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7月29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成安县进行了巡视。12月11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成安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讲政治,端正态度,周密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县委认为,省委巡视是对成安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把脉问诊”,也是对成安县整体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省委第四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直指病灶、一针见血,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某些方面亮起了红灯;提出的要求切中要害、对症下药,为我们指明了整改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县委完全赞同、坚决拥护省委第四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并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明确责任、倒排时间、挂账督办,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一)迅速动员,统一思想认识。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后,12月15日,县委书记王现坤及时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传达贯彻、全面领会把握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对省委第四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对照检查、深刻反思,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意见。12月18日,县委召开全县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县委书记王现坤对整改落实工作作了全面动员部署,明确指出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照单全收、积极整改,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要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定信心全面整改,紧扣六大纪律,一项一项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通过连续深入地学习、研究、部署,全县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极大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要求上来,真正把巡视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建章立制的过程,变成抢抓机遇、大干快上、促进发展的过程。
(二)以上率下,加强组织领导。整改落实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委常委会切实担负起了整改落实工作的主体责任,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王现坤任组长,副书记、政府县长殷社林和副书记马洪广任副组长,其他常委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赵太魁兼任办公室主任。针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8个问题,领导小组再分设由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任组长的5个专项整改小组和11分组,一一对接整改。明确了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5个专项整改小组和11分组的领导、协调、检查、督导等工作职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死责任,推动形成上下联动、环环相扣、合力攻坚的良好格局。各专项整改小组、分组和基层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了本小组、分组及本单位本部门整改的主体责任,保障人员力量,确保了整改落实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细化责任,明确任务目标。经过反复修改、精准对标,12月15日,县委常委会认真研究通过了《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整改落实各项目标任务逐一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完成的时间节点,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部门、到人头。各专项整改小组、分组和基层党组织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做到台帐式管理、销号式办结,整改一项销号一项,逐项逐步推进整改落实,保证了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12月23日,经县委主要领导提议,又印发了《关于开展六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由信访局负责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审计局负责开展村级财务审计、组织部负责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教体局负责开展清理违规办班收费、住建局负责开展建筑行业“两违”整治、县纪委负责开展机关效能提升等六个专项整治行动。“五个专项整改小组加六个专项整治行动”,实现了全县整改点与面的结合,既保证了反馈意见中点到的具体问题整改,又保证了全县类似问题的全面整改,确保了整改落实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四)督导调度,强化工作成效。作为全县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县委书记王现坤于2016年1月7日主持召开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专题调度会,逐一听取五个专项整改小组、六个专项整治活动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汇报,既肯定工作加压鼓劲,又实事求是点出不足,同时严肃批评了进展不力责任部门,对整改落实再提出明确意见要求,使后续每项措施更加具体、精确、细致、可操作。调度会后,整改办公室对逐项问题的整改进度进行了评估,对进展缓慢的进行再加压、再督促。1月25日、26日,整改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后,县委书记王现坤专门安排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整改办公室主任赵太魁,带领县委督查室、整改办公室工作人员深入到人社局、信访局等9个责任单位,通过听汇报、查材料的方式,一线实地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县委督查室专门编发督查通报,明确下步要求。其他县委、县政府领导按照责任分工,坚持每周一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书面报告整改进展情况,确保了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讲担当,立行立改,不折不扣推进整改落实
