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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裕华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7-04 07:50: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84日至929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裕华区进行了巡视,并于2015年1130日向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裕华区委对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把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迅速行动、全力推进、狠抓落实,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迅速启动。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班子在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区委书记王丽君任组长,区长常志卷、区委副书记王石佩、刘凤清任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任成员的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根据整改工作任务,设立了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廉政纪律、执行组织纪律和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四个专项整改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整改工作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迅速启动。

(二)及时通报,接受监督。根据巡视组要求,区委制定了《中共石家庄市裕华区委关于印发<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全区,同时在裕华区政务网刊发了《省委第一巡视组向石家庄市裕华区反馈巡视情况》新闻通讯稿,就省委巡视情况向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了通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区领导坚持带着问题下基层,深入社区、村居征求群众意见,问计于民、问策于一线,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50余条,做到真学、真查、真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各负其责,强力推进。区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调度,就巡视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具体分工,并印发《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具体分工》,将省委巡视组对我区的反馈意见归纳整理出4个方面21项具体问题,涉及17个责任部门。各牵头区领导坚持靠前指挥,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细化整改方案,亲自督办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的的开展。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等作为牵头部门,对涉及每一项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各自部门职责,研究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形成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区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委督查室共同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对各牵头部门要账,对上报的整改措施进行汇总,提出修改意见,限期整改,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时间进度表,按照进度分批整改,直至问题彻底解决,保证了各项整改工作扎实推进。2016年2月4日,区委召开常委会对整改报告进行专题研究,区委常委同志在认真研读讨论稿的基础上,围绕报告的层次结构、内容编排、涵义表述、词句用法等方面提出了10多条实质性的建议和意见,确保整改情况报告准确表述全区巡视整改工作的整体情况和效果。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针对区委安排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多,对本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缺乏有针对性的研究,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制度和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区委常委会多次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题研究,对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要求,层层传导压力,以问责常态化倒促责任落实。二是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府党组工作,完善议事程序,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中共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重点针对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实提出了要求,明确要求加强区政府系统的党的建设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工作,抓重要节点、抓具体问题、抓执纪监督、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四是按照《裕华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落实党委(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提出要求,着力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篱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共召开协调小组会议5次,组织协同办案3起。

2.针对区纪委查办大案要案少问题,一是加大纪律审查考核力度。为强化纪律审查责任制,将压力延伸到街道、镇和区直部门纪检组织,区纪委正在起草“裕华区纪委监察局纪律审查考核办法”,突出贪贿类、科级干部案件和案件线索处置的考核权重,待区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正式实施。省委巡视结束后,区纪委共立案19件,处分19人,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1人。二是提升纪律审查专业化能力。为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审查专业化能力,区纪委于2015年10月30日、31日举办了全区纪检干部培训班,邀请了市纪委专家进行授课。12月份,组织区纪委全体人员对《条例》和《准则》进行了专题学习和考试。同时,正在研究制定2016年纪检干部培训计划,通过典型案例讲解、分期分批以案代训、开展纪律审查业务培训等形式,提升队伍纪律审查专业化能力。

3.针对一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监督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实行“依法履职报告备案”制度。区纪委对全区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关规定要求和依法履职情况实行定期报告、“签字背书”,并就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强化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区纪委三个纪工委分别对所联系区直部门和街道(镇)开展巡查,督促各单位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点,强化防控措施,实行动态监管。同时,加大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受理反映和领导交办的问题线索,严格执行纪律审查各项规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4.针对反腐败协调机制不够顺畅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对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加强了纪检、宣传、公检法、审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2015年12月30日,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会议,传达学习了河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同时对各成员单位提出了加强协作配合的明确要求,督促各成员单位制定了具体措施,并签字背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负责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对口科室和联络员,建立了联络会议制度。二是进一步落实反腐败协调机制。在办案中,各成员单位主动加强相互联系,特别是加强与区纪委的信息沟通,相互协助配合。检察院对于反腐败协调小组移送的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组织初查,并将对线索的后续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协调小组备案审查,对一些需要成员单位联合调查的线索,及时报告协调小组,通过协调小组办公室向成员单位通报。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审理和判决涉及区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或案件时,及时向纪委、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通报和移送案件线索。同时充分利用司法建议权利,对审理案件中发现的监管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2015年底前,对5名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进行了党政纪处分。

