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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1-29 09:42: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4月中旬至6月中旬,省委第巡视组对承德市城建、规划、园林、供水系统进行了专项巡视。2015年7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政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对照检查,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8月7日,组织召开了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部署会议,对全市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四个系统领导干部真正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组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要求上来,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最鲜明的态度、最严厉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府两位分管秘书长任主任,市委巡视办主任任常务副主任,各局分管局长任副主任。设立了城建、规划、城管(园林)、水务(供水)4个专项整改小组,具体负责各系统的整改工作。同时,市政府制定印发了《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整改任务作了梳理分工,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协调联动,认真整改。规划、住建、水务、城管四个部门和园林、供水两个单位分别对照反馈意见清单,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倒排时间,挂图作战,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深入研究,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地推进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于共性问题,做到主动认领,有则改之,无则加冕;对于个性问题,做到正确对待,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对于涉及多个部门业务衔接的,做到密切配合,合力整改;对于复杂问题,市政府领导亲自挂帅,专题研究;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

(四)强化督查,确保成效。领导小组先后2次召开整改落实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协调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3次办公室主任暨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及时协调推进具体整改工作。整改工作专项督导组坚持每周调度、每周反馈制度,对巡视组反馈意见中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专人盯办、限时改进、跟踪问效,确保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不折不扣地抓好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关于解决“建筑市场监管不够到位”问题

1.扎实推进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坚持集中办公、联合会审,依法整治、依法处置,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处理存量、管住增量,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对2011年以来全市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在专项整治中,对违法行为全部进行立案处理,实现了应查必查、应处必处。截至6月底,2011年以来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并顺利通过河北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验收。同时,参照房地产项目专项整治相关政策,对2010年12月31日以前开工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进行专项整治,并延伸整治范围,对公建项目、产业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此外,坚持违法行为“零容忍”原则,对新建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网格化管理,确保2015年新开工项目依法合规。

2.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研究制定了《承德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分解治理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分别成立了工程质量、建筑市场“打非治违”、建筑产业现代化、建筑劳务市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六个专项工作组,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治理工作。同时,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制、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出台了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办法等系列文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利用8月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了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暨质量巡查监督执法检查,对有工程质量问题的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目前,正在汇总检查情况,下一步将对照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强化治理,确保“两年行动”取得实效。

3.积极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建筑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实行建筑业信用综合评价平台管理办法,分别从企业综合实力、交易及合同履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劳务管理五个评价子项对施工企业进行信用评价,评价结果纳入企业招投标考评,有效激发了企业守法、创优意识。同时,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八大员”列为培训重点,加大建筑市场从业人员考核力度。目前,全市180余家建筑劳务企业中,一线员工持证上岗率大幅提高,为建筑业企业素质整体提升奠定了基础。

(二)关于解决“执行规划不够严格”问题

4.完善规划决策规则。各类规划在提交规委会主任议事会前,严格执行规划部门《党组会议议事制度》、《行政会会议制度》、《业务会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规范决策程序。加强规划专家评审制度建设,完善了《承德市城乡规划专家库专家名单》,选择优秀专家入库,优化专家评审库成员组成。进一步规范专家评审制度,明确基层规划分局不再组织各类规划或建筑方案专家评审会,改由市规划局集中统一组织,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实施规划方案评审,提高规划方案评审质量。

5.规范规划调整程序。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确保各类规划调整严格依法进行。研究制定了《控规动态维护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更正、深化和修改的适用范围和维护程序。严禁擅自调整已批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明确对已经规委会主任委员议事会审议通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在不超出原规划方案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主要指标的前提下进行优化调整,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其它情形调整事项,必须重新上报市规委会主任委员议事会审议。

6.核查建设项目档案。规划部门成立了建设项目档案专项核查工作小组,对2011年1月1日以来的规划审批项目档案要件是否齐全、依据是否充分、管理是否规范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核查。目前,正在按照考核标准,评选出优秀审批卷宗,在全市示范推广;同时,对要件不齐的档案,已责成相关人员补齐要件,及时纠正。

7.细化规划审批职责。研究制定了《各类审批表签字人员职责》,重新梳理、设计审批表格,特别是对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规划许可等重点环节,层层明确经办人、复核人、分管局长、局长的工作职责和权限,确保做到权责明确、利于倒查、便于追查,形成了一级人管一级事,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审批管理格局。

