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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县:“廉政灶台”让公务接待“有章可循”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9-22 09:54:00

今年以来,宣化县以规范公务接待为突破口,以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为目标,通过建立“八项制度”,在全县13个乡镇和20余个县直部门全面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既减轻了村级财务负担,又明确了公务接待标准,让公务接待有章可循,受到了社会各界普遍赞誉。

建立“统管”制度。制定出台了《宣化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规范公务接待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所有公务接待一律在县、乡镇、部门食堂就餐,并严格限制陪餐人数和费用标准。

建立“六有”制度。要求13个乡镇和20余个县直部门按照有牌子、有餐厅、有公用餐具、有管理制度、有接待程序、有专人负责的“六有”标准,建设了统一规范的公务接待“廉政灶”。

建立“内营”制度。明确规定公务接待“廉政灶”属非营利性质,由各乡镇、各部门内部经营管理,一律不准对外营业,切实防止其化身为盈利的“小会所”。

建立“公示”制度。公务接待“廉政灶”台账实行“日清、周报、月公示”制度,把接待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将食材采购、接待标准、陪同人员等事项进行逐月公开,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建立“统标”制度。公务接待“廉政灶”严禁上烟酒,用餐标准不分级别,每人每餐一律不得超过15元,每桌陪餐人员一律不得超过3人;此外,积极倡导提供“味美价廉”的“乡土特色”菜肴。

建立“监督”制度。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聘请社会监督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畴、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等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使公务接待“廉政灶”真正实现了在阳光下操作运行。(张家口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