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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委

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7-05 16:22: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731日至20159月3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丰宁进行了巡视,2015年11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2015年1127日,省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动员大会结束后,县委立即召开常委会议,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对照检查,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对全县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四大班子领导干部真正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组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要求上来,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最鲜明的态度、最严厉的举措抓整改、补漏洞、建机制、强震慑,全面抓紧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它县委常委为成员的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副书记任主任,县委办公室主任任常务副主任,办公室下设4个专项工作组、10个分组。认真制订《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细化分工、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协调联动,认真整改。各分组分别对照反馈意见清单,制定了单项整改工作方案,制发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协调机制》,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对巡视组提出的整改任务、具体问题,逐个问题深入研究分析症结,研究确定整改措施,以财务大检查、移交案件线索快核查、干部档案大检查、违规建筑大检查、矿山植被恢复大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为总抓手,带动相关问题联动解决。对于共性问题,做到主动认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个性问题,做到正确对待,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对于涉及多个部门业务衔接的,做到密切配合,合力整改;对复杂问题县委领导亲自统筹调度,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

省委巡视组向县移交16件问题线索(重件1件),到目前,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共初核16件、立案5件、谈话函询1件、了结1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其中科级3人。

(四)强化督导,搞好调度。县委常委会以整改思维抓问题解决,对事对人,举一反三查摆问题,从严从实落实整改要求。领导小组坚持常规周调度,重大问题随时调度定期听取进展汇报,对下步工作再安排、再部署。督查部门抽调精干力量,进行即时督查、跟踪问效,强力推动整改落实。

二、不折不扣地抓好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关于解决“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问题。

1.解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1)着力整改“有的单位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缺位”、“在实际工作中,满足于开会部署、签责任书、疏于落实”的问题”。县委成立主体办,制定了落实主体责任分方案,细化量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突出抓好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一是从四个班子领导做起,强化主体责任,以上率下深入整改。在县委的组织带动下,各级各部门逐项逐条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真正把整改工作落实下去,减少各部门工作的随意性,减少权力滥用的发生,使全县的政务环境更加廉洁高效。2016年元旦前后,县委集中组织了党内“两项法规”集中学习教育培训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学习活动。二是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网格化”管理工作。以“网络化”管理为抓手,促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保障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三是研究制定《丰宁满族自治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制度保障。(2)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到位,解决“执纪问责的震慑作用还不够”的问题。一是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坚决把压力传导到位。加大反向问责力度,对因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本单位发生工作人员违纪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对不按要求落实“签字背书”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乡镇和县直部门“一把手”进行了约谈警示,唤醒纪律规矩意识。督促全县各单位对2015年度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报告,并进行了检查评估。二是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强化执纪问责的震慑作用。制定信访监督和谈话函询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违纪轻微问题,及时处置、快查快结。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腐败案件双向移送制度,强化执纪特色和纪法有效衔接。实行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事宜告知制度,对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确保执行到位。

