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工作动态>创新实践
秦皇岛昌黎县纪委四项举措强化乡镇纪检组织建设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8-10 09:33:00

为传导压力、整合力量,督促乡镇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促进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昌黎县纪委从教育管理、工作机制、组织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规范乡镇纪检干部档案管理

为全面掌握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干部的基本情况,查找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昌黎县纪委组织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建立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人事档案,并向县纪委备案。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关于设置纪检组织的“三定”方案复印件、2014年以来纪检组织建设情况、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等。目前,已有35个纪检组织完成的档案建设。

实行交叉协作工作机制

印发《关于建立纪检监察交叉协作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按照统筹协调、就近协作、交叉互补、增强力量、有力办案的原则,对全县17个乡镇(区)、60个部门划分为6个协作区。协作区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协作区组长负责统一调配、整合协作区人员力量,协调推进协作区内各单位案件查办、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主管常委负责沟通协调、定期调度,县纪委案管室负责全县协作办案的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工作。各协作区通过交叉协作等方式查办重要违纪案件,实现力量的统一调配、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努力解决力量分散、协调不畅、办案不力等问题,有效整合了全县纪检监察办案资源,形成了办案合力。

建立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协调小组

印发《关于在乡镇(区)组建党风廉政建设协调小组的意见》,17个乡镇(区)均组建了以乡镇纪委、组织部、宣传部、财政所、农经站、司法所、工商所、土地所、计生站、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和所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协调小组,明确了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合力量加强纪律建设、收集汇总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苗头性问题、移交和查办违纪案件等五项职责,切实将压力向基层传导,努力提升工作成效。协调小组成立以来,全县17个协调小组针对乡村两级“三资”管理、党员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乡镇党委提出建议报告18条,各乡镇组织开展乡村两级干部党纪条规培训班17场,培训干部1500余人;通过协调小组例会发现问题线索20条,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7件,有力促进了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乡镇反腐合力进一步增强。

强化教育培训

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强化正风肃纪、监督检查、查办案件等业务知识培训。召开年中学习培训会,将中央和省纪委领导讲话精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相关解读文章,以及省市县纪委文件辑印成学习手册发到与会人员手中,安排了6名县纪委相关同志分别解读,重要精神内容还制作了幻灯片,切实保证学习培训效果。(秦皇岛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