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8月9日至9月15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安新县进行了巡视。12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安新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把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作为事关全局的重要政治任务
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安新进行巡视,是对安新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验,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全面客观,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全县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帮助我们找到了改进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安新县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把落实反馈意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雷厉风行的姿态和坚决果断的手段,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认真整改和落实。
一是认真研究,制定方案。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高度重视,强力推进,迅速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认真学习贯彻和专题研究,按照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积极稳妥的原则,制定了《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方向、具体任务和有关举措,并以县委正式文件形式下发到相关单位,确保了整改工作导向鲜明、问题具体、针对性强。
二是强化领导,砸死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将《整改方案》细化分工,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整改小组,分别明确了牵头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主要任务、目标举措及整改时限,层层砸死责任。具体推进中,整改落实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委主要领导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有关分包分管县级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积极协调解决《整改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重大事项进展和落实情况,各乡镇、城区办、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为各承办事项的第一责任人,构建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整改方案》实施过程中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效果到位。
三是严格督导,推动落实。为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县委通过定期调度、实地查看、暗访抽查等形式,对各级领导、责任单位承担的整改任务进行督办落实,定期要账,加快推进,增强了各级各部门狠抓整改、推动落实的责任感,有力地推动了整改工作。同时,坚持既要解决问题、又要深挖问题根源的总体要求,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坚持把落实《整改方案》作为推进全县发展的重要抓手
按照《整改方案》部署,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分门别类、逐类逐项细化分解,条分缕析明确任务,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目前,我县对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13大类、29个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对33件要结果件,已立案查处13件,处理违纪人员26人、诫勉谈话2人,转了结13件,正在初核7件;对67件阅处检举类信访件,已立案8件,处理违纪人员15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免于纪律处分2人,转了结8件,正在初核51件。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专项治理工作认识不到位、执行不严格”问题
(1)针对“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专项治理工作不坚决,没有做到令行禁止”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加强纪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对党纪的敬畏感,使广大党员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做到令行禁止,不违纪、不逾规,切实把党的纪律立在党员干部的脑海里、心坎上、行为上,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二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在办公用房专项治理上,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县纪委分别给予当事人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巩固清理清退办公用房工作成果,对全县各单位办公用房重新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检查单位95个,对存在轻微超标问题的当场提出,限期改正。在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上,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某单位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对当事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对全县公务用车进行摸底统计,排查出违规公务用车44部,一律封存,正在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在北京田径世锦赛和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对不执行“限号规定”、擅自动用封存公车参加会议的行为,追究了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国庆节期间不按规定封存公车的单位相关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在公款消费专项治理上,成立了由财政局牵头,监察、审计、公安、地税等单位为成员的综合检查组,开展明察暗访16次,出动人员80余人次,检查宾馆饭店37家,休闲娱乐场所6家,超市卖场3家。对3个单位2014年以来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各单位的公款消费行为,2015年全县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整体下降31%。