2.关于解决“重大问题决策缺乏调研论证和集体研究,造成财政资金损失”问题。一是着力整改“未经科学论证和审批,在大滩镇坝头和北庙省道上建设两个景区收费站,只收了三天费即被取消”问题。县委、县政府深刻汲取教训,向省、市进行了专题汇报,面向社会,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媒体进行公开说明,同时在坝上全县旅游专题大会上向广大旅游经营业主进行说明,及时妥善地化解和处理了相关矛盾和问题。转变收费功能为服务功能,用服务游客、整治旅游环境秩序的成效来消除社会影响。大滩坝头改为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后于2014年顺利通过了省旅游局检查验收;把北庙综合检查站的收费功能取消改为大型货车、超载车辆进出入景区执法检查和处理的专项检查站。出台了《旅游标准化资料汇编》和《丰宁满族自治县乡村旅游标准化》2个文件,规范坝上的旅游管理秩序,加大旅游基础设施投入,重点实施了大滩旅游路网工程,对坝上旅游秩序进行了严肃整顿,省道半虎线和天然草地遭受破坏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治理。二是着力整改“县政府在没有充分调研情况下,在凤山镇发展蔬菜种植,因利润欠佳,承租商户全部撤走,县财政垫付农民地租款无法收回”问题。县委、县政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积极做好承租商户撤走后剩余土地问题治理,主动做好土地二次流转和退地工作,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并责成县法制办、农牧局、凤山镇针对合同约定,继续通过法律方式追偿其他违约事项,最大限度减少财政损失,一方面对之前两个单项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加大执行力度,另一方面由农牧局、凤山镇起诉“海南利通”和“北京中泰国信”两家公司,立案主张权利。建立长效机制,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加强了对土地流转市场主体资质和实力的审查,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三是建立健全重大问题决策机制。研究起草了《关于2012年流转土地有关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坝上收费站有关情况的报告》,向社会公开,尽可能消除影响。出台了《人民政府议事规则》、《政府组成人员守则》、《关于需要县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三个规范性文件。从根本上提高政府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能力,确保各项工作科学决策有序开展。

(二)关于解决“违反廉洁纪律方面”问题。

3.针对“有的部门和领导干部审批把关不严,涉嫌违规帮助企业虚报冒领国家奖补资金”和“有的单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的整改:制定下发《开展国家奖补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由政府常务副县长牵头,组织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财务大检查活动,按照“主动退回、自查从轻、免于移送”的原则,集中开展国家奖补项目大检查,自查结束后委托第三方开展他查。对退耕还林补助、公益林补助、拆迁补偿、稻改旱补助、草原生态奖补、优抚、扶贫、危房改造补助8项资金进行检查,调阅帐目、查阅凭证,抽查镇村,入户核实,出具审计报告8份,对发现存在的资金滞留、挪用等问题,进行了整改,相关违纪领导受到党内处分。制定出台了《丰宁满族自治县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规定》,规范专项资金、奖补资金的申报审核程序,从源头上杜绝虚报冒领问题再次发生。多措并举,整改违反廉洁纪律问题。一是核实完善廉政档案,探索运用“制度+科技”模式,强化对领导干部个人日常监督。二是健全常态化明察暗访机制和重要时间节点专项督查机制。查处违规公款购买礼品、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绩效工资、领导干部兼职取酬等典型案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工作纪律、“四风”等问题,处理了违规人员。三是创新载体,开通丰宁纪检监察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强化纪律规矩宣传教育。建立起信息公开、工作展示、政策阐释、民意倾听、网络监督和纪检监察业务数据库多位一体的综合性网络平台。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信息,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解答群众咨询。四是在县电视台开展以两项法规为主要内容的“纪律规矩”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县纪委书记、县纪委有关科室作主题讲座,开展乡镇和县直部门“一把手”电视访谈活动,促进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守纪律、讲规矩。

(三)关于解决“违反组织纪律方面”问题。

4.关于“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任职情况开展全面调查摸底,有计划交流。对乡镇领导班子,按任职年限、年龄结构、性别结构及知识结构进行交流,从严从实把握领导身边工作人员及近亲属的提拔使用。二是制定了四项工作举措。严格干部选任程序,按照《条例》及配套法规和四项监督制度等规定选拔干部;制定“三个必须措施”;建立完善干部选任责任追究制,确保干部选任工作质量;对建立的领导干部任职年限台帐进行动态维护,到期进行轮岗交流。

5.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对巡视组指明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三龄”填写不一致、认定不准确的、在职学历没有认证的、缺少材料的均已整改完毕。对巡视组提出档案不合规的档案进行了核实,确认附合当时县委选人用人决定。二是迅速开展全县干部档案审核清查工作。针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缺失、管理不严、涉嫌涂改等突出问题,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为重点,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初审,复审工作正在进行。一般干部档案进行专项审核。三是健全完善干部档案日常管理机制。建立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缺失材料补充、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签等3项工作制度。认真做好档案材料催缴、审核和入档工作,提高管档水平,全面推开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的网上学历认证工作。

