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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六个严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9-24 11:12:00

中秋、国庆“两节”来临之际,为规范公务用车行为,卢龙县纪委近日印发通知,明确提出“六个严禁”,就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再提要求。

严禁违规停放。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封存停驶制度,除值班备勤执法车辆或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等特殊用车外,其他车辆一律停驶,集中封存在本单位院内定点停放,严禁停放在宾馆、酒店、商场等消费娱乐场所或风景区、住宅小区。

严禁违规派车。要求严格实行派车单制度,建立健全车辆使用台账,严禁违反审批程序派车,节假日期间用车必须履行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的派车审批手续,单位留存备查。要求驾驶人员随身携带派车单,公务活动结束后,车辆必须及时返回封存。

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旅游、钓鱼、接送子女亲属、个人迎来送往等私人活动。

严禁违规租借。严禁干部职工因私租借单位公车,严禁主管部门或上级领导占用、借用下属部门单位公车。

严禁私车“公养”。严禁党员领导干部以私车公用的名义由单位为私车加油,并用于私人活动。

严禁私自驾车。公务用车有专职司机的单位如无组织批准,严禁领导干部以任何理由驾驶公车。(秦皇岛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