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8月10日至9月1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下花园区进行了巡视,12月12日向我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坚持把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来抓,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细化整改措施,切实打牢巡视整改工作基础。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区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切实按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责任担当,全面贯彻落实整改任务。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工作由区委书记王小军负总责,区委副书记白建军牵头负责,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闫海斌为主抓责任人,其他区委常委和副区长按分工具体负责,各相关责任单位为整改责任主体,形成了责任分明、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二是认真梳理问题,细化责任分工。巡视意见反馈后,区委第一时间召开区委常委会,在认真对照、梳理剖析的基础上,制定了《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把问题梳理细化为4大类19个具体问题,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各牵头单位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改方案,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步推进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统筹协调推进。整改推进过程中,区委先后召开2次常委会议、3次协调推进会,进行专题“会诊”,调度解决难点问题,敦促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将整改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两不误、两落实。区纪委对整改工作进行日常组织协调,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开展联合督查,对整改工作的重点单位、关键环节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好,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高问题。针对区委常委会研究议题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区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滞后,有的单位一年多未召开过支部会,有的单位2014年以来只研究过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等问题,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区委书记带头肩负主体责任,从巡视组开展巡视以来,区委书记王小军亲自组织常委会和中心组学习了《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5次,研究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议题5次,听取区纪委监察局工作汇报2次,亲自批办信访件2件,邀请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王波作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讲座,与群众反映强烈的2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对区原商业总公司存在的以权谋私、贪污贿赂问题进行了督办。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成立下花园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区委督查室为区落实主体责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区党风廉政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印发了《下花园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将党委班子主体责任细化为20项,主要负责人10项,其他班子成员10项;将纪委领导班子责任细化为24项,主要负责人15项。明确了各级党委、支部每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2次的硬性要求,区委与全区17个党委、3个党工委、8个党组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推动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2.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针对一些比较明显的问题查不出来或处理力度不够,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建立干部管理信息互通机制。下发了《关于建立执纪执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了组织部与纪委、信访、公安、检察院等部门互通干部问题信息通报制度,对干部监督工作实施常态化沟通机制。二是建立干部日常监督工作台账。将科级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实绩、个人重大事项、受处分奖励等情况纳入工作台账,对领导干部实施全方位管理。组织开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对涉嫌报告不实的1名科级干部进行核实。三是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开展了不合格党员专项治理,全区摸排党员4681名,排查出失联党员57名,“三不”党员42名,有16名党员主动补交了党费。对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诫勉谈话2人,立案调查1人。
3.一些部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针对报告主体责任不及时、不主动和以领导班子述廉报告代替“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一文多用”等问题。一是明确规定要求。下发了《关于撰写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报告的通知》,对报告的内容、格式、上报的时限以及“签字背书”都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将落实主体责任和全区重点工作,纳入区委日常动态考核范围,实行“周上报、月打分、年总评”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监督问责。结合年度考核,区委主体责任办公室联合区纪委党风政风室,对各单位上报的主体责任报告和述廉报告进行了联合审查,对2个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发回重写,决不迁就。
4.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策规定不到位。区委、区政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北新建材厂排放刺激性气体问题治理力度不大,致使超排现象仍有发生的问题。一是强化督导检查。制定了《关于抓好全区重点工作督导检查的措施》,建立了月报告、季通报、定期公示、专题汇报调度、纳入年度考核为一体的综合督察机制,保证全区53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开展专项治理。针对排放刺激性气体问题,开展了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淘汰拆除燃煤锅炉14台,对未进行油气回收治理改造的2家加油站下达了停业整顿通知书,对北新建材进行了关停整改。同时,督促环保分局、住建局、国土分局、商务局、质监局、煤炭公司6个责任单位,加强日常监管,下发大气污染防治督查通报1期。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5.干部中存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从2015年12月开始,由区纪委案件检查室牵头,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了国有资产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以权谋私、贪污贿赂”问题,对水某某和马某某进行了立案处理。同时,加大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力度,及时召开线索处置会议,做到不积压、不遗漏。
