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问题无小事。纠正“四风”工作是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随着纠“四风”工作的劲风猛吹,我们发现,“四风”问题越来越隐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部分党员干部变着花样儿规避纪律约束,给违规违纪行为穿上“隐身衣”。今年年初,我们在检查中发现,有的部门领导表面上按照要求清退了超标准的办公用房,但退出去后依然将套间作为自己的休息室。与此类似,大吃大喝问题在高级酒店貌似销声匿迹,却转战到了“地下”,有的干脆在机关食堂设立专门单间,甚至是高档装修的雅间套房用于接待。最近,我们就发现了两个县区的两个乡镇食堂均设有高档装修的雅间,近3年平均每年向食堂拨付经费都超过100万元。再有就是白条下账严重,用于接待的烟酒、海产品、土特产品支出数额较大。
二是弄虚作假,瞒天过海。比如有的单位在没有办理车辆控办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购车发票上做手脚,购置超标车;以借为名,占用下属企业、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出资购买的车辆;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赞助、摊派购车费用或者使用小金库资金购买公务用车;使用假牌、套牌、无牌车辆或者故意遮挡牌照号和车架号逃避监管等。
三是曲径通幽,变通违规。表现为采取虚开发票、变通发票,套取财政资金,乱收费、乱摊派以及私设并使用小金库等方式报销不合理开支,有的在商场、超市购买购物卡,变通开具办公用品发票后,再用购物卡支出不合理开支等。另外,还有人借公务出差、考察、培训或开会等机会,顺路或绕道去旅游景点旅游,变通旅游费用在单位报销。
针对“四风”出现的新形式,我们认为,应该保持高压态势,着力从三个方面来遏制:一是要强化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清中央纠正“四风”的坚决态度和坚强决心,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应该怎么做,守住纪律红线,坚守行为底线。二是继续加大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而且要追究纪委监督责任,继续保持纠“四风”的高压态势。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纠正“四风”的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完善和落实“三公”经费预算、审批、监管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四风”问题发生。
---摘自唐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崔晗发表在2015年5月1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上的文章《让隐蔽的“四风”现出原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