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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1-29 09:46:00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九巡视组于2015年4月中旬至6月中旬秦皇岛市城建、规划、园林、供水系统进行了专项巡视2015年7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政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

(一)正确认识,及时部署。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会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听取情况汇报,作出重要指示。主管副市长密集调度,靠前指挥,并要求相关单位不能就事论事,就问题说问题,要举一反三、立足长效,决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2015年7月28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省委对城建规划园林供水系统专项巡视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秦政办字〔2015〕95号),从研究制定方案、做好问题整改、健全长效机制、按时上报成果等方面,进一步重申了做好巡视整改的重要性、完成整改任务的时效性。

(二)明确责任,迅速落实。按照省委巡视组和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全市城建、规划、供水、园林及相关单位,对号入座、对症下药,不折不扣抓整改,一丝不苟抓落实,均第一时间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按照统一部署,迅速开展整改工作。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按照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市直行业牵头部门和单位,均制定了本系统、本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并严明了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各行业牵头单位,对既定的整改任务,逐项调查核实、逐一细化措施、逐件明确责任,确保了整改事项件件有方案、事事有人抓、处处抓落实。

(三)完善机制,确保实效。为确保把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完善了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是实行整改方案挂账制。针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各单位逐一对号,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挂账督办,限期整改,并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二是实行整改问题销号制。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一件一件抓,一件一件改,做到“三个不放过”,责任不明确不放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解决一个,销号一个。三是实行整改过程一把手负责制。明确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负起主体责任,以问题为导向,分类对号、强化督导、逐项落实,按照时限要求彻底解决。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从严查办案件

扎实开展“利剑出鞘”专项行动,对巡视组发现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坚持线索排查、案件突破、移交移送、通报曝光“四管齐下”,深挖细查,扩大办案成果。巡视组共移交我市需反馈结果信访事项24件,截至2015年11月底,已办结和基本办结2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正在调查核实3件。

(二)贯彻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关于“一些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超标面积分别在5.66—10.59平方米不等”问题。各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立行立改,严格按照办公用房整改标准和要求,对所有房间进行了测量登记,对房间人员逐一排查,通过以大换小、合署办公、局部改造等有效方式,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共清理整顿办公用房390余间。各部门和单位对整改情况,又逐房间进行了检查验收,确保真落实、真整改、出实效。

(三)城建方面

1.关于“近几年挂牌出让土地宏观失控,致使大量土地沉淀在开发商手中而未能及时开发利用,影响了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问题。近年来,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合理布局、适时供应”原则,已经逐年放缓了土地出让节奏。同时,为从根本上解决土地沉淀问题,市政府已于2015年4月份印发了《全市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和供而未用闲置土地专项清理行动实施方案》(秦政办字〔2015〕42号),责成各县、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政府(管委会),对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和供而未用闲置土地,进行逐项排查、摸清底数,逐一分析、逐宗处理,并分类制定整改措施,特别是已供地的房地产项目(因征拆、规划调整等原因导致未开工),力争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

2.关于“对房地产市场监管不力、执法不严。部分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无证预售”问题。按照全省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结合巡视组指出的国土城建领域突出问题,按照“一手抓提振、一手抓整顿”的总体思路,自2014年12月底,从真、从严、从速开展专项整治,对2011年以来的市本级117个项目全面核查、查处,对46个项目、65个违法环节进行了严肃查处,整体工作得到省检查验收组的充分肯定,2015年8月份以较高分数通过验收。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实现“零违法”目标,持续抓好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的巡查、查处、整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真正做到有令必行、违法必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将工作重点从事后查处转向事前防范,逐步构建房地产违法行为防范机制;继续深入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监督,力求企业不敢违法,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发现处置。

3.关于“利用保障房项目套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某保障房项目以限价房替代廉租房和公租房,2013年某工业区虚报廉租房项目,套取省级保障房项目专项资金”问题。巡视组提出问题涉及两个项目,中央、省补资金在财政专户。目前正在全力推进涉及工程项目建设。

(四)规划方面

1.关于“违规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问题。我们对近年来已发放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了全面清理核查。经核查,涉及违规发放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共14个。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全面整改”的原则,对符合规划要求的3个项目的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了补充完善,予以确认;撤销其余11个项目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2.关于“对容积率变更监管不到位”问题。主要涉及两个项目。我们均已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和纠正。

3.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缴不力”问题。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全面排查2012年以来所有涉及配套费的建设项目,对41个已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建设项目,进行调查核实,逐一分析欠缴原因。二是对欠缴的建设项目,分别采取上门讲政策、发催缴函、协调解决政府与企业债权债务等多种方式实现催缴。目前,已整改到位项目33个;有5个项目因涉及市政设施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和企业改制等因素,正按有关政策和规定进行核算,核算完成后按应缴数额追缴;需进一步催缴项目3个。

(五)园林方面

1.关于“项目招标流于形式”问题。省委巡视组反馈,“某区园林局三年来共11个工程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投标,但其中10项工程均由某单位中标施工”问题。经调查核实,在2012年至2014年间组织的11个公开招投标项目,由于工期紧、任务重,且工程点分散,外地有资质的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本地小企业又不具备资质,16个标段中的10个标段由海港区园林局全额出资的国有绿化施工企业——海港区园林绿化发展中心中标并负责施工。对此,海港区认真严肃进行整改,已决定将园林绿化发展中心推向市场,今后不再参与区财政投资的绿化项目招投标,只参与市内其他项目的招投标。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和管理力度,科学、规范、阳光、透明操作,确保在今后的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避免出现“不正当竞标和招标流于形式”问题。

