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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丽荣:深入贯彻落实《准则》《条例》

让纪律和规矩落地生根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11-18 09:51:00

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知行合一,将两项党内法规中包含的精神要求、标准尺度和方式方法等,融汇贯通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各项工作中去。

要做学习的先行者。纪检监察干部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全面掌握两项党内法规的内涵和要求,通过学习提高执纪监督问责能力,推动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的有效机制。要做遵守的示范者。“惟正己可以化人,惟尽己可以服人。”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党员的党员,要做遵守党规党纪的示范者,不让做的坚决不做,让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带头遵守和执行好两项党内法规,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赢得党和群众的信任。要做维护的捍卫者。落实两项党内法规、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既要靠自觉,也要靠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从严贯彻执行两项党内法规作为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和具体行动,切实扛在肩上,着力落到实处,让铁纪发力、禁令得行、规矩生威。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使纪律规矩成为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红线。

——作者:衡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郑丽荣(衡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