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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7-03 07:50: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823日至923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廊坊市大厂县进行了巡视。2015年1128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大厂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思想高度重视,坚决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改合力。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大厂县委第一时间召开动员会议,认真学习研究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研究讨论整改落实工作。同时,县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三位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常委任成员的县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各位常委结合分工,牵头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县内各有关部门也专门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部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上下联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细化整改任务,形成责任“链条”。2015年1210日,大厂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制订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5大类12项意见细化分解为30个具体问题,明确具体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要求、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逐个排号销号管理。

3.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整改到位。县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和各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及时调度整改工作,研究分析解决问题对策,及时帮助各部门解决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遵循既定的路线图“时间表”有序快速推进。县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汇总,定期向县委汇报,通报各有关部门,并编发4期《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简报》,及时反映整改工作动态,有力促进整改任务有效落实。

二、逐条对照落实,全力以赴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尚有薄弱环节,层层传导压力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方面,强化责任落实。将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承诺和其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承诺多方式多渠道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党组),使各级党组织明责尽责,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措施不明确的单位和个人,启动集体约谈、重点个别谈话提醒,真正做到把“一岗双责”落实到单位、靠实到个人。同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了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界限,深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另一方面,加强执纪管理。下发了专题通知,要求各派驻纪检组将部门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情况作为常态化监督内容。编写了《派驻纪检组工作手册》,对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业务分工工作开展了一次回头看活动,集体约谈了25名派驻纪检组长,进一步推动县直部门和镇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同时,制定了《派驻机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对全县25个派驻纪检组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二)关于“处理问题失之于宽,查办大案较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委巡视组在大厂期间共移交我县案件线索28件。其中,立案8件,谈话函询2件,了结14件,其余4件正在办理中。

突出查办案件重点,围绕林补资金“社保资金“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让广大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2015年以来,共立案75件,结案75件,处分75人,较2014年增长114%,其中处理科级干部20人,部门一把手”9人,较2014年分别增长122%和350%;诫勉谈话5人,信访谈话1人;接到案件线索46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线索1个。

(三)关于“个别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两项法规专题教育活动,发放了“两项法规”读本和习题集,印制了彩色折页,印发了《致全县党员干部家属的一封公开信》,开展了党规党纪知识竞赛和树清廉家风·建最美家庭”活动,刊发了《学好学深<准则><条例>争做廉洁自律模范倡议书》,引导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把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完善责任考核工作机制。将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了县直部门、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定表》,与2015年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三是强化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突出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干部及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并严格落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乡科级干部履职监督管理等各项监督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和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关于“县直单位‘一把手’违纪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改版升级了“大厂廉政网,开辟了“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专栏、“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专栏,刊载相关解读文章及测试题。充分发挥大厂廉政网、廉政微信、廉政微博、廉政短信平台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11月份以来,更新网站内容260余条、微博130余条,发送廉政微信60240余条、短信116000余条。另一方面,强化谈话提醒。对37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印发了《廉政提醒通知书》,对71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印发了《警示通知书》。结合“组织部长双向约谈”工作机制,对年度考核和半年考察工作中,考核民主测评得分较低且有基本称职、不称职得票的科级干部,确定提醒对象名单,由常委组织部长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五)关于“部分单位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方位、无死角式的财政监管体系,先后制定印发了《专项资金绩效监督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加强对全县各部门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强化三公”经费日常监管。定期对全县各部门财务管理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对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等运行经费进行审核把关。严格各部门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三公经费”季度申报、半年审核、年终抽查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杜绝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三是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扩大检查覆盖面,将县直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及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纳入县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范围,突出重点部门和高风险岗位检查,不断提高全县财务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审计监督。重点加强对资源资产、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和日常公务活动等方面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监督检查,委托廊坊市审计局和县审计局组成联合审计组,在全县范围内对2012—2014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六)关于“违规设置机构和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未经上级批准自设城区街道办事处等4个机构问题。城区街道办事处已经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厂回族自治县成立北辰街道办事处的批复》(〔20154号)正式批复,北辰街道办事处已根据上级编委意见,为其新制定“三定”方案,现已正式运行。关于城乡一体化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委群众工作部,为我县协调机构,没有实体,对配备人员已制定调整方案。大厂工业园区是根据省政府冀政函〔200630号文件精神成立的临时机构,管理开发区工作,2009年后已多次向上级编委申请机构设置,目前已再次向上级编委上报成立机构的请示。

