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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专项整治涉农腐败 确保专项资金“颗粒归仓”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6-06-27 15:21:00

清河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兴华,通过虚假合同套取幸福乡村项目建设资金8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类似的通报,近期频繁出现在河北省邢台市纪委网站上。

今年2月起,邢台市启动涉农专项资金问题整治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现涉农专项资金方面问题739个,追回资金1258万元,组织处理13人,纪律处分13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

“涉农专项资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一分一毫动不得,全面清理就是要确保专项资金‘颗粒归仓’。”邢台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刘贵世介绍,清理工作覆盖该市所有乡镇。凡涉及2013年以来的涉农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牵头,零缝隙、无死角开展自查自纠。市纪委对困难群众临时救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等方面问题线索开展专项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严肃问责。

市纪委设立专项资金清理线索处置工作台账,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历史问题、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情况、制度建设五本工作台账,实现底数清、问题明。

为防止工作“走过场”“不走心”等问题,该市采取全面督查、拉网巡察、分口联查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通报曝光,将压力传导到基层。(孙涛卜君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