2.关于“拖欠工程款比较严重”问题。近年来,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保护城市环境,提升生态水平,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城市绿化力度,全市园林系统先后组织实施了近百项扩绿增绿和民生改善等绿化工程。但在绿化大发展的同时,由于市、县(区)两级财政资金压力较大,确实存在工程款项拖欠较严重的情况。对此,开展了三项工作。一是对历年来财政投资项目工程结算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厘清欠款原由,尽快完成项目评审、审计工作;二是建立工程项目欠款台账,按照新《预算法》要求,纳入市、县(区)两级财政还款计划;三是及时办理工程款的支付手续,做到不拖延、不扣留,逐步缓解工程款长期拖欠引发的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六)供水方面

1.关于“存在乱收费”问题。经核查,2009年,秦皇岛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始接手港务局供水,由于正常供水压力不能满足金海粮油公司生产对供水压力的需求,需增压满足生产运行。因此,在延续原《供水协议》基础上,重新协商签订了《供水协议》,给金海粮油公司加压供水,继续收取每月加收10%水量的水费做为增压运行费用补贴。目前,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已停止对金海粮油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收取水费中每月加收10%水量的水费,待物价部门下发文件后,再依据相关要求与金海粮油重新签订《供水协议》。

2.关于“欠缴污水处理费”问题。经调查核实,秦皇岛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北戴河供水总公司2014年以前的确存在欠缴污水处理费问题。为彻底解决欠缴问题,2015年8月制定了年底前全部缴清欠缴费用、不再发生新欠的目标。截止目前,两家供水单位均已按照既定部署缴纳了欠缴的污水处理费。

(七)其他方面

1.关于“一些单位领导班子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开展了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市超职数情况进行了重新核定,市县两级制定了详细整改消化方案,建立了职数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头的整改消化台账;同时,制定了《关于严格控制编制和人员的工作方案》,对行政和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明确了2017年底前消化超编人员等目标任务。

2.关于“反映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逐项排查处理,决不手软。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进一步加强国土城建交通领域廉政建设预防腐败问题的意见》。印发土地出让、占补平衡、土地利用、规划审批、房屋征收“五个规范”意见。二是加强过程监控。千万元以上在建项目建立全程监测点,实现项目建设廉政监督全覆盖。大力推进交通项目网络监督平台建设,对交通项目建设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公开。积极尝试采用“摇标”方式确定中标人,从根本上杜绝人为干预、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完善了工程交易平台系统,与廉政风险防控中心联网,对各类交易活动流程中的所有关键环节设置监察点,及时采取提醒、督办、警告等措施。

三、整改落实成效

经过集中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进一步强化了城建、规划、园林、供水系统管理,解决了一批领导重视、群众反映的焦点问题,健全了行之有效、公开透明的监管体系,提振了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精气神,凝聚了促进发展、优化发展的正能量,助推了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建设步伐。

(一)立行立改进一步强化落实。对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特别是围绕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做到查摆问题不留死角,整改措施切实可行,解决问题求实重效。对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措施、立行立改,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对采取的措施、制定的办法、监管的方式、整改的结果,予以把关指导。

(二)权力运行进一步公开透明。权力运行做到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全面落实“十公开”制度,简化规范审批流程,解决职能越位、缺位、错位问题。同时,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研究制定了廉政规范,编制干预“菜单”,构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最大程度规范权力运行。

(三)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占补平衡、土地利用、规划审批、房屋征收工作的意见》(秦政办发〔2015〕19号)、《关于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意见(试行)》(秦政字〔2015〕2号)等文件相继颁布实施。完善了集体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了岗位管理机制,规划、建设、城管、国土等各部门和单位进行轮岗,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坚持负责必明责,履责必尽责,有责必查责,失责必问责。

四、下一步打算

集中整改工作有期限,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抓巩固拓展、抓源头治理、抓机制建设,不断推动全市城建、规划、园林、供水工作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坚定不移地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在全市形成严查严管的作风建设新常态。强化“一岗双责”问责,促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真正把责任担起来,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醇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坚定不移地完成问题整改。坚持班子不散、力度不减,对巡视组反馈意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的,紧盯不放,彻底解决。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三)坚定不移地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一是注重自身素质建设。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建立健全廉政教育体制机制。二是注重事前预防。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在全系统形成警示提醒常态化、反腐拒腐自觉化的氛围。三是注重长效机制建设。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

(四)坚定不移地加强教育管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省委八届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实事求是,改进工作作风,践行“三严三实”,在全市进一步唱响“堂堂正正做好官、踏踏实实干正事”主旋律,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五)坚定不移地强化公开监督。在进行全面监督的同时,把城市建设、城市供水等作为重点领域,把土地流转、规划调整、招标投标、工程验收、产权办理、矿业权管理、大额资金使用等作为重点环节,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加强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各个岗位的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体系,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权力失范和失控现象。

(六)坚定不移地营造良好氛围。把做好巡视问题、自查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有利契机,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突出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主题,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廉洁从政作为第一责任,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通过整改落实,把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上,向省委和全市人民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1个月(自2016年129日至229日)。联系电话:0335-3222012(工作时间);邮政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118信箱;电子信箱:qhdzxxs@sina.com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