(2)针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坚决”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开展了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对上级转来的安新县经商办企业人员全部进行了调查核实,查实17人,分别给予了相应处理。二是开展了吃空饷“回头看”专项治理。组织全县各单位对治理“吃空饷”情况全面自查、并填报了《防范治理“吃空饷”情况公示表》和《防范治理“吃空饷”情况季度统计表》。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人事管理、考勤和请销假等制度,严格落实长期病事假及旷工人员减发、停发工资等政策规定,加强对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财政、人社、组织、监察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互通人事、工资关系变动情况,分析研究在编在岗人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严格落实人事管理制度,对旷工、长期病事假不按规定处理或弄虚作假、隐情不报的单位和负责人严肃追究责任。目前,对2014年12月清理“吃空饷”工作中未追缴到位的,通过扣缴单位预算经费的方式,已全部扣缴到位;正抓紧对涉事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3)针对“一些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高”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深入开展了会所“歪风”专项治理和党员干部参与赌博专项治理行动。在治理会所“歪风”方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主动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抵制会所“歪风”。县纪委联合公安、民政、住建、商务、文化、旅游等部门,对全县96个单位的公开承诺、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湿地公园、旅游景区,文化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了暗访,对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在治理参与赌博方面,由县纪委监察局和公安局牵头,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在公务时间打麻将、打扑克或以其他形式开展的赌博活动,公布了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突击检查宾馆、酒店以及“麻将馆”、“棋牌室”等场所4次,未发现党员干部参与赌博行为。
(4)针对“一些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凝聚力不强”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在全县深入开展了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治理整顿工作,抓班子、带队伍,强教育、严管理,下大力解决突出问题。一是搭建全方位整顿架构。对全县207个村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逐村解剖,查找问题,将排查出的“两委”班子不协调、战斗力不强、存在矛盾和信访隐患的村全部纳入整顿范围,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深入7个乡镇进行专题调研,并主持召开了全县后进党组织治理整顿工作会议,县乡村逐级明确任务,强化举措,倒排时间,限期整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全面抓整顿”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力推进集中整治。在班子配备上,针对个别村“两委”班子不团结、工作没起色问题,对村干部及时约谈,调整村支部书记1人,并对6个村的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在完善治理结构上,在各村初步构建了“党支部领导、村代会决策、村委会执行、村监会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引领发展”的村级治理“五位一体”新模式。在强化教育培训上,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学习观摩等多种形式,抓好农村干部经常性教育,同时抽调纪委、政法委、检察院、国土局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讲师团”,深入全县12个乡镇开展巡回培训。县乡两级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4场次,共培训基层干部2700余人次。在规范村务运行上,督促指导各村建立健全了“三会一课一服务”、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一审两公开”、村财乡代管、村级印章乡村共管、党务村务公开等制度机制,确保村干部依法办事、按章理事。在加大查处力度上,加强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农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经过调查取证,先后对12个村的23名村干部给予了党纪处分。
2.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参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共安新县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的几项措施》,围绕定期组织学习、定期研究部署、实行台账管理、制定问题清单、开展对照检查、开展廉政谈话、加大问责力度等七项内容,明确责任,提出要求,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县委工作的重要一环来抓,为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提供了制度保障。2015年9月以来,县委常委会先后8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其中,3次专题研究)。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支持纪委查办案件,重要案件亲自批办、督办。2015年9月份以来,县委书记共亲自批办案件12件。
(2)针对“案件通报和警示教育缺失,制度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薄弱”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建立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家属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廉政教育制度,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提醒教育制度,建立健全了案件通报制度,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案件通报会,筛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两个“没有变”和四个“要有足够自信”的精神实质,立足安新实际,科学有效地制定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并抓好落实。有效地解决了2013至2015年三个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内容雷同的问题。
(3)针对“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县直单位、乡镇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主体责任认识上模糊、行动上迟滞,没有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和浓厚氛围”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制定下发了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既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又要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总责,落实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述职报告机制。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主动做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制定了《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实施办法》,组织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及各纪工委书记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班子成员进行逐一约谈,进一步提高了基层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的意识。
3.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有缺失”的问题
