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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柏乡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7-05 07:50: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六巡视组于2015年8月27日至9月24日对柏乡县进行了巡视,2015年12月1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向柏乡县委反馈了意见。依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整改落实

县委认为,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切中柏乡县要害,提出的工作要求符合柏乡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帮助我们找到了改进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县委完全赞同、诚恳接受,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迅速研究部署,统一思想行动。县委高度重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书记张万双同志立即召集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对反馈意见逐项进行研究。2015年12月8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12月10日,县委召开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大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广泛动员,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要坚决有力地抓好整改落实,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整改工作由县委常委会负总责。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张万双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唐树元、戴建亮、王鹏任副组长,县委常委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整改小组、8个分组,分别由县级领导牵头抓整改落实;制定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每个专项整改小组分别制定了《细化方案》,各分组、责任单位针对承担的单个问题分别制定《单项任务落实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具体步骤、详细措施。各乡镇区、县直有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推进机构,制定整改方案,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

(三)强化工作举措,推动整改落实。逐级建立台账,对问题逐项拉出清单,列表督办,严格对照抓整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建立周报告制度,要求各专项小组、各分组每周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建立通报制度,对整改进度慢、落实不力的及时通报,增强各级抓整改的自觉性、主动性;强化督导调度,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每周听取工作汇报,整改办公室三天一调度,天天开展明察暗访、现场指导,一督到底。

二、整改落实成效

柏乡县纪委共接到省委第六巡视组交办案件线索21个,涉及科级干部8名,其中正科5名、副科3名。给予留党察看处分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人(其中正科1名、副科2名);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0人(其中正科2名、副科1名);给予组织处理1人(正科);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人;移交司法机关4人(其中正科1名、副科1名)。

在整改过程中,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65个,制定细化方案、单项任务落实方案以及单位部门整改方案共计98个。细化梳理出26个单项问题,已完成23个,限期完成3个,长期坚持5个。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解决“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存在务虚工作多,下功夫抓落实少的问题”。

①针对县乡两级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发文件、签责任状等面上工作多,提出原则性要求多,对县乡实际和存在的问题专题研究不够等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出台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强化政治纪律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整改措施》,下发了《中共柏乡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建立起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定期研究具体推进措施等相关制度。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体系,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与干部评优评先挂钩,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班子和个人年度考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定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三是强化评议问责。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管理服务对象对全县科级党组织落实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制发了《乡镇(区)党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民主测评票》、《县直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民主测评票》等,全面提升评议效果。

②针对纪检监察机关近几年虽然也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但贪腐案件、有份量的典型案件少,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整合办案力量。将县纪委各科室、乡镇基层纪委和公安、检察等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办案力量全面整合,组成六个办案小组,对接收到的案件线索进行分类建立台帐,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二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领导不力、疏于监督,导致出现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四风”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三是落实“三转”要求。积极按照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业”,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的同时,注重查办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案件。四是突出办案重点。把握办案四个方面重点,突出查办“三种人”,特别是把现在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的纪律审查放在最前面。五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围绕土地开发整理、城市建设、交通项目建设、涉农专项资金使用、医保新农合等领域,以省委巡视组移交的线索为重点,进行立案调查。

2.关于解决“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存在不按规定办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问题”。

①针对“2013年在未做好土地调规等前期工作的情况下,引进项目造成违规占地问题。”。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对近年来的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认真梳理,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应对措施,撰写了《近年来招商引资项目分析报告》。二是制定了《柏乡县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流程》,组织全县干部学习《柏乡县关于入驻工业园区项目实行规范化管理的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政策激励力度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严格依规开展工作。三是邀请市国土执法专家对县国土执法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内容涵盖土地执法的办案程序,国土资源非法案件查办形式及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四是出台了《柏乡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进一步严格落实动态巡回检查责任制的通知》、《土地日常动态巡查制度》、《违法行为限时报告制度》等,堵塞了管理上的空白和漏洞。

②针对“县直个别部门不按规矩办事,将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列为淘汰落后产能奖励对象,骗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问题。对发现的1起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列为淘汰落后产能奖励对象,骗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问题的2名责任人进行处分,并送交司法机关处理。为防止出现类似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发改、财政等部门干部职工接受骗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案件教育,认真汲取深刻教训,把“严”、“实”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全面开展排查。制定下发了《关于对2011年以来享受淘汰落后产能奖补资金和关闭小企业奖补资金企业资格进行复查会审的通知》,现已将所有淘汰落后产能奖补资金和关闭小企业奖补资金企业资格的申报资料移送县纪委复查审核。三是严格申报纪律。制定了《专项资金审核、申报工作纪律》,加强源头治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二)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有些领导干部自我约束意识不强、要求不严”问题。