8.确保规划落地实施。制定完善了《案件巡查制度》、《违法行为24小时上报制度》、《规划批后执法、批后管理考核奖惩制度》等30多项规划执法制度,将管理范围划分成若干单元网格,将所有规划审批建设项目的监管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明确到具体中队、班组和执法人员,实现对在建项目从开工建设到交付使用的全程跟踪监管,确保规划执行的刚性和严肃性。

9.严格容积率执行标准。严格按照法规及规范规定计算容积率指标,对所有拟出让的地块梳理汇总,统一草拟各个地块的规划条件,重点明确容积率、建筑高度等主要技术指标,杜绝权力寻租的现象。实行规划审批全过程公开,明确规划审批时限,通报规划审批进度,公布举报监督电话,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0.提高规划编制水平。按照彰显世界文化遗产的底蕴与品味、展现山的韵味和水的秀美、传承历史文化与民俗风情的理念,加快规划编制进程,目前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市域城乡统筹规划已完成初步成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成果已通过住建部组织的专家审查。按照让城市更加具有特色,更加富有活力,更加美丽漂亮的理念,强化城市重点片区、重要节点的控制,组织编制了老城区梳理整治及风貌复原规划及双塔山景区周边、高铁站前、水库周边的城市设计。

11.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依托数字化城管平台,进一步延长管控时间、延伸管控范围、充实管控内容、提高管控标准,确保中心城区的商业街区、主要节点、重点部位、景区周边网格化管理年底前实现全覆盖,达到公示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管空到位。进一步提高数字化城管平台监管效果,拓展巡查范围,增加监管类别,强化案件处置,从2015年6月份开始在承德日报、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将各终端责任单位派遣案件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市级平台立案处置结案率提高了20个百分点。

(三)关于解决“工程招投标不够规范”问题

12.严肃查处项目不履行招投标手续问题。由纪检、住建、发改、水务、交通、城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招投标市场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招标代理机构运行不规范、招标档案不完善、多方参与招投标监管等违法行为,对依法应接受监督、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了严格审核,排除各种干扰,坚决纳入监管。通过联合检查,有效打击了项目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我市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环境。

13.严肃查处自行委托施工单位问题。督促各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确定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法》和《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申办手续,履行程序。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积极拓展投诉举报渠道,对经检查发现或举报查实的违法直接发包工程,已经开工的项目,责令停工整改,具备招标条件的重新依法招投标;已经完工的项目,除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通报和处罚外,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和房屋产权证等各项手续。

14.严肃查处施工合同签订不够规范问题。强化合同备案管理,规范合同纠纷、工期进度等实质性内容。同时,加强合同签订后执行过程的管控,在全市推行合同履约评价、国有投资项目合同履约跟踪管理,重点监管国有资金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目前,已对2014年以来的约40项合同备案进行梳理,为后续跟踪监管创造了条件。

15.严肃查处施工时间在前、签订合同在后问题。开展施工合同专项检查,对施工时间在前、签订合同在后问题的工程,督促各建设、施工单位及时整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开展评标;对确实已经开工建设的工程,不予办理相关招投标手续,处罚后按有关程序进行办理。进一步强化招投标行为监管,坚持各项工程在发布招投标公告前,建设单位必须提供开标前现场情况勘察表等规定程序。

(四)关于解决“回迁安置不够及时”问题

16.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统筹调配市区两级政府资金,加快融资进程,着力破解回迁房建设资金缺口。在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中,认真研究国家政策,争取上级专项补助,鼓励和引导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指导开发企业按程序加快办理相关手续,为企业抵押融资提供基础要件。同时,开展存量房调查摸底,积极推进用存量住房安置回迁居民。

17.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违法违规停工项目中涉及的回迁房项目,合理界定回迁房和商品房,涉及回迁的先行处理解决,对影响社会稳定和重点建设等特殊项目,有条件允许边施工边处理边尽快补办手续,以实现专项整治和维护群众利益统筹兼顾。同时,妥善解决拆迁遗留及涉及军产等问题,优化管网配套建设规划,为回迁房开工、入住创造了条件。

18.加大矛盾协调力度。针对“四纵五横”城市道路建设、承朝和承赤等高速公路拆迁、双桥区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以及“三年大变样”期间遗留的东园林等地块回迁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市政府先后召开各类协调会议20多次,认真研究解决办法,有效破解各类难题,有力推进了回迁房建设及回迁工作。

19.加大司法拆迁力度。制定了《承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对影响回迁房建设的建筑进行依法征收。市区两级法院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对阻碍回迁房建设的案件提前介入,快审查、快立案、快执行,加快拆迁进度,促开工、保进度、保回迁、保稳定。

