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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涞源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7-04 07:50: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8月1日至9月7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涞源县进行了巡视。12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涞源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县委认为,省委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为全县的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省委巡视的意见帮我们找到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巡视组深挖影响涞源发展的矛盾问题和制度障碍,提出了针对性、操作性、实践性很强的要求,为我们下一步工作开展明确了目标方向。我们将以雷厉风行的姿态和坚决果断的手段,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以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为契机,深刻反思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巡视组提出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坚决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逐项整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涞源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整改落实工作小组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四方面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项整改小组,严明廉洁纪律专项整改小组,严明组织纪律专项整改小组,严明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专项整改小组等4个专项工作小组,每个专项小组均由县级领导任组长,并对应成立专项小组办公室,研究部署整改落实中的重大事项,统筹推进全县整改落实工作。将巡视组反馈的四方面意见,进一步细化为12大项、34小项,4个专项工作整改小组下设34个分组,一一对应34小项整改任务,研究制定出106条整改措施。每个分组均由县级领导担任组长,针对每一个问题都制定了一套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一名责任领导,确立了一个牵头单位,使每一个问题都有人负责、有人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强化调度指挥。整改工作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直接推动。以会议、文件的方式传达反馈意见,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方案。对于整体进度和具体事项,采取每周一汇报、每周一总结,重要情况随时召开调度会,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强化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按要求整改到位。

(四)深化延伸整改范围。按照“查处一批、整改一批、诫勉一批、建制一批”的思路,坚持既彻底解决问题,又深挖问题根源,着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整改落实与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把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贯彻到整改工作中,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相互促进。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县委逐条进行了整改落实,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特别是,根据省委巡视组提供的问题线索和县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案件线索,加大办案力度,集中精力查处各类腐败问题。县纪检监察机关初核案件108件,立案8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3人,其中科级干部4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省委巡视组移交的45件要结果问题线索,目前已初核43件、立案24件、查结24件、了结1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其中科级10人。省委巡视组移交阅处类信访件176件(39件重复),已初核24件,立案20件,查处33人。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从严管党治党、从严执纪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问题,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全力将基层党组织打造成能够带领广大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用党章党规约束党员干部言行,完善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各项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运用活动载体加强党员教育。将“党员活动日”、“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与服务群众结合起来,制定服务计划,每周周五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党员服务意识和先锋模范作用。三是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强力推进“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保持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四是坚持因村施策,切实推进后进村治理整顿。大力实施“第一书记”工程,配强整顿力量,对43个后进村进行了检查验收,所有后进村全部实现转化,基层组织的战斗力不断增强。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单位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专项治理认识不到位、执行不严、整改不落实,一些县直单位和乡镇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发现不同程度存在超标、变相应付,一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超标接待、婚丧嫁娶变相大操大办”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深入开展“两整饬、四清查”行动,按照“该清理的坚决清理,该纠正的坚决纠正,该追责的坚决追责”的要求,全面排查、不漏死角、整改到位,彻底解决办公用房、超标接待、大操大办等问题。共清理出29个单位闲置办公用房107间,1807.94平米,对存在问题的3个单位12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共清理公车669辆,发现问题车辆148辆,对存在问题的6个单位9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进一步加强有关接待、婚丧嫁娶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力度,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严肃问责。共查处违规公款消费问题10个,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政纪处分。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直机关、乡镇干部和农村干部普遍存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法律意识薄弱,工作执行力差、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较为普遍”的问题。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工作方案,在全县开展专题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制发《关于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月”活动工作方案》,督导检查20余次,发现违反工作纪律案件22起,通报批评4期,处理28人。三是制定出台了《中共涞源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共涞源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从严管理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2015年,结合村“两委”换届,采取菜单培训的方式,对全县1700多名村干部进行轮训,村干部胜任力全面加强。四是进一步强化实绩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组成9个考核组,深入全县各单位对2015年度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配备、领导干部调整及干部培养使用、奖励表彰的重要依据。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领导干部存在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现象”的问题。一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二是以“超级课堂”为载体,开展政治理论、经济发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等专题讲座,不断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三是把优化政治生态作为县委主要工作目标之一,旗帜鲜明的反对山头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多方采取过硬措施,抓住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制度,驰而不息的抓常、抓长。

