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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实施乡科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明示制度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6-29 10:01:00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部署和要求,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香河县纪委制定并实施《乡科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明示制度》,通过制定制度立规矩,实施制度讲纪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严格履职、秉公用权。

明确人员范围。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乡科级领导干部全部纳入明示范围,确保乡科级领导干部群体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讲规矩。

细化明示内容。将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责、独断专行、干预人事任免、为官不为、失密泄密、超标配备办公用车用房、工作散漫等19类涉及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具体问题纳入明示内容,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明示内容向县委和县纪委备案。

严格检查追究。明示事项应当公开或报告人要求予以公开的,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接受问询和监督。县纪委对上报的明示内容进行汇总分析,并采取对相关明示内容核查或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发现虚报瞒报行为,给予严肃处理,严格执行“一案双查”。

乡科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明示制度的制定实施,使纪律和规矩的“尺子”刻度更精准,使领导干部对照丈量自己的行为更具体,事事明了纪律“红线”和规矩“底线”。明示制度的实施,警示党员干部时时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遇到红线不触碰,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做勤政廉政的“明白人”。(廊坊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