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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县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7-04 07:50: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8月20日至9月25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唐县进行了巡视12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唐县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唐县县委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强化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政治任务,提出了“严责任、严整改、严落实、高标准”的“三严一高”工作要求,确保整改取得明显成效,促进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我县第一时间召开了县委常委(扩大)会议,认真传达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形成了“抓不好整改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思想共识,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做到反馈意见必须照单全收,“对号入座”领任务,“举一反三”查问题,整改推进必须迅速有效,责任追究必须严格到位,以最坚定的决心、最鲜明的态度、最严厉的举措,全力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强化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推进,县委成立了高规格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有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乡镇和部门“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负总责,适时研究整改工作,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同时,有关部门、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一把手”亲自负责,把整改落实作为解决问题、砺炼作风、促进工作的有利契机,在全县形成各司其职、协调联动抓整改的强大合力。

(三)建立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制定了《唐县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省委巡视组对唐县巡视情况反馈意见责任分解表》,整改任务细化分解为5个方面、14个问题、33小项,逐项明确牵头县级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深入研究,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地推进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也都制定了相应的整改落实方案,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头,确保每个问题、每个事项整改到位。

(四)加大问题整改调度力度。为有力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先后召开了县委常委会8次、专门协调调度会议6次,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协调调度。组织开展了办公用房、公车管理、公务接待、房地产开发、津贴补贴、乱收费、涉农资金等专项治理行动,抓住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严肃处理。牵头县领导坚持靠前指挥,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亲自督办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加大督导力度,由县“两办”督查室、县纪委组成整改工作督导组,坚持每周调度、每周反馈,限时改进、跟踪问效,做到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解决一个,销号一个,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对省委巡视组发现的问题,按照整改各项要求,制定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了惩防体系,出台了《关于唐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十条规定》《关于整治处理城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办法》等系列文件有力推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起到了防患于未然的治本作用。同时,通过整改,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中树起了“标准”、立起了纪律和规矩,在思想深处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知敬畏、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在强化整改工作的同时,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刻反思,举一反三,针对薄弱环节,立足抓早抓小,防止问题反弹,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工程招投标、干部管理、问效问责等一系列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强化对权力使用的刚性约束,从严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着力推进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常态化,营造起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唐县县委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立行立改,特别是把严肃查处各类腐败问题作为着力点,取得了明显成效。省委巡视组移交我县问题线索128件。到目前,我县共初核122件,暂存6件(5件为重件已做出过调查处理,1件因管辖权问题转市纪委),立案113件,了结9件;移交司法机关1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4人(合并处理3人),其中科级干部29人(合并处理2人)。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办公用房超占、变相超占仍未杜绝,存在应付检查、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是严肃查处案件。对省委巡视组发现的超占办公用房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二是抓好反面警示。放大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对反面典型案件,在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予以通报,明确提出,对超占办公用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强化了纪律约束。三是开展全面清查。县委迅速组织力量,对全县所有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突击抽查,重点清查超占或变相超占问题,目前尚未发现同类问题。四是巩固治理成效。今后,我们将更加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标准,强化办公用房日常监督检查,严防超占办公用房问题反弹。

(2)针对“公务接待超标现象突出”的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省委巡视组巡视唐县以来,共立案调查涉及招待费超标问题案件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2人,行政警告4人)。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以“两整饬四清查”活动为契机,把解决公务接待超标问题作为活动重点,派出4个检查组,对全县公务接待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做到查处违纪与建章立制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2015年全县招待费合计比2014年下降18.8%。三是健全公务接待制度。印发了《关于唐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经费支出的通知》等文件,对公务接待范围、接待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公务接待的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3)针对“婚嫁喜宴大操大办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党员干部分批分期请客、收受礼金”的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是严格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十条规定》,对申报内容、有关纪律、监督检查等进行了具体规定,明确要求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必须向县纪委申报备案,并将申报范围拓展到股级、村级党员干部。二是加大监督力度。县纪委开通了纠正“四风”举报热线,建立了“随手拍”监督平台,全天候受理举报线索不断人、不空岗,做到举报一起、受理一起、查办一起。三是倡导文明新风。教育引导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发扬优良传统,提倡节俭新风,摒弃陈规陋习,从思想上坚决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行为。

