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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河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7-05 07:50:00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部署,省委第六巡视组于2015年8月3日至9月14日,对新河县进行了巡视,12月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及省市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照省委第六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坚持正视存在问题、明确目标任务、注重整改实效的原则,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作风建设,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用巡视成果推动工作,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新河,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委成立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专项整改小组。县委书记李群江担任整改小组组长,牵头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整改小组工作,多次召开专项整改小组负责人调度会,对整改任务逐项专题研究,提出具体整改思路和整改路径,通过抓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延伸拓展、巩固提高等“五抓”措施,为圆满完成整改任务提供了坚强有力的领导保障。各专项整改小组组长、副组长一线指挥,将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单位,实行台账销号,确保整改事项个个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开门整改,接受监督整改领导小组及时召开调度会议,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巡视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整改情况通过县委文件在党内一定范围内公开,并通过县电视台等媒体,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及时向省委第六巡视组汇报,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专项整治,立行立改对巡视组反馈的涉农资金问题较多、办公用房超标、干部人事档案不规范等专项问题,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专项行动,采取实地走访、现场查验等方式,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问题整改准确无误,立行立改见实效。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推动新河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省委巡视组巡视以来,共移交问题线索145件次,其中转政法系统等有关部门函询调了结56件次,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89件次。县纪委初步核查67件,其中立案2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科级干部3人),了结22件,正在审查22件;案件线索不具体暂存22件。省委巡视组巡视新河期间,要结果督办案件8件,县纪委快查快结,立结案7件,初核了结1件,有力地推动了巡视工作开展

(一)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的落实尚有差距”问题。(1)针对“部分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淡薄,‘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依然存在”问题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主要从六方面进行整改:一是进一步强化对《党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重申和落实好《县委常委会“约法六章”》,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二是根据省委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要求,制定出台《新河县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和《新河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厘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县四大班子成员,严明责任分工,层层传递压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系。三是把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重点内容,增加党风廉政建设在整体工作考核中的分值比重,实行百分制考评,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党组)的“两个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一岗双责”“签字背书”、廉政谈话等制度。四是根据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及时对县反腐败协调小组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和协作办案工作流程。五是进一步加大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对重要问题线索,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做到快批、快转,县纪委快查、快结。六是2015年度县委领导班子及县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报告县纪委班子及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报告,按省市有关要求进行了及时上报。(2)针对“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一案双查’没有落实,2013年以来,新河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86件,党政纪处分184人,没有一位领导干部因下属违法违纪被追究责任”问题县委进一步加大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力度,县纪委、监察局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违纪问题按照《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既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使从严执纪成为常态。县纪委对因危房改造项目实施不规范的住建局主管副职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对住建局下达了纪律检查建议书;对质监局局长因班子其他成员办公用房超标,西流乡党委书记因下属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进行了约谈。(3)针对“个别单位没有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三转’要求”问题新河县纪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和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纪检监察主业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的通知》,对落实不到位的2名有关人员进行了约谈,现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2.关于“执行中央规定不到位”问题。(1)针对“少数县级领导干部在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辞去公职并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的情况下,至今仍一边领取财政工资,一边在企业任职取酬、参与经营管理”问题一是县委召开专题会议,对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相关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将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意见》和中组部办公厅《执行中组发〔2013〕1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等相关文件印发到各个单位。二是在全县开展自查自纠,各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一律填写《自查报告表》,各部门单位一把手签字背书报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三是对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及县财政供养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清查,清理审查15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对巡视组指出的少数县级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将2013年12月以来在县财政违规领取的工资全部追回,现1名已办理辞职手续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另外2名已辞去在企业所任职务,并将所持股份全部转让,同时,邢台市纪委根据情况分别给予当事人诫勉谈话和党内警告处分。(2)针对“违规制定优惠政策,给予投资者、引资者、纳税人‘财政供养人员’名额等奖励”问题2015年11月出台了《关于废止新字〔2013〕17号文件的通知》,对《关于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优惠政策(暂行)》(新字〔2013〕17号)进行废止。同时对《关于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优惠政策(暂行)》执行情况进行了清理,没有发现给予任何投资者、引资者和纳税人享受“财政供养人员”名额等奖励的问题。(3)针对“违规建设‘楼堂馆所’”问题。在开展严格自查的基础上,停建了省发改委2013年立项的新河县人才交流中心项目、市发改委2008年立项的县集中支付中心项目、2010年市发改委立项的中央支持基层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锦绣大厦为新河县公用资产投资运营公司于2011年承建,县委、县政府等37个部门租赁使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市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进一步整改到位。

(二)违反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个别领导干部自身要求不严,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友经营活动提供便利”问题。一是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对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友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开展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涉嫌违纪的,坚决给予党政纪处分。二是制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单位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的通知》,细化了“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内容,建立违规行为记录、预警、考评制度,防止权力滥用、行为失范。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并专门印发《督查通报》,对存在问题及深入推进落实提出整改要求。严肃查处了县人民医院院长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利益问题,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关于“有的单位巧立名目,搞乱摊派、乱收费”问题。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认真开展“作风深化年”活动,制定专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乱摊派、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了新河中学乱收费问题,分别给予相关人员党政纪处分。

3.关于“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清理整改不到位”问题。县委、县政府责成县纪委对全县办公用房情况进行大排查,每个单位都将办公用房情况张榜公示,接受监督,并交县纪委备案待查。县纪委对3名办公用房超标人员进行了约谈和政纪处分,提出严肃批评,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县委政府“两办”督室联合县纪委对全县公务用车情况进行拉网式督导检查,未发现新发生违规购车问题。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对巡视组指出的超标车辆进行集中封存,县委、县政府已委托河北国信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登记,车改方案待市批复后,对超标车辆统一公开拍卖。