(四)关于解决“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问题。

6.针对“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依然存在”问题整改。开展奖金补贴发放专项检查行动。针对乱发奖励、加班费、下乡补助、防火补助、随意提高职工工资和乱发着装等问题进行全面彻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均予以了整改纠正,鉴于自查自纠、主动退缴,免于问责处理。县政府将财务检查作为一项制度巩固下来。从源头上杜绝乱发津补贴。几个月以来,再没有发现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整改成效明显。

7.关于“建设、矿山领域监管还需加强”问题。一是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行动,着力整改“有的未批先建,甚至没有任何手续”、“有的私自变更规划,违规扩大建筑面积”问题。依据省、市关于房地产市场专项清理整顿文件精神,起草了《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通过全面排查,201111日以后我县房地产开发项目35个,涉及“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手续不全”的项目14个,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意见》,对所有违规企业进行了处理整改,处罚资金已全部收缴到县财政。对2015年新批准的项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审批监管和跟踪服务,手续不齐一律不准开工建设。二是认真排查“有的擅自改变用地性质,将公益产业项目用于商业和房地产开发”情况。客运站和中视(丰宁)电视艺术中心基地两个项目均严格按照土地出让程序、规划用地性质进行出让和使用,并无改变用地性质情况。政府研究出台了《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城乡规划委员会关于旧城拆迁改造指导性意见》等制度性文件,严格审批程序,强化过程监管和跟踪服务,确保项目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土地出让合同、规委会审批方案进行建设。三是开展矿山植被恢复费专项检查活动。依据《河北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对全县矿山企业进行了清理。主要原因有4种情况:有的采矿权被铁路压覆,不再办理采矿权延续;有的采矿权整合,待办理矿权手续;有的采矿证超期,企业未办理延续手续;有的采矿权纠纷打官司,不能办理手续。经过召开矿山企业催缴环境治理保证金及山体修复大会,对欠缴的矿山企业进行了催缴,部分企业进行了补缴。今后将企业欠费作为矿权年检的前置要件进行收缴。在继续催缴欠费的同时,督导企业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进行矿山环境治理,提升治理效果。反复整改达不到标准的,国土部门依法依规启动保证金进行治理。

8.关于解决“有些单位工作纪律松弛”问题。一是惩防并重,解决有些单位工作纪律松弛问题。加大检查力度,明察暗访相结合,对各单位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分管领导监督责任,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化、闭合式专项检查,集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均已移交县纪委处理。制定出台以“十规范十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县直机关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对全县机关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将考核机关工作纪律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并作为评先选优、表彰奖励、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移交县纪委,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要求,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做好后续整改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省委巡视为契机,用好用足巡视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盯紧巡视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以更大力度深化整改落实。继续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降的原则,对整改工作不松手、不减压,确保每个问题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杜绝问题反复;对尚需持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限期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卡实责任,确保真抓真成。同时,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以此次巡视意见整改为契机,深入查找、全力解决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等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整改落实工作的整体成效。

(二)从严从实,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从严从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担负起“一岗双责”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的观念,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教育各级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强化检查考核及结果运用,层层传导压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同时,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履行好监督职责,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顽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颁布的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真正做到把守纪律和讲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改进作风,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坚持明查暗访不断线、抓早抓小不懈怠、严惩违纪不松劲,聚焦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四)运用成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把整改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之中,真正结合丰宁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作风建设、民主集中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体制机制,严格按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努力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坚持严格督查、跟踪问效,对制度执行情况重点开展督导检查,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以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为起点,始终高扬发展旗帜,积极抢抓“十三五”机遇,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加快建设“山清水秀之地、富足祥和之所”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努力使整改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果检验整改落实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7月6日至9月6日)。联系电话:0314-8012213(工作时间);邮政地址:丰宁县行政中心1号楼3008室;邮编:068350;电子邮箱:fnxwxx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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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