成安县将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细化为四个方面、18项具体整改任务,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上:一是从严治党管党。县委常委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定期研究、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考核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宜,定期上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2015年县委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已按照要求上报市委、市纪委。2016年,已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制度,定期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2016年2月1日,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关于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廉政谈话对象、廉政谈话类型及廉政谈话人员等具体要求。县委书记王现坤已于2015年12月份与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也按要求进行了廉政谈话。二是认真查漏补缺。对照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对党委班子承担的20项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承担的10项责任,进行了逐项对照检查,制定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建议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已经下发至有关责任单位。三是层层传导压力。按照《成安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任务目标,并与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级落实到基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网络。2016年任务分工已经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和任务目标,并在县纪委全会上印发,同时签订了党委主体责任状。
在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上: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县四套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干部收听收看了全省关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辅导报告会,对县四套班子成员及全县党员干部进行了专项测试。印制了2000余本《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小册子,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邯郸市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发放至全县科级以上干部供学习参阅。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印发廉洁过节通知,及时提醒、打好“预防针”。二是县纪委书记赵太魁在县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上,与各单位主管纪检工作负责人签订了监督责任状,实行签字背书。三是认真受理群众检举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县纪委对省委第四巡视组转来交办的199件问题线索进行了分类处置,共初核45件,了结66件,谈话函询53件,立案3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4人(科级24人),约谈5人(科级4人),诫勉谈话6人(科级6人),共计挽回经济损失1847620元。四是健全和落实谈话、函询等一批制度,规范了谈话、函询的情形、程序、实施人员等细节,目前已对7人实施了谈话,对县委提拔重用的35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制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社会评价方案》,明确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方法措施,提升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整改期间开展机关效能提升专项行动,抽调5个科室的精干力量,成立了4个检查组、1个汇总组,强化监督检查频次,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的明察暗访,强化责任,全力扎实推进,检查覆盖全部重要场所、覆盖全部重点人员、覆盖全部重要时段。累计检查20余次,共发现23个问题,其中婚丧事大操大办问题1个,公车私用问题2个,违规报销发票问题3个,违反公车管理制度问题2个,违反工作纪律问题15个。1月8日,印发了1期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4人党政纪处分,在全县营造了严管严查的浓厚氛围,形成了高压态势和有力震慑,促进了全县干部作风的转变提升。
在严肃纪律和规矩上,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意见》,加强纪律教育,开展学习党章党纪活动,推进谈心提醒关爱教育常态化,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大约谈,定期开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活动。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廉政预警风险防控作用,开展廉政检查“全覆盖”,建立负面清单制度,着力抓早抓小。突出监督重点,加大执纪力度,严管“关键少数”,严纠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作风建设的规章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全县干部的自觉行动。
2.关于“‘三转’还没有完全到位”问题。
