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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12-31 15:02: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四巡视组于2015年426日至527日,对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开展了专项巡视,7月31反馈了巡视意见。集团党委坚决贯彻省委巡视组和省国资委党委要求,迅速行动,以“三严三实”为指导原则,采取各种措施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深刻对照反思,提高思想认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召开党委扩大会和中心组学习会议,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有关指示,讨论反思出现问题的思想根源、认识偏差、制度缺陷和自觉自律原因,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把整改落实作为从严治党、强化主体责任的过程,作为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过程,作为建设组织、增强党性的过程,作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过程,作为深化改革、推进发展的过程来认识,切实认清问题的严重性,把整改工作抓细抓实、抓严抓好,形成推动集团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集团党委扛起主体责任,迅速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了19个由班子成员牵头负责的专项整改落实工作小组。党委先后召开3次党委常委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约谈45名集团主管领导、部室负责人和子公司党委(总支)书记、纪委书记,对每一项整改措施都亲自把关,督促和保障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突出问题导向,严细制定方案。集团党委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将反馈的4大类15项意见梳理、分解为4大类19个问题,拟定了具体措施,对每项整改任务都落实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协同部门和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同时要求每个小组都要举一反三,对照反馈意见查找相关问题。

(四)采取上下联动,确保整改实效。将巡视整改延伸到二级单位,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形成上下联动抓整改的强大合力。集团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推进会制度,先后4次听取集团19个专项整改落实工作小组和各子公司整改进展情况的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7个子公司督导整改工作,实行倒计时工作制,倒推完成时限,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目前,“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董事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缺乏量化界定”、“领导人员分工不合理、不科学”、“选人用人程序不严格”、市场竞争不规范等5项已经整改完成,4项部分落实,年底前全面完成,10项已经全面采取措施,建立了长效机制,集团将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巡视以来,集团修订完善制度15项,新制定制度 22项,正在修订的制度4项。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坚持查处各类腐败问题。省委巡视组共转交各类问题举报20件(其中7件需上报结果),集团纪委组织力量全部进行调查核实。截至目前立案2件,结案1件。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党纪处分3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政纪处分1人(行政记过处分1人);组织处理4;诫勉谈话9人;函询2人/件;信访谈话6人次;移交司法机关1人,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查2人。根据省委巡视组转交信访件,集团纪委组织力量查处了下属某公司个别财务人员干扰巡视工作、下属某公司项目经理违规违纪、下属某公司分公司经理在市场开发中涉嫌违法行为等典型案件。

2、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坚决,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形式单一,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不大。党组织在企业发挥作用不力,特别是对子(分)公司党组织重视程度不高。党的观念弱化,讲纪律守规矩意识淡薄。”问题

1)强化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专题会议布置。巡视以来,集团党委召开了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7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9月中旬发文对清廉过节、遵守“九项禁令”做出部署,安排明察暗访。二是专项安排要求。党委要求一定要在制度上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三是专职责任落实。党委书记积极履行第一责任,时时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手上,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目前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态度坚决,承担主体责任,组织学习、开展调研、提出要求、制定制度,做到了令行禁止,改变了原来主要依靠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局面。

2)制订了“两个责任”清单,强化了“一岗双责”。一是“两个责任”成制度。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的50项清单,纪委监督责任的21项清单,两个责任清单在全集团公开接受监督。同时指导、督促7个子公司制订了“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和“两个责任”清单,明确党组织、党委(总支)书记、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应负的主体责任的内容。二是“一岗双责”建体系。集团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汇报情况,研究“一岗双责”具体措施。集团党委修订印发了《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意见》,将“一岗双责”28项工作任务分解到13名领导班子成员,形成完整的责任体系。党委每年召开两次调度会议,检查“一岗双责”执行情况。

3)修订完善了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是“三会”制度规范化。集团母子公司党委常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分别修订了议事规则,“三会”按照各自职责研究决策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项,改变了过去用党政联席会代替董事会、党委常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的做法,集团每月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专门通报董事会、党委常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本月的议事情况,规范了集团法人治理结构的运行。二是“三重一大”决策规范化。母子公司修订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程序、执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办法。

4)改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形式。一是在考核方法上采用分段考核,避免年终考核形式单一,准确性不够、追责力度不大、“一考定全年”的弊端。党委修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百分考核办法》和《党建工作百分考核办法》,把年终考核与日常检查结合起来,加大日常工作考核的权重。二是在考核成果上重视应用。在考核更公正的基础上,今后将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领导干部在民主测评中“差”票超过三分之一,经考核组认定为不称职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同时,对子公司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台帐,实行一事一议一评价一追责,及时处置发现问题。通过考核和考核成果的应用,强化集团各级党组织在国有企业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解决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

