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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

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1-29 09:54: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4月中旬至6月中旬,省委第巡视组对保定市城建、规划、园林、供水系统进行了专项巡视。2015年7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

(一)各级高度重视。2015年7月3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后,按照巡视组要求,市政府立即专题研究,由市长总牵头,分管副市长具体负责,市县(市、区、开发区)同步,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全面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贯彻落实。并于7月31日在市级新闻媒体(《保定日报》头版头条,保定唐尧网)公布了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情况,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成立领导机构。一是在市政府层面,成立由杨宝东副市长任组长,副秘书长丰世敬、李志永任副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在市政府办公厅设立办公室,李志永兼任办公室主任。专门负责巡视反馈意见所涉问题的督导协调、整改落实、评价把关工作。二是在四系统层面,4单位分别成立一把手牵头的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对照巡视组提出的问题,逐条梳理,整改落实。三是在县(市、区)层面,成立由各县(市、区)和开发区一把手负总责的专项领导小组,突出抓好违法违规建设清理整改工作。四是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原中心城区107个违法违规项目依法处罚,完善手续,对已处罚项目进行评价验收,达不到要求的重新整改。

(三)制定落实方案。为确保在2个月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7月3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后,8月5日我市制定完成了《省委第八巡视组四系统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在上报省委巡视组的同时,立即下发4系统和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办公室实施整改,进一步完善后又以正式文件形式(保政办函〔2015〕130号)下发各县(市、区)和白沟新城,作为全面推进和督导考核的依据。方案确定,自7月30日起,利用一个月时间实施整改,用25天时间进行自我评价和总结完善。在市政府推动的同时,4系统和各县(市、区)及白沟新城分别制定实施方案,针对自身问题积极整改。

(四)严格督导检查。在积极推进4系统和重点交办事

项整改工作的同时,市政府下派4个督导组,由市住建局、执法局、规划局、国土局副县级领导带队,抽调部门得力人员,对所有县(市、区)、开发区违规违法建设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于8月22日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对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四系统专项巡视反馈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办的通知”《明传电报》,责令各县(市、区)和白沟新城积极推进违规违法建设专项整改工作,认真自评,及时总结,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力措施。

(五)认真组织验收。按照落实方案要求,主管市长亲自调度4系统整改落实工作,分管秘书长一线指挥4个督导组的工作,督促各县(市、区)白沟新城按时间节点要求落实违法违规建设的整改工作,逐县(市)验收,不合格的整改补课。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4系统重点整改取得了实际成效

按照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我们将问题逐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牵头单位涉及4系统,责任单位涉及住建、规划、国土、环保、人防、国资、执法、消防、园林、财政、水利、气象、地震、政务服务中心等14个部门和单位,以及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做到了任务细化到单位,责任明确到领导,整改具体到事项。

1关于“三大片区”手续完善、建设回迁问题。三大片区所有手续已于8月31日前全部完成,回迁安置房2016年底前全部竣工,对未及时回迁的住户按政策发放过渡费。目前,府河片区B区1766套回迁房2014年已分配入住;西大园片区5栋912套已进行分配,不能就地安置的通过异地和货币安置办法完成补偿1489套;清真寺片区全部工程即将竣工,需货币安置的住户已补偿到位,完成验收后分配入住。

