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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三卡”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2-06 10:13:00

日前,磁县纪委结合《准则》《条例》的贯彻实施,在给予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的同时,将处分决定执行告知卡、明白卡和反馈卡一并送达相关党组织或单位,切实使纪律处分执行到位。自实施以来,下发党政纪处分决定书54份,全部按规定按期限执行到位,并履行了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职责,进一步维护了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发挥了纪律处分执行的教育警示作用。

告知卡。传达至受处分人员。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将受处分人员所犯错误与《条例》相关条文相对应,结合《处分决定书》具体解释,使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所在,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另一部分,把受处分人员应有的权力和义务向当事人告知。

明白卡。传达至受处分人员的党组织和单位。告知受处分人员所在的党组织或单位就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必须填报的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送达回证和会议记录及执行程序进行要求。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的纪委(纪检组)必须在三十日内将处分决定的宣布时间、宣布地点、装档时间、送达本人时间等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送县纪委。

反馈卡。传达至受处分人员的党组织和单位。责任单位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履行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职责,结合《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对受处分人员进行耐心帮助教育,使受处分人员正确认识所犯错误,积极改正,切实发挥纪律处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同时,针对发案单位管理上存在的漏洞,督促其建章立制,纠正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发案单位要将受处分人员教育、改正及单位的整改情况,分别在处分决定宣布后2个月、6个月和1年时间,分期反馈至县纪委。县纪委将根据反馈情况,对案发单位和相关人员实施督导检查,如发现单位存在教育职责不履行、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对相关负责人从严从重处理,直至问题整改到位。(邯郸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