2.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不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对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始终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日程,纳入全县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始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同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进一步完善党委主体责任运行机制,明确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程序、方法步骤和相关要求,努力实现“落实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标准”。三是县委常委会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力度,县委主要领导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压力传导不够,反腐倡廉氛围不浓,案件通报不及时,警示教育不够,制度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薄弱”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对十八大以来受到惩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源,引导全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和价值观。二是认真抓好制度建设。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县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通知》,查找廉政风险点36个,制定预防腐败制度措施16项。完善加强谈话提醒机制,2015年以来,共开展述职述廉479人次,任前廉政谈话120人次,对500多名农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暂行规定》教育培训。三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教育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结合“三个核心”建设工作,把金家井乡大院建成全县的廉政文化教育示范点。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直、乡镇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缺失,有的对‘两个责任’含义不清楚,个别乡镇党委书记甚至认为乡镇纪委不能查办案件”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两个责任”落实,制发《涞源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制定出台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考核办法》和《县直、乡镇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厘清责任,明确要求,通过监督检查,全县各单位“两个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二是教育监督县直、乡镇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加大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和培训,确保乡镇纪委能办案、会办案。从9月中旬抽调18个乡镇纪检书记、10个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到各纪工委跟班学习,参与办案,基层纪检组织查办案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有缺失,落实‘三转’要求行动迟缓,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不够,聚焦主责主业不够;查办案件力度小,主动作为、责任担当意识不强,连续三年在全市排名居后三位;县纪委没有直接查办过科级干部贪贿案件,也没有向司法机关移送过科级干部案件”的问题。一是按照“三转”要求,全面推进“三个核心”建设,从2014年开始,县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来。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大警示和预防力度,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确保在全市排名进入前十。三是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增强主动作为意识,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进一步加强办案人员力量,重要案件由纪委书记亲自挂帅,全力指导一线办案。机关工作人员向办案一线倾斜,办案人数占到了纪检监察机关总人数的80%以上。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工委作用发挥不明显,大多数乡镇纪委书记还兼管其他工作,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人员老化、交流缓慢,工作缺少激情,影响职能作用的发挥”的问题。一是加大“三转”工作推进力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将乡镇(县直)纪检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建立健全纪检干部交流轮岗的长效机制,确保所有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工作,全面回归主责主业。二是加大基层纪检干部培训力度,加强纪检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观念教育,提高责任心和工作能力。抽调乡镇办事处纪检书记、县直纪检组长参与办案,通过岗位练兵、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以强带弱,以老带新,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

(二)严明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存在违反廉洁纪律规定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从信访举报看,反映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在矿山企业入股或变相入股、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等问题。一是对全县财政供养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摸底、初核、填表、汇总统计和处理,对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等信访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和处理。二是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全县495名科级以上干部以及全县涉矿单位股所队长均签订了承诺保证书。三是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继续收集问题线索。对反映的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该整改的立即整改,该追究责任的追责到位,做到有案必查。

