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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小官巨腐” 涉县对风险岗位实行硬性轮岗

来源:河北日报发布时间:2015-09-09 10:53:00

涉县在机关事业单位推行交流轮岗制度,防范“小官巨腐”,目前已有18个一级廉政风险部门和115名风险岗位干部进行轮岗交流或分管工作调整。

“一些基层党员干部长期负责某些领域、某项业务,长期把持某项权力行使,容易形成特定关系网或利益输送纽带,成为‘小官巨腐’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涉县县委书记李书生介绍,重要风险岗位实行交流轮岗,就是为了防控一些同志长期在重要岗位可能产生的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等问题。

涉县对全县部门、科室、岗位评估风险等级,梳理出岗位清单,实行定期硬性轮岗。该县将专责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项目审批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的部门、科室、岗位纳入一级廉政风险档次;部分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项目审批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权力的部门、科室、岗位纳入二级廉政风险档次;基本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项目审批权,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的部门、科室、岗位纳入三级廉政风险档次,共梳理出一级廉政风险岗位214个;二级廉政风险岗位560个;三级廉政风险岗位836个。

按照风险级别,该县划出交流红线: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一级廉政风险工作或一级廉政风险科室满三年的,必须调整;一级廉政风险科室负责人、一级廉政风险岗位工作人员任职满三年的,必须交流轮岗。分管二、三级廉政风险工作或二级、三级廉政风险科室满5年的,必须调整;二、三级廉政风险科室负责人或二、三级廉政风险岗位工作人员任职满5年的,必须交流轮岗。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存有“四风”问题被调查处理、违纪违规被立案查处及按规定需要任职回避的,必须交流轮岗。对个别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和股级职务在本单位无法轮岗的,由县纪委、组织部统一跨部门交流。

涉县财政局是该县首个全面完成轮岗的部门。该局负责人说,以前局里干部职工流动少,有的同志甚至在一个岗位上工作了近20年,不但容易产生廉政风险,而且活力不足,影响工作积极性,实行交流轮岗,有助于防控“权力寻租”等风险,激发干部工作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