2.关于“县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次数少且针对性不够”的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是坚持专题研究常态化。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制度长期坚持,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开会研究。省委巡视组巡视唐县以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次。二是切实增强工作针对性。针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的专项检查,发现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决不姑息迁就。三是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落实县委主要领导批办科级领导干部和重大案件制度,切实加强督办催办,更加注重办案结果和成效。省委巡视组巡视唐县以来,县委书记亲自批办案件21件,移交司法机关4件,涉及11人(其中省委巡视组交办线索涉及10人)。

(2)针对“反腐倡廉氛围不浓,一些乡镇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是坚持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2015年10月30日,组织开展了全县反腐倡廉图片展览活动。2015年12月16日、20日召开2次警示教育大会,先后对7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2015年12月23日,组织全体县级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到满城冀中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今后,将半年召开一次警示教育会议一以贯之、长期坚持。二是加强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印发《党章》、《准则》、《条例》知识合订本27300余册,做到了全县党员人手一册。组织知识竞赛、考试、征文等活动,以丰富多样的形式方法,在全县营造起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逐级签订廉政责任书,严格要求领导干部在抓好分管业务的同时,切实担负起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哪里出了问题,同时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所担负的岗位职责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3)针对“纪检监察干部配备不及时,部分乡镇纪委书记缺配”的问题。省委巡视组在我县巡视时,我县乡镇纪检书记缺配13名。2015年10月以来,我县有针对性的进行了干部调整,新调整配备乡镇纪检书记18名,暂缺配2名,县纪委机关新提拔正科纪律检查员3名。在下一步干部调整时,配齐缺额的乡镇纪检书记。

3.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案件查处力度不够,执纪问责偏于宽软,发现线索和查办案件的能力还有欠缺”的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是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在查办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强化“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广泛搜集问题线索,及时移交问题线索。省委巡视组巡视唐县后,县纪委已向检察院、公安局移交违法线索4条。二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把严查严办作为遏制贪腐行为的有力手段,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省委巡视组巡视唐县以来,立案128件(含省委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给予党政纪处分177人(党内警告96人,党内严重警告49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留党察看一年6人,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1人,留党察看二年2人,开除党籍1人;行政警告17人,行政记过2人,行政记大过1人),其中科级干部39人。三是建立纪律审查追究机制。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案件查否审理制、错案追究制,建立执纪监督组,发现办案人员有违纪问题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四是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切实把握好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形态”,使纪律管得住“关键少数”,也管得了“最大多数”,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真正体现“全面”和“从严”的要求。省委巡视组巡视唐县以来,共廉政审查221人,诫勉谈话8人,个人重大事项报告19人。

(二)违反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存在违反廉洁纪律规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一些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插手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的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是完善落实招投标规定。针对现行制度存在的漏洞,由县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由组织部门牵头,建立完善领导干部、重要岗位负责人社会关系审查报告制度,并与项目招投标等经济活动紧密衔接,以制度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出让、矿山开采等。二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组织相关股所站长到冀中监狱接受警示教育,让大家从活生生的案例中汲取教训,时刻做到心中有戒。三是强化常态监督检查。成立专项工作组,重点对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插手经济领域的行为进行不间断监督检查,强化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发现问题,立查立改、立查立纠、立查立处。

(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个别领导干部长期占用企业车辆,反映的一些问题已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是全面清理问题车辆。开展专项行动,对各单位公车进行全面清理,共封存问题车辆115辆。二是严肃查处有关案件。省委巡视组巡视唐县以来,立案查处违规借用企业个人车辆案件2起,公车私用案件1起,违规购车案件2起,党政纪处分5人。三是建立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对公车使用及维护、私车公务租用进行明确界定和详细规定,并严格执行。按照中央、省市相关要求,做好公车改革的准备工作,持续推进公车规范化使用和管理。

2.关于“土地出让、工程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反映较多,存有腐败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唐尧公园项目,县财政违规向开发商返还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在第(三)项第1个问题第(2)小项中作了详细说明