(五)关于解决“水务系统民主决策不够”问题

20.严查系统内部人员超编问题。严格按照水务局“三定”方案核定编制数额控制编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承德市水务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实施细则》,明确在实行人才引进、调入、退伍安置等人事调配上,必须在编制限额内进行,从源头上杜绝超编进人;已向市编办报送了调整编制的报告,将空编(主要是财政性资金定额补助事业单位和财政性资金零补助事业单位)单位的54个编制调整到单位性质相同的超编单位;将系统内超编人员向空编单位调整分流,并加大公示力度,接受监督。

21.严查工程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对全市水务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和招投标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今后所有的工程除重大抢险等应急工程须按程序请示不需要招投标外,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推行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合同示范格式文本,堵塞利用招标文件设置障碍或陷阱、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等违法违纪行为。在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开展围标串标、转包及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行为的全面排查工作,坚决遏制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维护水利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六)关于解决“水务系统财务管理粗放”问题

22.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在双峰寺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专门下设了由纪检监察、检察院、审计、财政、发改和双桥区等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工程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对水库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进行全程监督。市政府专门出台了《承德市双峰寺水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承德市双峰寺水库移民安置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对双峰寺水库建设专项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双峰寺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制定了《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及《现金管理办法》,形成了按制度、按程序进行财务管理的运行机制。

23.严格工程资金监管。对工程建设资金实行“先评审后确定预算,先评审后招投标,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批复决算”的全程监管制度。工程变更必须严格按照“先申报、后评审、在变更”的程序执行,未经评审或未经报批擅自实施工程变更的,一律不予安排资金。建立了专项资金跟踪审计制和资金支付管理办法,严格了程序,规范了操作流程。

24.加大廉政教育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夯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思想根基,在水务系统开展了一次警示教育暨自查自纠整治专项行动,对照身边案例,举一反三。对于“以跑项目为名,随意支取现金、虚列会议费,将专项资金用于个人消费及购买物品,甚至用作废发票入账”问题,纪委和检察部门正在处理之中。

(七)关于解决“水务系统有跑冒滴漏的现象”问题

25.开展城市主城区供水管网“跑冒滴漏”现象专项治理。对市区原有的200余公里主干管网及170余处区域庭院管网进行了排查,对重点区域运用DMA检测法进行检测,确定漏点准确位置进行改造,先后对温家沟、小溪沟、小佟沟等漏点进行综合治理,共检漏治理漏点百余处。同时与户表改造相结合,更换小区庭院管网50余处。今年将启动综合改造计划,按照群众反映最强烈的、设备老化最严重的管网,对爆管频繁、漏失率高,经常断水或水压不足的管段,优先安排改造,坚持每年改造一批,逐年推进。并已开始研究制定科学供水规划,提高供水能力,保障供水质量和城区供水用水安全。

26.加大用水监管力度。进一步梳理和规范用水报装程序,修订完善了用水报装流程,充分满足用户合理用水需求;定期对申请用水的用户进行实地了解,建立用户定价档案,定期抽查用户执行的水价执行情况,从用水报装、水价变更等基础工作中严格遏制了“人情水”的发生。加大监察监管力度,对已封闭的自备井进行不间断巡查,并利用承德供水微信平台,发动广大用户参与供水设施损坏和违章用水举报。同时,对省委第八巡视组提出的“人情水”问题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调查处理。

(八)关于解决“反映领导干部有关方面问题”

已按照职责分工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一)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班子不散、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加强跟踪问效,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着力建立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一方面,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进一步查漏补缺,推进“废改立”,织密织牢扎紧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让各项行政行为在阳光下运行,年底前四个系统分别出台一套实际管用的制度规范另一方面,整改中已经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抓好贯彻执行,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防止制度执行变形走样确保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同时加强教育防范,举一反三,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四)全力抓好城建工作。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全市城建工作上水平的重要契机,切实把问题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坚持服务宗旨,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勤政廉政,按照年初既定部署,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特别要重点抓好2015年启动实施的重点城建项目,本着“区分轻重缓急、解决突出问题、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快推进包括城市主次干道建设、打通断头路、人行过街设施、步行系统、城市环境和建筑整治、旧小区改造及住宅建筑节能改造、城市亮化工程、城市供热、疏解城市功能设施项目等九大类59个项目,推进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1个月(自2016年1月29日至2月29日)。联系电话:0314-2057175(工作时间);邮政地址:承德市行政中心南楼905室;电子信箱:cdzhw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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