(1)针对“监督执纪问责偏松偏软,查办案件力度小,积极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积极推行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制度,明确规定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年中和年底前分别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各级纪委(纪检组)向本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纪检组)报告落实监督责任情况。二是组织部分乡镇、县直单位的“一把手”在县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述德,并根据评议情况,督促各述职单位进行整改。三是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及相关制度》、《重要问题线索管理暂行规定》、《案件管理督办工作暂行办法》、《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多项规定,明确规定了重大案件线索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一并向上级纪委报告,为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奠定了制度基础。
(2)针对“基层纪委(纪检组)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纪工委监察分局与辖管单位沟通机制不健全,部分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兼管其他工作”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纪工委监察分局与辖管单位沟通机制,通过评析日常报告、列席重要会议、开展年度巡查等手段,对辖管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二是对基层纪委工作规程和组织建设分别下发文件予以明确,严格落实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配齐专职纪检干部。目前,全县24名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均不再兼管其他工作。三是在基层纪委实行零报告说明、约谈、签字背书、重大案件奖励、案件通报等五项制度。同时,实行交叉办案、片区联审、县乡协审制度,有效推动了基层纪律审查工作的深入开展。2015年,全县共查办案件159件,其中基层纪委(纪检组)自办案件达到73件。
(3)针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问题。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三个核心”建设。一是提出明确要求。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会议,明确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克服“好人主义”,坚决抵制和克服不良习气,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做明白人、带头人、清白人、健康人。二是开展系列活动。开展了专题演讲比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了全保定市的演讲比赛;组织开展了全县《准则》、《条例》知识竞赛;组织全县68名纪检监察干部,到西柏坡革命圣地接受廉政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邀请市纪委领导就“三个核心”建设推进案件查办工作进行专题互动讲座三次;有针对性地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旁听法院有关案件的庭审,全面提高案件查办水平;根据选定案件材料,模拟全过程,开展了实案推演大练兵活动。三是实行五项制度(即查办案件工作零完成常委会说明制、信访量大而不决的约谈制、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目标签字背书制、重大案件奖励制、案件查办通报制),有效增强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2015年的查办案件工作,处分人数同比增长65.6%,查处乡科级人数同比增长36.8%。四是加大纪检干部交流力度。围绕2016年“纪委改革年”,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出台相应的硬性规定,合理安排好长期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
(二)违反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一些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
(1)针对“有的领导干部涉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或他人谋利”等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制定下发了《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了多轮次的整治监督检查和调查工作,杜绝一些领导干部涉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防止以权谋私,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创业环境。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2015年,14名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同时,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某县直单位一名中层干部借用资质承揽工程项目,违规建设商业建筑”问题,现已查实,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针对“安新‘商气’重,干部经商办企业相对较多”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制定下发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参与经商办企业,对已经从事经商办企业的领导干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在此基础上,开展了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进一步净化了政治生态。
2.关于“对一些财政性投资项目监管不严,存在腐败隐患”的问题
(1)针对“对一些财政性投资项目监管不严”的问题,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相关管理制度。正在制定《安新县本级大额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安新县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安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坚持“先立项、再评审、再招标、再施工”,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与管理。二是严格项目投资控制。按照“项目概算以发改部门审批为准,项目预算以财政部门评审为准,项目决算以审计部门决算审计为准”的原则,从严把控设计变更审批程序,进一步控制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防止工程项目超概算。三是规范安新县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行为。凡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达到规定额度的招投标活动均须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严格执行,凡应公开招标的坚决实行公开招标,杜绝违规邀标、排斥性招标、围标串标、甚至直接发包等问题。四是规范进场交易行为。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规模以上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活动统一进入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2015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190项,其中建设工程22项(含BOT项目2项),预算总金额8710.93万元,交易总金额8475.79万元,节约资金235.14万元。土地招拍挂14项,挂牌金额8781万元,成交金额9241万元。
(2)针对“某镇危房改造、旅游西路绿化等8个项目超概算投资317万元”的问题,正在积极调查,涉嫌违纪违法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关于“存在超范围和超限额使用现金、不合规票据入账、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的问题
