廉情巡查制度,每年选择5-10个部门单位开展廉情巡查,重点掌握该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情况;执行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情况;选拔任用干部情况;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等情况。巡查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群众走访、查阅资料账目等方式进行。通过巡查,着力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三是完善廉政预警机制。在县纪委内部,构建起以预防腐败室为纽带,各职能室、检查室、纪工委监察分局为依托的廉政风险信息采集机制;在机关外部,建立了由纪检、组织、公检法、审计、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廉政风险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当前发现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收集到的风险信息进行及时研判,视情况做出不同等级的廉政预警,提醒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的力度与密度,瞄准关键节点,精准发力,确保实效。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县纪委成立5个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县各单位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开展拉网式检查,共发现问题32个,全县通报。

(2)关于巡视组提出的“2012至2014年县委常委会未专门研究过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发布的一些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未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通过”问题。县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修订了《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提出“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各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年年初,县委要印发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明确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需县委常委会研究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事项,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制度的硬约束促进主体责任的真落实。

2.关于解决“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乡镇纪委书记‘三转’不到位,仍分管计生、信访、维稳等工作。有执纪问责失之于宽、软、松现象”的问题。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深化认识。2015年12月18日,县纪委召开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推进会议”,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有关文件精神、中纪委关于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要求。通过学习,进一步深化对监督责任的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二是自查自纠。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整改方案》,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围绕监督责任的十个方面,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如实上报“三转”情况。通过自查自纠,共发现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5个方面问题,“三转”不到位7人。三是督促整改。县纪委向10个乡镇纪委和8个纪工委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单位对照自查出来的问题,深刻剖析,限期整改。对“三转”不到位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县纪委干部室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详细了解整改情况。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严格监管。针对执纪问责失之于宽、软、松现象,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绩效考评制度,明确具体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办法。每半年对各室委、各乡镇纪委、纪工委开展纪律审查情况进行一次考核,紧紧围绕“二十四字”方针,从依纪依法、工作程序、办案效率、调查取证、定性量纪、文书格式、归卷整档、处分落实等环节严格把关,有效解决执纪问责中存在的重视程度不够、效率不高、资料不齐、证据不足、定性不准、执行不力等问题。对考核不达标的予以约谈,并严格按照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3.关于解决“有的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不真实。个别领导干部对需要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不报,躲躲闪闪,遮遮掩掩,欺骗组织”问题。一是严肃纪律。开展“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不真实”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召开全县正乡科实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严明纪律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目标、标准和纪律,对重新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从严落实要求。针对2015年7月集中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存在的填报不真实、隐瞒不报、躲躲闪闪、遮遮掩掩、欺骗组织等问题,特别是对省委巡视组抽查发现的9名领导干部,要求本人做出说明,并列为重点审核对象,督促其重新填写、如实填报。三是全面核查。县委组织部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对所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填报内容完整、准确、真实。四是建章立制。实行正科实职领导干部每年初定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建立干部个人诚信档案,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记录在册,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关于解决“个别乡镇向巡视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问题。经核实:巡视期间,省委第四巡视组到曲周县安寨镇了解情况,发现该镇配备的工会干部一直未到岗履职,职位空转。在与安寨镇了解情况时,该镇负责印章管理的工作人员未向镇主要领导请示,出具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证明,造成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这一事实。县委对安寨镇党委书记职务进行了调整;县纪委对安寨镇及安寨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一级廉情预警;经安寨镇党委、镇政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印章管理人辞退处理。

(三)违反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解决“项目建设中围标串标、未招投标,挪用挤占专项资金,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应收未收,违反财经纪律,不规范票据入账”等问题。制定了专门整改方案,从12月下旬开始,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了项目建设招标投标、专项资金使用、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收取问题、违反财经纪律“四个专项治理”行动。一是严格自查。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核查是否存在上述问题,并如实向县纪委报告。二是重点检查。组织了4个专项检查组,分别由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监察局的主管领导带队,对有关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予以整改。三是完善制度。为从源头上杜绝围标串标、规避招投标问题发生,探索实行了法人到场制、招标前报告制、现场勘察制、“黑名单”管理制等一系列制度,对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的公司,一经发现,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将其列入“黑名单”,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经营单位采取禁止其新增项目的核准、土地使用、参与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证券融资、政策性资金和财税政策扶持等措施。同时,严格落实招投标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标书、网上评标等制度,实行资格后审,取消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环节,切断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的纽带,减少围标串标人对其他投标人排斥的机会,降低围标串标的机率。四是规范管理。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规范、升级,凡在曲周县区域内进行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都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如发现有场外交易现象,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对巡视组指出的“2015年县高标准农田项目招标中,在第12标段出现了1人找3家公司参与投标的乱象”问题。经核实:曲周县2015年曲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2标段于2015年9月10日开标,根据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是邯郸市邯一建筑有限公司。该标段共有七家公司投标,其中曲周县槐桥乡霍某某和杨某某找了河北鑫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星荣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市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投标,均未中标。但在检查中发现,曲周县2013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D标段于2013年9月16日开标,邯郸市邯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66.67万元中标。开标后有节余资金,2014年3月13日,县农开办没有履行公开招投标手续,直接与邯郸市邯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补充协议合同书,约定以19.39万元在东牛屯村修过道涵洞一座,韩固村修过道桥一座。工程造价超过了D标段原中标价的10%。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该项目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