4.关于“农村基层违纪问题较多,损害群众利益,一些村干部法纪观念淡薄,骗取、贪污、挪用涉农惠农资金等问题比较突出,个别问题还比较严重”问题。一是县纪委专门制定了农村小官贪腐问题整改方案,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及土地开发整理、交通项目建设、涉农专项资金使用、医保新农合等10个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小官贪腐”案件。截至2015年底,查办村官腐败案件22件,给予党纪处分22人。二是开展轮流大接访活动,全县县级干部排天轮流到群众工作中心进行接访,接待群众反映的基层干部问题,严格按照信访程序及时妥善处理。三是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召开了全县警示教育暨党风廉政建设培训会,通报了2010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3件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以案明纪、形成震慑,并就加强基层党员干部廉政建设作了专题辅导,教育活动入耳入心,接地气,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关于违反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两超两违’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问题。针对“至今仍有25个行政机关、22个事业单位超编制配备人员259名,36个单位超职数配备乡科级干部66名。擅自提高职级待遇,事业编制设置非领导职位”问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我县个别单位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实际情况,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等相关单位对现有超编、超配人员情况进行认真摸底,建立了整改底账。已通过办理退休手续、调整编制等方式消化超编人员153名,通过免去兼任职务、职务名称不规范职务以及挂牌单位未核定职数人员职务等方式免去超职数配备干部17人。我们将采取调整编制、调整人员岗位、控岗平级交流、重新核定领导职数、职务与职级并行等,进一步拓宽消化渠道,逐步消化,确保到2016年6月前全部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超编进人消化工作。

2.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干部录用、提拔审核把关不严”问题。针对“部分档案中录干手续不全、重要材料缺失;个别乡科级干部档案弄虚作假,存在异地录干、异地入党、伪造学历等现象”问题以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为契机,对我县的干部人事档案中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认定。对异地录干的实行另册管理,限制提拔使用,异地入党、伪造学历的不予承认;对录干手续不全、缺失的材料查找归档及按规定补填。我县将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和材料收集归档制度,确保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关于“个别县处级领导干部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问题。在组织填报2016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时,将省委组织部关于2016年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及样表、填表要求印发到每一名县级领导干部,并严明报告纪律,确保2016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关于“部分干部担当意识不强,存在懒政怠政现象”问题。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开展“庸懒散拖”问题专项治理,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发通报、在电视台曝光、约谈等多种措施,着力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精神萎靡不振,纪律涣散,办事效率低下,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身在岗位不作为、拿着工资不干事等庸政懒政怠政问题,对处置工作不力的单位一把手约谈9人工作不积极的一般干部约谈7人诫勉谈话12人。二是进一步健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共调整交流干部42人,进一步激发了干部队伍的干事创业活力。(1)针对“新河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为300户,巡视组进驻前,刚刚将任务分解完毕,与邢台市政府‘6月底前项目开工率达到50%以上’的要求差距较大”问题县政府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项目调整,各项目分别明确了牵头单位,县政府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分管领导深入部门及项目现场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截止2015年10月底,完成了“10月底前开工率达到100%”的时间节点任务,顺利通过了市验收。(2)针对“公开招聘的100名农业技术推广员和65名中小学教师,至今没有办理入编手续,政府形象受到影响”问题通过对现有事业人员清理、退休人员及时办理退休出编、积极向市编办申请编制等多种措施,将100名农业技术推广员安排到农业局、水务局等单位下属的4个技术推广站,将65名中小学教师分别安排到缺编学校。截止目前,165名招聘人员编制已经落实,正在办理工资手续。(3)针对“经济开发区停工停产企业大量土地荒废,始终未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问题一是成立了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法院、公安、监察、财政、发改、规划、住建、国土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新河县闲置土地清理工作组,进一步明确分工,确保整改到位。二是成立了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经济开发区及国土、公安、法院等部门有关人员配合的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国土部门已经对5家闲置占地企业下达处罚决定,并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下一步将依法采取复耕或招商引资“腾笼换鸟”的方式解决闲置占地。对2家项目建筑之外闲置的土地复耕674.45亩。三是2015年12月24日,县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对土地闲置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制定出台了《新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闲置土地管理意见》(新政字〔2015〕34号)文件,建立了有效的退出机制,从制度上对征用土地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土地闲置、荒废。

2.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违纪现象较为突出”问题。一是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委政府“两办”督查室,进一步加大机关工作纪律督查力度,采取定期巡查、随机抽查、组织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工作纪律、公车私用、中午饮酒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20余次。二是在新闻媒体公开举报电话,开通手机、电子信箱等举报平台,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方便群众监督。县纪委对工作纪律执行不严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进行工作纪律大整顿。

三、以钉钉子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巡视整改为契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系列会议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新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进一步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系列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结合新河实际,从县四大班子领导到基层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以上率下、层层落实,进一步厘清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任务,细化职责,卡死责任,营造从严治党的浓厚政治环境。

(二)进一步加大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突出执纪特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握党规党纪这把“戒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把纪律和规矩管到位、严到份;加大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责力度,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以省委“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抓大不放小,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及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吸取反面教训,真正做到惩戒一起,警醒一片,以干部作风的大转变促进全县发展环境的大提升。

(三)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对巡视整改成果及时总结经验,“回炉”查漏,夯实整改取得的成效。在此基础上对涉及长期性、制度性问题,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进一步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把整改成果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及时查纠制度执行中的悬空、走偏、变形等问题,坚决查处违反制度的“破窗行为”,在全县上下努力创建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科学有序的长效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75日至95日)。联系电话:0319-4752467(工作时间);邮政地址:邢台市新河县光明路锦绣大厦县纪委办公室;邮政编码:055650;电子箱:xhxdfs@163.com。

中共新河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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