5.针对纪委和审计部门配合不够问题,一是加强协调配合,增强监督合力。明确了纪委监察局和审计局的对口联系科室和责任人,定期沟通信息,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线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移交和处理。同时,协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查找不足,确保审计决定落实到位。根据办案工作需要,纪委监察局及时协调审计局,抽调审计干部协助办案,增强突破案件的合力。二是加大审计力度,突出审计重点。注重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决策、重要管理制度和规定执行情况,以及政府采购、“三公”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权力的控制预警和约束作用,严厉查处部门乱发津补贴、乱收费和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等问题。

6.针对在“把纪律挺在前面”上抓早抓小不够,对苗头性问题缺少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问题,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了集中节点检查和日常明察暗访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近期开展了元旦期间落实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专项检查,通过手机短信提醒2000余人次,共到辖区饭店、娱乐等场所检查20余次。二是强化线索处置。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了“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带班接访”制度,认真梳理来信来访中的问题线索,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按照线索处置标准进行函询和诫勉谈话。三是建立廉政档案,完善廉政制度。对新提拔调整的3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签订了“廉洁从政”承诺书,并建立了个人廉洁从政档案。

7.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有违反政治规矩的现象问题,我区一是在区委三届六次全会上,区委常委会在工作报告中,坚决拥护中央对周本顺的处分决定,坚决贯彻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克志书记、瑞彬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上来。同时要求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每名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市委常委会“不准妄议中央;不准信谣传谣;不准搞小圈子;不准欺骗组织;不准插手工程;不准干扰办案;不准干预用人;不准心浮气躁”《约法八章》要求,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二是建立了约谈制度,区委书记王丽君就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等与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了约谈。三是紧扣“三严三实”主题,聚焦对党忠诚、干净干事、敢于担当,深入查摆了“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汇总形成了3方面9个重点。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四是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专题,列入区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已经组织集中学习2次。为中心组成员配发《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5本读物。用好“两面镜子”,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以反面典型为镜鉴,开展讨论交流,每人撰写了2000字的心得体会。下一步,一是组织区委中心组关于“挺纪于前”专题学习会。二是摘编习近平、王岐山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讲话,在《区委中心组学习参考》刊登,促进中心组成员学习研究。

(二)在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8.针对有的干部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一是成立了由区财政局、纪委、政法委、检察院、审计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违反财经纪律检查小组,对“部分干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不定期检查。二是组织全区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理论和党纪条规,提高廉洁从政的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三是结合新《预算法》和绩效预算的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财经纪律培训和宣讲,提高知法守法的意识。四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单位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发出了书面通知,限期责令整改。五是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会议,加强对“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监督,要求各单位及时公开三公经费,并在政府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的单位责令进行整改,加强社会监督,保证三公经费的透明度。目前,我区预算单位已全部实行了公开(涉密单位除外)。六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加强对公务接待、会议管理、差旅费等经费的管理。七是加强协调配合,财政局、纪委、审计局、政法委、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9.针对一些城中村“两委”成员法纪观念淡薄,不按规矩履行职责,在房地产开发利益分配中谋取私利,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我区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开展法纪知识教育。2015年12月23日,召开了全区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8起典型案例,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针对城中村“两委”干部,组织开展了法纪知识培训和普法宣讲,区委组织部出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若干规定(试行)》(40条),规范村居干部从政行为;民政局对村民的权利义务、村务活动的程序、村风民俗等方面进行了逐项规定;司法局为城中村“两委”干部购买了法律书籍,依托村民法制学校,对民法、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进行了培训。二是加强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和民主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成立村级理财监督小组,聘请专业会计事务所对重点村进行审计,加大对村居委会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账务的审计力度;督促街道镇进一步规范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开展村务公开和村居民会议情况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街道(镇)限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对村居两委干部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村务公开、村居资产管理及审计等内容的培训工作,增强村居干部的法制观念。三是开展“村官巨腐”专项行动。按照《裕华区开展“村官巨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集中进行了线索排查、案件查办和建章立制活动,共立案19人,对18名村干部进行了纪律处分。区委政法委积极协调相关政法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村居“两委”成员法律观念,协调督导政法部门严厉查办城中村“两委”成员在房地产开发中的违法犯罪问题。四是落实街道(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正在研究起草对街道(镇)落实“两个责任”的考核办法,以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的意见,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10.针对一些部门还存在乱发补贴、乱收费现象问题,一是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区审计局加强审计监督力度,区财政局加强会计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区纪委监察局已督促各单位定期上报津补贴发放情况,对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严肃查处;区审计局针对3起违规发放补贴案例依法进行了处理,并处以罚金。二是开展治理乱收费专项行动。区发改局制定了《开展治理乱收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自2016年1月开始,对各收费单位2015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和落实收费公示制度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了严肃查处。