2.针对在3个乡镇配备了经委主任和总工会主席,并在城区街道办、工业园区和潮白河工业区配备了总工会专职副主席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采取转任非领导职务或调离的办法,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于201612月底前对夏垫镇、陈府镇、邵府镇配备的经委主任、总工会主席和城区街道、工业园区、潮白河工业区配备总工会专职副主席进行消化,今后不再配备该职务。

3.针对民政局等18个单位超配科级干部22名问题。采取免职、改任等方式,主动消化了13名超配的科级非领导职务,具体情况是:(1)因身体原因不担任职务3人:县民政局超配的1名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和县安监局超配的1名副主任科员,因身体原因免去现职。(2)提前离岗干部返岗工作、任村党建指导员10人:县规划局2名、县委老干部局、县民政局、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畜牧局、县审计局和县卫生局各1名。针对剩余的9名超配干部,制定了整改方案,拟采取免职、改任等方式,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于2016年12月底前对其进行消化。

(七)关于“违规进人、干部混编混岗和违规调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2013年10月以后违规进入事业单位3人问题。系因省市文件存在时间差造成。我县自2014年1月后,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进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关于2013年10月后违规进入事业单位3人,对其编制另册管理。

2.针对先后对37名另册管理人员进行了提拔调整问题。将严格按照上级通知精神,对另册管理人员,在从严管理的同时充分使用,依据有关政策,尽快消化解决。

3.针对公务员岗位配备科级干部448人,其中无公务员身份的72人问题。明确今后凡涉及提拔到公务员岗位任职的干部,在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前,对其是否具有公务员身份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非公务员身份人员提拔到公务员岗位任职。

4.针对存在违规调配问题。严格执行干部调配要求,严格履行核编、确定人选条件及其产生方式、提出拟调人选、征求调出单位和干部本人意见、组织考察、审核干部档案、体检、集体讨论决定,根据有关规定需公示的,进行公示、报主管部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

(八)关于“干部任免工作不规范、档案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档案问题。将严格按照《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工作。

2.针对有的干部考察材料中没有谈话推荐情况问题。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进行了查漏补缺,今后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3.针对有的干部信息审核认定不准确、把关不严,有的干部档案中没有录干表和考察材料问题。拟结合正在开展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全部予以更正,做到准确无误。同时,将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严格实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严格审核干部任前公示信息,严格干部档案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确保干部档案信息真实准确,干部档案材料完整齐全。

(九)关于“土地城建等领域问题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土地未批先征、未批先建等问题,进行分类整改,对政府支持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及时协调用地指标,补办用地手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立即予以停工,并依法立案查处。我县已对涉及违法用地的23家企业及2个个人全部进行立案查处,并将违法用地分四个批次上报省国土厅补办手续,目前,上报的四个批次违法用地已获省政府批复。

2.坚持依法依规、分类施策、疏堵结合的原则,对全县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地产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全县58个工地已全部检查完毕,发现违规违法行为1处,已责令其整改到位。同时,根据检查情况,制定完善了《立案制度》、《勘验检查制度》、《调查取证制度》、《行政强制制度》、《处罚执行制度》、《处罚决定送达制度》、《实施行政处罚制度》7项规章制度。