(2)对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项目内定中标单位,直接交付重要工程,违规操作造成重大损失”问题。经核实:2012年3月至2012年5月,曲周县交通局自白寨乡新民居向西经北油村、致中寨至老营线,修建三级公路,全长2644米,工程造价498.42万元。交通局未履行招投标手续,直接将该工程发包给曲周县恒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县纪委已对该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立案,此案正在调查中。

(3)对巡视组指出的“2012至2014年,县人社局挪用再就业专项资金”问题。经查:曲周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属于财拨性质,但拥有22名自收自支人员,只能依靠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工作,向财政申请创业培训补贴、鉴定补贴,用于支付工作人员工资、社保及日常办公开支。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33号文件),第五项第(一)款第二条规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将县级(含)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县级以下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县级以下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所需经费确有困难的,上级财政部门可根据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成效给予适当补助,所需经费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虽然该局做法符合上级文件精神,但其做法在该文件下发前,其行为是不妥的。县委对原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职务进行了调整。

(4)对巡视组指出的“2012年中央拨付县农牧局测土配方施肥专款60万元,该局挤占该专项资金10余万元发放补贴”问题。经查:2012年9月,县农牧局收到测土配肥项目中央补助资金60万元。在项目实施中,农牧局组织部分自收自支工作人员参与了该项目实施,并以项目补贴方式向参与人员发放劳务费共计10.34万元。县纪委给予县农牧局一级廉情预警处理。

(5)对巡视组指出的“2012至2014年,全县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8088.1万元,应收未收滞纳金4800多万元”问题。经核实:截至2016年1月8日,曲周县时利和置业有限公司2013年2月27日竞得的两宗地,未按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产生的违约金1984.7万元;邯郸市万祥房地产有限公司2013年3月6日竞得的两宗地欠缴土地出让金4878.1万元,产生违约金4311.73万元;河北泽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买一宗地欠缴土地出让金3210万元,产生违约金1262.3万元。由于目前整个房地产行业面临经济下行压力,融资困难,销售形势低迷,短期内将企业欠缴的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全部收回存在一定难度。县国土局、规划局、发改局、住建局、城管局组成联合工作组,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参与、密切配合,除继续加大催缴力度外,在企业交清所欠土地出让金和违约金前,不再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并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参加新的建设用地竞买活动或建设用地出让活动。同时,也做好通过法律手段进行收缴的准备,对拒不缴纳的,依照合同约定依法解除合同,依法收回土地。

(6)对巡视组指出的“国土局、水利局和交通局2013年白条入账13.5万元。县国土局2013年支付县康复医院捐助款3万元,入账只有双方签订协议没有发票。县交通局、县发改局宣传费、印刷费发票既无明细也未附合同。县交通局、水利局超限额支付现金11.8万元”问题。通过核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水利局、交通局、国土局、发改局一级廉情预警;给予上述单位财务人员及单位分管财务的主管领导二级廉情预警。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教育培训,规范财务管理。对交通、国土、水利三个单位白条入账问题,责成该单位撤销白条,按照实际费用开支更换正式发票;对国土局支付县康复医院捐助款没有发票问题,责成县康复医院给国土局出具捐款正式发票,并就3万元捐助款的使用情况向县国土局、县纪委做出书面说明;对县交通局、发改局宣传费、印刷费发票既无明细也未附合同问题,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责成县交通局、发改局对未附明细和合同的票据,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详细填写和附带开支明细和合同。

