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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微”方式常念“紧箍咒” “铁”纪律落实“十不准”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7-14 10:20:00

近日,香河县纪委为切实把严守政治规矩,严肃执纪办案纪律落在实处,围绕“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以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人员“十不准”为契机,规范队伍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铁军。

通过“清廉香河”微信公众号和移动网络短信等新兴媒体平台发送“十不准”提醒短信、发放“十不准”提醒卡、制作“十不准”提醒桌牌、“十不准”电脑桌面、“十不准”书签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十不准”内容,通过“微”方式把“十不准”渗透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每个环节。要求纪检监察执纪办案人员熟记“十不准”内容,严格落实“十不准”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按照“十不准”内容,常念监督“紧箍咒”,随时对执纪办案人员进行跟踪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明确规定,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十不准”的纪检监察干部,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情节较轻的调离岗位,较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用铁的纪律落实“十不准”,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廊坊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