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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桃城区:创新“3+N”模式 切实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12-22 10:03:00

桃城区纪委坚持纪严于法,把监督向“紧盯纪律规矩”转变,向“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转变,通过创新“3+N”模式,切实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3”是指“一员一微一台”。“一员”是聘请党风政风监督员。在全区范围内聘请了97名党风政风监督员,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进一步拓宽了民主监督渠道,使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有效结合起来。“一微”是开通“桃城清风”官方微信。设立了“微资讯”、“微学习”、“微投诉”三大板块,及时发布廉政动态,最新案件信息、廉政时评等。依托互联网畅监督渠道,开设群众身边“四风”和违纪问题监督举报平台,清晰界定受理范围,提升违纪问题发现的快捷度、精准度。“一台”是搭建信访资源综合利用平台。组织审计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国土局等单位,每月定期召开信访信息收集通报会,建立定期联系和定期通报制度,强化线索移送、综合信息查询,要求各单位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必须在7日内报区纪委,由区纪委与其联合开展初查初核。

N”是开展N个专项治理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注重抓早抓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滥发津贴补助专项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酒席专项治理等行动,并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

该区纪委自实施“3+N”监督模式以来,收到群众举报和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党员干部问题线索30余件,查处35人;在开展各项专项治理行动中,纠正问题16个,查处18人。(衡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