针对巡视指出某镇存在的问题,2015年3月3日,县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已对该镇公开通报问责,并降低其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年度实绩考核相应等次,对时任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诫勉谈话,取消其两人年度考核评优资格。现在该镇党委已调整镇纪委书记工作分工,使其聚焦主业主责,不再参与招商、拆迁、计生等工作。同时,县纪委强化“三转”力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三转”工作意见》,进行再强调、再明确,传导压力,确保实现各乡镇纪委书记全部专人专职。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由县纪委书记约谈所有乡镇党委书记,并对全县乡镇“三转”工作监督检查。每年由县纪委对乡镇纪委进行考核评分,成绩较差的约谈乡镇纪委书记,连续两年被约谈的,建议县委对其进行职务调整。目前,县纪委书记已经约谈所有乡镇党委书记。2015年度乡镇纪委共开展纪律审查14件,给予党纪处分16人。
3.关于“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力度不够,群众上访居高不下。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有发生,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解决不及时、不到位”问题。
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上:一是抓好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全面推行便民服务和农村事务代办。目前,已经印制了《成安县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办事指南》,11个乡(镇)、工业区全部建起了便民服务中心,234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便民服务站,正在探索建立村民“办事不出村”网络服务平台。二是抓好后进村的转化工作,2015年37个后进村已全部实现了转化,2016年后进村排查摸底确定35个。三是抓好村“两委”干部的考核,每半年对村干部进行专项考核,考核情况与“两委”干部绩酬挂钩。目前,已经完成2015年下半年度考核。四是抓好制度落实,县委组织部加强对“两委”干部坐班、“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等基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目前,共开展督导检查6次,完成了对所有村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五是抓好“两委”干部的培训,提高农村干部政治素质和服务水平。2015年组织93名农村党支部书记参加省、市培训班9期,县对剩余的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了培训,举办培训班2期,各乡镇、工业区对其他“两委”干部进行了兜底培训。全县共培训农村“两委”干部1600余人。2016年“两委”干部培训方案已经制定,待省市培训计划出台后,结合省市培训情况正式作出我县培训安排。经乡镇推荐、组织部审核,积极推荐了3名年轻优秀、符合条件的农村党支部书记参加市农村党支部书记大专班,提升学历层次。
整改期间,县审计局开展了村级财务审计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对81个行政村进行了2013年至2015年财务收支审计,审计面占全县农村总数的34.6%。及时发现并纠正了会计账簿设置不全、会计账簿不衔接不连续、会计科目设置使用不规范、部分村支书包办会计业务、个别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等问题,有效避免了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下一步结合县农工委、县财政局对农村会计年度培训,持之以恒抓好监督检查,再进行强化整改提升,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消除信访隐患。县信访局开展了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解决不及时、不到位问题。共集中梳理交办信访积案44件,逐一明确包案县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目前已办结42件,办结率为95.5%,其中息诉息访33件,息诉率75%。
(二)违反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虚报冒领、挪用项目专项资金问题突出”问题。
(1)关于“某单位虚报冒领扶贫贴息贷款7万元,没有发放给具备获得贴息贷款资格的残疾人贫困户,而是直接拨给某厂”问题。县纪委已于2014年12月22日分别给予该单位主要领导、主管副职党纪处分。整改措施:该单位制定《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采取“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严格财务管理、严格信息审查、严格监督检查”等系列工作措施,切实规范资金用途,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2)关于“某单位挪用专项补助经费115.94万元用于补助机关经费”问题。目前该单位已将该款退还到位。县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单位处以1万元的罚款。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严格征收范围、权限、时限和征收程序,确保依法及时足额收缴排污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专费专用,不变相或以任何形式坐支、截留和挪用。
(3)关于“某单位内设科室挤占挪用专项资金520.19万元,用于城建工程项目建设”问题。2014年1月,该单位已将该资金拨付至专户。已将2013年所有专项资金全部拨付到项目主管单位,同时按照上级盘活存量资金的要求,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的余额由县级国库收回,县财政部门进行整合统筹使用。现已实行国库电子支付化系统,专项资金具体审核手续由各业务科室负责审核把关,资金由县人行金库直接拨付至项目单位账户,从根本上杜绝挤占专款现象的发生。
2.关于“存在套取社保资金”问题。
县监察局于2013年12月24日已分别给予该单位2名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整改措施:该单位召开专题党组工作会议进行研究,目前已将803人的身份信息进行了统计和整理,正在运用手掌静脉终端逐一进行比对审查。对未采集信息的疑似人员,发布通告,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采集,核实后将对信息错误的人员按程序处置。目前已完成采集711人,13人正常死亡,其中对110名参保信息不符的人员进行待遇停发处理。同时,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核工作制度》,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退休审核工作环节,优化审核流程,严格审核标准。实行每季度社保基金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退休审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制度,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3.少数单位违反财经制度,私设账外账,往来票据管理混乱。
(1)关于“某单位设置账外账”问题。2014年11月5日,县纪委已给予该单位时任主要领导党纪处分,县委已免去其职务。并于2014年9月追缴违纪款5万元。整改措施:该单位对账目进行了及时调整和规范,并已于2015年12月对注册但没有开展实质性业务的公司进行了登报注销。重新完善和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严格私人借款管理,全面加强管理。该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建立银行基本账户,单位所有收入一律入单位银行账户,严禁违反规定私设账外账、小金库,对私设小金库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县审计局对该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对财务账目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整改。