(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九个工程建设项目严重超预算”的问题,严肃查处超预算问题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县纪委将9个项目纳入案件线索,目前已初核了结2起,立案2起,党政纪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今后针对此类问题,我们将着力做到“三严”,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一是严把预算关。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科学编制工程预算,从根源上杜绝超预算行为。二是严把监督关。加强建设项目跟踪管理。对已批复的在建工程,由财政部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面跟踪监督,坚决杜绝随意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的现象。三是严把审计关。由审计部门严格审计,并加强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加大问责处罚力度,对于建设项目存在的超计划投资,以及高估冒算、造成损失浪费等违法违纪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

(3)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房地产开发秩序混乱。2011年以来,全县23个房地产项目未批先建,占项目总数的88%”的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是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出台《关于整治处理城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办法》,成立房地产清理工作小组,对2011年1月1日后实施的所有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完善长效监督管理责任机制,坚决杜绝违法新开工项目的建设实施。二是严肃查处违法占地项目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省委巡视组巡视唐县以来,对清理出的违法占地项目,立案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党内警告3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行政警告2人,留党察看一年1人,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2人,行政记过1人,行政降级2人,行政降级、撤销党内职务2人)。三是加快做好项目手续的办理工作。截止目前,23个未批先建房地产项目中,19个项目开发手续已全部完善,1个项目已办理国土手续,3个项目土地手续已经省政府批准进入供地阶段。

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比较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不合规发票入账、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不严格”等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是严格津贴补贴发放制度。印发了《关于规范党政机关加班费值班费等项费用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加班值班伙食补助等发放制度。由县纪委、县财政局组成专门检查组,在全县就近年加班费、值班费等发放开展监督检查,各单位已退交违规发放的津贴443.0826万元,同时,查处此类案件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党内警告10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行政警告3人,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1人)。二是严格整改不合规发票入账行为。查处此类案件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党内警告4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行政警告2人)。三是调整财政人员岗位。均明确一名副职主管财务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乡财政所负责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四是执行更加严格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从2016年起,不再实拨资金到预算单位,严控授权支付范围,使各预算单位银行存款账户真正成为零余额账户,从根本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审计成果运用不充分。2012年以来,县审计局审计发现的问题,均以罚款和责令整改处理,没有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深查细挖、追责问责”的问题,我们重点从制度机制上入手,将审计程序与纪检司法程序紧密衔接,确保审计结果充分运用,及时对审计出的问题问责追责。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审计制度。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实行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对审计结果、整改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二是完善审计结果反馈制度。审计整改报告同时抄送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门,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涉嫌存在违反党政纪行为的,纪检监察部门依纪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三是强化审计出的问题线索问责追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对审计部门反馈的审计结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时查处,并予以通报。组织部门及时将审计反馈结果和问责追责情况纳入干部任免范围。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纪委对审计局移交的审计报告进行筛查,立案13件,党政纪处分13人。

4.关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一些村干部虚报冒领国家补助资金、骗取专项资金,在办理农村低保、组织实施工程项目中存在优亲厚友现象。一些村村务不公开、办事不公道、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案件多发”的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是建立惠民政策落实监督平台。县乡两级分别成立惠民政策落实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各村设立2名落实惠民政策监督员,在对危房改造资金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全县42项民生项目逐一开展入户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线索台账,逐一整改,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二是严肃查处惠农资金腐败问题。对骗取、挪用、侵占、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行为,从严从速进行查处。省委巡视组巡视唐县以来,共查处此类案件3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2人(党内警告13人,党内严重警告29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一年7人,留党察看二年1人,开除党籍1人)。三是加强财会制度建设。对村会计实行异地任职委派制。严格实行村财乡管,把所有村级财务全部纳入乡镇管理,加大乡镇对村财务的管理监督力度。四是加大村务公开力度。由农工委牵头,坚持半年一抽查,一旦发现不公开、假公开行为,从严处理。

(三)违反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2015年1月之前,没有清晰明确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广泛征求意见不够”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对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内容作出清晰明确的规定,细化为26项,全部纳入其范围,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充分发挥县委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集中精力谋全局、把方向、抓大事、管干部,凡属县委常委会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特别是“三重一大”问题,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三是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集体作出的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畅所欲言,在对所议事项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中大家的意见,提出决策建议,进行表决。对县委常委会集体作出的决定坚决执行,决不随意更改集体决定,决不违背集体决定。