5)加强廉洁教育,强化思想防线。巡视以来,集团党委利用会议、培训、报刊、网站、微信、短信等形式,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廉政文化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教育干部强化党性,防微杜渐,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纪、心中有民、心中有廉,争当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党员好干部。巡视工作后,集团上下风气发生明显改变,讲自觉、自省、自律成为主流。

928日,集团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包括省委巡视组移交件在内的27个信访件的调查处理情况,以8个重点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为例,深刻分析了案件产生的根源。会议警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党风建设和企业管理,促进和保障企业健康顺利发展。

6)开展上下级党组织一体化和对子公司党组织的巡查交流,强化对子公司党建工作的领导。目前正在修订集团党建工作巡查交流制度,分专题、分时段组织母子公司党委(总支)书记开展党建工作巡查。加强母子公司两级党组织对同级党建、群团组织的统一领导、同步谋划、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和一体化的检查和考核,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和政工干部队伍建设,形成全面抓党建的合力,把党的政治核心作用落实到党政工团工作的方方面面,强化党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领导,为集团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的政治组织保障、思想道德武装和智力支持。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有偏差,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得不够充分,偏重于经济和业务工作”问题。

1)将一岗双责”的落实纳入集团重点工作,与经营工作同步谋划、部署、推进。在整改中,党委认为一定要在制度上把党风建设贯穿到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在集团年度工作安排中必须对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在母子公司每月召开的生产工作会上,党委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及时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通报集团内党风廉政建设和违纪违规情况,班子中的其他成员在安排工作时,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遵章守纪、按制度办事,着力防止重经营、轻党建,一手硬、一手软的倾向。

2)明确“一岗双责”的责任范围和分工。集团党委在制定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时,明确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11种责任。根据班子成员分工变化,修订“一岗双责”职责分配表,明确了“一岗双责”28项工作任务,将责任分解到13名领导班子成员,形成完整的责任体系,要求对出现问题的环节,分管领导要在党委会上分析原因、检讨责任,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执行有力、落实有效。

3)狠抓“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集团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重点听取了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和二级单位领导干部履行分管领域、单位或部门从严治党职责的情况,督导班子成员进一步履行好“一岗双责”,强调了“一案双查”,着力解决重责任制定、轻检查督导的倾向。

4)执行“一案双查”,严肃责任追究。部门或单位如果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由党委书记约谈主管领导,同时按“一案双查”的要求追究领导责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党委和主管系统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4、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集团纪委监察部人员偏少,业务工作不精,办案程序和文书不规范,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不大。三年来子公司纪委没有查办过案件。监督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造成一些长期积压的信访案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

1)制定了集团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将纪委监督责任细化为8个方面21项,并指导子公司纪委制定了本单位的监督责任清单。

2)转发了省国资委纪委《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纪委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工作,聚焦中心任务,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认真做好组织协调、纪律检查、党内监督、作风督查、案件查办等工作,促进纪委日常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

3)落实一为主两报告”的要求。根据集团实际,制定出台了《河北建工集团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试行)》,抓好线索处置,严肃责任追究,从根本上解决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果取信于广大职工,真正为企业健康科学发展起到应有的保驾护航作用。

为加强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根据省国资委纪委要求,集团纪委将集团母子公司中层正职以上354名领导干部的个人基本信息纳入信息库统一管理。其中,向省国资委纪委报送了集团71名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个人基本信息。

4)约谈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就子公司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提出要求,特别提出子公司年底前查办案件要实现零的突破。

(5)加强自身建设和不断提升履职能力。集团党委要求母子公司纪委根据办案工作的需要及时充实人员,并支持纪委加强全集团纪检监察干部的统一调度。8月初,集团已经为纪检监察部新增1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充实了纪检监察力量。8月中下旬,集团纪委组织重要子公司的1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上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针对“违纪案件初核问题对策、调查技巧”、“瓦解与突破违纪人员心理防线谋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查办技巧与证据收集、鉴别”和查办案件中的、‘两规’‘两指’注意事项”以及信访举报处理程序等专业实务知识进行了系统的学习。还组织4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中纪委举办的纠“四风”工作专题培训班。

6)以效能监察为抓手,促进管理工作上台阶。把效能监察作为发现问题的重要途径,加大了对重大项目、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和立项工作,截至目前母子公司效能监察立项45项,其中生产管理5项,经营管理15项,财务管理1项,物资管理14项,安全管理3项,四风问题2项,其他5项。