(2)关于“某企业违规大量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票据收取其他单位费用”问题。目前,税款追缴已全部入库。县财政局已停止某企业领用财政票据,并对负责管理财政票据的本单位科室负责人提出批评。同时,县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内容和适用范围,限量发放领购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并做好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使用与保管。实行对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领购、使用、保管等情况进行年度稽查制度,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严禁发生不符合规定的单位领用财政票据的现象。
4.关于“乡镇和农村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1)关于“某乡政府2014年挪用代收款资金23.51万元,滞留应下拨的财政救灾资金13.45万元”问题。该乡已将挪用的占地款资金、救灾款全部发放到位。2016年1月9日,县纪委研究决定对该乡党委书记进行约谈,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整改措施:该乡制定出台《财务工作制度》,对涉及占地补偿、救灾救济等重大财政资金事项,经财政所办公会讨论后,提请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及时跟踪和反馈资金管理情况,确保各项资金按程序和工作流程及时发放到位。。
(2)关于“某镇政府2014年违规收取某砖厂占地款40万元,直接用于各项费用支出”问题。该镇已退还所收款项。2016年1月29日,县纪委研究决定对该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整改措施:成立“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研究制定《镇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财务收支一律纳入镇财政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各村收入和支出统一实行村财镇管。加强预算管理,镇内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预算,严格执行单位预算、政府采购、县财政集中支付、严格招投标和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切实规范收支行为。
(3)关于“某工业区某村2001年至2014年白条入账157.97万元”问题。2015年12月22日,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党纪处分。该经济开发区于2015年7月26日研究决定免去其村党支部书记职务。整改措施:该经济开发区所辖村财务全部由开发区代管。各村已建立了村理财小组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各项开支由各村理财小组及村民监督委员会审核后方能上报,并定期公开村内所有开支,遇重大开支及时公开,接受全村村民监督。该村进一步完善了“村财乡管”制度,制定了现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目前村账目已全部移交所属经济开发区保管。
5.关于“有的县直单位违法违规集资问题突出,引发群体上访”问题。
(1)关于“某单位的两个下属单位向个人集资至今尚未归还”问题。经查,集资款项用于县城道路建设。整改措施:该单位已责成其下属单位列出还款计划。截止目前,集资款已全部还清。同时,该单位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支出执行预算管理。坚决杜绝任何人以各种理由进行集资,对发现违规集资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关于“据统计自2012年以来,成安县因非法集资问题上访的数量占到了全县总上访量的11%,2015年1月至9月份,全县因非法集资问题造成群体上访事件占到了全县总上访量的17%,为社会稳定留下重大隐患”问题。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建立了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联系机制,已对全县范围内各类涉农企业、信用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典当等密集型行业企业进行了重点排查,摸清底数,共计对142家合作社(公司、企业)进行密切关注。制定有针对性地措施,确保依法依规稳妥进行。一是信访联席会建立了《非法集资定期信访隐患排查制度》和《进一步做好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的意见》,要求各成员单位在职责范围内对非法集资案件组织初步调查取证,并及时上报案件情况、调查结果及处置意见,并配合做好后续清偿、清退和维护稳定工作。二是县金融监管部门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每月组织全县各金融机构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全面营造打击非法集资社会氛围。三是涉及乡镇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上访群众稳控和政策解释工作。四是县公安机关专门明确一名局领导负责,及时抽调经侦大队及各业务警种精干警力22人,成立专案班子,设立7个工作组,及时接待报案集资群众,对构成非法集资犯罪的案件,立即受理侦办。对立案侦办的案件,从固定完善证据、抓捕犯罪嫌疑人、追赃挽损、司法会计鉴定等方面快速展开,及时将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做到依法快侦、快破。2015年以来,共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9起,破获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侦查终结、移送起诉19起,涉案金额6.03亿元。
6.关于“违规发福利补贴和购车问题尚未完全禁止”问题。
(1)关于“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某局仍在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经查,该局违规购买运动服装的16760元已经全部追回,并对监管财务的主管局长、财务科长两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该局制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从收入管理、支出审批报销、公用经费管理、财产物资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严格实行“签字背书”