(1)针对“超限额使用现金问题”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依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第588号新修改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以审计建议的形式督促被审计单位限期整改,建章立制,规范现金管理行为,严格报销手续。
(2)针对“2013年,3个乡镇超范围和超限额使用现金、3个乡镇不合规票据入账”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3个单位立即进行了严格整改,并已建立具体财务管理制度及支出报销手续。今后将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将纪律挺在前面,对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手的、屡查屡犯的单位及个人,从严从重处理处罚。同时,县纪委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关于“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建章立制。为彻底解决“审而不究”、“以罚代究”、“审计结果运用不到位”的问题,筛选、整合、梳理与审计相关的党政法规,出台了《安新县审计局案件线索移送管理办法(试行)》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以保障案件线索的移送和审计结果的运用。二是全力整改。组织被审计单位认真开展“回头看”整改工作,审计局书面通知要求被审计单位整改,被审计单位空前重视,积极整改。截至目前,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共计113项,建立健全了内控制度,对存在问题全部进行了严格整改。对2012年以来乡科级党政正职中涉嫌违纪的干部,县审计局正在商县纪委办理移交手续。
5.关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薄弱,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较多”的问题。全面落实村务公开,按照“扎实推进、务实求效、注重质量、提高规范化程度”的原则,着力在规范管理、健全制度上下功夫。严格落实“五规范一满意”(公开的阵地、时间、内容、程序、管理规范和群众满意)和“三统一”(公开时间统一、版面栏目格式统一、档案管理统一)的要求,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每季度公开前,组织乡镇主管副职,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培训,不定期组织互看联查。同时,做好两委干部和村会计培训工作,大力解决好标准不高、敷衍应付等问题,在公开的规范化程度和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上实现了新突破。二是认真坚持村务公开问题整改建议书和警示制度,保证了按时按质公开;强化包村干部责任制,对包村干部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强化了责任。同时,严查农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涉农资金发放、涉农管理收费、征地拆迁等与群众高度关切的领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省委巡视组转给我县的100件案件中,涉及农村干部的案件70件,目前立案查处12件,处理农村干部24人;转了结11件,正在初核47件。
(三)违反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县委执行议事规则不严格、议题安排不科学”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县委常委会集体领导制度,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水平和领导科学发展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参照市委相关文件要求,重点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对《中共安新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关于需要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修改完善,并严格规范操作,确保了县委常委会的科学合理、议事严格和针对性强。
(2)针对“对一些重大事项调研不深入、论证不充分,导致决策缺乏科学性和可行性”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在新修订的《中共安新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中,明确要求“县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会前必须在党委内部一定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和沟通。需要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可以先召开书记专题会议进行酝酿”“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要先经有关专家、学者充分评估论证,提交专门的研究报告;对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前,要经过认真研究论证;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事项和敏感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前,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提高了重大事项决策的质量、效率和水平,做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3)针对城区防洪堤建设的问题。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县政府积极与上级水利部门协调沟通,做好与白洋淀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对接,结合县域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组成专家组,对防洪堤线路的调整变更展开研讨、论证,调整变更防洪堤建设线路。二是成立了安新县城防洪堤续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发改局、土地局、财政局、水利局及有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做好变更或续建工程开工准备。三是责成有关乡镇和专门人员以不同形式,宣传防洪堤防建设的重要性,消除群众抵触情绪。同时,进一步摸清底码,梳理问题,研究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四是对未开工段需占土地,县政府已责成国土资源局,请示上级主管部门积极运作,争取用地指标,为防洪堤建设提供条件。
2.关于“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和档案管理执行政策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干部缺配较多”的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干部选配力度,重点配齐乡镇党政领导班子,适时抓好乡镇非领导职务干部的配备,同时补充县直单位所缺配职数,尽快解决县直和乡镇科级领导班子缺配干部较多的问题。
(2)针对“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结合全国统一开展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我县正在对组织、人社、教育等部门所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审核过程中,对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档案材料缺失或形成不规范的,及时补充和规范;档案材料严重造假的,坚决予以纠正。目前,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按照上级要求将于2016年6月前完成。
3.关于“干部年龄结构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存在不合理”问题
(1)针对乡科级年轻干部少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围绕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解决乡科级年轻干部少的问题,科学制定了2016年公务员招录计划,计划招录公务员和选调生24名,将为年轻干部的选拔进一步储备后备力量。结合2015年度科级领导班子考核工作,发现和掌握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为选配年轻干部做好了准备。拟采取公开选拔或者单位推荐方式,选拔一批35岁以下的副科级干部充实乡镇领导班子,并面向现有35岁以下副科级干部,比选择优提拔正科级干部。今后,将建立年轻干部动态选拔机制,每年选拔一定名额的科级年轻干部,从根本上解决年轻干部偏少的问题。
