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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副局长、

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原政委刘军臣

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12-29 14:39:00

日前,省纪委对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总队)原副局长(副总队长)、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原政委刘军臣(正处级)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军臣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和其他公司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礼品。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刘军臣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持清正廉洁,但他严重违反廉洁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察厅研究决定,给予刘军臣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