3.重点围绕用地规划、方案审批、工程规划、规划核实等环节,对全县2011年以来行政许可项目开展了一次“回头看”。针对控规编制审批相对滞后,规划许可法定依据不足问题,已委托河北省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编制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该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和规委会审议,完成终期成果。针对发现的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取得土地证,或取得土地证时间在用地规划许可证时间之前的问题,已责成县规划和国土部门加快协商解决。同时,加强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行为,重新对一书三证”发放行政许可流程进行梳理,制作完成《服务指南》和《便民服务笺》;重新修订了《城乡规划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从规划编制、用地管理、工程管理、批后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制定了《关于建设项目规划与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暂行办法》,强力推进部门联审制度建设,集中解决项目在报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完善了《职责调整后协调联动工作规程》,强化规划许可与批后监管的有效衔接,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违法问题的发生。

4.围绕招投标、安全质量、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对2011年以来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对清查出的5项未批先建工程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同时,进一步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加强对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的执法监管,严禁以各种名义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或擅自简化建设程序的行为。依法审查和颁发施工许可证,对新建、改建、扩建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各项法定建设程序进行严格审查,手续不完整前不发放施工许可证。对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责令停工,限期整改,严格处罚,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5.针对2011年以来3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88个项目进行了清查,对7个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全部进行了行政处罚。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对全县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的通知》,对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9个违法违规项目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103.6万元;查处违法违规房产中介公司8个,罚款48万元。同时,按照处罚从严的原则,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巡视整改工作以来,共受理群众投诉1起,立案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2件,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5件。

(十)关于“执行工作纪律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方面,紧盯机关工作纪律。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内两项法规”和《巡视工作条例》情况、违反工作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派驻纪检组履职等方面对全县87个部门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专项清理整治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在土地、城建领域内开展领导干部亲属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专项清理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自查自纠和专项清理活动。另一方面,狠抓节点工作纪律。转发了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部门在“两节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公务用车封存制度。制定了《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方案》,于2015年1231日至20161月5日,成立9个检查组,对全县79个部门进行了实地检查,进一步严肃了工作纪律。

(十一)关于“个别谈话和信访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规定。细化了《领导干部婚姻变化及婚丧喜庆事项报告登记表》,对填报项目逐项说明。201511月份以来,1名处级领导干部、2名科级领导干部报告相关事项。同时,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工作监督,充分发挥干部监督信息员的职能作用,公布举报电话,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在拍摄廉政微电影《饭局》的基础上,拍摄了第二部廉政微电影《弹壳》,在10余家媒体进行了报道。深入开展网上考廉, 2015年11月份以来,先后对8个部门16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分散考试,对23个部门4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集中考试。三是突出抓早抓小。借助网络、微信等公众媒体平台,及时发现、整理相关单位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提醒、把关、规范”职能作用,真正做到抓早、抓小。2015年11月份以来,各派驻纪检组共列席部门会议129次、及时提醒66次、约谈14人、提出意见建议32条、完善制度13条。

(十二)关于“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执法执纪部门案件移送监督。由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检查组,对县纪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和县审计局5家成员单位2015年以来的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情况等进行检查,形成了《关于执纪执法部门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情况监督检查的汇报》。二是创新纪律审查机制。重点加大对十八大以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三种人”的查办力度。坚持广辟案源,对举报内容不具体的线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争取突破深层次案件,确保每个有价值的线索得到充分利用、深入挖掘。同时,扎实开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试点工作,开展了小官巨腐办案专项行动,深化“小官巨腐”问题集中治理,全面提升查办案件数量质量份量。三是严格干部监管。对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行为,综合运用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多种手段,使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成为大多数。同时,在干部考察时,注重征求纪检、计生等部门意见,对受到处分或有跑官要官等行为影响任用的,暂缓考虑使用。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继续推进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不彻底、成效不好、群众不满意的事项进行再次整改,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二是深入推进各领域问题的整改。以这次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成效。

三是持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长效机制,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大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将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同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县上下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7月3日至9月3日)。联系方式:电话0316-8822515(工作时间);邮政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纪委;邮编:065300;电子邮箱:dachangjiwei@163.com

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县委

20167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