2.关于“土地征占、工程招投标、专项资金使用、房地产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问题突出”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土地征占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城镇农村私搭乱建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关于清理土地征占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对违法土地征占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形成长效机制,坚决杜绝今后出现违规征占土地行为。二是因“7.21”特大洪涝灾害水毁耕地无法复垦,经2013及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依据实际用途,已将建设用地变更为河流水面,并经国土资源部确认。三是研究制定了《关于清理私搭乱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城镇农村私搭乱建问题进行清理,同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不出现新的私搭乱建问题。为彻底解决农村建房问题,县政府决定每年拿出不少于新增建设用地10%的指标,对达到建房条件的农村宅基地手续逐步进行清理完善;同时,结合各村镇发展情况制定村镇用地规划,严格农村建房审批程序,确保规范有序。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工程项目存在未公开招标、串标”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了《工程性项目招投标治理整顿工作方案》,对历年来工程性项目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广泛接受社会举报,深入查处有关问题,严格整治工程项目应招标未招标、未公开招标、串标等问题。二是对全部绿化工程进行了全面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成立专门工作组对工程量进行详细核实,制定并出台了《全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规则、审批程序、投资概算、建设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坚决杜绝各类违反法律、政策、规定的情况发生。三是涞源县医院建设项目存在违规串标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中标单位、建设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对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予以党政纪处分。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涞源县专项资金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全面杜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房地产项目违规问题严重”的问题。按照《涞源县整治处理房地产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办法(试行)》文件有关要求,对违规房地产项目依法进行了整改,并通过市整治办综合验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实现有序、健康发展。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混乱,矿产资源私挖滥采、无序管理”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了《矿产资源开发专项整治方案》,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开发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对整合矿区采取“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将所有涉及整合矿山企业相关证件等收回暂扣,并强化巡查确保停工到位。三是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采取评估入股、市场出让等方式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尽快实现矿产资源开发规范化、规模化。

3.关于“审计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一些投资额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的工程项目没有进行审计”的问题。对投资额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的工程项目,列入审计计划,进行重点安排。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成立基建投资审计中心专门负责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制定出台了《涞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审核的通知》,完善项目审核相关机制,严把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审核关口。

4.关于“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基层队所干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乱作为”的问题。制定出台《开展“吃拿卡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整治“吃拿卡要”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行政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中存在的“中梗阻”和“小鬼难缠”问题,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建立长效机制,畅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村干部贪污公款、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较为突出”的问题。深入开展涉农专项资金整治行动,对村干部贪污公款、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严查快处,确保党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三)严明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仍需加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程度不高”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有时安排会议时间短、议题多,讨论不充分,集思广益不够”的问题。一是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及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相关制度规定。二是切实把好把住议题确定征集、材料准备、会议时间、会议发言等相关环节,改进会风,确保会议质量。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召开前,事先征求议题,议题确定后,提前三天发放议题,让与会人员进行深入思考,会上对每个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形成一致意见后再做决策。三是精简会议议题,可上可不上的议题坚决不上会,给重要议题留足充分讨论时间。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重大项目决策,深入调研论证不够,听取各界意见和民意不够,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出现问题”的问题。一是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以制度规范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和施政行为,特别是从组织原则、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纪律要求等方面做出明确具体规定,使党务政务活动有章可循,使党委集体领导有制可依。二是严格执行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涞办字〔2010〕35号)文件要求,对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严格进行稳定风险等级评估。三是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各级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若干意见》、《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征求意见制度》,通过深入调研、反复认证和召开不同层面座谈会、问卷调查、专家论证、听证质询、风险评估、集体研究决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听取民意,促进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四是将“稳定风险评估”纳入政府决策过程,进一步完善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风险沟通、公众参与和舆情分析,对其他经过论证认为存在安全稳定风险的项目,坚决叫停,杜绝急功近利现象,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关于“干部选任、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机构设置等执行政策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干部推荐程序不规范,以后备干部推荐结果代替提任时的民主推荐”的问题。加强对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提高干部考察人员的业务素质,严格按照条例办事。进一步规范干部民主推荐和选拔程序,把后备干部推荐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民主推荐形式、程序,对拟提拔任用干部进行民主推荐,坚决杜绝以后备干部推荐结果代替提任时的民主推荐的问题。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全县核定编制6793人,实有7761人,超编968人;县直超配科级职数58人、乡镇缺配119人(含非领导职数)”的问题。一是在干部超编问题上,严把进口关,对于超编、满编的单位不予申报公务员招录计划;严格落实机构编制核准制度,严禁人员逆向流动;盘活人员存量,及时为自然减员人员办理出编手续。二是在县直超配科级职数问题上,严格做到现有干部只减不增、只出不进”,通过调整交流、职务与职级并行等方式逐步进行消化,并在今后干部调整中优先考虑超配干部的消化问题,坚决不再新超配领导干部。三是在乡镇干部缺配问题上,根据全县干部总体情况,合理调配使用干部,结合干部调整和乡镇党委换届,优先将有培养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安排到乡镇任职,切实将乡镇领导班子配齐配强,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乡镇工作实际,逐步配备乡镇非领导职务。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未经上级批准设置城区办、涞钢涞铜社区管委会、矿产品交易局和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的问题。一是按照保定市批复的《关于涞源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涞发[2010]11号)规定,成立了矿产品交易管理局,在县财政局挂矿产品交易管理局牌子。二是按照涞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涞源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涞机编字[2012]45号)规定,涞源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为县政府所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三是对涞钢涞铜社区管委会采取先消化干部后撤销机构的方法进行整改,目前已对配备的科级干部进行了消化。四是城区办事处从2001年设置以来,已经有15年历史,管理着15个村,9万多人口,目前撤销不利于工作。下一步,将结合脱贫攻坚、易地搬迁等工作,撤并人口较少的小乡镇,把机构编制置换给城区办事处。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干部档案涂改、‘三龄两历’记载不一致,个别干部学历存疑”的问题。按照《保定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对“三龄两历”身份存疑的,重新进行认定,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档案审核关,对档案存疑的干部一律不上县委常委会进行研究,做到立行立改。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监督不到位,2012年以来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51名科级干部,无一完成”的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精神,认真研究和强化落实监督责任的具体措施,全面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对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科级干部,集中力量、分步骤、分批次统筹安排离任审计工作,确保全部完成。

