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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滦平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7-05 16:25: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7月中旬至9月中旬,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滦平进行了巡视。11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中共滦平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县委高度重视省委第八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反馈的意见,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全力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

(一)迅速部署,立改立行。县委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常委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迅速制定《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为具体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做到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四个明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县领导为成员的“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抓好整改工作。

(二)协调推进,务求实效。整改期间,县委多次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严明整改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科学调度。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限时改进、定期督查,把握节点要求,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提示单,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承办人责任。对复杂问题,县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

(三)巩固成果,注重长效。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努力促使我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完成情况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针对有的单位“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及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双报告”、年度考核等配套制度,制定出台落实“两个责任”任务清单,细化责任35项,把责任项目逐一落实到县级领导和责任部门。同时,层层传导责任压力,采取会议传导、约谈传导、督查传导和通报传导等方式一级一级交责任,一层一层压担子。县级领导围绕“两个责任”落实,深入所联系乡镇、分管部门开展集中督查调研。先后约谈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部门“一把手”、纪委书记(纪检组长)120多人次,听取履责情况汇报,签订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承诺书,有效促进了乡镇和县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研究制定了《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实施办法》,组织乡镇、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全委会和纪委全委会述纪述廉,进一步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腐败协调工作,重视和支持纪委聚焦中心任务。对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由52个精简到10个。对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并明确规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以外其他工作。同时,进一步优化了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的职责权限,明确了基层纪委的工作职能,增强执纪监督和案件查办力量。三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责任检查考核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综合考核中的分值占比提高到10%。同时,加大督查力度,从县委办、纪委、组织部和督考办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采取现场提问、实地查看、跟踪问责等方式对全县“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已开展专项督查4次,发现问题47件次,对工作进展慢、责任传导不到位的乡镇和县直部门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2.针对执纪问责还存在“宽”、“软”现象的问题

一是先后制定并完善了《中共滦平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滦平县纪委关于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的暂行规定》《滦平县纪委常委对下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约谈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在制度规范的执行上狠抓落实,对应查不查,查而不实,查而不究,究而不严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二是深入开展“回头看”活动,对2013年以来乡科级领导干部的经济情况审计进行“回头看”,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完善反腐败案件协调工作机制,每季度按时召开纪检、公、检、法等部门参加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力争在查办大案要案上实现重大突破。同时,严肃案件查处,对于受到行政处罚的和刑事追究的党员干部的违法案件,做到快立、快查、快结,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全年受理信访件379件,处置问题线索173,初核136件,立案127件,结案12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0人。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推动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提醒、警示。截至目前,已累计约谈22人。同时,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四风”问题多发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2个单位的“一把手”和纪委书记进行了问责。

(二)违反廉洁自律方面

1.关于个别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了滦平县工程建设领域规范化建设“十个严禁”和“十个不准”,同时加大对违纪案件的处理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进一步细化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套取、挪用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的,一律顶格处理。

2.关于一些单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开展全县范围的财务管理专项治理,切实加大培训力度,强化财经纪律,认真纠正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强化系统培训。由县财政局牵头,制定出台各级财务人员系统培训实施方案,对财会业务人员进行全面、系统培训,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二是严格工作制度。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审计局等对各乡镇及所属单位执行财经制度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帮助和指导乡镇、单位落实财务办公室、财会人员、财务管理制度等,查漏补缺,纠正错误,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各项规定。三是全面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严格落实单位“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规定,把责任和权力真正落实到民主管理、集体决策当中,乡镇账务的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严格落实财政资金预算核算制度和公示公开制度,要求各乡镇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政班子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商议资金分配额度,通报已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四是严格审计监督和检查。审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乡镇、重点资金、重点领域的审计力度,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法、有效。完善审计结果的运用,完善重点岗位权力责任风险评估报告制度,加大股级干部调整力度,适时对关键部位、重点岗位的干部进行交流。

3.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的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举办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会计等村干部培训班,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培训重点,由县纪委常委授课,系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基层干部纪律规矩意识。组织全县40名重点村村干部到承德市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为全县农村党支部发放《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关于整县推进河北农经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应用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服务的意见》《滦平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和村务公开的监督检查,使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开展“小官巨腐”专项整治。将村级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作为案件查处的重点,全面规范信访举报线索收集、研判、批示、交办、备案等程序,加强对重要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建立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物价等执法监督部门案件信息沟通联系制度。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中管理、案件主办人等一系列查办案件制度机制,大力查处“小官巨腐”案件,共排查“小官贪腐”线索273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5人。

4.认真做好省委第八巡视组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理工作。对巡视组移交的11件问题线索予以高度重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调查。截至目前,县纪委共初核11件,立案3件,了结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其中:乡科级7人;移送司法部门1人;组织处理1人;诫勉谈话3人。对巡视组移交的257件信访件,我们确定主管领导,明确专门人员,区分涉法涉诉、征地拆迁、个人诉求、党风政风等几种情形,进行认真梳理筛查,批转到有关乡镇或部门具体办理,对过去有结论重访的案件已上报情况说明,12件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