(2)关于“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某镇仍在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经核查,该镇于2014年1月、7月、11月分别依据成字[2013]47号和《2014年成安县民兵应急分队军事训练实施方案》等文件,给该镇联合执法管理大队人员、镇区保洁员、武装部应急分队队员发放工作服,不属于违规发放福利问题。同时,该镇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单位预算、政府采购、县财政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和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从根本上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3)关于“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某乡仍在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经核查,该乡在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期间,购买粮油、蔬菜、液化气等全部用于乡政府集体食堂,用于干部职工就餐费用支出。同时,该乡制定了《食堂管理制度》、《日常开支预审批制度》,由专人负责乡政府食堂日常管理,建立食堂收支账目,统一核算成本,就餐人员按规定缴纳个人负担部分。严格执行日常报销审核制度,严格审核流程,对日常开销没有经预审批的事项,财务不予报销,坚决避免出现违规情况。
(4)关于“2013至2015年3月某局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经初核,202320元违规补助,是已调离成安的时任局长任职期间发放的,时任会计已于2013年5月因违纪被给予行政处分并免去职务。县监察局责令该局对违规发放的202320元补助予以追回。整改措施:该局已列出了追缴清单,通过现金追回、扣发工资、组织处理等方法,收回违规发放的补助,目前已全部追缴到位。同时该局制定了《差旅费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报销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发放福利补助,对确有出差、派出、公务接待等行为的,严格按票据、标准、程序予以报销。县政府针对违规发福利补贴问题,高度重视,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定出台了《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办法》和《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严格规范接待审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培训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明确开支数额和资金列支渠道,强化培训费预算约束,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确保了制度保障。
(5)关于“违规购买公务用车,2013年12月某单位无控办手续,购置丰田海艾士中型面包车1辆,支出49.77万元”问题。目前该车已封存,在公车改革时一并处理。县审计局根据《国务院关于从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已对该单位处予罚款。整改措施:该单位制定了《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车辆调配、车辆维修及油料管理等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车辆管理。
(6)关于“某镇政府2014年违反控购管理办法,购买五菱面包车1辆,支出3.36万元”问题。目前,该车已封存,在公车改革时一并处理。
(7)关于“2014年某单位向编制外的6辆车发放汽油票”问题。经查,情况属实。日前已请车辆控购管理部门将全县归属不规范车辆统一调控规范。同时,该单位对车辆用油管理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由财务科统一管理油卡,用车需加油时,填写《公用油领用卡》,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财务科负责对车辆用油情况进行充值,同时做好监督、检查和控制。明确所有公务车辆禁止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财务科报备,否则将不予报销。
6.关于“仍有用公款送礼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2015年11月17日,县纪委已分别给予某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党纪处分,对时任局长进行廉政约谈。同时,该单位制定《财务监督制度》,对会计管理、收支管理、票据管理、财务审批、支付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特别是对违规用公款送礼、不合理开支变通报销、“五费”结构严重失衡畸形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违反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关于“某局2014年2月16日局长办公会一次研究调整67人职位”问题。2016年1月5日,县委组织部向该局党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该局2016年1月12日召开了党组会议,研究撤销调整决定,维护了党管干部原则。同时,县委规范县直单位党组织设置,县委常委会明确了县直单位党组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对县直党组织委员研究审批程序进行了明确。县委组织部下发了专门通知,要求各单位决不能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织会议研究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开展了股级干部自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股级干部管理。
2.关于“把混岗人员提拔为科级领导干部”问题。
县委组织部对在公务员岗位上未登记公务员的科级干部进行了摸底统计,拟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抓紧办理公务员调任手续。或待事业岗位有空缺时,转任到事业岗位上任职。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坚持凡进必考,规范公开录用招聘。认真执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
3.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通过制定消化计划、建立消化台账、明确消化办法等措施,截至2016年5月17日,超职数配备的235名科级干部已全部消化完毕,其中正科级22人,副科级88人,非领导职务125人。
4.关于“个别干部档案存在问题”问题。
在全县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开展干部学历学位认证工作。截止目前,已审核干部档案205卷,拟于2016年6月底完成全县干部档案审核。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个别干部档案存在的问题,制定了调查方案,成立了3个专项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①关于某局一干部党员干部身份和在职本科学历存疑问题。该同志党员材料已找到,相关单位和人员已作说明,党员身份真实有效;2001年9月至2004年2月在成安县职教中心微机专业学习,有市人社局和县人社局出具的派遣证和干部介绍信,享受同等大中专毕业生待遇,取得干部身份;在职本科学历已认证。②关于某局一干部初中学历、党校学历存疑和涉嫌以虚假信息登记公务员问题。该同志在迁移户口时将出生年月填错,经查找资料和相关单位、人员证明,将出生年月1978年1月重新认定为1975年1月,初中学历真实有效;党校学历已认证;公务员登记时,该同志在成安工业区上班,因当时成安工业区刚刚成立没有编制,经县委研究,在成安工业区上班的人员以成安镇名义登记公务员,取得公务员身份。③关于某单位一干部涉嫌跨台阶取得学历问题。该同志大专学历材料已获认证。