(二)关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问题

集团党委已经建立了一套组织责任体系,坚持执行党的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组织开展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个人事项报告、因私出境管理等工作,教育干部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群众纪律挺在前面。集团主要领导在国资委考核时作述职述廉报告。各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在本单位述职述廉,由职工们评分;子公司主要领导在集团集中述职述廉,由各部门负责人和集团领导考核评分。母子公司领导班子半年召开一次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党纪和禁令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和整改不足。每年,集团主要领导与年度考核后三名进行诫勉谈话。竞聘新任职的中层领导干部由集团党委、纪委对其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洁自律法规知识测试,提出一岗双责”要求。但是党组织在企业发挥的作用还不够,党建工作的氛围还不强,有些工作还处于程序层面,政治领导核心还不强。今后要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违规违纪问题,通过学习教育、组织活动、查办案件,进一步强化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在商务活动中存在超标准请吃和吃请问题”

集团党委继续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工作,坚持集团领导班子关于“八项规定”的七项承诺,采取以下措施规范公务接待:

1)抓好《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的落实。严格控制饭菜标准和陪餐人数,杜绝奢侈行为,严禁到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搞公务接待。在陪同人员上规定:“公务招待要严格控制陪客人数,一般情况下,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在用餐上规定:“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不得提供位菜,不得提供高档香烟和高档酒水”。

2)对《管理费用管理办法》中的业务招待费管理进行了再修订。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制、一餐一卡报销制等,明确规定接待工作实行先请示、后办理的办法。各部室事先填写招待费审批卡,报主管领导确定招待标准、地点、陪餐人员,事后由主管领导签字,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核报销。部门和班子成员招待费报销实行一餐一卡审批制。

3)建立领导成员职务消费台账,定期统计并在一定范围公布。集团领导成员招待顾客要在餐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经主管财务领导审核报销,该费用列入职务消费。

4)加大对超标准招待的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定期不定期检查违规职务消费行为和中纪委、省纪委和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节日期间反腐倡廉的规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认真测量领导办公用房面积,确保符合规定要求。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国资委的通知要求,对集团及子公司领导办公室面积进行了认真的测量,对不符合使用面积标准的办公用房进行了整改。目前两级领导办公用房面积符合规定标准。

6)规定了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不能参加有可能影响集团公正招标采购的吃请;要求参加婚丧嫁娶严格执行规定。

2、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深入基层调研和解决实际问题较少。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听汇报多,检查少;表扬多、指出问题少;有的工作重部署、轻检查。”问题

集团党委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以来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蹲点调研的经验,将领导深入基层调研的有效做法转化为制度化成果和长效性机制,采取了如下措施:

1)制定调研制度,明确调研任务。集团党委制订了《领导班子成员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在每年年初结合分管工作,提出本人进行调查研究的重点内容和计划,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安排一项有针对性的、改进工作或解决实际问题的重点调查研究,每年深入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少于60天。

2)领导带头调研,突出重点问题。对阶段性工作或单项工作中的新问题、新矛盾、新经验、新做法,特别是对集团和社会有较大影响的,主责领导要组织专题调研,及时调研总结,帮助基层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基层工作水平。党委工作部已经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调查研究工作台账,并履行提醒和督导之责。

3)突出调研重点,务求调研实效。领导班子成员到子公司调查研究,重点是发现子公司还没有认识到的导向性、长远性、战略性问题,或者帮助子公司查清楚突出问题产生的根源。对调查研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基层单位提出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予以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抓紧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报集团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后,责成有关单位、部室负责解决并反馈。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为基层解决若干件实际问题。

4)重视调研成果,提供决策参考。调查研究工作结束后,领导班子成员要及时对调查研究情况进行整理总结,并提交正式的调查研究报告。每年应撰写的调查研究报告不少于1篇。调查研究报告不但要有调研情况说明,经验、问题的总结,还要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有针对性措施的建议。

对重大调研成果要及时提交班子会讨论,及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形成决策。党委每年年底对调查研究成果进行汇总,为集团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绝,违规发放年终奖、变相公款旅游和购买购物卡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集团纪委813日印发了《关于重申禁止违规发放年终奖、变相公款旅游和购买购物卡等行为的通知》,重申严禁违规发放年终奖、变相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和购买购物卡等纪律和要求。97日集团生产会上对廉洁过好中秋国庆进行了组织提醒,重申纪律和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2)在集团范围内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违法违规事件发生,实行阳光费用支出。

3)监督子公司健全完善全员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年终奖发放制度,并严格执行。

4)加强重要节假日和年终的财务检查,坚决杜绝购买购物卡和变相公款旅游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缺乏定量界定”的问题

按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集团成立了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和有关主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并开会研究制定并落实了以下整改措施:

1)修订了《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按金额大小明确了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对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批和决策权限。

2)修订了《投资管理办法》,按金额大小明确了董事会对股权产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金融投资及其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流程。

3)修订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在以上相关制度修订的基础上,重新界定了“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途径和流程,增加了决策执行监督和决策责任追究的规定,确保“三会”各尽其责又相互协调、制衡、监督,保证科学决策,避免决策风险。

2、关于“存在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董事会的现象,造成职责不明、权责不清。”的问题

集团修订了《董事会会议制度》、《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领导班子会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董事会、党委常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的职能定位。上述办法在71日已发布实施。7个子公司也都按要求完成了“三会”制度的修订。

按照新的会议制度,董事会、党委常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已经分别履行各自的职能,分别召开各自的会议议定相关工作事项,办法修订实施后已召开董事会7次,党委常委会5次。本年度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20次。领导班子会议(原“党政联席会”)不再代替党委常委会、董事会进行工作决策,调整为工作沟通协调会,以实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目的。

3、关于“干部选拔工作程序不严格,竞争上岗有‘以票定人’现象”的问题

集团党委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深刻总结干部选拔和管理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了《中层干部竞聘管理办法》和《子公司领导班子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强化了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干部选拔条件。根据岗位职责和人力资源状况,严格设定参加中层管理岗位竞聘的报名条件,从政治素质,学历、专业、职称、执业资格等能力素质和职位、履职年限等能力条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增加否决性条件,讲台阶但不唯台阶,严防带病提拔。

2)严格干部选拔程序。按照集团中层干部选拔程序,强化了党委在资格预审环节的党性和能力考核程序,增加了演讲内容审核、现场答辩、职工监督反馈环节。为杜绝以票定人,引入竞聘者荣誉、业绩及年度考核结果等客观加分制度,突出实绩竞争。

3)规范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选用程序。过去对子公司的干部选用存在不规范情况,有时候以班子会讨论确定。子公司班子成员的任免、提名、酝酿、考察也不规范。通过整改,重新制定了选用制度,其中强化了程序和职责,增加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增加了群众推荐,组织推荐,领导酝酿,增加了后备干部管理。公正公平公开选人用人,用好的作风、好的制度选好的人。

(五)关于经营管理问题

1、关于“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不科学、不合理。整体运营质量和效率不高,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

集团认识到目前的薄弱环节在于组织结构系统和市场定位,同时由于分公司数量较多,各职能部室管理力量难以全面覆盖,应当通过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强化在薄弱环节的管理力量,同时明确班子成员对直属分公司的分管责任,以尽快提高整体运营质量和效率,提高发展后劲。

集团董事会已于9月16日召开会议,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在完善现有班子成员分工的基础上,加强了班子成员与直属分公司的联系,明确了班子成员联系直属分公司的具体安排,已发布实施,并议定在明年初对分工再次进行调整。

针对企业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集团积极贯彻落实“二五三一”战略,全力做强“两个主业”,精心构建“五大板块”,着力提升集团的高端竞争能力和新型产业的发展能力。在施工主业上,积极进军高端建筑市场,在超高层建设、市政基础设施、体育场馆、医疗建筑、保障房项目建设等领域不断创造新品牌。在房地产开发上,以投资换市场开发建设的高邑县棚户区改造工程顺利启动,并成为集团住宅产业化项目研究开发的试点。在科技引领上,成立了BIM工作室,立项开展编制河北省第一个BIM应用标准。在资质体系建设上,已起草完成了集团母子公司资质就位工作计划,通过对现有施工资质的整合和重新布局,母子公司将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市场定位,建立内部企业间资源互补、相互协作机制,增强母公司协调管控能力和整体协同作战能力。在海外事业上,承接了委内瑞拉五星级酒店建设项目等多项工程,实现了海外市场新突破。在物流业务上,抢抓“互联网+”经济新常态带来的机遇,大力发展电商平台,实现了集团大宗物资采购网络化。

2、关于“以‘合作开发’的方式承揽项目已达70-80%,存有较大风险和隐患。在工程竞标中,有围标、陪标等现象。”的问题

集团一直高度重视经营开发结构调整问题,始终把直营项目开发列为重中之重,给予人力、物力、交通、通讯、资源配备等方面的保证和倾斜。结合全国开展的建筑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采取了多种措施进行整改和规范:

1)坚持自主开发直营项目,规范项目管理。开发过程中充分利用市场资源的优势,千方百计开拓市场、提高占有率,承接工程后,全面履行总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坚决杜绝“变相出借资质”。目前,集团已经取消收取分包商合作年费的行为,所有合作一律按直营项目和分包合同规范管理。