(2)针对“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规则设定不合理”的问题。在今后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严格按程序,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科学的招聘方案,方案中进一步明确招聘名额、条件、程序、方法等;二是报市组织人事部门核准;三是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四是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要求、招聘岗位比例、递补程序等认真研究确定合理的笔试合格线,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外县域组织人事部门人员;五是体检、考核和聘用。同时,整个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发现资格证件作假、考试作弊、工作人员营私的从严从重处理,确保拟聘用人员的能力素质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县委、县政府严格落实精文减会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治理“文山会海”的规定》,不断改进文风会风,进一步压缩会议和文件,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力戒形式主义,提高工作效率。
2.关于“干部作风和精神状态与发展需要差距较大”的问题
(1)针对“一些干部缺乏担当精神、作风懒散”等问题,以保定市开展的“两整饬四清查”专项行动为契机,制定下发了《安新县“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内部制度建设,规范完善机关上下班纪律、请销假制度等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同时,采取了明查暗访、集中检查等方式,多轮次派出检查组定期不定期重点对各乡镇、各部门执行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在岗状态、中午饮酒等情况进行督查。共开展了13次督查,覆盖61个单位和服务窗口,对督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理,诫勉谈话4人、批评教育3人,对1名中午饮酒人员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
(2)针对“一些单位特别是权力部门服务意识差、工作效率低,与发展需要和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开展宣传教育,促进作风转变。在窗口单位中大力倡导亲情服务理念,开展“三声、五心、六个一样”活动,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接待群众热心、耐心、细心、贴心和真心;为群众服务过程中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大件、小件一样对待,来早、来晚一样接待。让群众在接受政务服务的过程中如沐春风,塑造政务服务窗口亲切、温馨、和谐的形象,切实转变窗口单位工作作风。二是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窗口行为。切实加强窗口规范管理工作,强化对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并纠正;强化电子监察功能,通过“制度+科技”的行政监察手段实现对窗口的有效监管。探索并加强政务服务部门与窗口单位对窗口的同建同管工作,切实规范窗口服务行为,提升窗口服务能力,提高窗口服务效能。三是转变服务方式,优化发展环境。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大力推进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精简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促进审批服务效率大幅度提高。在审批过程中,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切实方便服务对象。
三、坚持把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作为今后工作的重要支点
目前,我县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等重要会议要求,以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为契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标本兼治、深入整改,不断推动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一)继续强化责任落实,深化整改成果。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记在心、扛在肩,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一是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紧盯不放,挂图作战,逐个销号,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二是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开展专项整治为载体,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问题集中整改,促进现有问题的整改解决,抓好新发问题的防范。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延伸拓面,在各级各部门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其他影响发展环境、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努力扩大整改成果,切实增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社会满意度。
(二)着力抓好建章立制,完善长效机制。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通过倒查制度缺陷,完善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果。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为契机,落实赵克志书记讲话要求,进一步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加快完善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对过去不科学不完善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新建的规章制度,尽快出台完善,堵塞制度漏洞,真正建立起一套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通过扎实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化督促检查。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持续好转,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坚决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最大限度遏制违规违纪和腐败问题发生。二是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紧扣“四种形态”,充分发挥纪委党内监督作用,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和腐败行为,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教育引导全县干部廉洁从政、干净执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同时,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三是继续做好公开公示,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的工作,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7月4日至9月4日)。联系方式:电话:0312-5321533(工作时间);邮政地址:安新县育才东路1号;邮编:071600;电子邮箱:axxjjw@163.com。
中共安新县委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