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砸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中长期存在的不让查、不敢查、不会查等问题的解决,关键是要抓好“三个到位”。
党委书记要认识、部署、督查、批办到位。党委书记要深入了解改革工作的意义、内容、要求、责任,清楚地认识到: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是优化发展环境,使市场在生产要素配备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需要,是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更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需要。在这样的共识下,书记们就会自觉自愿地支持改革工作,自上而下地部署、过问、督查改革工作,积极主动的批办案件。
纪委书记要汇报、参谋、教育、督导到位。要向党委常委会做专题报告,抓住机会反复给党委书记灌输此事,让工作在主要领导那里“真正挂号”。对于重要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要在坚持原则的同时积极为党委出谋划策,按照“一为主两报告”的要求,应报尽报,恰当处理;要将“一为主两报告”精神和要求层层传递至各级领导干部,为改革营造氛围。对上报范围内的线索和案件,各级纪委书记要亲自审定,签字背书,对办理情况要跟踪督办。
具体负责同志要排查、处置、报告、总结到位。要将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与推进“三转”结合,进一步增强信访、案管、审理和检查室的人员力量,建立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五类方式提出处置意见。要进一步理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室处在改革中的任务和责任,协调高效地推进改革工作。
——摘自邢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范建巡在全市查办案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邢台市纪委)