6.违反财经纪律突出,乱收费现象多发。一是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下发了《关于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7个重点部门和单位进行了自查。重点检查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巧立名目、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等突出问题。二是建立长效检查机制。将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从2016年开始,每年对重点部门和单位的检查至少开展2次,每次检查的部门或单位至少10个,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三是严格追究责任。凡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纪检监察的问题线索对待,该初核的必须初核,该立案的必须立案,从严从重处理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
7.查处案件的力度不够大,质量不高。针对有的乡三年没有查处案件的问题。一是推行全员办案机制。采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全区纪检干部到北京市延庆区纪委学习了“全员办案”工作模式,听取《准则》和《条例》知识讲座,提高了基层纪检干部办案水平。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制度和纪律规范汇编》,制定了《下花园区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从线索受理和管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案件管理、办案安全、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三是强化目标考核。修改完善了《下花园区乡街纪委纪律审查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乡街纪委自办案的刚性目标任务,对完不成要求的基层纪委给予“一票否决”。四是创新办案方式。根据乡街纪委办案中存在的不敢办、办不好的问题,采取随机交办的方法,实行异地交叉办案。
8.审计问题与纪检查处衔接不够、追责不力。针对审计发现有的领导干部的一些问题,相关部门却没有对责任人进行处理,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召集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审计等成员单位,召开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明确了案件线索互通工作机制。对审计部门发现的涉及需党政纪处理的,除按照《审计法》进行相应处理外,必须向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移交。二是开展专项清理。由区审计局于2016年1月份开始,利用1个月时间对16个审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从中发现遗漏的线索和问题。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
9.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的问题。针对有的事项决策前征求意见、调研论证不充分,甚至存在用领导小组会或协调会代替常委会现象。对基层执行民主集中制监督指导不够,有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有的会议制度不够健全,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健全议事决策机制。修改完善了《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制度》,对区委常委会议事范围、召集时间、议事程序、会议纪律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二是提升党内民主质量。完善了《区委职责、区党代会职责、区委全委会和区委常委会职责》《下花园区党内民主监督“三个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党内民主的措施办法,通过制度的约束,有效提升党内民主质量。三是严格开展政治生活。将政治生活作为党组织自我净化的有效手段,每年有针对性地围绕一个中心工作,开好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将会议情况以通报形式印发至全区各部门单位。2015年,区委“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得到了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王江的肯定。四是大力抓好基层民主。在全区分领域制定了《基层党建规范标准》,工作中在注重发挥“三会一课”、警示教育、民主评议等传统载体重要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新的路径平台。先后创办了读书会、党员志愿书屋、蓝天救援队、爱心清扫队等多个品牌,给更多党员参与党内活动、组织生活的机会,激活基层组织的内生动力和党员的积极性。
10.干部使用管理不规范。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低职高配,公务员混岗未登记等问题。一是有序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制定了《超职数干部消化方案》。目前,已消化超配干部36名,占整改消化总量的80%。还有9名超职数干部,下一步将通过转任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或者免职的方式尽快予以消化。二是重新自查厘清编制数目。对全区机构编制情况重新进行了自查,并按照“挂牌子机构不作为实体机构,不单独核定领导职数”的要求,将区直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科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按2—3名的原则核定,消除了“低职高配”等问题。三是积极进行公务员身份登记。对2007年以来,59名乡科级领导干部提拔后,没有进行公务员身份登记的进行重新登记。目前,已为26名符合调任与选举条件的公务员办理了登记,其余的33名正在办理当中。四是前移关口做好管理。从股级干部管理入手,进一步加强干部的使用管理,起草了《关于加强股级干部管理的意见》,对股级干部的编制、职数、任免及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了明确。
11.存在未经批准自设机构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全市事业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文件精神,逐项逐条进行了自查自纠,建立了全区机构编制台账和实有人员花名册,做到了底数清楚、真实准确,均已在省、市备案。二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针对科级事业单位煤炭市场服务中心超规格设置的问题,在查清问题成因基础上,经集体研究,将原科级事业单位煤炭市场服务中心降格为股级机构,核定股级干部职数3名。三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加强各类机构编制管理的长效机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待编委会通过后即印发全区。
12.职级设置不合理。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在单位编制中占比重较大的问题。一是整合部门。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对业务相关联或职能相近的单位予以合并,进一步减少领导职数。二是预留比例。根据现有科级领导干部编制总数,提前预留一定比例的岗位,在选配班子调整干部时不突破上限,在总的编制数目内逐步缩小领导干部与一般干部的配备比例。三是弹性安排。对因机构改革造成的超职数配备干部,按照“弹性安排”的思路,通过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办法进行消化,继续降低领导干部的比重。四是严格考核。加大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使干部“能上也能下”,通过考核奖惩的杠杆作用降低领导干部的总数。
13.干部交流制度落实得不好。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两项工作。一是建立交流台账。针对干部在某一岗位任职时间长的现状,对区管干部任职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建立了《科级干部轮岗交流整改台账》,对在同一岗位上连续工作,近十年的12名科级领导干部都明确了交流时限。二是强化制度管理。制定了《下花园区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细化明确了交流的五类标准:即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在同一领导班子中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满10年的,必须交流;乡街党政正职原则上应干满一届,乡街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内一般不得调动或调整;执纪执法、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部门的领导干部同一职位任职满8年的,必须交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岗位上工作的科级领导干部,可视情况适当延期交流。