2.关于“在工业用地上建高层和联体别墅”问题。经认真对照,认定此项目为莲池区鑫达城开发项目。该项目位于南二环南侧光达总公司院内,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工业用地,面积40.483亩。属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该项目以鑫达农机配件物流中心名义于2009年7月立项备案,备案建设内容为库房、维修服务厅及农机物流中心大厦。2010年9月8日,光达公司与香港澳盛国际投资公司签约成立保定德胜昶房地产开发公司,同年10月由此公司进行鑫达城商品房项目开发。目前,该项目所涉土地违法已由市国土部门立案查处,所涉规划、施工环节违法已由省住建厅直接查处,目前罚款已全部缴清,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下一步依法实施土地变性和招拍挂,取得合法土地手续和规划意见,完善环评、人防、消防、排污等手续后,组织专家验收。尽快协调有关部门完善产权手续,保证购房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关于“半拉子工程影响城市形象”问题。市政府责成市住建局,于9月7日召开了专题会,研究整改内容,明确整改重点,制定工作计划。9月9日,由市住建局召集国土、规划、执法、园林、供水公司、高新区、竞秀区、莲池区等单位,竞秀区、莲池区、高新区负责,市有关部门配合,对属地在建项目全面筛查,组织产权单位剖析原因,建立台帐,研究处理办法,于9月11日将筛查情况报住建局汇总,分析原因,研究规范管理措施。同时督导各县(市)和白沟新城对半拉子工程进行摸底清理,提升城市形象。

4.关于“10栋住宅楼半拉子工程”问题。经对照,认定此项目为莲池区东城名筑开发项目。该项目位于京港澳高速东侧,东金庄乡何辛庄村。原项目名称为高铁家园,由保定市华达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占地50亩,于2011年5月开工建设,共10栋高层。因原开发企业资金链断裂,造成农民工、购房户多次大规模上访。经区政府(原北市区)协调,该项目于2014年初由保定熙福房地产公司接手,更名为东城名筑,筹资2000多万元代发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平息了社会矛盾。目前,该项目土地指标已上报国土资源部,正在由第三方进行审计。下步由莲池区加大稳控力度,待取得土地指标完成审计后,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处理,尽快完善相关手续。

5.关于“外环水系周边环境”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尽快完成收尾工程。按照规划,外环水系原设计工程已全部完工,为提高建设品质,市政府提高了局部设计标准,目前方案财政局正审核。二是对堤顶路破损路面进行维修。此项工作已完成。三是将绿化工程移交市园林局管理,将竣工路段移交辖区政府实施环卫管理,目前正在办

6.关于“虚假招投标”问题。就此,四系统按照落实方案要求,各自召开中层以上会议,传达领会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精神,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4系统对2011年以来的建设项目和公园广场养护维护项目进行排查、上墙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动员干部职工监督举报。据查,确实有的单位存在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问题。市园林局正县级调研员刘彦昌,在负责市园林局第二苗圃场家属区改造期间,收受保定市金阳房地产开发公司程勇军和新市区南章村陈某贿赂共计70万元,2014年12月1日,刘彦昌被市纪委、市监察局做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理,2014年9月28日被依法逮捕。除此案件外,尚未发现其他“围标、串标、陪标,不履行招投标手续指定施工单位”问题。但我们感到,4系统建设项目比较集中,项目标的较大,问题的隐患较高,必须常抓不懈。已责成4系统继续加大项目公示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7.关于“违规收支资金”问题。4系统对闲置房产进行了认真清理,登记造册,严格财务制度,落实“租金收入收支两条线、缴入财政账户”等规定。检查发现,有的单位存在“闲置房屋出租后收入未缴财政专户”和坐支问题。市住建局质监站,2008年将办公楼出租给保定市基泰公司,租期35年,一次性收取租金320万元,全部用于办公楼建设。2009、2011年被市纪委查处。已责成四系统将上述问题作为警示,进一步加强法纪约束,做到举一反三,防止出现新的违法违纪问题。

8.关于“有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以职谋私;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帮助亲友经商办企业;有的领导干部与开发商合谋,获取利益输送”问题。就此,市政府严格要求市政府主管领导和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抓班子,带队伍,洁身自好,以身作则,发现问题立即查处,重要案件及时上报。。由市专项领导小组和四系统领导小组负责,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对4系统相关工作进行深入梳理,做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二)违法违规建设得到有效整治

整治过程中,我们坚持了以下原则:

第一,市县同步、整体推进。对违法违规建设的整改坚持市县同标、时间同步,各县(市)和白沟新城参照市里的处理政策和做法,去除存量,杜绝新增,坚决不允许出现新的违法违规建设。