①针对“一些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入股,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企业、入股或参与经营活动,谋取不当利益”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抓好专项整治。对2015年10月份省、市纪委交办和县纪委发现的19个财政供养人员经商办企业名单,通过统一调档和调查取证,并与当事人见面谈话等形式,清理核查出与工商信息完全不符的2人,认定财政供养人员经商办企业(含在企业兼职任职)涉及17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后,对仍参与经商办企业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其余9人诫勉谈话通报全县。在此基础上,开展了治理“违规经商办企业”回头看活动,将全县公职人员信息统一汇总,对1200家企业注册信息进行比对,未发现新的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二是抓好制度建设。把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纳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和巡视的重要内容,对违规兼职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抓好源头治理,组织公职人员如实填报《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入股”回头看自查登记表》,在行政审批局注册大厅显要位置摆放“公职人员不准违规经商办企业”标语,把好注册登记关,杜绝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入股情况的发生。

②针对“部分干部执纪违纪,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办事,收取好处费等问题”。根据掌握线索,对县纪委1名领导干部进行免职处理。同时,开展了“打铁自身硬”主题教育活动。一是规范制度。印发了《柏乡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试行)》的规定,健全完善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制度,工作纪律制度,议事决策制度,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财务管理与公务接待制度,保密及档案管理等15项制度,从思想、行为上加以规范,防止问题发生。二是抓好“三个一”教育活动。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大会,观看一次廉政宣传片,组织一次法制教育考试,全面提高纪检监察机关队伍整体素质,做到“打铁自身硬”。

2.关于解决“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比较薄弱,农村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的问题。对三年来的案件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行为主要集中表现在失职渎职(22个,占52.38%)和违反财经纪律(12个,占20.34)两个方面。针对这些问题,从三个方面加以整改。一是加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省委巡视组进驻开展工作以来,共排查农村案件线索70多起,对16人违纪问题进行党纪处分,占全年案件总量的38.1%,农村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1.27%。二是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集中开展了治理“村官腐败”专项行动,并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村官腐败”的特点、规律,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意见,从源头上防范类似问题发生。三是积极推进廉政教育。以农村“两委”换届、农村财务管理等内容为主,举办廉洁自律培训班,组织村“两委”干部参观廉政漫画墙,360多名基层干部受到教育。下一步,将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健全村监会和村代会制度,推行村民事务代办制度,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三)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解决“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①针对“从查阅的10个基层(机关)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多数单位没有召开民主生活会,没有研究过党建工作的议题,基层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没有落实,缺乏应有的党内监督”问题。组成4个检查小组对全县82个单位党组织特别是省委巡视组检查过柏乡镇、固城店镇等10个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不规范,个别单位与工作记录混合使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严格,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有的同志剖析问题不深刻等等。针对这些问题,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与否的直接责任人,发现问题追究单位党组织书记的责任。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以召开科级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强调各级党支部在党组织生活中使用工作手册,达到提醒告知的目的。二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各单位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严格党内制度或不参会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对10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专项调度,提醒谈话。三是重申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对全县82个党组织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全程参与,帮助指导。要求各单位党组织1年至少召开2次高质量专题民主生活会。

2.关于解决“机构编制和干部使用管理问题较多”的问题。

①针对“存在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按照中组部提出的消化措施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柏乡县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方案》和《柏乡县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计划》,针对不同超配人员分别确定了竞争上岗、平级交流、免去兼任职务、转任非领导职务、重新核定领导职数等消化方式,分类别、分批次实现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进行消化。对剩余的超配干部严格按照《柏乡县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计划》的时间进度要求,在2016年6月底全部消化完成。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监督干部的要求,坚持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确保中组部《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的要求落实到位。一是建立科级干部职数会商制度。每半年对本年度的干部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对照政策查找不足,力争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二是完善职数管理制度。对照“三定”方案,对全县干部职数重新进行了核定。在选配干部前认真核查职数空缺情况,坚决杜绝新的超配现象发生。三是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坚持做到未消化完的单位不提拔,坚决杜绝违规超职数配备新干部。

②针对“存在的人员超编和混岗”的问题。印发了《关于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对排查出的超编单位及人员、混岗人员,建立整改台帐,解决了4个单位的混岗问题。其余混岗人员将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乡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冀组通字〔2013〕36号)规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违规进人,实行实名制另册管理,限制提拔使用、逐步消化”。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在干部调配上,严格落实《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和《邢台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实施细则》等文件;认真执行河北省公务员调任、遴选办法,严格程序标准,杜绝违规进人;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人员外,缺编事业单位进人向社会公开招聘,建立了规范用编的长效机制,防止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③针对“非干部身份人员登记为公务员”的问题。全县共有10名非干部身份人员登记为公务员,其中7人已提拔为科级干部。我们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消减职数工作,逐步对相应人员进行免职处理。今后将严格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办理公务员登记,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上报备案,坚决杜绝违规登记公务员问题发生。