11.针对纪检监督覆盖不够、纪检监督没有往基层延伸问题,我区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纪委等部门<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07〕20号)文件“撤销县级纪检派驻机构,组建若干纪工委、监察分局”之要求,于2007年12月发文(裕编〔2007〕13号),组建了三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别负责区直部门与街道的纪检监察工作。通过深入自查,近几年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截至目前,我区共有6个部门未纳入纪工委管理,分别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住建局、卫计局、城管局、质监局。按照《裕华区纪委关于定期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通知》(裕纪发〔2014〕6号)“没有设立纪(工)委、纪检组的单位,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班子成员履行对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职责”之要求,上述6个部门已由本部门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班子成员负责此项工作。按照《石家庄市裕华区纪律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裕办发〔2015〕4号)的要求:2016年,区纪委监察局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对未设派驻机构的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要求逐步推进派驻工作。现有待于市里统一安排布置,出台具体政策。我区一是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待全市对县区一级纪检体制改革的具体政策出台后,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实。二是督促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三是对于已配备纪检组长的法院、检察院、方村镇,通过编委发文明确一名专职纪检组长(书记)职数。

(三)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12.关于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有待提高,在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缺乏对区情的系统调查研究,缺乏对难点热点问题的研究,抓落实不够问题,一是在巡视期间,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中共石家庄市裕华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对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的原则、范围、和程序进行了规定,重点突出对中央、省、市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中央、省、市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突出对决定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民生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着重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和抓落实的能力。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裕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从组成人员职责、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会议制度、公文审批、工作协调制度、督查、工作纪律、公章管理、廉政和作风建设等十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重点针对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中关于个别干部纪律约束松弛、少数领导干部缺少担当精神、从严治党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从工作纪律、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三是对全区重点、热点、难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区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一次工作落实专题汇报,区党政领导班子每月研究、听取一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每周一党政例会听取区党政领导分管工作周落实情况。同时明确抓落实的主体,全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是抓落实的主体,党政主要领导同志是第一责任人。2015年11月,研究制定了《全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集中抓好的重点工作》的通知,对全区重点工作进行明确、提出要求。为推动省、市、区重点工作落实,研究制定了《关于抓好省、市、区重点工作督导检查的措施》,召开全区工作会对抓落实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对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建立专项督查制度,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对全区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进行联合督查,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对一些难点热点问题方面,督促深入研究、拿出破解办法。

13.针对一些重大事项在决策前调研论证不够广泛,各方面听取意见不充分,尤其是直接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少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了《裕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章程(试行)》和《裕华区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工作章程(草案)》,主要是建立健全区政府的决策咨询机构,重点针对一些重大事项决策前调研论证不够广泛、科学决策水平有待提高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整改,完善制度。二是进一步建设职责明确、团结协作、高效运转的政府运作机制,建立了《裕华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互为AB角工作制度》,防止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出现工作空挡,确保工作连续性,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三是区委、区政府制定下发重要文件,都要事先征求相关部门和街道镇的意见建议,听取基层代表和群众的意见,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措施、制度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四是区委书记和区长建立了走访制度,2015年第四季度,先后到河钢集团、平安信托、河北银行、东京北村、台上村等二十余家企业和村居进行走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村居发展现状,掌握一手资料,更好地为辖区企业和百姓服务。