2)完善管理体制,规范管理行为。集团下发了《关于划分序列分公司经营区域的通知》,自9月1日起,10个序列分公司划区域经营,每个分公司经营区域对应河北省一个地级市,特别是涉及政府投融资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必须全部实行直管。直管项目开发,不受地域限制。每个序列分公司由一名集团领导带队,与所在区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接工作已经完成,目标是做强做优省内市场。

3)严格审核临时投标,杜绝围标、陪标等现象。集团专门下发《关于调整临时投标费用和反馈投标信息的通知》,自8月起,大幅提高临时登记信息缴费额度,造价在3000万以下的工程,缴费3万元(原为3000元);3000万以上的项目,缴费5万元(原为5000元),同时要求各分公司及时反馈新投标项目投标报价和排名情况。经整改,1—7月份,集团本部临时投标76项,中标4项,中标率5.26%;8月份实行新规后,集团本部临时投标3项,中标2项,中标率66.67%,临时投标减少,中标率大幅提升,有效遏制了陪标现象。

3、关于“承建工程违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手续不全、未批先建,有的没有施工手续、没有签订施工合同。”的问题

集团集中梳理了所有209个在施项目,目前全部经过集团评审并签订了施工合同。对于个别还缺少施工手续的项目,分公司或项目部正积极配合业主补办施工手续,计划年底前全部完成。

集团承揽新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政府文件等,坚决杜绝违规违法现象发生,认真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查验建设单位工程审批手续和资金状况,对不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参与招投标。

2)对可以不公开招标的项目,要严格审查合同条件,规避企业风险。

3)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严格执行集团新开工项目审批程序,对无施工合同或有施工合同而施工手续不全或无施工手续的禁止开工。

4)如果遇到建设单位手续不全而要求施工单位强行开工时,及时向建设单位致函,说明强行开工的后果并建议建设单位向建管部门报告,同时注意保存相关材料。

4、关于“监管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母子公司职能定位不清晰,集团对子(分)公司管控力不高,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三大子公司自成一统,各自为战,集团缺乏整体协调性。”的问题

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管是集团一直在探索和强化的重要任务,今年巡视以来,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推进组织架构改革,构建集团管控新模式。经过多次讨论后,已初步形成了改革方案,主要是构建新的不做具体经营、以资产和经营管控为主的投资集团。目前正在着手上报省国资委审批。

2)加快推进资质调整,加强母子公司协调配合。按照国家住建部对建筑市场管理的新思路和新的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起草完成了集团母子公司资质就位工作计划。通过对现有施工资质的整合和重新布局,母子公司将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市场定位,建立内部企业间资源互补、相互协作机制,增强母公司协调管控能力和整体协同作战能力。

3)建设统一的信息化平台,提高资源共享和协调管控能力。由总经理牵头负责,成立了信息化工作组织机构,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的原则,建设全集团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今年完成集团信息化工作方案的总设计,明年上半年投入运行。通过信息化平台建设,集团将各级子公司纳入全集团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集团对子公司的资源协调能力。

4)改善财务管理,健全财务管控体系。完善财务管理体系方面,修订了《管理费用支出暂行办法》、《大额资金支付管理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完善了资金管理的流程,有效杜绝和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推进全集团实行统一的资金集中管理,第一阶段已经完成,到明年底全部完成。所属各单位均已按照要求对银行帐户信息备案管理,设置了专人专管,建立了集团层面的银行账户电子台账和电子档案备案管理系统,实现了银行账户动态管理,月度信息的及时更新和掌控。

5)强化内部审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机制。修订了审计工作制度,增加对子公司的定期审计和动态审计。今年910月分别对建工装饰和建工物流进行任中审计,2016年对省二建、省安装公司进行任中审计。对以往海外项目的专项审计工作已经启动。

6)加强战略管控,有效发挥战略管理的指导作用。组成了“十三五”规划审核专家小组,对子公司“十三五”规划进行指导,在发展方向、经营领域、市场领域、产品定位等方面,使各子公司的发展规划与集团整体的发展规划相协调。

(7)健全监事会机构,发挥监事会监督管理职能。按照《子公司监事会工作实施办法》,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已向三大子公司派出专职监事,以完善集团内部监事会工作体系,加强对子公司落实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重大事项的监督。

8)创设年鉴编写工作,强化档案管理。对于巡视过程中提出的档案资料可追溯问题,集团提出了各部门、各单位编写年鉴的要求,明确了内容、体例、格式、表格、附件等要求。按照工作安排,各部门、各分公司和直属项目部已经完成2014年年鉴第一稿,目前正在按样本修改第二稿。计划今年定稿。在探索经验的基础上,集团更进一步完善集团档案管理制度,细化基层单位工作档案和资料的整理、归卷、数字化工作。