3.关于“干部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乡科级年轻干部少,学历层次低;急需的专业干部缺乏”的问题。一是全面加强干部储备工作,着力强化年轻干部、妇女干部、非党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大胆选拔和使用有激情、有干劲、有能力、有素质的年轻干部,形成老中青干部梯次配备的合理化结构。二是加强结构性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坚持在项目建设、扶贫攻坚等工作一线锤炼干部,让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三是进一步加强干部培训调训力度,鼓励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习,提高文化知识水平;搭建平台,扩大“超级课堂”培训范围,将一般干部列入培训范围,丰富培训内容,增加县里急需的涉农、环保、规划、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培训;结合京津冀一体化和涞源实际,谋划选派干部到外地挂职锻炼,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拓宽视野、增加阅历、增长才干。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乡镇公务员流失严重”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借调人员的通知》,严格借调干部的审批和管理,对当前不符合借调规定的全部进行清理。二是落实招录公务员80%到乡镇,市县遴选公务员80%从乡镇遴选的要求,在编制允许范围内,为借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三是对未经审批自行借调的人员,组织人事部门不予考核定档,不允许参加后备干部的民主推荐;对未经审批自行借调人员的部门(单位),一经查实,进行通报批评并清退。四是全面落实乡镇干部生活补贴,探索研究向偏远乡镇倾斜的生活补贴政策。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注重向条件艰苦、偏远乡镇倾斜,进一步通过待遇和机制留住人。

(四)严明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关于“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的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7.21灾后重建至今已3年,共需安置受灾群众5965户,目前完成602户,仅占10.1%”的问题。目前,受灾C级危房户1780户群众全部安置完毕。受灾D级危房1615户群众已经安置1245户,安置率89.1%。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矿产资源开发、工程建设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诉求方面,积累了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导致信访量居高不下,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问题。一是开展全方位的信访稳定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稳定隐患,认真梳理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二是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干部接访约访制度,同时坚持带案下访,一线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成立了群众服务中心,进一步拓宽群众上访反映问题的渠道,倾听和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三是深入开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攻坚行动,对所有信访问题和各类矛盾隐患,按“四明确”要求,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制定预案、拿出办法,集中精力限时攻坚化解。四是对信访稳定责任细化、量化,层层签订责任状,逐项分解立项,实行双向责任追究,切实端正信访导向。五是进一步完善排查发现隐患和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减少信访存量、遏制增量,为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关于“一些工作仍然存在形式主义,抓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会议多、文件多没有根本转变,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仍然存在,一些会议都要求‘一把手’参加,影响干部抓落实的时间和精力”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年初研究制定的发文计划,精减不必要的会议;确需召开的会议,尽量开小会、开短会,能合并的一律合并召开,压缩会议时间。同时,围绕“八项规定”要求,对会议召开、文件审发有关规定进行了重新调整完善,今年力争各类会议次数、文件数量压减20%以上。二是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倡导现场办公,提高推动工作、狠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