2.关于解决“有的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自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20日,在全县开展“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教育动员。在县委的统一部署下,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营造氛围,引起重视。二是认真自查。各单位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认真填写《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信息报告表》,对填报的《报告表》,由领导班子集体进行梳理、核实、汇总,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三是严格检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察局会同财政、工商、审计等部门,通过实地调查、座谈走访、网上核实等多种方式,对各单位上报的信息进行甄别。共发现违规经商办企业干部2名,分别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对巡视组提出的县政府办党组副书记傅某某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015年11月,县委给予傅某某免职处理,县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3.关于解决“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私车公养和违规借用企业车辆”问题。从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15日,在全县开展“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私车公养和违规借用企业车辆”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由县纪委监察局牵总,成立了2个检查组,对全县各单位实现拉网式排查,确保无空白、无盲点、无死角。同时,开通了专项举报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欢迎社会各界投诉举报。截至二月中旬共排查单位41个,发现问题3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1)对巡视组指出的“县工信局主要领导2013至2015年在本单位报销手机费及手机通讯费共计1万元”问题。经县纪委核实,又发现了县工信局主要领导其他违纪问题,县委对其予以免职处理,县纪委监察局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2)对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部门有违规发补贴、列支土特产”等问题。县纪委在检查中发现,县中医院2013年违规购买土特产12219元,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县中医院院长党内警告处分。

(3)对巡视组指出的“2012年,安寨镇未经批准擅自用18万元购买公务车,无控办手续,并登记在个人名下”问题。经核实:2012年7月,安寨镇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购买大众迈腾轿车一辆,车牌号为冀DNH959,用于公务使用。因该车为二手车,无控办手续,不能过户,故一直在原车主名下,导致“公车私照”问题。县监察局给予时任安寨镇党委书记行政警告处分。

(4)对巡视组指出的“县电视台1辆五菱面包车、县教体局2辆公车皆用个人牌照,还违规从下属企业借车”问题。通过调查核实,给予时任县广播电视台台长党内警告处分;市纪委给予时任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党内警告处分。

(四)违反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解决“公开选拔干部不严肃”问题。2012年初,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吸引和集聚优秀人才到曲周干事创业,我县拿出10个职位面向全国公开选拔科级干部,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但也存在一些不符合公开选拔政策规定的问题。为解决“公开选拔干部不严肃”问题,我县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学习。采取集中授课、分组研讨、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机关干部认真研读《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确保熟练掌握公选的程序要求,防止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严格执行政策。在今后的公开选拔工作中,坚决做到“四个严格把握”:严格把握适用公开选拔的五种情形,慎重启动公开选拔工作;严格把握公开选拔的职位条件,既不拔高参选资格,也不降格以求;严格把握公开选拔的六个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比例要求确定各阶段人选;严格把握公开选拔纪律,维护公选工作的严肃性。三是健全公选制度。建立了公开选拔事前报告制度,在决定公开选拔前,将公开选拔的职位、资格条件、程序环节、实施步骤等工作方案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待审核同意后,按批复的实施方案严格进行。完善了公开选拔流程图,明确公开选拔的各个程序环节,保障公开选拔工作的规范有序、公开透明进行。

2.关于解决“执行干部调任规定不严格”问题。2014年3月至2015年9月期间,我县结合县情实际,先后提拔干部29名,其中5名干部由县直事业编制干部调任到公务员领导岗位,20名乡镇事业编制干部选任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在调任前,虽然向市委组织部进行了报告,但在市委组织部未受理的情况下,进行了研究任命,导致执行干部调任规定不严格问题发生。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观上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过分强调了工作需要和“重乡镇、重基层、重一线”的用人导向,在执行调任规定上不严格。为解决这一问题,制定了三项措施: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了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的政策要求,准确把握调任的资格条件,熟练掌握调任的有关程序,严格执行调任的各项规定。二是积极协调,分类解决。对2014年以来未能办理公务员调任登记手续的25名同志,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实行另册管理。对符合调任条件的,积极争取上级组织部门支持,进一步完善报备手续,尽快办理公务员调任登记手续;对暂时不符合调任条件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其进行适当调整,逐步解决。三是完善制度,从严把握。完善了调任前报批制度和事前档案审核制度。调任前,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邯组通字[2009]18号文件有关调任工作的规定,先书面向市委组织部报告,提出申请,说明职位、职数的使用情况,拟调任人员的条件和范围,待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后,再进行调任。在上报调任前,对拟调任人选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看是否符合调任所需的资格条件,对身份、学历存疑的,一律取消调任资格。