5、关于“对项目经理监督失控,经营管理人员违纪违法现象频发。”的问题

在抓好项目经理日常管理的同时,目前集团正在着手调研起草《项目经理管理办法》,争取年底出台,明年正式实施,以此把项目经理的选拔标准、选拔方式、审批流程、绩效考核、责任追究、业绩档案等从制度上明确出来。

1)严格过程考核:根据审计部门对项目的过程审计,对项目经理进行中间审计,发现存在重大且难以解决问题的,及时对项目经理进行过程问责。项目结束要对项目进行终结审计,发现有重大亏损的,根据《内部控制责任追究处罚办法》进行处理,并且不允许再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2)纪检监察部门强化对项目经理及经营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教育,通过上党课、民主评议、观看警示片等形式加强廉政教育。通过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建立项目经理及重要岗位人员签订廉政承诺书制度等措施,增强各岗位人员廉洁自律意识。

(3)分公司定期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结合施工生产实际,将监督重点放在项目权力比较集中、管理较薄弱、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特别是职务性违规违纪问题易发和多发的岗位。重点对其劳务分包、物资设备的采购、机械设备的租赁、废旧物资的处理等合同、协议和结算凭证,从资金流向上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严”字当头,决不护“短”,按照《内部控制责任追究办法》,对相关人员切实真追实究。 

4)建立项目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抓住重点环节,突出预防。在现有项目管理制度基础上,建立民主决策、过程监督、运行公开等过程监控制度。建立重要事项办理双人负责制度,在办理重要事项上,严格要求两人以上共同负责办理,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强化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管理人员交流、轮岗、回避等措施,要从预防管理干部出问题的角度,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回避的力度。

6、关于“有的私刻公章为别人担保,影响恶劣。”问题

集团对某项目管理人员私刻公章的行为已经借助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利益,该人目前已经被刑事拘留。为防止类似事件发生,集团采取了以下措施:

制定了《区域市场长期放置印章管理办法》,明确了在区域市场放置印章的各项规定,对使用流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制定了“如出现违反规定的则给予分公司经理扣除年底兑现奖10%的处分”的内容。

对《印章管理办法》正在完善修订,明确了印章使用的各项流程,并规定“如发现私刻印章的情况,将扣除分公司年度5%的兑现。”

集团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印章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防范经营风险。

7、关于“对海外项目存在考察不细、盲目决策、监管不力。有的海外项目管理混乱、成本高,风险无法控制,亏损严重。”问题

1)针对“对海外项目存在考察不细、盲目决策”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国外项目前期考察,避免盲目决策。根据国外工程项目的风险大小、资金来源、是否境内业主等因素分类别进行信息收集、甄别和筛选处理。派专人进行深入跟踪,重点考察工程所在国的基本环境、项目具体情况、技术要求、商务条件、市场情况等内容。由国际公司经营部、工程部、预算审核部、财务部等部门成立投标小组,对投标中涉及的设计、采购、施工和税收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制定相应的投标策略,做出合理的投标决策。目前肯尼亚面粉厂和吉尔吉斯水泥厂等项目都是在按制度和程序推进。二是对集团国外项目进行了统一规范,加强监管。颁布《集团海外承包工程管理办法(暂行)条例》,由国际工程公司对集团母子公司国外项目开发进行统筹协调,共同商讨风险防范,避免了各自为战,重复犯错。国际工程公司对现有的《组织机构框图》、《EPC项目管理办法》等7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同时新制定了《境外考察、业务洽谈人员安全管理办法》、《风险管控管理办法》等14项管理制度,确保了国外项目管理有据可依,有序可控。三是加强培训教育,于9月14-9月15举办“走出去”培训班,组织省二建、省四建、省安装及国际工程公司人员学习国际工程项目招投标技巧与项目融资和FIDIC合同实务操作及风险防范,进一步提高海外项目管理水平。

2)针对“有的海外项目管理混乱、成本高,风险无法控制,亏损严重的问题”,集团深刻总结经验教训,在今后中标工程的准备期、实施期、工程竣工三方面进行全过程管控。目前进入实施的利比里亚SKD体育场项目已经按下列程序管理。

一是工程准备期:根据项目规模组建国外项目部,同时相对应成立了国内管理组,健全完善项目组织机构,明确各自岗位职能,避免出现管理混乱的局面。合同签订后及时做出项目的目标成本预测,与国外项目部和国内管理组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二是工程实施期:加强了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控制,确保不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国外项目部全面落实公司HSE管理规定,国际工程公司加强监督,并将监督结果纳入国外项目部的HSE工作考核内容。加强风险防范,成立了海外应急小组和海外纠纷法律援助小组,同时在风险级别较高的国家或地区与合同相对方签订安保协议。