14.针对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不到位,对一些基层组织的日常监督、提醒、管理教育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问题,一是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我区专门建立基层“两委”干部常态化长效培训机制,每月一课,强化村居“两委”班子的法治意识和发展能力,同时印发《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若干规定(试行)》500册,下发全区各村居,规范从政行为和各类秩序。二是建立了党建工作问题整改、后进整顿、爱心联盟服务网、一联双促活动、换届难点村等5个工作台账,逐项制定检查标准,定期派出督导组,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强化落实效果。三是着眼压实党建责任,从严组织好2015年度街道(镇)党(工)委书记基层党建专项述职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活动,积极查找党建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增强落实督办力度,强化党建责任。

15.针对村居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个别村居换届选举出现了失控的现象问题,在全区16个村(居)中,集中开展了为期半月的换届纪律专题教育,组织全区3000余名农村党员,采取集中授课学习、个人体会交流、组织生活会、组织“检察开放日”等方式,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河北省防止和查处村级组织换届贿选行为暂行办法》等15项内容进行了学习培训,有效提升了党员的法规纪律意识。发布“裕华廉政短信提醒”,在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向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发布短信提醒,突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基层开展“两委”干部“警示教育课”,突出反腐倡廉教育、典型案例剖析教育、政策法规解析释义等。组织党政纪知识培训,将廉政培训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工作,有效提升全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

16.针对机关混岗问题比较突出问题,我区经过认真梳理,截至2015年9月,共有混岗干部85人,其中科级干部21人,一般干部64人,对此,我区认真分析了干部混岗的原因,区分不同情况加以整改落实。一是对于1997年底前进入行政机关,因编制原因未登记公务员的3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现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乡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冀组通字〔2013〕36号)规定要求,我们实行另册管理,限制提拔使用,逐步消化。二是对于1997年之后,2006年《公务员法》实施之前未经考录进入机关,2007年参加了公务员考试考核,但因编制等原因未登记公务员的57人(其中,科级干部13人)。目前,2名干部(含1名科级干部)已经自愿调整到事业单位工作,1名干部到龄退休,还剩余54人(含科级干部12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乡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冀组通字〔2013〕36号)规定要求,实行另册管理,逐步消化。三是对于由事业单位平职调整到行政岗位担任科级领导职务,但因编制、职务设置等原因未办理调任手续的4人。目前,2人已经通过干部调整,交流到事业单位任职,还剩余2人近期调整到位。四是对于由事业单位提拔到行政岗位担任科级非领导职务,不能办理调任手续的3人。目前,1人已经通过干部调整交流到事业单位任职,还剩余2人。下一步,我区将于近期将2人调整到事业单位工作。(5)2006年以后,未按规定进入机关且未登记公务员的18人。目前已经全部调整交流到事业单位工作。

17.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存在重提拔使用、轻监督培养的现象,干部结构不合理,断档问题较为突出问题,我区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为加强干部监督培养,目前正在修订完善全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谈心谈话工作。二是制定出台了《裕华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对全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工作,加强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日常的监督管理。三是为优化全区干部队伍结构,把申请招录的6名清华北大的硕士研究生和10名选调生,全部充实到街道、镇锻炼培养。同时积极申报了乡镇“四级联考”公务员的招录计划。四是为发现培养年轻干部,于2015年11月份组织开展了4期年轻干部轮训班,对全区200余名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年轻干部全员轮训。

(四)在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

18.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带着问题下基层调研少,与群众面对面接触不多问题,一是对区领导分包街道、镇责任制进行了调整,明确了具体分包职责和工作任务。二是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八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分别对区四大班子领导、部门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基层干部联系服务群众作出明确规定。印发了《关于做好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到联系点蹲点调研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科级以上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根据职责分工,有针对性地选择1个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和服务对象进行蹲点调研,明确了六项调研内容和“五个一”调研方式。三是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争当百姓喜爱的好官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了“进百家门、说百姓话、访百家情、解百姓忧”活动,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蹲点调研,走访基层干部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推进干部服务联系群众常态化,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到基层蹲点时间不少于7天。四是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各常委要结合参加党员活动日、讲党课,到自己的联系点(农村、社区等基层单位)蹲点调研,驻点时间不少于3天,帮助解决问题,指导基层党建,推动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扶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五是研究制定了《裕华区入企帮扶活动方案》,区四大班子领导分包25家企业,区直部门帮扶62家企业,深入分包企业,听取企业和员工意见,送政策、送服务、帮实事、解难题。六是继续抓好“一联双促”活动开展,并及时根据区领导及部门调整情况,调整一联双促分包单位,建立一联双促活动开展情况台帐,每月上报,掌握帮扶活动进展情况,推进工作落实。七是为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制定出台了《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重点针对一些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少和缺少担当精神、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相关规定和制度,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服务型、法治型政府建设。

