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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对新提拔科级干部廉政回访强化任后监督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6-24 10:12:00

宽城县着眼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针对新提拔科级干部创业干事热情高,但廉政风险意识相对较弱的特点,在其任期满半年和一年时分别进行廉政回访,强化任后监督,把牢“廉政关”。近期,已对2014年以来新提拔的4名正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跟踪回访,收到较好效果。

出台制度,政策支撑。印发《廉政谈话制度》,对新任职科级干部廉政跟踪回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规定新任正科级、副科级干部任期满半年和一年时,由县纪委对其本人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同时,探索向股级、村干部和新招录公务员延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乡镇纪委和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具体落实。

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跟踪回访前一周,向新任科级干部所在单位发送《关于对新提拔科级干部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的函》,要求做好跟踪回访相关准备工作。回访严格按照五项程序执行:一是召开述责述廉会。由新任科级干部面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对任职以来廉政建设情况公开述责述廉。二是组织民主测评。单位干部职工根据述责述廉和自身掌握情况对新任职科级干部进行评价。三是个别座谈。采取“二对一”方式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座谈,了解新任职科级干部廉政建设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抽取10--30%的一般干部座谈。四是与本人谈话。根据测评和座谈掌握情况与新任职科级干部交流谈话,强化廉政教育。五是签订廉政承诺书。承诺内容由本人和县纪委商定,一式三份,县纪委、单位、本人各保留一份,装入廉政档案。

公开晒访,强化效果。回访前,将拟访和县纪委参加人员名单、程序事项报县纪委书记审批,按要求开展工作,不搞“先斩后奏”。跟踪回访期间,在新任科级干部所在单位公开县纪委参加人员及联系方式,接受干部职工监督,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回访后,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委局主要领导汇报,并将回访情况通过新闻报道、简报、手机微信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不搞“暗箱操作”。对于在跟踪回访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核实,一般问题下发督办单,要求个人整改,县纪委跟踪督办。问题严重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承德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