材料采购由国内组与公司材料采购运输组负责、劳务招标由国内组与公司劳务组负责、专业分包由国内组与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设有评标小组,党总支设置了纪检监察人员,对海外项目的国内材料采购、工程及劳务分包等重点环节的招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公正公开公平,杜绝腐败。项目部国外采购严格执行报批制度。目前利比里亚项目和委内瑞拉项目已签订的各类合同均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办法。

加强对国外项目部财务管理,确保受控,防范好财务风险。加强工程成本管控,根据国外项目传回的数据建立成本费用控制基准,动态监控成本支出情况,做好成本分析。建立了日志、周报、月报的制度,项目部每天向国内回传工作日志,每周(月)进行总结上周(月)安全、计划、成本、质量的控制情况,上报下月的计划,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汇报制度。成立了项目成本预警及干预管理组织机构,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亏损苗头,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遏制。

制定了《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加强过程审计,对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等构成成本的五大要素逐一审查,找出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和建议。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追究有关责任人。

具备条件的项目及时设置党支部,对国外采购、工程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保证国外项目的工作透明、公正,杜绝腐败。目前委内瑞拉项目已成立了党支部。

三是工程竣工期:竣工后,及时办理手续,完整、准确、系统地归档保存工程文件。国外项目部与国内预算审核部共同配合做好工程竣工结算。

8、关于“集团没有对海外项目进行过审计”的问题

集团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审视,并在董事会成立了董事长任主任的审计委员会。针对审计工作存在的海外项目的“盲区”,集团审计委员会在对近年承建的海外项目逐一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海外项目审计工作作出了安排:

1)对已竣工的俄罗斯西门子大厦、喀麦隆大使馆工程,计划2015年10-12月份对其进行成本收益审计;目前,俄罗斯项目的相关人员已提供部分资料,集团审计部正在核实;喀麦隆大使馆一、二期项目正在准备资料,集团将组织审计力量按计划完成审计。

2)对在建的委内瑞拉五星级宾馆和利比里亚体育馆维修工程的管理,集团国际工程公司在总结经验教训、学习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关制度。集团审计部计划于201512月份就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初步审计,评估其制度的完善性及执行的效果。在此基础上结合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按对待国内项目一样,对其进行重要节点审计、完工成本核实审计和竣工效益审计。

3)修订完善集团海外项目审计制度,督导子公司把海外项目审计纳入制度框架内,因地制宜坚持审计,不因路途遥远而放松监管,确保海外项目审计工作常态化。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依据海外项目进度和重要节点制定审计计划,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使这项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真正起到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9、关于“企业兼并重组不慎重。在对被重组企业了解不深不细的情况下,草率签署重组框架协议并举行了仪式,但在发现该企业存在负债较大、涉及诉讼较多等问题后,没有及时签署终止重组书面协议,也没有及时将印章、名称进行注销和变更,不同程度地给建工集团造成了损失和负面影响。”的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兼并重组中的问题,集团立即成立了解除重组唐山远大后续事宜工作小组,由集团一名副总经理牵头,事业发展部、法律事务部等相关部门参加,并明确了部门责任人员。而后,完善《终止重组协议》,并将《终止重组协议》发送当地县政府主管领导征求意见。过程中,集团对如何完善重组中止后续事项与当地县领导交换了意见。双方于918日召开专题会议,对终止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唐山远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事项达成了共识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根据专题会议纪要精神,930日就解除《框架协议》、终止重组原唐山远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签定了协议书,同意解除《框架协议》、终止重组。为此,双方均组建了专门工作组开展相关工作,并定于12月25日前将“河北建工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等事项办理完毕。经集团党委研究,此项工作继续由集团一名副总经理具体负责完成,集团纪委书记负责督办,12月25日前将完成情况报省委巡视组。