(三)违反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存在干部超配及自设机构的问题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规定,加快消化超配的领导职数,严格按照“三定方案”配备干部。同时,对自设机构情况进行认真复查,并按照相关要求报市编办审批。一是严格控制新增领导职数。严格按照县委及县编办文件批复,核定县直机关各单位及各乡镇的领导职数及职数规格。二是全面清理违规设立的领导职数。结合清理“吃空饷”和“领导干部企业兼职”工作,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对全县科级行政和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及领导职数的全面清理核查,同时建立了全县领导职数管理台账,并定期更新。截止目前,全县共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90人,剩余超配职数的单位3个,超配14人,已完成消化任务目标的86.5%,预计于20166月底前完成消化总任务。三是认真开展对自设机构的复查审批工作,按照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我县共有此类机构5个,其中滦平县白草洼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承德金山岭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区管理处)市编办已批复,其余4个经县编委会和常委会审议,已报市编办审批,在市编办批复前,机构仍按照股级规格运行,未配备副科级领导干部。

2.关于干部档案管理还不够规范的问题

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要求,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认真审核,对个别单位存在的认定不准确、录干调任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一是认真开展档案信息专项审核认定工作。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三龄两历一身份”(即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干部身份)等重要信息的审核认定。二是集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学历、学位专项认证工作。2016年底前分两个阶段完成各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在编在职干部2003年1月之后在职进修取得的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等重要信息认证工作。三是建立和健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制定并下发了《滦平县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从严管理领导干部按规定申报本人和家庭成员收入、投资、存款、房产等情况及重要资产变动情况。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关于有些单位在工作上仍然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一是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明确领导干部联系对象、工作任务和联系方式,深入开展“蹲点服务”“春雨行动”和“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等活动,做到领导在一线指导、干部在一线工作、政策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作风在一线转变、经验在一线推广。蹲点调研期间,县处级领导共慰问贫困户166户,解决实际问题867个,帮办好事实事926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共确定“走亲连心”对象3767户,2295名在职党员自愿与基层群众结成帮扶对子3674个,办实事3125件。同时,结合脱贫攻坚专项行动,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大力推行“54321”驻村结对帮扶模式,通过资金支持、捐赠物资、科技帮扶等方式,对贫困群众进行多渠道、多形式帮扶。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调研方式、调研时间、调研纪律、调研内容等提出更为具体详细的规定,县级领导带头坚持围绕一些代表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现象开展调研,形成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工作思路和措施,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创新实施“督考问用”四位一体机制,将重点督考与常规督考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逐步建立完善媒体曝光问题督查、网络舆情动态跟踪及日常督促落实等新机制。采用现场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通对工作成效采取刚性排序法,对群众满意度实行分类测评法和窗口评议法,对工作效率采取“周清月结季考”法,通过对各项工作进行全程督考,使被考核单位能够随时调整工作重点,合理摆布工作力量,推进工作有效落实。

2.关于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的问题

一是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实施意见及我县改进作风各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督查,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十个严禁”的通知》《关于实行公务接待管理三项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招待费的管理,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的稽核。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清单、公务接待费季度报表、公务接待备查账制度,对全县21个乡镇(街道)和35个县直机关食堂进行清理整顿,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填写接待台账,公务接待费用向单位职工公开。同时,深入开展明察暗访活动。不定期对在高档酒店、宾馆、农家乐及其他隐蔽场所公款吃喝、违规消费行为进行明察暗访,建立单位自查、专项检查组不定期抽查、纪委年终考评的监督检查机制,实现“四风”整治工作常态化。二是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专项整治。印发《关于严格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做出明确要求,重申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庆事宜双报告制度,严肃查办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举办升学宴、满月宴、父母生日宴等违规违纪行为,对2起婚事大操大办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

3.关于一些干部“慵懒散”、不作为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整治为官不为”专项行动。制定《关于落实县委整治“为官不为”专项行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设立举报投诉信箱、邮箱和24小时专人值守电话。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大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的力度。不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由专人负责不定时暗访检查,采取模拟办事、拍照录音、电话函询等方式,实打实督导干部作风。组织专项企业走访活动,共走访企业11家,向企业负责人发放49份调查问卷。共查处“为官不为”问题36件,处理6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4人。同时,将全县36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中的358个审批事项以及其它涉民、涉企的服务事项,中介组织、金融机构全部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压缩办结时限,实施“一条龙服务”和“一站式服务”,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县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34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6项,下放行政审批权27项,目前已经全部入驻21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站,并在电子政务网上公开运行。二是开展整治“庸懒散拖、吃拿卡要”专项活动,进一步强化内部制度建设,规范完善机关上下班纪律、请休假制度等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同时,采取明查暗访、集中检查等方式,多轮次派出工作组定期不定期重点对各乡镇、各部门执行工作纪律、领导干部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理,对违纪典型点名道姓通报。同时,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大力整治“慵懒散”顽疾,不断激发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持续深入抓好下一步整改落实

(一)从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守土尽责,强化监督检查,完善考核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带头改进不正之风;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好职责范围内领导责任;督促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紧紧围绕主业主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协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问。

(二)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改、不留尾巴的原则,对整改工作抓紧不放,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努力的,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解放思想”大讨论,与“一问责把清理”工作结合起来,与奋力推进“四个全面”结合起来,与做好2016年和“十三五”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真正以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特别是坚持边抓整改边建章立制,着眼治本、着眼预防,及时把好的经验和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以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滦平“绿色崛起、环首突破”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7月6日至9月6日)。联系电话:0314-8586140(工作时间);邮政地址:滦平县北山新区县委办公室;邮编:068250;电子邮箱:lpxxwb@126.com。

中共滦平县委

20167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