(2)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县招待所土地出让和唐尧公园建设项目,研究讨论不充分,决策过程不民主,致使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县委、县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已明确有关县领导牵头,正在积极研究解决方案,力争早日解决存在的问题。为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是将重大工程项目纳入“三重一大”议事范围对重大项目建设,必须经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充分听取相关专家和部门意见,搞好风险评估,做好处置预案。对涉及建设项目的合同文本、文件资料等,由县法制办严格把关审核。二是依法实施项目建设。对重大项目建设,特别是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及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按照项目合同、建设方案实施。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公正公开,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阳光操作,确保公开透明运行,取得群众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2.关于“干部选任、配备执行政策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个别提拔和使用的干部社会形象不好、群众公认度不高”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规定程序选拔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河北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严格干部选任程序,严格把好酝酿、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征求意见等各个关口,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2015年10月份以来,新提拔科级干部122人,对7名群众认可度不高的考察对象均暂缓提拔使用。二是从严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研究制定《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加强对任职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日常考核,通过提醒、函询和诫勉等手段,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做到及时纠偏、不出问题。三是加大干部选拔问责力度。对选拔任用过程中违反程序和规定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领导干部任用之后反映出的用人失误问题进行问责到人,坚决杜绝用人失察失误现象发生。

(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存在低职高配现象,19个乡镇司法所所长高配为副科级”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严格纠正低职高配问题。根据领导班子实际情况和干部日常表现,对高配的乡镇司法所长全部改任乡镇其他科级职务。对19名司法所长,2015年10月份的干部调整已消化10名。2016年,对另外9名司法所长全部调整到位。二是强化机构编制纪律意识。严格执行中组部、中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机构规格、编制及职数设置配备科级干部,确保今后不发生“低职高配”等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的发生。

(3)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干部交流缓慢,有29名乡镇及县直科级干部任现职时间超过10年,其中包括4个县直单位‘一把手’,一半以上科级干部任现职时间超过5年”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整改措施。一是加大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力度。2015年10月以来,调整干部233名,其中,交流任职138名,对任职10年以上的交流10名;任职5年以上的交流113名。二是制定年度领导干部交流计划。严格执行干部工作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我县科级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制定2016年度干部交流计划,严把人选资格条件,分期分批推进干部交流。三是健全完善干部交流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干部交流的意见》,建立干部交流长效机制,着力推进干部交流常态化。

(4)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造假现象突出,多名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整改措施。一是集中开展专项审核。成立了干部档案专项审核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重点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审核,对档案存疑或造假的坚决纠正。截止目前,对全县880本干部档案,已审核312本,其中乡镇党政正职和县直部门一把手87本。通过审核,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19本,已整改8本,全部按政策进行重新认定,并送交干部本人签字。对3人因档案学历、身份存疑的干部暂缓提拔使用。二是加强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行初审和复核制,加大对干部档案审核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坚决杜绝档案造假现象发生。2016年6月底,完成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三是强化审核档案责任。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对审档人员的责任追究,对违反组织原则的坚决查处,切实维护干部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确保干部档案信息认定准确无误。

3.关于“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乡科级年轻干部少,35岁以下正科级干部仅有4人,其中3人提拔时间不到半年”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提高年轻科级干部比例。严格按照《2014—201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有关要求,加大从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力度。2015年10月份以来,新提拔35岁以下正科级干部5名;副科级干部46名,其中30岁以下22人。全县35岁以下科级干部达到77名,占总数的13%,比2015年10月份以前提高了5个百分点。二是健全年轻干部培养机制。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的意见》,积极搭建培养平台,强化实践锻炼,注重选派年轻干部到扶贫一线实践锻炼,着力提高年轻干部领导能力。三是完善后备干部管理制度。制定了《关于加强后备干部管理的意见》,加强对后备干部的日常考核,实行动态化管理,不以一次选拔定终身,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对新发现的优秀干部及时按程序补充进来,保持后备干部的持久活力。