14.违规提拔任用干部。针对提拔个别干部不符合干部任用规定,引起干部群众不满的问题。一是深入自查。对2013年以来新提拔的干部进行逐人核查。主要查干部身份、学历、任免经历等重要环节,看是否为干部身份,学历是否真实,纪实是否完整。同时,对近年来干部选拔任用资料进行核查,看初始提名、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和任职等过程中,是否全程记载,是否有责任人签字,是否存在违规提拔等问题。二是坚决整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一名不符合任免政策的原段家堡乡人大副主席免去其职务,调离乡机关,重新安排其到事业单位工作,对涉及此事的区委组织部有关人员,也进行了调离岗位的处理。三是管好源头。建立了涵盖近三年后备干部的“后备干部信息库”,在选拔任用干部时,除专业性较强等特殊岗位及工作特别需要外,原则上都一律从后备干部中产生。
15.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针对巡视组抽查发现的个别干部身份、学历工作经历等存疑,有的干部档案材料缺失的问题。一是严格保管。继续按照组织、人社、教育“三位一体”的模式,对1400多卷人事档案进行了规范管理。二是细致核查。重点对200多卷科级干部人事档案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了初审,对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材料等30余个问题进行了仔细的核对。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遵守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工作方面
16.公务接待中有时执行标准不严格。针对全区2015年1—6月招待费同比不减反增的问题。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十条措施》。工作中,我们严控接待标准,陪餐人数,菜品数量、酒水供应等关键环节。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对供热公司、电视台、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馆、农委、物价局、文体旅游局7个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区电视台存在交通运行维修费超标现象,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其立即整改。通过有效的监督监管,2015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676万元,同比下降7%,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62万元,同比下降7.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14万元,同比下降6.5%。
17.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针对在重要节点投入资金多,但对急办的民生工程投入不足的问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带头强化群众观点,科学谋划为民办事事项。投入1474万元,支持构建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投入2150万元,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着力改善就业环境;投入2169万元,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投入338万元,建立了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投入629万元,实施新民居、农村公路、农村改厕、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拨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92万元,着力解决农村最急需、群众最急盼、受益最直接的突出问题。
18.工作效率低、效能差。招商引资“雷声大、雨点小”,有的项目历时4年多才取得省环评批复的问题。针对工作效率低、效能差的问题。一是强化教育引领。结合工作效率低、效能差的问题,区委书记王小军为全区副科以上干部上了题为《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勇于担当加速发展》的党课,使全区党员干部在解放思想中跟上时代,在转变观念中赢得优势,在树立新理念中更好地服务发展。二是强化效能考核。制定印发了《全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集中抓好的重点工作》和《关于抓好全区重点工作督导检查的措施》。建立健全“53+重点工作”长效机制,规定凡是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做出新的决策部署,都要及时分解立项,并纳入全区重点工作范畴。建立了重点工作台账,明确牵头领导、完成时限、进度要求和工作进展。对工作完成情况实行每月一汇总,下发督查通报1期,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针对招商引资“雷声大、雨点小”问题。区委、区政府始终树立真抓实干的意识,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主任的专业招商队伍,并对招商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建立了招商项目储备库,共计谋划包装招商项目55个,为有效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了项目支撑。拓宽招商渠道,与商务部对接对外贸易、非首都功能疏解、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与北京良工工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开辟了代理招商的新渠道。2015年市下达我区引进市外资金的目标任务是31亿元,年底最终实际到位资金32.2亿元,完成年目标的104%。2016年1月22日,区政府同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联合体签订了关于国际智慧环境产业园PPP项目,总投资27亿元,计划利用3年建成国际智慧环境产业园、下花园区东外环路、鸡鸣山生态修复及综合开发(二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三期)共4个子项目。
19.针对有的干部推诿扯皮不作为的问题。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履行职责不到位、干部推诿扯皮、不作为等问题,将不担当、不作为,不会干、干不好不深入、不落实等问题列入干部作风整顿内容,召开了全区机关作风整顿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深入查摆、精准问效,为整顿突破口,全面清理和纠正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在状态等问题,促进全区各级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提高。
(五)坚持查处各类腐败问题工作方面
针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8件问题线索,区纪委主动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截至目前,已结案6件,(转了结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件),正在初核线索2件。党政纪处分中,给予区商务局原副局长水某某双开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给予区商务局职工马某某原区商业总公司办公室主任,开除党籍处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区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干部群众中产生了积极影响,但仍需要进一步发扬“钉钉子”的精神,紧盯重点问题,继续坚持不懈抓整改,着力转化整改成果,切实构建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区委始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每个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有效制度。深入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切实构建起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注重新制度与现有制度的衔接,该完善的尽快完善、该废止的及时废止,着力构建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以有效的制度约束,防止有关问题的发生。
三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权力监督到位、干部履职到位、执行纪律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促进广大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7月3日至9月3日)。联系电话:0313-5187819(工作时间);邮政地址: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府前街1号,政府办公中心317房间;邮编:075300;电子邮箱:xzztj@163.com。
中共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委
201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