关于“干部职工对有的重组企业,把合作方固定资产作为负债,而不是作为股本,致使一重组就付贷款利息的做法反映较大。”的问题。集团与某集团合资成立钢结构公司,主要是为了顺应建筑业发展的重要方向,通过做实钢结构板块提升工程总承包能力。集团虽然具有钢结构施工一级专业承包资质,但不具备新资质标准要求的“厂房面积不少于3万平米”的加工能力,如不具备将失去一级资质。如果新建厂房需要巨额投入,而某集团已投入数千万元初步建成具备一定生产能力的加工基地,双方愿意优势互补,共同发展钢结构制作与安装业务。在集团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出于风险考虑,集团董事会经过多次研究,决定由集团控股,与某集团合资成立河北建工钢结构公司,双方注册资金1000万元,其中河北建工集团出现金510万元,占股51%,保持控股;某集团以其现有的厂房、设备490万元出资,参股49%。某集团原有厂房设备的其余部分(评估值减去490万元)作为新公司负债,并按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由新成立的钢构公司付息。如果某集团以全部投入作为股本,集团510万元出资的参股比例还不到10%。不能成为控股股东,这对集团而言就失去满足新资质条件的意义。基于资金紧张和风险考虑,集团又不能增加投资达到控股比例。统筹考虑后,集团与某集团商议,把某集团剩余的投资作为新公司的负债。今后,集团将进一步强化对钢结构公司的管控,同时按照“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由职工董事向职工报告重大事项,维护职工民主权利。

10、关于“财务管理混乱,子(分)公司问题尤其突出。集团直属分公司之间账目往来,直接打入个人银行卡转入转出现象比较普遍。有的私设账户,造成巨额工程款体外循环,个人非法获利。”问题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意见,集团董事会召开专门会议,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集团生存发展能力和发展后劲的高度,决定开展财务大检查,落实整改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针对关于“财务管理混乱,子(分)公司问题尤其突出。”的问题,集团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措施。从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内控体系建设和发展后劲的高度,全面部署开展财务大清查和母子公司财务联合大检查,对财务系统进行全方位整改。全面梳理修订财务制度,使其更加严谨规范;对财务管控体系进行重新设置调整,使其更加科学合理;夯实财务基础规范,严控管理流程。

2)对于“集团直属分公司之间账目往来,直接打入个人银行卡转入转出现象比较普遍。”的问题,集团在第一时间紧急下发《关于加强资金管控的通知》,从源头上迅速控制资金流转支付和银行账户开立,明确不得以任何理由公款私存、私设账户,堵塞管理漏洞,保证资金管理规范合规。同时,在全集团范围彻查,决不允许巡视后集团范围内有一例违规公转私存现象发生。经检查,目前没有一起类似现象再次发生。目前我们建立了长效监督机制和资金管理岗位问责制,定期严查违规转入个人账户资金行为,查出一起,严惩一起,绝不姑息。

3)对于“有的私设账户,造成巨额工程款体外循环,个人非法获利。”的问题,之前集团纪委已经立案调查并收回了个人非法获利,并对责任人做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本着举一反三、加大管控的目的,8月中旬对集团所属单位702个账户进行了严格审查,对开户流程和开户手续进行逐一核对,保证所有账户均按照集团各级单位账户办理流程进行开设,不再存在私设账户现象,工程款全部纳入体内循环,保证账实相符,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4)自20158月5日始,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财务自查,9月14日进行财务复核检查,检查内容涵盖审批流程、账户管理、资金支付、会计核算等各个方面。经检查,目前没有一起个人银行卡转入转出、公转私存、私设账户等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保证资产账实相符,财务基础管理规范有效。

5)建立大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模式。现阶段,集团已将省二建、省四建、省安装公司之外的子公司全部纳入了资金集中管理,2016年上半年计划将省二建、省四建、省安装公司全部纳入大集中管控,届时将建立覆盖全集团的网银系统,实现母子公司之间的资金自动归集,进一步加大银行账户管理和资金安全保障力度。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为切入口,严查细找党员领导干部“不严不实”行为,长效化落实整改任务,努力把巡视工作的成果转化成企业规范管理的效益、转型发展的效果和竞争力的提升,不辜负省委巡视组对国有企业的关心和支持。

(一)继续强化整改工作的领导。巡视整改工作目前只是完成了一个阶段的任务,一部分整改措施按计划还没有实施,一部分还没有完成。因此集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继续肩负领导责任,研究遇到的问题,制订针对性措施,督导整改任务的落实。

(二)继续坚持清单式管理。对于已经制定计划但还没有完成的措施,集团整改领导小组将督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按照整改时限、整改目标认真落实,并逐项逐条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

(三)狠抓制度的落实。对于整改工作中制订和修订的制度,集团要及时开展制度的培训和普及工作,让广大经营管理人员掌握新制度的新要求、新流程,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四)突出整改实效,力戒走过场。对于整改的效果,集团整改领导小组将进行检查评估,要用数字和事实衡量整改成效,用制度机制建设巩固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1个月(2015年1231日至20161月31) 。电话:0311-87056918,邮政信箱: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146号河北建工集团党委工作部,邮政编码:050051,电子邮箱:hbjgjtdw@126.com。

中共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512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