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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纪委剑指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8-06 09:43:00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开展纠正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沙河市纪委迅速行动,剑指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

一是营造氛围。沙河市纪委利用市电台、电视台、沙河市报、廉政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宣传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以及省、市纪委《关于开展纠正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促进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党纪意识,增强组织观念,知规守纪,严于自律。

二是强化责任。沙河市纪委印发了《关于开展纠正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指出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一线调度,带头执行。各纪工委和纪委(纪检组)承担监督责任,要敢于较真,勇于亮剑,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同时明确责任追究的时限,自729日起,市纪委开始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或仍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的,对当事人和单位“一把手”予以免职,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纪工委或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三是扎实推进。为切实纠正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沙河市纪委明确自《通知》下发之日起728日,各单位自查自纠,制作办公用房登记册,对所有房间都要逐一登记,真实准确表明房间号、面积、使用人(姓名、职务、级别)、房间功能等,并形成书面报告,单位一把手及纪委(纪检组)负责同志在书面报告和办公用房登记册上签字背书。(邢台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