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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快查快结 查处一起村官腐败案件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9-11 14:39:00

“托的关系还没用上就栽了,没想到纪委办案速度这么快!”宁晋县四芝兰镇三芝兰村党支部书记刘志刚垂头丧气。近日,宁晋县纪委快查快结,迅速查结一起“村官腐败”案件,当事人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

8月初,宁晋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县四芝兰镇三芝兰村党支部书记刘志刚挥霍集体资金当作个人企业开支等问题。该县在认真分析举报件的基础上,通过走访群众外围核查,初步明晰了被调查人刘志刚的重大违纪嫌疑。“性质恶劣,必须快查快结!”该县对所反映的5大类30余条问题线索多次认真地梳理分析,一天时间内就制定出涵盖5项重大违纪问题的调查预案,决定将该村水网改造工程问题作为案件突破点,在此基础上完善审查预案,再围绕占地补偿款发放、社会抚养费征收、农村低保办理等重点问题,精准发力,层层推进、分兵包抄。

“杀鸡也可用牛刀”,为保证快速突破案件,该县组成专案组,纪委书记直接领导和指挥专案组工作。在取证遇阻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的作用,请求县公安局协作,借助“天网”系统迅速锁定涉案人身份,并跨省将行贿人控制。在查办这起案件过程中,宁晋县纪委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协调司法机关及时跟进,在快查快结的同时以审查的高质量保证执纪与执法的顺利衔接。

面对纪委的凌厉攻势,刘志刚仍心存侥幸,对关键问题百般狡辩。鉴于该村基本没有集体收入,所有开支均出自三芝兰车床市场管理费的事实,围绕该市场是否属于刘志刚个人的问题,县纪委通过前期预案、部门配合、多方取证等,准确认定了市场性质,彻底封堵了刘志刚将挥霍集体资金当作个人企业开支的后路。围绕刘志刚在本村水网改造工程中受贿44900元,分头取得多项关键证据。

取胜关键在于速战速决。县纪委严谨翔实地建立起证据库,很快就全面、清晰地还原了整个违纪事实,做到了用事实说话。经查,刘志刚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贪污8903元,侵占集体资金50353元,挪用公款35610元及作风粗暴、个人专断、挥霍浪费等多项违纪事实,总涉案金额达139766元。 (邢台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