4.关于“对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反映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2013年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涉嫌暗箱操作,又存在查处不力问题,干部群众反映强烈。2014年组织的招聘工作中,有突破面试比例问题,个别岗位存在‘因人设岗’嫌疑”的问题,我们的措施是:一是完善招聘制度机制,严格按规定操作。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招聘方案,由上级业务部门审核把关,并提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后,严格按方案实施。制定回避制度,聘用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过程中,涉及招聘人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一律回避。严格操作程序,实行封闭命题考卷、现场读卡出分、当日公布成绩的工作流程。二是强化无缝隙全程监督。严把审查关、笔试关、面试关、体检关、考察关,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纪委牵头组成工作组,对招聘整个过程,实行无缝隙全面监督。对工作组组成人员,事前接受社会关系审查,并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对笔试、面试等重点环节全程录像监控。招聘程序及结果在全县社会公示公开,设立招聘举报专线电话,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三是强化责任追究。招聘工作的程序和结果,分别形成规制资料,逐级、逐项、逐个环节落实责任,由负责人、经手人本人签字并加按手印,出问题,就严肃追究的责任。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问题

1.关于“对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长期积累的信访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些行政执法单位和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花钱买稳定’现象突出,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缠访、闹访等不良风气的蔓延”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整改措施。一是强力推进“事要解决”。对老案积案、重点信访案件实行挂图作战,逐案明确到分包县领导、分包单位、具体责任人,确保解决到位。2015年8月起,县委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落实疑难案件县级领导包案86件,已结案65件。自行筛选重点信访案件171件,目前已结案119件,结案率69%。省委巡视组交办并通过县纪委转交的诉求类信访案件73件,已办结24件,反映问题不实的12件,因管辖权问题暂存2件,其余35件正在解决当中。二是强化县级领导带头抓信访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县领导接访制度,认真落实县领导轮流到县联合信访服务中心接访,把首接负责制落实到位。县委书记带头接访约访,带头分包重点信访案件,带头化解老案难案。今年1月初,县委又组织开展了深化“非访”治理专项行动,全力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做到合理诉求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到位、生活确实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发生“非访”的依法处理到位。三是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乡村信访调处、信息监控反馈、定期分析调度、领导干部走访约访下访等信访工作机制。实行驻村工作队代理信访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双向责任追究机制,对因不负责任、工作不力,特别是不作为、乱作为而引发越级上访的,坚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缠访闹访的甚至越级“非访”的,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确保不发生非正常进京访和越级访。

(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沿街商贩占道经营”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15年以来,由县执法局牵头,相关乡镇、部门配合,对县城主干街道沿街占道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二是强化常态化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坚持每天出动巡查车上街巡查执法,对不听劝阻仍占道经营的商贩给予严惩。三是完善县城管理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数字化城管平台,加大对县城环境、马路市场等问题综合执法力度,进一步推进县城管理规范化水平,着力提升县城整体形象。

(3)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个别偏远山区农村饮水困难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整改措施。一是科学制定解决方案。目前,我县已对全县345个行政村饮水状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制定出了饮水工程具体解决方案。二是认真编制上报规划。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唐县农村饮水“十三五”规划》,计划总投资7290万元,巩固提升180个村的饮水工程,涉及人口13万人,其中偏远山区150个村,亟待解决的偏远山区20个村,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争取支持。三是优先解决偏远山区饮水问题。待《规划》经上级批复后,对亟待解决的20个偏远山区村饮水问题,在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优先解决,确保2016年全部完成。

2.关于“一些干部责任意识差、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一些干部思想僵化,观念落后,进取精神和责任意识差,破解难题的能力和动力不足;一些干部特权思想严重,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怠政、懒政现象较为普遍,‘办事难’现象依然突出”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整改措施。一是深入解放思想。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决破除安于守摊、不思进取,坐等扶持、坐享其成,零打碎敲、各自为战,封闭保守、目光短浅等各种“亚心态”,做到以严实的作风、担当的精神干大事、创大业。二是加大纪律整顿力度。相继出台《关于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惩处力度,推进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三是强化干部考核结果运用。完善干部考核体系,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加大干部实绩考核权重,加强干部日常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在全县营造起激情创业、干净干事的浓厚氛围。

