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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构建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新机制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9-01 09:59:00

近年来,北戴河区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把廉政教育贯穿到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形成学廉、考廉、诺廉、述廉“四位一体”廉政教育新机制,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干净干事。

读书学廉——树立廉洁从政理念

把廉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反腐倡廉理论学习、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廉政培训等制度,不断扩大廉政教育的范围和对象,加大廉政教育的力度和频次。开展“读书思廉”活动,采取辅导报告、知识测试、座谈交流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读好书、知廉事,勤思考、重廉行”。

任前考廉——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实施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坚持“凡提必考”的原则,对拟提拔的领导干部人选,进行党纪政纪和廉政法规基础知识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学用结合、注重实效,使廉政教育由“务虚”向“务实”转变,推动了新任领导干部学习廉政法规的常态化、规范化。在考题内容上,既立足党员干部应知应会,采用传统题型,同时又突出学用结合,加深对党纪法规的认识、理解和把握,把廉洁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不断扩大制度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将考试范围向下属单位、基层站所和村(居)组织负责人延伸,逐步实现“考廉”对象的全覆盖。在结果运用上,严格落实“成绩不合格暂缓任用”的规定,保证了制度的刚性约束。

上岗诺廉——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积极推行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新任职领导干部履职前,按照岗位职责,认真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围绕宗旨意识、廉洁从政、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向组织和社会各界作出承诺,并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承诺书的落实情况由纪委组织专人开展督查,并作出评议,评议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记入干部廉政档案。通过签订廉政承诺书,使干部履职之初就严于律己,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廉洁从政深深扎根思想深处。同时,不断深化廉政承诺,形成了新任“一把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承诺,新任职的干部“廉政宣誓”承诺等富有特色、务实管用的诺廉形式,促进新任领导树立正确权力观、价值观。

任期述廉——促进干部履职守廉

推行党政领导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对述责述廉的范围、内容、基本程序、等次确定和结果运用做出规定。内容上主要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职责、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模式上坚持述责与述廉并重;述责述廉时纪委委员根据述责述廉对象的陈述、回答质询,给出评定结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等人,全程参与廉政走访、评议质询、大会测评等环节,测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了述责述廉的权威性、实效性。对评为一般的实施诫勉谈话,督促限期整改,对测评较差的实施警示训诫,要求再述。使“为了台上不流汗、平时就得尽职干”已成为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共识。通过述责述廉,使领导干部真正受到教育,有力地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秦皇岛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