④针对“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针对有些任职干部没有《干部任免审批表》等问题,通过查找常委会记录等方式,对缺少任免审批表的7名干部进行了补录,对3名干部参加工作时间进行了认定。根据省、市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标准,制定了《柏乡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针对短缺的材料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对涉及涂改的档案,进行了甄别认定;对出生日期有涂改和出生日期前后记载不一致的领导干部进行重新认定。在摸清问题档案底数基础上,按照要求逐人逐项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三龄二历一身份》认定表,建立档案专项核查工作台帐。截止目前,县级干部人事档案资料收集工作已全部完成,已报市委组织部进行会审。全县共审核干部人事档案281卷,没有发现虚假伪造材料、不符合政策形成材料等情况。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目前没有涂改和记载不一致情况。下一步,将严把档案“入口关”。出台《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办法》,实行“考察组-干部科-档案信息科-主管部长”的干部任前档案链条式联审机制。严格实行“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调必审”,把好档案入口关;凡新调入的干部档案,必须进行“三龄二历一身份”再认定,对档案有问题的,退回原单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关于解决“作风不够扎实,存在形式主义现象”的问题。

①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党委政府急于改变县域经济落后现状,求成心切、在引进项目中缺乏严密细致的考察,急推项目上马,存在说大建小、说快建慢、建成不生产、生产不达效”的问题。对近三年以来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履约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全县共签约项目33个,总投资207.8亿元,其中26个项目已开工建设或竣工,开工率78.79%。针对以上问题,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对排查出的圈而未建或说大建小项目的闲置土地予以收回,共收7个项目闲置土地511.46亩。腾出的闲置土地正在陆续安排新项目入驻。二是对说快建慢或建成不投产、投产不达效的项目进行分类帮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进一步要求项目分包领导和分包单位,深入企业进行多对一帮扶。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修订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流程》、《关于加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力度规范项目管理的意见》、《柏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入驻经济开发区项目规范化管理办法》、《关于建立项目代办绿色通道的规定》、《柏乡县项目引进评审工作办法》等文件。完善了项目预审评估制度,对招商引资项目实施“三个在先”机制(政策研究在先、专家评审在先、民意调查在先),严格项目前期审查;完善了项目建设全程跟踪服务机制,强化了重点项目县级领导分包制和联络员督办员代办督办制;完善了项目退出机制,对长期圈而未建无实质性进展、建设内容与规划设计严重不符、竣工验收后长期无法投产达效的项目进行劝退,拒不退出的通过司法程序强制退出。

②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有的干部作风不扎实,心浮气躁,对基层情况若明若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不到位。从2013年开始,全县开展为期三年的‘千名干部驻农家’活动,一些干部消极应对,摆架子、走形式,没有真正解决问题,群众不满意”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千名干部”驻农家活动的通知》,各驻村工作组按照通知要求,真正深入到全县121个村开展驻村工作,了解掌握群众真正需求;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驻村工作组认真开展春节前的各项活动。二是组织“千名干部驻农家回头看”活动,要求各驻村工作队认真查找总结前期驻村工作漏洞,对于前期已经完成的驻村任务进行巩固,对于未完成或完成效果不好的各项驻村工作进行“回炉”。通过“回炉”整改,2015年全年,特别是下半年“千名干部驻农家”活动成效明显。全年全县共铺设引水管道49600米,硬化村庄道路4700多米,新增、改造变压器容量700千伏安,创建美丽庭院106个,村庄绿化10000余平米,改造民居墙体40000平米,治理空心村4个,扶持、新增规模化种植业26户、规模化养殖业7户、家庭手工业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个;组织科普进农村活动50余次。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印发了《“千名干部驻农家活动”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办法》、《“千名干部驻农家活动”督导检查制度》,并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大讨论活动开展协同督查,对各驻村工作组驻村在岗情况、入户走访情况、走访记录情况等进行检查,共进行各类督导80余次,并将督导情况一并纳入年终考核,对于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开展不好的,派驻单位和工作队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③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2014年1月,在西街旧城改造过程中,相关人员工作不深不细,方法简单,预案准备不充分”的问题,重点从建立长效机制上防范类似问题的发生,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行为,修订完善了《柏乡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制定了《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图》,对房屋征收工作中涉及的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征收补偿方案公示及听证、房屋调查登记情况公示、房屋评估机构的确定方式、补偿争议处理等做了详细规定,确保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阳光规范运行。二是建立房屋征收矛盾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机制,印发了《关于对房屋征收矛盾纠纷开展定期排查工作的通知》、《柏乡县房屋征收拆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定期开展矛盾隐患排查、调处,及时化解矛盾。三是加强对征收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制订了《柏乡县房屋征收补偿中心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征收人员开展系统学习,提高房屋征收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截至目前,共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培训2次,培训人员130人次,使征收一线人员对征收法律法规的运用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④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个别干部在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家电下乡等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个别单位和企业骗取国家专项补贴12.27万元和7.69万元”的问题。