(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乱收费现象严重。2013年,4个乡镇及县直单位存在乱收费问题,涉及金额1302万元,其中,县直某中学违规收费1223万元。2014年,仍有3个乡镇乱收费25.99万元”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全面清查行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全面清查,共查办违规收费案件40件(乡镇33件、部门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3人(党内警告24人,党内严重警告15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一年2人,留党察看二年2人,行政警告9人)。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唐县一中乱收费线索,成立了专项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同时,全县取消了择校生,择校费问题得到全面解决。二是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编制了收费目录清单,对收费事项进行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凡未列入目录和不符合目录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同时,通过县财政和县政府网站对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常态化检查。组织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加强对收费情况的常态化检查,做到每年至少对各单位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违规收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及时查处、公开曝光,对履职和监管不力的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3.关于“一些工作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会议多、以会议落实会议,具体督查指导和跟踪问效不够”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三条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会议审批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集中精力狠抓落实的若干规定》,认真落实有关会议要求,严格会议年度计划,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减少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做到能合并召开的合并召开,没必要召开的坚决不开。是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大力提倡现场办公会,把会议地点摆到项目现场、田间地头、企业车间,做到实地查看、实地研究、实地指导、实地解决问题,达到开会少、干事多的效果。是强化督导问效力度。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对全县各项重点工作及大事实事,按照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县级领导、完成标准和完成时限“四明确”要求,及时分解立项,强化督导问效,量化考核结果,严格奖惩制度,促进全县各项工作的有力落实。

(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一些项目开始轰轰烈烈,后来不了了之,存在抓落实不够”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整改措施。一是搞好项目前期论证。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同时,注重严格项目考察,对拟引进项目进行实地、实力考察,严防引进“假大空”项目。二是着力破解发展瓶颈制约。围绕破解土地瓶颈难题,用足用好土地“增减挂钩”、“占补平衡”政策,最大限度地置换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围绕破解资金瓶颈,设立担保公司和金融服务中心,强化融资服务,畅通融资渠道,推动项目落地。三是创优服务发展环境。强力推进改革创新,突破重点领域改革,着力破解体制瓶颈,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改善全县营商环境。

三、扎实做好下一步整改工作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有些整改任务还要继续抓深化、抓巩固。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狠抓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拓展和延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向省市委看齐,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履行好 “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直面存在问题,坚决彻底整改。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直接上手,强力推进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搞好“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对尚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不松劲、锲而不舍抓整改。需要长期治理和逐步解决的,明确牵头县领导、明确整改目标和要求,强力推进,直至问题彻底解决。坚持把整改工作与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相结合、与追究问责相结合、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与完善制度相结合,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

(二)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抓住落实“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严”字当头,形成合力。一是严格主体责任。党委(党组)负总责,发挥核心作用,统揽党风廉政建设全局,第一责任人把党风廉政建设直接抓在手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并将压力传导到乡村、责任压到最基层,严厉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二是严格用人导向。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等制度规定,严把标准,严格程序,树立鼓励创业、干净干事的用人导向。三是严格监督执纪。县纪委突出主责主业,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在纪律执行、案件查处、作风监督上出硬招、下狠手、不迁就。四是严厉查处问责。加大办案力度,对贪污、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机制,用好“签字背书”和“一案双查”两把“杀手锏”,严厉问责,切实维护“两个责任”的严肃性。

(三)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一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扭住“四风”不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查处公款吃喝送礼、超占办公用房、接待超标、婚嫁喜宴“大操大办”等问题,坚决遏制不良风气。严厉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查处民生资金、“三资”管理、优亲厚友、违反财经纪律等违纪违法案件。坚持警示宣传教育常态化,营造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二是集中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对土地征占、工程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重大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进行集中整治,发现问题,严厉查处。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着力消除腐败隐患。三是持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压缩会议文件,着力解决“文山会海”问题。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查处力度,切实解决怠政、懒政等问题。加大对“三乱”问题的查处力度和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四)扎紧制度笼子,完善反腐长效机制。重点抓好三项机制建设。一是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形成强大的反腐声威,强化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使廉洁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二是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明确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三是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坚持依法、高效、规范、透明的原则,编制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运行流程,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条件、运行步骤、完成时限、监督措施等,提高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水平。同时加强公开和监督力度,让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

我县将以这次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为契机,认真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三严三实”要求,按照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全面脱贫出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努力,向省市委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74日至94日)。联系电话:0312—6420567(工作时间),邮政地址:河北省唐县县委办公室;邮编:072350;电子邮箱:txxwdcs@163.com。

中共唐县县委

2016年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