3.关于解决“违规选任调整干部”问题。制定了六项措施:一是加强条例学习。把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培训的必学科目,各单位理论中心组每年要安排不少于两次的集中学习,使每名领导干部都能明政策、懂程序;每季度组织全县组织人事干部进行一次条例培训,使其做到融会贯通、熟练运用。二是对违规调整问题限期整改。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县公安局违规调整干部问题,市纪委给予时任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党内警告处分,县纪委对县公安局进行了一级廉情预警。对违规调整的12名干部,已于2016年元月20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全部整改到位。三是严格执行规定。抓好《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干部工作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党政领导干部在任期内保持稳定,一般任满一个任期;对不满一个任期进行调整的,及时报上级组织部门批准。四是搞好调查摸排。对2012年以来提拔干部档案进行逐一审核,把身份审核做为重点,对有从工人身份直接提拔为领导干部的人员,实行另册管理,建立工作台账,适时进行调整。五是严格选任程序。今后干部选任中,将严格坚持《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严把“干部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任职、法定程序”等六关,真正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选出来。六是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广泛了解、充分酝酿、全面考察、严格审核、公开任用、跟踪评价”的干部选拔任用“六步工作法”,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4.关于解决“个别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问题。自2015年12月19日至2016年1月17日,组织对在职干部人事档案全部进行了审核排查。通过审核,对80名出生年月存有涂改或前后填写不一致的重新按规定进行了认定,对73名在职进修学历存有交叉或间断的进行了变更。同时,以这次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从健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机制入手,制定出台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干部人事档案查阅、转递、收集鉴别、整理归档、保管保护、档案审核、造假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使档案管理各项工作、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完整统一、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机制。

5.关于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我县共超职数配备干部131名,其中领导职数超配50名,非领导职数超配81名。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通过干部交流调整、兼职干部免职等措施,整改消化超配干部21名,截止省委巡视时,仍超配科级干部110名,其中:超配科级领导职数45名,非领导职数65名。针对这一问题,县委高度重视,直面问题,精准发力,坚持把消化整改工作与树优用人导向、推进干部交流、激发工作活力结合起来,树立“一个叫响、五个注重、五个不用”的用人导向,唱响“激情创业、实干兴县”的主旋律,截至2015年11月13日,将超配干部全部消化到位,在全市率先完成整改任务,受到通报表彰,并在全市组织工作专题会议上做了交流发言。具体工作中,主要采取“免去兼职腾出一批、空岗补缺交流一批、能力突出提拔一批、虚实调整改任一批、职级并行消化一批、推进‘能下’免职一批”等“六个一批”的工作办法,对超配的110名干部,逐人逐岗制定具体消化措施,并全部整改消化到位。在今后干部选任中,将认真执行调整干部预审制度,严格按职数调整配备干部,坚决防止出现新的超配问题。

6.关于解决“个别领导干部公权私用、公利私谋,利用职权违反规定为近亲属谋取荣誉和利益”问题。主要从三个层面进行整改:一是单位自查。要求各单位围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近亲属谋取荣誉和利益”问题,对近三年来的荣誉授予情况、救济救助情况进行回头看,深入查摆问题。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将近年来的荣誉授予情况、救济救助情况进行公示,开通专项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欢迎监督举报。三是加强制度约束。建立了报审备案和公开公示制度。凡涉及荣誉称号、职称评定、低保办理等涉及广大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相关单位要及时将评定授予结果报有关部门审查备案,待正式人员名单确定后,要在单位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截至目前,共发现领导干部公权私用、公利私谋问题1个,利用职权为近亲属谋取荣誉和利益问题3个。对为亲属谋取荣誉的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给予免职处理、行政警告处分,对其亲属获得的“邯郸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予以撤销。

