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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监督打靶心 借力发力强纪律
——省科学院纪委大力推行精准监督工作法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12-01 10:13:00

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省科学院纪委对照“三严三实”和“八破八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研究实施了精准监督工作法,凝聚监督合力,扩大监督覆盖面,形成了借力打力的监督工作格局,有效克服了院纪委人手少、任务重等不利因素,进一步提高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水平。

精准监督工作法着眼于“精”、“准”二字。精,就是精确,监督到岗到人,监督范围覆盖到院所一把手及财务、科研产业全体人员;准,就是准确把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方法。精准监督工作法实施分级监督管理,推行三级监督管理模式,层层落实监督责任,实行人盯人,人盯事,人盯项目,不出空档,不留死角,全方位监督执纪问责。

明确监督主体,铺设监督执纪“覆盖网”

进一步将监督责任由上而下层层分解传压,把院、所两级管理岗位的全部干部职工(包括课题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级监督的主体,将各岗位管理权限所涉及内容均纳入监督范畴,将监督点向全体干部职工辐射。院纪委针对每名管理人员都制定了监督权责清单,列明责任人的姓名、职责范围、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内容,进一步明析责权;组织相关责任人签订监督权责承诺书,承诺书除注明具体责任外,重点明确因监督不力,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后追究什么责任,形成人人身上有责任,监督不力必问责的工作格局。

把好监督抓手,拉紧监督执纪“收网线”

针对院纪委人手少、任务重的特点,从院属8个研究所和机关8个党支部共挑选了16名同志作为纪律监督委员,构建了纪律监督的“四梁八柱”,充实纪委执纪监督力量。院纪委将这16名纪律监督委员作为第二级监督主体,赋予其监督职能,监督面向本部门、本单位的领导干部、中层人员以及在重要部门岗位具有一定权力干部职工,针对其遵规守纪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体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为强化纪律监督委员监督职能,院纪委分别与每名纪律监督委员签订了承诺书;订立了《纪律监督委员上站制度》,制定了《纪律监督委员考核评分制度》。通过设立纪律监督委员并强化其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了对全院各部门、各单位执行纪律情况的有效监督,大大缓解了纪委人手不足的压力,强化了监督力度。

强化执纪问责,严把监督执纪“入网口”

院纪委深化“三转”要求,在强化第一级、第二级监督的基础上,实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由监督具体人、具体事向监督职能部门和责任主体过渡,着力在“精”、“准”上用功发力。院纪委根据院、所两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方案,与全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责任状,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内部巡查工作,制定了《内部巡查工作方案》,从10月下旬起,对院属各研究所开展首轮内部巡查;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不定期对下属单位党政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启动诫勉谈话机制,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加强重大风险事项监管,对工程建设、大额支出、重要任免、职称评聘、经费管理等重要事项,在全程监督的同时,加强处务会、所务会会议纪要的备案管理,强化重要事项的集体决策、民主公开。

通过实施精准监督工作法,省科学院纪委大大提高了监督的效果。今年以来,发现问题线索14个,涉及有关责任人11人,其中拟立案2人,谈话函询9人,打破了省科学院多年以来问题线索“零”的突破,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省科学院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