第二,从严处罚、给予出路。处罚程序与补办许可并联运行。由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对原中心城区107个违法违规项目进行集中整治,该处罚的处罚,该补办手续的补办手续。采取了以下措施:制定政策。制定了《关于整治处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工作意见》、《关于整治处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工作意见补充规定》,为依法处置提供政策依据,对违法建设停工管控、依法处罚、限期整改。加强管控。对71个在建违法项目断水断电,对违法商业开发项目全部停工停售,严防“边清边违”。依法处罚。2011年以后开工的原中心城区107个房地产违法违规项目(其中土地违法项目65个,规划违法项目99个,建筑施工违法项目107个)已全部提出处理意见,已处罚或免予处罚104个,提出处理意见的3个。加快审批。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工作八条试行措施》(保政函[2015]35号),市国土、规划、住建、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提前介入,加快手续办理进度。重点打击。对社会反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项目从严从重处罚。对鑫达城等典型案件,由辖区政府组织停工,市工商部门查封售楼部,国土、住建、执法等部门高额处罚,对其占压规划红线部分依法拆除。目前,专项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已通过省专项整治办验收。

第三,属地负责、落实到位。由各县(市)和白沟新城负责,对本地违法违规建设全面排查,登记造册,逐项目明确牵头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按落实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市里下派4个由市住建局、执法局、国土局、规划局副县级领导带队的督导组,逐县督导整改进度,开展检查验收。目前,22个县(市)和白沟新城364个房地产违法项目,已完成处罚(或处理)340个,完成率93.4%,其中完成补办所有建设手续的项目122个,有21个县(市)和白沟新城按省专项整治工作验收标准通过了市专项整治验收,一个县因情况比较复杂未完成验收,正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10月31日前完成验收。下一步各县(市)和白沟新城加快依法补办手续步伐,严格管控,以“零容忍”实现房地产开发项目“零违法”。

下一步打算

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要求,指出了我市4系统和城市建设方面在工作推进、项目运作、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意见中肯,符合实际,切中要害,对我们改进工作、弥补不足、做好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为切实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管住长远,我们在积极整改的同时,从完善制度和建立长效机制入手,坚持用制度和纪律管好人、管好事、带好队伍。下一步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接受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一是做好我市整改工作向党内和社会的公开工作,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二是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随时接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对查出的新问题立整立改,见成效,除隐患,并对再次查出的问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认真落实城建系统各单位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做到廉政工作与重点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法律规定。在4系统和其他城建部门,严格落实依据工程建设规模进行方案设计、审批、立项、招投标、施工管理等要求,依法依规推进工程建设。二是成立工程建设监督领导小组,重大项目审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工程招投标、施工建设、资金拨付、工程验收等全程监控。三是所有项目招投标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计、施工、监理队伍选择全权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甲方不得插手。四是完善财务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基层单位出租出借项目的内部审计,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加强风险防控。

(四)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一方面保持对违法违规建设的高压态势。完善建设项目监管制度、机制与体制,整合监管力量,及时跟进督导,对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建立和完善违法违规建设的发现、监管、查处机制,坚决杜绝出现新的违法违规建设。另一方面优化建设市场环境。落实好《关于加快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工作八条试行措施》(保政函[2015]35号),进一步简化现有行政审批流程,减少事前审批,强化事后监管,对取消不应纳入联审的事项,对前置审批事项严格把关,积极推进部门对服务窗口充分授权,严禁厅外审批,精简审批环节,落实限时办结制度,提高联审效率。

(五)进一步关注群众诉求。针对近几年保定市违法违规建设突出问题,从维护购房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关注群众的意见和呼声,集中力量处理好典型问题和典型案件,特别是涉及拆迁回迁、城中村改造、居民补偿、交工入住、产权办理、城市基础配套、居住环境改善等问题,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解决开发项目手续不全、延期交房、不能及时办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保证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1个月(自2016年1月29日至2月29日)。联系电话:0312-3088271(工作时间);邮政地址:保定市东风西路1号(邮编071052);电子信箱:chengjiangch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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