(五)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关于解决“先占后批、违法征地”问题。我县成立了由国土、公安、财政、监察、法院五部门组成的联合行动小组,对全县项目用地进行了摸排,发现涉嫌“先占后批、违法征地”问题共计30宗711.65亩。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是一些项目业主急于项目建设落地实现投产达效,相关部门监管不严、未严格按照程序办事。联合行动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依法对30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做到了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双到位”。同时,对那些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项目,严格依法补办手续,使其合法化,此项工作已于2016年1月10前完成。为防止此类问题的再发生,我县进一步完善了项目用地预审制度、用地审批制度、用地监管制度,严把“三关”,切实加强用地审批和监管。一是严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关。加强用地规划审查,凡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不予办理用地预审。二是严把建设用地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结构不合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三是严把建设项目用地监管关。建立批后监管台账,定期巡查,及时掌握项目开工竣工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非法转让、批少占多、擅自调整土地位置及闲置等问题,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2.关于解决“在县城投巨资建牌坊和尚书阁,干部群众反映较大”问题。“三年大变样”以来,为进一步彰显曲周的文化历史底蕴,我县不断加大县城建设力度,力图通过打造标志性建筑,提升县城品位。2012年,按照《城镇建设上水平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了进县口牌坊和龙海公园尚书阁建设。因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项目建设论证不足,没有广泛听取民意,导致不少群众质疑和不理解。整改措施:一是关注民生、科学决策。今后,在实施城建项目中,要坚持民生优先,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公开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听取民意,争取民众支持,做到民主决策;同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科学论证,确保科学决策,力争把每一项工程都打造成民心工程,坚决杜绝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二是严格程序,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管理措施,在项目建设中,要严格项目的审批程序,加强项目立项、规划论证、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企业资质管理、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保证项目建设依法依规。三是科学规划,量力而行。在今后的县城建设中,严格按照“关注民生、科学规划、量力而行、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严格遵循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紧密结合县域发展需求、人民愿望和财政能力,科学制定项目规划,量力而行,稳步推进。杜绝拔苗助长、盲目攀比。

3.关于解决“个别领导干部生活不端、道德低下”问题。从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20日,在全县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重点从三个层面进行整改:一是强化教育引导。组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有关文件,通过强化教育,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领会中央关于加强干部作风的新任务、新要求。并发动群众对身边存在的党员干部生活不端问题进行举报。二是深刻剖析自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各单位组织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回顾自身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对照检查,深刻剖析。1月6日,县委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县委书记郭新耀带头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各位县委常委也深刻剖析了自己,相互之间开展了诚恳的批评,真正做到了“红红脸、出出汗”,受到市委督导组的充分肯定。三是全面整改落实。各单位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逐一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4.关于解决“县直部门工作纪律松散”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单位要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组成了3个效能督查小组,对全县各单位开展拉网式效能督查,做到每个单位必进、每个科室必查、重点岗位必看,围绕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开展明察暗访。同时,还组织社会监督员采取模拟办事、随同办事、电话查询等方式,对各单位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暗访,深入查找在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1月15日,我县通报了一批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涉及20个单位22人,对相关单位及个人分别给予廉情预警。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工作纪律监督的力度与密度,使之常态化、经常化。

同时,按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集中整治基层干部贪腐谋私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建议,我县自2015年12月下旬至2016年2月上旬,在全县开展了“基层干部贪腐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围绕涉农收费、集体土地流转、民生资金监管三个领域,重点整治农村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贪腐谋私、执法不公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6个,党政纪处分6人。

三、深化成果运用,从严从实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的。下一步,我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安排部署,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坚持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注重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不断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一)从严从实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问责到位。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推动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发扬担当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职尽责,严格纪律审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二)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立足全面完成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做到不达目标决不收兵。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班子不撤、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放过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任何一个问题,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直至全部整改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整改进度,争取早日完成;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提出阶段性目标要求,明确时间节点,严格实行“台账销号制”管理,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帮助分析原因,协助解决困难,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三)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建设。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表象下的深层次原因,加强制度建设,抓好源头治理。一方面,对整改落实期间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完善配套措施,抓好贯彻执行,确保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另一方面,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对现有的各项工作制度进行梳理审核,查漏补缺,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该修订的修订,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扎密扎紧制度的“笼子”。

(四)以改革创新统领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紧紧围绕制约和监督权力这一核心,着眼于干部人事、行政审批、国有资产、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的权力,着眼于人财物管理使用的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的权力,着眼于决策、执行和监督等关键环节的权力,着眼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通过合理分解、科学配置和公开运行、程序制约等手段,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实现源头治理。

(五)统筹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既是对曲周县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也是曲周今后推动发展、干好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要以这次巡视反馈意见为遵循,把整改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整改工作与推进曲周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整改,彻底解决影响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影响发展的瓶颈问题;通过整改,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切实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曲周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整改落实的成效和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实效来回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曲周的关心和厚爱,向省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75日至95日)。联系方式:电话0310—8912388(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曲周县公仆路19号曲周县纪委信访室邮编057250;电子邮箱qzxjwxfs@126.com。

中共曲周县委

2016年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