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专项督导小组,对各乡镇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严格执行农户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规范工作流程,规范补助对象认定程序;经联合验收,对不达标的改造对象一律取消资格,共排查200户,取消不达标危房改造对象资格7户,村联建点1个。二是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在乡村和县级媒体、网站公示,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信息化,未录入信息系统的危房不列为危房补助对象,今后除个别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三孤”人员外,原则上一般不再安排联建点。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实现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当年危房改造;并加强对有关人员工作管理,如有严重违规违纪的及时报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四是健全各项制度。实行“一户一档”制度,下发了《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规定》,目前已对2015年200户危房改造农户档案进行了规范。实行“补助资金一卡通制度”,将200户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农户;公布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健全举报核查处理机制。

针对“个别干部在负责家电下乡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个别单位和企业骗取国家专项补贴”的问题。家电下乡工作已于2013年2月正式结束,从中暴露的问题反映了在制度执行中的不完善。为堵塞资金管理漏洞,根据新《预算法》和《河北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了《柏乡县预算执行业务流程管理办法》、《柏乡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发了《柏乡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专项资金管理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职责,对专项资金从用款计划、资金支付、核算到使用跟踪问效、监督检查进行了全过程规范管理加大了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避免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

2.关于解决“落实‘八项规定’不够严格,个别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①针对“有的单位领导以他人名义成立培训中心,向监管服务对象收费33600元”的问题。县纪委常委会于2015年9月21日研究议定并报县委常委会通过批准给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在全县范围开展了整顿各种形式的收费培训班专项行动,印发了《治理违规开办培训机构工作方案》,对行政机关所属或者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组织等超职能、超范围、超计划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进行集中检查整顿。目前未再发现违规办班收费行为。

②针对“有的单位成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至今未按要求与机关脱钩”的问题。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立行立改,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已全部整改到位,实现完全脱钩。二是建章立制。制定完善了有关建设工程交易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印发了《建设工程交易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招投标制约监督制度》等规章制度,加大对工程交易及招投标过程的全程监督,确保建设工程交易在有形市场中阳光运行。三是举一反三。认真开展了对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切断中介服务与政府部门的利益关联。印发了《柏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中介服务事项、中介服务机构等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印发了《柏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柏乡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对县政府部门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保留实施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5项,明确除中介机构编制外可自行编制的审批要件5项,纳入县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6项。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明确除中介机构编制外可自行编制的审批要件,申请人可自行编制或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政府部门不得干预。通过此次清理规范,破除了中介服务垄断,切断了中介服务利益关联,确保了中介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③针对“有的单位人员酒后执法,在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问题。出台了《柏乡县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制定了五章43条具体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在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高效执法、清正廉洁、严守纪律、加强修养等10方面的基本素养及在受案、受理申请、调查、审查、听证、执行工作中的具体行为提出了详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同时,举办了行政程序法专题讲座,邀请有关专家授课,对全县400余名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县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加大了对落实“八项规定”的明察暗访力度,加强了监督执纪问责,狠刹不正之风,形成高压态势。在双节期间和2016年元旦期间分别印发转发了《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纠正“四风”工作的检查方案》和《中共邢台市纪委、邢台市监察局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并与各单位一把手签订责任书,督促同级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期间对全县7个乡镇(区)、74个县直单位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全县累计派出督查组暗访组20余个,督查单位120个(次),检查车辆封存单位114个(次),走访超市、宾馆、酒店等场所16个,查实违反“八项规定”案件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辞退1人,对2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施了诫勉谈话。

三、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目前取得的整改成果只是阶段性的,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的矛盾,还需要着眼长远、常抓不懈,还需要在健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决不收兵,落实不到位绝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加快工作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尽快见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成果、扩大战果;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制定目标、严格时限,挂牌督办;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

(二)全面加强机制建设。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学习借鉴省市委的做法,瞄准腐败易发多发风险点,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部位,推进制度创新,堵塞制度漏洞;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不断扎牢制度的笼子,坚决斩断权钱交易的链条,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同时,加快完善全县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强化源头治理和责任追究,从根本上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定期不定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促进全县广大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75日至95日)。联系电话:0319—7717951(工作时间);邮政地址:柏乡县槐东大街柏乡县委巡视联络办;邮政编码:055450;电子邮箱:bxxjwdfs@126.com。

中共柏乡县委

2016年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