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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四措并举”构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体系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8-31 09:58:00

今年以来,大城县从县巡查、镇督导、村述评、群众监督四方面入手,着力构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体系,促进了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勤政廉政建设。

县级抓巡查——督促乡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落实主体责任巡查制度,由纪委牵头成立8个巡查小组,重点督查乡镇级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并视情况向基层站所和行政村延伸。今年以来先后对12个乡镇进行3次专项巡查,提出整改意见66条。

镇级抓督导——促进村级班子成员勤廉履职。乡镇纪委建立村干部勤廉督导制度,规定分工联系村的乡镇干部为驻村勤廉督导员,履行监督、指导、调查、协调处置职能。深入了解村干部勤廉情况和群众关心的事项,为乡村工作提供依据。发现村干部作风不实、处事不公或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及时制止纠正;发现村干部违纪行为的,及时报纪委核查。

村级抓述评——增强农村两委干部自律意识。全面推行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每年由村民监督委员会组织开展两次,明确履职情况和廉洁情况必述,同时将群众关心的事项列入双述内容,让村干部现场解答、当面承诺并进行民主测评。对群众反映问题,村级组织提出解决措施,及时公开办理情况,并在下次述职述廉会上答复。

群众抓监督——推进农村党政事务规范管理。建立村情发言人、村民议事堂制度,党员和村民代表可列席村两委会,参与村级事务讨论决策;编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南》和《村干部廉洁自律守则》,编制《村级党政事务规范化管理手册》,让群众对照有标准,监督有依据。(廊坊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