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工作动态>党风政风
泊头:常态化明察暗访 促干部作风转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12-11 10:25:00

泊头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在认真贯彻落实《正风肃纪长效机制问责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措施,建立明察暗访常态化机制,促干部作风转变。

动态确定检查时间。明查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暗访工作一般每两个月至少检查一次,元旦、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随时开展;根据实际,不定期开展随机暗访检查和专项暗访检查。

有针对性确定检查内容。结合各时期节点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执行泊头市《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公职人员廉洁自律的暂行规定》以及上级有关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迟到早退串岗离岗等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行为,吃空饷工作时间到休闲娱乐、健身等场所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公款吃喝利用公务用车接送学生、到娱乐场所消费等情形确定检查内容

灵活采取检查方式。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领导,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具体配合明查暗访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查访活动。以暗访为主、明查为辅,每次查访不提前通知单位,不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主要通过采取现场查岗、电话抽查、技督查、专项检查、接受举报人举报投诉等督查方式,对机关纪律作风、值班情况、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常态化明查暗访。

明确检查结果运用。建立通报制度,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研究,及时处理,并予以通报。同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走过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肃追究责任。今年以来,共组织明察暗访64组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42个,党政纪处分27人。(沧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