5.关于“新提拔任用干部第一学历普遍偏低”问题。
一是县委组织部印发通知,要求学历偏低的干部,特别是存在学历前置的干部,积极参加在职学历教育。二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增强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知识结构。三是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从公务员、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队伍中选拔一批高学历、高素质、能力强的年轻干部。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关于“学校违规办班收费屡禁不止”问题。
2015年9月1日,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有关学校校长、主管副校长及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并对县教体局主管副局长进行了问责,给予其行政处分。责令相关学校退还学生违规收费共计82万元。整改措施:相关学校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全校教师大会、分年级教师大会、完善相关制度等形式进行自查自纠,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全校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意识。作为主管单位,县教体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违规办班收费专项行动,加大对违规补课的检查频次和打击力度,规范教学管理秩序。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进一步从源头上防止违规补课问题的再次发生。
2.关于“工程建设违规转包、无招标、无合同、白条列支和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等问题频发”问题。
针对此类问题,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在全县开展了建筑行业整治专项行动,查处工程建设违规问题,整治规范建筑领域秩序。截至目前,已查处违法工程21处,并下达停工令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全县违法违章工程已全部停工,已接受的行政处罚违法工地15处。
(1)关于“2013年某局下属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以白条列支工程款460.4万元,没有建筑业发票、没有购料单据、人员工资及管理费用,存在违规转包工程项目问题。某局下属公司2013年3月用现金支付某工业区提档升级工程150万元”问题。经核查,情况属实。2016年1月29日,县纪委研究决定对该局局长进行廉政约谈。该局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责任人行政处分。整改措施:该局制定了《市政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强化规范管理。一是严格资格审查,具有资质的公司才能承担劳务分包;二是严格规范程序,所有劳务分包工程必须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施工协议书;三是严格施工管理,由该公司负责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现场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同时,负责检查劳务分包单位上报的用工考勤表、劳动合同等劳动用工资料;四是严格劳务款结算。经市政工程公司组织验收合格后,由劳务分包单位出具税务发票或人工工资单、考勤表、劳动合同等必要的资料,再由财务科办理支付劳务款的相关手续。
该局进一步完善了手续报销的相关制度。今后,单位所发生的工程、办公、印刷、水电、邮电、取暖、交通、差旅、会议、培训、招待等费用,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和《票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限额内的予以现金支付,超限额的办理转账支付,坚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违反纪律规定的严肃追责。
(2)某局在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和基层建设年改造村项目上共支付工程款、维修款共计187.68万元,均没有施工合同,2013年专款支出的绿化款、维修款、工程款共计814.62万元,均没有招投标手续及施工合同。
经核查,187.68万元中有16支手续共计84万元无施工合同;2013年专款支出绿化款、维修工程款814.62万元(实际788万元),是成安界至北漳东道路景观绿化和人民广场项目,均在2010年招投标,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予以公布。2013年支出的788万是工程款余额。整改措施:该局建立《机关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和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工程建设类项目要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资金报账审核制,杜绝工程暗箱操作的发生。
(3)某镇2014年度支付各村道路硬化款共计176.72万元,没有招投标手续及施工合同。经核查,2014年度,该镇环境卫生整治从交通局、财政局领取资金为1888880元,有施工合同但未实行招投标,用于镇区内便道硬化和绿化带水泥面支出1846240元。整改措施:该镇制定了《招投标管理办法》。一是明确招投标范围。镇属工程建设、设备材料采购、集体资产资源承租出转让等必须进行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镇村两级招投标标准之内的必须进行招投标。二是明确责任,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督招投标活动。三是规范施工程序,严禁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或擅自解体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工程验收合格,并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镇财政所统一支付项目款项。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凡因违规操作的,除取消当次招投标行为外,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某局及下属单位2013年基建项目未公开招投标,涉及金额128.36万元。经核实,未招标的128.36万元资金来源是公用经费,不是基建项目款,共分79笔支出。存在手续不完善,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的情况。截至目前,涉及到的相关单位的128.36万元均按照要求整改到位。该局制定了《财务民主监督小组工作制度》,并与其下属单位签署了《加强财务管理责任状》。一是所有修缮项目必须提请本单位民主管理小组同意,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后逐级向上提出申请,主管副局长审核批准,超过2万元的需要经过局长办公会通过后方能实施。二是所有修缮项目,必须有修缮合同或协议、预算和决算。三是所有修缮项目,必须接受该局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四是符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标准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五是该局将加强下属单位的支出管理,加大审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
