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河县纪委监察局与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93家单位机关食堂管理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的重点是2014年至今,全县93家单位接待费用支出情况、接待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等6个方面12项具体内容进行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检查采取核查账目与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地察看食堂建设,检查是否存在新建、改建、扩建单位内部食堂及超标准装修、装饰等问题。
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对参加此次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提出了“四个不准”的工作要求,即:不准在检查中徇私枉法、不准在被检查单位用餐、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赠送的任何礼品、不准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严明的纪律确保了监督检查工作实效性,切实把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对检查出有顶风违纪行为的单位坚持零容忍、严惩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持做到严查快办、铁面执纪、点名道姓、绝不姑息。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机关食堂管理、公务接待,杜绝了违规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行为,严防利用机关食堂搞“大吃大喝”等隐形“四风”问题发生,保持对“四风”问题严查严打高压态势。(廊坊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