19.针对少数领导干部不敢直面问题、缺少担当精神问题,一是我区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深入查找原因,在县处级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将此项问题作为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学习教育,特别是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将此问题进行深刻分析,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二是为提高全区科级领导干部直面问题、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我区组织开展了2期科级领导干部“直面问题、敢于担当”专题培训班,将全区各单位27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轮训,注重从思想上打牢各级干部的“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三是在区委三届六次全会上,区委书记王丽君、区长常志卷在讲话中,都把转变作风、勇于担当列入2016年一项重要任务,对全区每一名领导干部发出号召、提出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把担当立在心中。同时明确区委、区政府将为担当者撑腰壮胆,对于勇于担当的干部,不仅要优先考虑重用,还要为他们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在全区营造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

20.针对个别干部有自我要求放松,纪律约束松弛,部分基层和窗口单位存在迟到早退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问题,一是深入开展“六治”活动。重点对公共服务部门、基层执法监管窗口行业和领域、民生服务关键岗位等三类单位和部门,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的方式进行明察暗访,及时收集案件线索及意见建议,着力发现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10月份以来,已开展明查暗访10余次,对反映区卫计局某工作人员无故缺岗的投诉件进行调查核实,对区城管局3名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二是加强日常工作纪律检查。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联合区纪委监察局成立检查组,不定期对全区各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进行明察暗访,严肃处理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迟到早退、擅离岗位、上网玩游戏、购物及对服务对象态度蛮横、故意刁难、推诿扯皮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和问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问题,组织办案力量,重点进行查办。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和人员,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收到反馈意见后,我区共开展检查10余次,对3名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进行了处理。

21.贯彻落实国家机构养老政策不够,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一个地区应该有一个公立的养老机构,裕华区至今没有建立问题,我区之前于2013年7月,起草了《关于建设裕华区养老服务综合楼的意见》,对项目的选址、功能设置以及运营体制提出了意见,同月,经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筹建领导小组,列支预算资金4500万元作为项目建设资金,确定将塔北路北侧、规划路以东、位同变电站西邻5亩土地作为项目建设用地,并在发改局立项,进行前期跑办,但后因该地块土地规划性质改变最终未能建成。对此问题,我区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快推进区级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一是将区级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列入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谋划建设一所床位在500张以上的集养老、护理、文化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区级示范性养老机构。二是成立由区相关领导牵头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进行各项手续的跑办和建设工作。三是由领导小组组织发改、财政、土地、规划、住建等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与困难。四是由民政局提供建设养老机构的各项政策依据和设置标准要求,全力配合各部门加快推进公立养老机构的建设,力争早日建成。

三、下步工作打算

目前,我区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坚持不懈,常抓不懈。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按照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善始善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巡视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群众不满意或容易反复的事项进行再次整改,确保祛病除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确保实效。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狠抓“两个责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好“两个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不断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督导和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教育、管理、监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三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坚持具体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对照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贯彻民主集中制、党员监督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惩治腐败等制度规定,依靠制度构建长效机制,防止整改落实走过场、一阵风。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助推发展大局。注重巡视整改工作成果运用,把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与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结合起来,努力使巡视整改工作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抓手,为建设“活力裕华、美丽裕华、幸福裕华”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74日至94日)。联系电话:0311-86578911(工作时间);邮政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南路169号裕华区行政中心;邮编:050011;电子邮箱:yhqxszg@sina.com。

中共石家庄市裕华区委

2016年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