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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1-29 10:04: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八巡视组于2015年4月中旬至6月中旬对定州市城建、规划、园林、供水系统进行了专项巡视,2015年7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市政府认为,省委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为全市城建、规划、园林、供水系统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提出的工作要求客观中肯、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帮助我们找到了改进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市政府完全同意、坚决拥护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把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雷厉风行的作风,扎实务实的措施、绝不姑息的态度,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市政府要求,全市城建、规划、园林、供水系统党员干部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担当起来,以人民公仆这个角色亲力亲为,做到恪尽职守,以主人翁这个身份严格把关,做到守土有责,坚决有力地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市政府以省委巡视为新的起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推进全市城建系统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为整改落实工作小组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每个问题都明确了整改目标措施、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坚决贯彻“一把手负责制”,明确领导职责;严格执行“分管领导包干制”,强化任务指标;稳步实施“负责人落办制”,确保整改成效;力促各个整改事项责任到人、细化到制、落实到事,真正做到认识明晰、整改彻底、反馈及时。

(三)强化督导调度。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有关问题召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研究部署,重要情况及时研究会商。要求各部门领导扮演好“家长”角色,既要管好“听话娃”,再接再厉,争创新高;又要管好“淘气娃”,令行禁止,循规蹈矩。同时安排市督查局进行专项督查,督促整改落实。对于整体进度和具体事项,采取每周一汇报、每周一总结,重要情况随时召开调度会,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强化推进,确保整改进度和整改成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开展房地产领域专项治理活动,完善房地产开发建设各种相关手续,加大对建设领域的监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整治期间各职能部门全部取消公休假,全天侯办公,审批手续随到随办,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工作调度,制定周报制度,实施挂图作战,随时督导落实,随时解决存在问题。特别是在今年的房地产专项整治中,针对个别部门在依法推进工作中态度不坚决、制度不严谨、纪律不严明、整治不彻底的实际,根据工作需要,市委、市政府及时调整了相关人员:对在房地产专项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力的一个部门主管副职予以免职;对违法建设、违章建筑管控不力的一个部门行政正职予以调整,同时增加1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专项巡查,强化管控力量;对在辖区范围内管控不力的城区城管大队2名执法人员,由市纪委、检察院立案调查,并分别作出行政和司法处理。这些措施使整治处置力度进一步加大,推进速度进一步加快,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制定方案政策。按照省专项整治工作系列文件及会议精神,坚持依法依规,又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的原则,制发了《定州市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定州市整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意见(试行)》,明确了整治范围、整治内容、实施步骤、职责分工、保障措施,为下一步处置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依据。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起草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等文件,确保了违法处置有章可循。三是加强停工管控。组成“零容忍”专项行动联合执法小组,对继续施工的违法项目依法采取查封工地、切断电源等停工措施;加强违法工地监控,依法追究失职、渎职工作人员相关责任。同时,各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项目再次进行详细排查,发现后立即制止、整治、查处,确保“零疏漏”。四是加大处置力度。坚持依法处置、以纠为主、实事求是的原则,一方面依法处罚,另一方面补办手续,各职能部门将前置审批条件明白纸一次性告知开发企业,提前介入模拟审批程序,并成立模拟联合审批办公室,手续不齐全的项目企业实行承诺制,简化程序,创造性开展了此项工作。五是加快手续办理。为全面完成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我市承诺各部门按照时间节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的后续工作,对可以补办手续的依法补办相关手续,确保群众购买的商品楼按期限办理产权证。六是强化舆论宣传。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设立并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对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组织力量调查处理。新闻媒体发挥舆论优势,积极开展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法规宣传,同步跟进违法处置行动,录像取证查封现场,公开曝光违建工地,形成了严厉打击违法建设的氛围,保障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规范旧城改造行为,对新开发项目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在供地、立项、规划等方面严格控制,严格管理