3.关于“干部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县级领导对基层反映的问题久拖不决,一些请示长时间得不到批复”的问题。一是切实强化县级领导分包乡镇和分管部门的工作责任,通过定期向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汇报工作及召开专项调度会、下发提示卡等形式,督促县级领导落实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干部接访约访制度,同时坚持带案下访,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深入开展县级领导下基层、访贫困、讲政策、解难题系列活动,确保广大领导干部能够了解基层群众最真实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和依据。三是大力倡导“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和“一刻也不要等”的工作作风,推行“一线工作法”,提倡召开“现场调度会”。对承担工作定期要账,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彻底转变干部“拖、散、懒”问题,第一时间为基层解疑释惑,为单位和部门提供工作支持。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普遍缺乏担当精神、责任意识。一些干部作风懒散、纪律松弛,不作为、慢作为,工作时间不在岗、上网聊天、中午饮酒等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持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及以“讲学习、讲正气、讲勤政、讲纪律”和“治庸、治歪、治懒、治散”为主要内容的“四讲四治”思想纪律作风整顿专项行动,弘扬正气、抵制歪风、改进作风,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优化全县政治生态。二是深入开展“慵懒散浮拖”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全面督查与日常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全县所有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进行督导检查,着力抓一批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以身边的事例教育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拼搏争先。三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考核,注重工作实绩考核,将督查考核结果计入个人档案,强化对考察结果的应用,着力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真正做到“以工作论英雄,凭实绩论成败”,在全社会营造创先争优、争先进位、干事创业、跨越发展的浓厚氛围。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村支部书记在县城买房居住,遇有突发事件找不到人”的问题。一是加强农村干部的教育和管理,采取外出学习、集中轮训、下乡送教等多种形式,对农村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干事能力。二是加强农村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一定三有”责任机制建设,落实农村干部坐班制度,强考核管理。制定出台了农村“两委”干部坐班工作制度,要求所有村“两委”干部必须每天有人在村委会坐班。县乡两级对村“两委”干部坐班办公情况进行了不间断的督导检查,确保村干部在岗在位,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置。三是充实完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比照公务员待遇管理办法,制定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激励机制,严格准入标准和条件,全面加强考核奖惩,对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甚至事故频发的村干部,一经查实,坚决清理出比照公务员待遇序列。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涞源的整改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平台,聚焦“八破八立”新要求,抓好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并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巩固拓展、强化源头治理,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化整改落实,不断推动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把全面从严治党、优化政治生态的要求落到实处,为全面实现“十三五”目标营造良好环境。

(一)锲而不舍地抓好尚未整改到位事项的整改。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创新方式,狠抓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班子不散、力度不减,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特别是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的发挥作用,成为整改落实上级意见的硬性制度约束;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通过扎密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治问题反弹回潮。

(三)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为契机,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从县委班子做起,全县各级党组织将时刻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铭记职责使命,保持坚强定力,把管党治党的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深入开展好“问责实施年”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全面营造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浓厚氛围。

(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坚持抓早抓小,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持续抓好作风建设,发现问题及时提提领子、扯扯袖子,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严重的问题打手板、敲警钟,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提高纪律执行力,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五)坚持以整改落实促进全县工作开展。县委坚持把落实整改意见与推动全县各项工作相结合,以整改工作的开展促进工作落实,以工作成果检验整改落实的效果。特别是以省委巡视组对我们提出的34项问题为突破口,深挖细查在从严治党上存在的差距。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把“两个责任”的落实贯穿到各项工作中,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为实现“十三五”目标任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74日至94日)。联系方式:电话0312-7321224(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涞源县1号信箱;邮编:074300;电子邮箱:lyjw7321224@126.com

中共涞源县委

2016年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