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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紧盯干部“不良痕迹”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5-08-07 09:49:00

“这件事给我一个警醒,作为一名机关干部,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一切按规矩办。”在河北省滦南县交通局工作的王晓辉懊悔地说。前不久,他执行公务时因车辆与他人车辆发生剐蹭,进而和对方发生了言语冲突,结果被举报。近日,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的工作人员联合对王晓辉进行了提醒谈话。

今年以来,滦南县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干部日常“不良痕迹”监督制度,强化干部纪律作风管控。该县将不需要纳入案件审查程序的轻微违纪问题、组织纪律性差的问题以及因不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等“不良痕迹”作为监督重点。对经查实有“不良痕迹”的干部,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单独或联合给予其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警示、通报批评、取消拟提拔人选资格等处理。截至目前,该县已收集干部日常“不良痕迹”信息100余条,约谈、函询53人次,通报批评12人,取消拟提拔人选资格4人。(肖永生王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