3.关于“一些县直部门工作人员纪律松散”问题。
经核查,2015年9月18日,某局五名工作人员存在纪律松散问题。2016年1月29日,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建议该局给予一名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扣除另外四名责任人当月工资;并对该局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整改措施:该局已实行日集中点名、请销假签批、工作巡查等工作制度,并与评先选优、工资挂钩,强化机关作风建设。
(四)同时,关于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线索核实处理情况如下:
1.关于“有的县直部门领导干部将工业用地变性为住宅用地,违规建住宅楼;有的县直领导干部建门市,2015年7月主体建筑已完成,但征地及建房未办理任何规划、用地及施工手续”问题。
经核实,情况属实。2015年11月17日,县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四名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一名责任人组织处理,并责成其补交出让金,目前已到位。
2.关于“某单位违法违规处理国有资产”问题。经核实,情况属实。2015年11月17日,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给予时任局长组织处理。
3.关于“有的县直单位干部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空岗,某单位个别人员存在吃空饷问题等”问题。
4.关于“某局一干部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空岗”问题。经核实,情况属实。2015年12月22日,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党纪处分。
5.关于“某单位个别人员存在吃空饷”问题。经核实,情况属实。2015年11月17日,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该单位负责同志党纪处分。
三、讲长远,保持定力,从严从实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我县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和省委第四巡视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县委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安排部署,坚持严的标准、实的作风,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任务,持续用力、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驰而不息深化整改落实,真正把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坚决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作为最大的政绩,与全县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党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树立看齐意识,聚焦主业主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正确把握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立足于全面完成整改落实工作,坚持机构不撤、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的决不收兵,落实不到位的绝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直至整改完毕。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巩固整改成果。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抓紧画上圆满句号。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发扬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和钉钉子精神,实行“台账销号制”,明确时间节点和各阶段任务目标,加强跟踪问效,不解决问题决不销账。
(三)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针对省委第四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制度漏洞,加大制度落实力度。一方面,对在整改落实期间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从一开始就严格抓好落实,完善配套措施,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坚决查处违反制度的“破窗行为”,确保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另一方面,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对现有各项工作制度重新审视,查漏补缺,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抓紧研究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弥补制度缺失,扎密扎紧制度的“笼子”,努力在各个领域形成简便易行、具体有效、相互衔接的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把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有机紧密结合,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加快发展、精准突破、领跑东部、全面提升四大战略任务,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深化改革和创新为动力,把整改落实成果体现在统筹推进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上,体现在建设实力成安、活力成安、魅力成安进程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7月5日至9月5日)。联系电话:0310-7289409(工作时间);邮政地址:成安县有所为路95号县纪委409房间收;邮编:056700;电子邮箱:cajwjcj2008@163.com
中共成安县委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