市规划局针对开发企业提出的申请,严格按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编制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设计方案),在项目所在地进行公告征询公众意见,公告期满后按规委会章程并依据市政府批示,实施报审并履行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设计方案)报批程序。市发改局重点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稽察和监管,对于未按规定取得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不予以核准。对于未按规定履行核准手续或者未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建设、安全监管等部门一律不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定州市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补偿管理办法》已制定完成,待研究批准后执行;《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旧城改造行为的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已印发执行,这将有力规范我市旧城改造行为。

(三)开展暴力拆迁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雇佣“黑社会”性质人员、采取暴力手段威胁恐吓被拆迁人等行为

针对违法拆迁案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召开了多次城区、社区及相关开发企业的座谈会,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旧城改造行为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定政发[2015]71号),该文件的出台强化了城区、社区领导责任,使改造住户真正参与到旧城改造当中,通过制度设计使改造住户行使了民主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从而维护了改造住户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了市场行为。同时,对威胁、恐吓、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完善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对城区老旧管网进行更新改造,不断扩大自来水供水范围,提升供水能力

加快南水北调受水区地表水厂和配套管网的建设速度,扩大公共供水管网覆盖面,提高供水普及率。截至目前地表水厂建设基本竣工,现处于设备调试阶段,新铺设配套管网50.86公里。根据南水北调办要求和我市供水管网铺设安排计划,由水利局牵头,公安局、住建局等部门配合,市区自备井关停分期分批进行。2015年10月—2016年4月,第一批关停中山路、清风街两侧及其他街道具备供水条件的单位或小区49个(其中重点关停的小区15个)。2016年4月—12月,第二批关停中心街、建设街、商业街、新北环路等两侧单位或小区自备井85个(其中重点关停的小区35个)。

(五)严格控制自备井审批,逐步减少自备井供水范围,重罚偷采地下水行为,加强水质监管与监测,确保群众用水安全

市水利局、市规划局负责,进一步落实城市供水管网满足需水条件的取水项目不审批自备井的要求,已经满足水源切换条件而处于审批程序的自备井终止审批程序,满足城市供水条件的自备井撤销其取水许可证。对于不在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确需申请取水的建设项目,在出具城市供水企业无法满足项目供水相关证明的前提下,依法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市卫生局负责,于2015年9月10日前对省巡视组提出的16家小区自备井生活饮用水进行重点监管,督促整改;2015年10月20日前,组织市区内所有小区及企事业单位的自备井供水单位按照培训的具体规范进行自查。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负责,利用4个月的时间,对各小区自备井供水单位进行验收,对供水单位整改不到位,尤其对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水源防护不到位、无消毒处理设施、无水质合格检验报告的单位,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从严从重处罚,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吊销有关执照和证件。

三、下一步工作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我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拓展、强化源头治理,按照标本兼治原则深化整改落实,巩固整治成果。一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强化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案件。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立行立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坚持班子不散、力度不减,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进一步科学编制控规、明确容积率、完善招投标程序、加大违章建设监察,依法规范部门审批权,以整改促工作,以工作促整改。同时强化对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执法监督,对房地产企业强力执法,坚持“零容忍”,确保“零疏漏”,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四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和漏洞,加强制度建设的精准性、定向性。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弥补制度缺陷,加快建立起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通过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五是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任务的直接责任人,都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逐一分解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市督查局要不间断督查,对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单位,一次给予黄牌警告,两次诫勉谈话,三次调离工作岗位。六是扎实开展“回头看”活动,重点围绕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情况进行回顾检查,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达到让群众满意的效果。

我们决心以这次巡视为新起点,围绕深入推进新兴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切实履行“两个责任”,认真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以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向省委和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受理时限1个月,自2016年1月29日至2月29日)。联系方式:电话:0312―2313871;邮政信箱:定州市中山中路1号市纪委信访室;邮编:073000;电子邮箱:dzszqyj@163.com。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